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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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淡淡地将那张纸条还给他,淡淡地问:“看来此事的确是不假。可是,你能告诉我,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这套玛瑙杯吗?”
乐添似乎料到我会有此一问,甜腻道:“这你就别管啦。总之,我不会让我老姐跟着我受穷,绝对不会。”
我心一动,差点就被动摇了,这小子哄人的功夫当真是了得……
可是,我却不是这么容易便被收买了的,至少,仍然维持着表面的不动声色:“乐添,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你既然不缺钱,当初为什么会落魄到那种地步?”
乐添似乎不想被人问及此事,收了笑,低头道:“我一个人怎么都好啊,可是有了姐,我便不愿意让姐跟着我一块受穷。”
“乐添,”我正色,拉着他,让他在我身边坐下,声音尽量柔到无害:“姐姐没有要揭你伤疤的意思,可是,当初你不是一直在快绿楼么,怎么忽而又落魄到街头,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
这的确是长久以来,一直盘旋在我心头的困惑。
乐添咬唇,眼中是一派茫然:“这个……我也不清楚呢……前一刻,我还锦衣华服地在快绿楼喝酒听曲,后一刻,就发现自己蜷缩在一夜桥,周身冰寒,身上又穿着那套从宫里带出来的衣服。可是,我一点都不想回去,宁肯在一夜桥冻死饿死,也不愿意回到那个乌烟瘴气的所在……再后来,我就发高烧了,若不是被姐姐你收容,我恐怕当天就要冻死在那里了……”
我心中一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忙问他道:“你以前有过这样的时候吗?”
我以为他至少要思考一下再给我答案,可是乐添,他连想也没想,就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
如果不是我紧盯着他的脸,我几乎就要错过,在他眼中一闪而过的那一丝痛苦,甚至还有……害怕。
“姐,我们不要提这种扫兴的事啦。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不想再提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忽而变得冷淡,遥远起来。
是了,这是典型的乐添。忽而热情得如火山,忽而生疏得如冰川。
是他,不满于我对他的不闻不问,可是,又是他,对自己过去的事情,讳莫如深。
而我,只是一再地为这样的乐添,心疼。
“好了,我们不提。”我伸手,捏住他的脸颊,在他那俊秀如小天神的面庞上,造出一个大大的笑来,“我们只好好的过以后的生活,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他不满地摇了摇头,挣脱了我的摆弄,抗议道:“姐,我不是小孩啦,不需要你这样哄我。”
话虽这么说,可是脸上没有一丝的恼意,先前的阴霾也渐渐地散开来。
我笑着向他伸出手来:“印章给我瞧瞧。”
“什么印章?”他装傻。
“别装啦,刚才我都在那张纸条上看见了——就是那枚鸡血石的,刻着你和我的名字的印章。”
他脸一红,从怀里掏出印章来,递到我手上,嘀咕道:“那么淡都被你看到了……哼,这章子还没做完呢,那死老头非让我也盖戳不可……”
“笨蛋,你不用事事都要给我惊喜啊,”我对他微笑,这笑是发自内心的,“你的存在,已经给我的最大惊喜了。”
“我有那么好么?”他既开心,又有些微窘。
“当然好了。除了花钱大手大脚,简直是完美。”我毫不吝啬地赞扬。
跟他相处久了,我发现我也被他感染了,这种公开赞美的话,以前是绝无可能出现在我嘴里的。
乐添更乐了,又变得跟小猴子一样,喜不自胜地绕着我转来转去。
我接过印章,翻来覆去的看。
这是一枚雕刻得极为用心的印章,手工纯熟,线条流畅,设计也别具匠心,章身爬满了浮雕出的蔷薇叶,或舒或展,栩栩如生,叶上的脉络亦纤毫毕现。
联想到印章主人的一手好厨艺,我不禁感慨,乐添那家伙,到底长了双什么样的手啊……
我觉得既骄傲,又自豪。
可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却是:
“臭小子,我要惩罚你。”
乐添愣住,呆呆问道:“为什么?”
