皇家情感热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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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恳切地说:“姑娘,你真的要多吃一点,长胖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开心。”
我懵懵懂懂地接过鱼,道了声谢谢,确认他不会再哭之后,才安心转身离开。鲫鱼炖豆腐?要怎么炖?我完全没概念。不过,这条鱼正好喂给加菲当晚餐了。
走了没多远,又有人跑了上来。当然,已经不是刚才那个豆腐男,而是一个海鲜男,他手里拎了一个竹篓,里面有硕大的甲鱼。
这个人的控制力比刚才那个强一点,不过也是面红耳赤,不敢与我对视:“姑娘,鲫鱼炖豆腐有什么好吃,这是俺在泥塘里蹲了一宿掏出的王八,煨汤吃是顶好顶好的!”
说罢,也不容我反应,将竹篓往我手里一塞,就红着脸跑了。
从这里,到我住的地方,不过半里地。往常十分钟就能走完,可是今天,我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不断地有面红得跟煮熟的虾子一般的男人从后面冲上来,结结巴巴地说上一通话,然后把东西往我手里硬塞。
等到家的时候,我满手满怀,已经塞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水果,鲜蔬,菌类,药材,卤味,包子,哦,还有甲鱼和豆腐。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苦笑着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刚开锁,加菲就从里面蹭了上来,围着那个竹篓团团转,不一会儿又盯上了那条鲫鱼,啊呜一声就咬住了,毫不客气地撕咬起来。
我看它吃了一会鱼,挽起袖子进厨房,将豆腐切成细碎小丁,撒上盐拌匀,然后切了一个松花蛋,慢慢地吃起来。
如果方才我记得在市场上买一碗粥带回来,现在就可以就着粥吃皮蛋豆腐了。
可惜,被那些人弄蒙了,我忘了买粥的事了。
想吃粥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家里没米,就算有米也没有柴。就算有柴我也不会生火。就算我会生火,我也没有可以煮米的锅。简而言之,我厨房里虽然有灶,却没有炊具。
是的,我是个生活白痴。
托上一世的宅女生活,和这一世的小姐生涯所赐,我完全没法解决个人吃饭问题。离开乐府之后,我很久没有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连水都是喝生的。本来我可以下馆子吃饭,可惜那里人总是太多,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愿意去。
我望着地上的那一堆食物发愁。
加菲已经吃得肚子滚圆了,还在努力为我解决粮食剩余的问题。我知道它在这方面一直很拼命,要不然它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变成一只20斤的大胖子。
还有那么多的食物,该怎么办?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如果吃不完,它们很快就要坏掉了。
甲鱼我不会做,做了也不会吃。而且它还带着壳,加菲也处理不了。它虽然胖,却很胆小。
蔬菜和菌类生吃恐怕是要拉肚子的,而且味道应该也很糟糕。
卤味,已经冷了,吃多了,肯定要喝水,冷肉+冷水,基本意味着胃病发作。
药材?我没有生病,只是可能有点贫血。就算知道贫血,我也不会熬药。
包子如果是鱼肉馅的,倒是可以给加菲当明天的早餐。但是我怀疑古代也没有鱼肉馅的包子。
加菲胃口很刁,除了鱼,什么也不吃。
这么看来,除了水果和,我跟加菲什么也处理不了。
我抓了一个苹果洗洗干净,一边啃一边想,如果有一个人能帮我消灭这些食物,那该多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是我弟弟
我住的地方是秀水街普普通通的一间民宅,白墙,青瓦,这房子按照现代的说法,三室一厅,,再加上院子里另辟出来的厨房的面积,足有一百七八十平米。
我喜欢住大房子,宽敞自在,足够加菲每天在里面跑马。墙是杉木的,加菲可以随意在其上飞檐走壁,另兼蹭头磨爪。地面是青石的,接近土色,这种颜色最大的好处就是耐脏,半个月不扫也没事。最妙的是,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年却只需要交纳20两的房费,而且没有治安方面的顾虑。
三间小室,我留了背街的那一间做卧室,而朝街的那一间,则做了花室,养了一室的花。最初,里面养的都是兰菊之类,被加菲摧残了几次之后,尤其是有一次把我一盆培育已久的逼近花期的昙花弄残了以后,我痛定思痛,在这些娇花的周围,都摆上一圈的小仙人球……算是遏制住了加菲的恶行。
还剩余一间房子,暂时做了猫室,里面铺了一地的沙。角落里用木架搭了一个小窝,里面铺着厚厚的棉被。我想着,世界上最幸福的猫也不过如此了吧,每天吃香喝辣,有主人疼,还有豪宅住。但是加菲并不领情,只把此间看做一个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场所,每天睡觉的时候准时光临我的卧室,并不打招呼就直接钻进被子,大喇喇地蜷在我的肚子上,睡得心安理得。
初春的晚上并不温暖,幸好我有肥猫相伴,不至于感觉寒冷。
我躺在床上,摸着加菲油光水滑的皮毛,听着它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忽然想起一夜桥旁边常驻的那几个人,一时有了主意。
其时虽然已经黑夜,却并不算晚。我穿好衣服,将水果卤味之类现成的吃食打包拎好,提着风灯,出了家门。一夜桥是一座大的石拱桥,在秀水街尽头,与雁安的主街相交地方。此时不是汛期,水不过桥拱,有几个花子和无家可归的人,就把拱洞当成了遮风避雨之所。
还没走近一夜桥,远远看见桥角蹲着一个人,抱着身子蜷曲成一团。我在离他几步处站住,望了望拱洞之中,那几个常驻客在里面点着灯喝酒吹牛,十分乐和。其中一人见探出头来吹了声口哨,周围没别的人,他对着我,大声道:
“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下身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下身,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哎呀呀,烧成这样?这个,这个,这可不真是如你说快烧死了么?你,你,你快准备后事吧,我……我是不治这将死之人的。我,我,我的同春堂担不起这个污点……”
说罢,抹了抹头上的汗,准备开溜。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衫,面无表情道:“五十两。”
他顿住了,如被点了穴般呆立。
“你只要做你该做的,无论是死是活,钱我会照付。”
他咬咬牙,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得出,他是使了浑身解数。钱果然还是好使的。
我也没闲着,去临近通宵营业的快绿楼——也就是常见的怡红院的姊妹版,要了一罐陈年的女儿红。
不是我奢侈,青楼里似乎只卖这种昂贵又谈不上多好喝的酒。
我拎着酒回去,当着大夫的面,扒光了小孩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毛巾蘸了陈年女儿红的酒液,一遍一遍地给他擦拭身体和额头。
大夫看得目瞪口呆,先是说:“这酒……不是三两银子一坛么?”
然后又说:“姑娘,深更半夜与这男子赤裸相对,你还想不想嫁了?”
我找了一句话,终于封住了他的口:“他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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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色相
东方既白的时候,大夫顶着一双熊猫眼,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给我写了一张药方:“他现在烧已退,只是身体里有余热未消,你拿着这张单子去我同春堂,照着这张单子来抓药,连续吃,吃到彻底康复为止,我分文不取。”
我低头看了一眼那药方,上面所列的无是连翘、蒲公英、鱼腥草、土茯苓这些清热邪解热毒的寻常药草。方子虽没有稀奇之处,但整个晚上他也帮了不少忙,尤其坚持“虽是姐弟,男女之间仍是授受不亲”,抢着帮着我擦拭那小孩的身体,也算很够意思了,我便道了声“感谢”,尔后端出早已准备好的漆盘,上面端端正正摆了五锭银子,每一锭十两。
大夫眼睛放光,咂舌道:“我当你说五十两只是开玩笑,想不到……你这小小姑娘家,竟有如此殷实家底,且出手这般大方。”
我淡淡笑道:“这是我弟弟的命呢,我只恨不能倾尽所有。而且我有言在先,这是您应得的,请笑纳。”
他有些脸红,伸手取了一锭,道:“剩下的实在不敢要了。若以后有事,尽管来找我,的不敢说,小病小灾,我刘逢春保你一家无虞。”
说罢,朝我一拱手,甩袖走了。
我心想,这老头子腼腆起来,还是挺可爱的。
“谁是你弟?你说清楚。”身后,一个我已经领教过的粗噶声音响了起来。
我将漆盘放到一边,转身时,见那小孩已经坐了起来,脸上已经褪尽了昨日骇人的嫣红,脸上的皮肤又白又细又密,五官俊秀,眉挺目深,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