我到底是演技不佳,立时就笑了:“罚你给我做一枚相同的印章,这个小东西太精致了,我喜欢的要命:)”
他哈哈大笑两声,拍了拍胸脯:“包在我身上!”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乐添都在房间里补充睡眠,而我,为了自己的笔迹能配得上这枚印章,我破天荒地开始练习我那惨不忍睹的毛笔字,一直练到胳膊发酸,手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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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小年快乐:)
正文 第三十八章 蔷薇茶馆
在所有的家当购置整齐后,没有经过太多准备,甚至没有放一串鞭炮,我们的茶馆悄无声息地就开张了。
其时已值四月末,五月初,满园的春海棠渐次开败,乐添是喜闹不喜静的孩子,对待花草也如此,不待最后一拨海棠花凋尽,便将它们统统撤了,腾出地方来,从别处的园林中移来现成数十株蔷薇,依着墙角栽了,因怕养不活,我让乐添帮着搭了凉棚,给蔷薇遮蔽日头,每日分数次浇水,小心翼翼,如照顾婴孩般,一次也不懈怠。
蔷薇本不是什么娇嫩的花朵,经过这般悉心的照料,竟在某个清晨,冒出零星的花骨朵来,那初绽的三两朵,白若鸽羽,晶莹胜雪,衬得那被春雨洗刷得新鲜的花叶,越发青翠欲滴。
我一开门就看见了这蔷薇花,心里没来由地就欢喜起来,昨晚下过一场小雨,院子里的地面透着微微的湿意,一切都这般静谧,充满了希望。
春天来了,世间万物都在涌动着生机,生命之中,仿佛从来没有过这样美好的时刻。花开无声,却彰显着生命的闹意,若果然侧耳倾听,在绝对万籁静寂的时刻,应当听得到花开的声音的吧?
是的,花开的声音。
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心绪,似乎在很久远的某个时候,曾经经历过。
猝不及防的,我忽然想起那张孩童的脸来,乐钰,这个似乎已经被记忆蒙上一层尘垢的名字,如被春雨刷洗过一般,重新变得生动鲜活起来。
(5)那时,是爹的寿宴,我躲在院子的一隅看花,他跑来问我,到底在看什么?
(1)我说,我在看花开。如果花开的速度提高许多倍,我们就能看到花开的动静了,而他大笑着说我是小古怪。
(7)之后还发生了很多故事,两个孩子之间无邪的情谊,却在他人的安排下,被掐断,终止。
(z)一别十年,当年的那个小霸王,那个依依不舍地回望着我的人,是否还在太子身边,做他的陪读?现在的他,该已经长成了丰神俊朗的男子了吧……
(小)我站在蔷薇旁边,任由思绪陷入散乱,却不期然地,被乐添的声音打断了遐思。
(说)“姐,你偷偷站在这里,想什么呢?”
(网)他不满地绕到我面前,乌黑的眼珠瞪着我,很有钻进我脑袋摸清我想法的嫌疑。
“什么叫偷偷站在这里,我并没有躲起来啊。我什么也没想,只是在看花了。”我微笑,看着他一脸的惺忪模样,心生怜爱,伸手,习惯性地想去拍拍他的脑袋,却被他轻快地躲开了。
“姐,禁止你以后摸我的脑袋!”他一脸的不高兴,“别总把我当小孩!”
呵,我忘了,男孩子是没有喜欢女孩把他当小孩看的,这几乎是他们的天性。尤其是乐添,我怀疑他从婴儿里开始,就已经是这样的大男子主义了。
“是了,我抱歉。”我真诚地道歉,并收回自己的手,“以后绝不会了。”
可是,就算是这样说了,也不能改变在我眼里他永远都是小孩的事实。
一针见效,那家伙立时就开心起来,拉起我的手:“姐,带你去吃早点。”
说罢,颠颠地就拉着我往外走。
那架势,俨然是把我当成了小丫头,拉着我大步流星地走出院门。
我趁他不注意,悄悄松开手,压低声音道:“乐添,我们自己开茶馆,却要跑到外面来吃早点,不太好吧?”
乐添摊开手:“茶馆是茶馆,专门喝茶的地方,跟早点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我一想,也是。我们的茶馆,所有的一切硬件设施都是雁安最高规格的,当然要做得专业一点,如果客人进去之后,大堂里竟然充斥着厨房里的油烟味,恐怕是没有什么兴致掏钱喝茶的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乐添并不是一个勤快的家伙,虽然拥有着媲美一等大厨的完美厨艺,却很少有兴趣下厨做饭,尤其是新一批更为昂贵的家具搬进家里以后,我们餐餐都是在外面解决,而那个设备齐全的厨房被再次华丽丽地遗忘。
吃完早点,我们两个齐齐回家,坐在盛满阳光的院子里。乐添闭着眼睛晒日光浴,我则望着簇新的牌匾发呆。
红漆簇新的牌匾上,用乌黑浓腻的老墨写了四个大字:“蔷薇茶馆”,这几个字,是乐添亲自写的,虽然还透着未经岁月磨砺的稚嫩,却已经具备了相当飘逸的风骨,形体饱满雍容,笔触有力,写完后博得我一阵盛赞。
“蔷薇茶馆”的右下角,是两个青色的章印,不消说,自然是乐添亲手雕琢的那两枚鸡血石印印下的。
红与青,相得益彰,整个牌匾素净而不失雅致,再配上“蔷薇茶馆”这个清新隽秀的用词,当时挂上去之后,我和乐添很是沾沾自喜了一阵。
可是,从这牌匾挂上去之后,一晃已经半个月了。
而光临茶馆的客人,一个也没有。
我每天在擦拭那些昂贵的要死的桌椅的时候,心里都在为它们觉得可惜,可惜这样漂亮的家具,没有人来欣赏。
而在触摸那些晶莹如玉,一个便价值十几两银子的骨瓷茶具时,在指尖轻抚过那些沉静华贵的紫砂茶具时,也不禁为它们扼腕。
甚至在看到地上的波斯地毯,院子里的纯白鹅卵石甬道和那道繁复精美的影壁时,心中都在默默地嗟叹。
我们蔷薇茶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可是那阵属于我们的东风,什么时候才来呢。
银子如流水一样地花出去,乐添每天依旧在毫不在意地挥霍,挥霍,挥霍,似乎永远意识不到,坐吃是会山空的。
作为商人,好歹也应该有一点招徕客人的意思吧。每当我透露出想讲茶馆广而告之的意思,他总是摆摆手:“姐,你就别管啦,安心做你的老板娘吧!”
老板娘?这笨蛋,不知从哪里学来这样的市井俚语,他知道老板娘这三个字含义吗?
这个倒是其次,自己无为而治,又不肯让我插手,他就不担心这样下去,茶馆早晚有一天会倒闭吗?
嗯,事实上,是根本没有没开张过……
我在旁边,就着阳光看了一眼他的侧身。他修长的双手,漫不经心地从就近的花枝上揪了一朵蔷薇在指尖玩弄,青色的衣袖趁得他原本就白的皮肤越发透亮起来,而皮肤表层,却又给春日的晨光晒出一层近乎透明的红,眼皮微微闭合,浓密的睫毛如栖息的蝶翅一般,偶尔轻闪一下,在无可指摘的高挺鼻梁上投下完美的弧度。
一瞬间,我有些失神了。
一个这么美的少年,竟然做了我的弟弟,这是何等的幸事。而我,竟然在想着让他这样美如天使的孩子,去做一些招徕他人的事情……这也未免太可恶了,岂止是可恶,简直是天理难容。
我决定,凭靠自己的努力,为未免的蔷薇茶馆,赢取到第一拨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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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