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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女将叶央-第17部分

小说: 女将叶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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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就好。玩的游戏除了烧脑子的雅令,还有需要活动腿脚的。
    有文有武,发展均衡。
    行过雅令,那娇俏少女又嚷着要投壶,于是差使下人捧来一尊细长颈的陶瓷花瓶,又拿了些去掉箭头的竹矢,投中多者胜。
    ——投壶游戏叶央很擅长,三丈内不需要瞄准就能中。不过凉亭里那群公子小姐的水平实在让人没眼看,每人投十次竹矢,除了二郎中了七支,其他人的成绩都太平平。
    “巧筝姐姐,怪道我每次邀你出来游玩,你都推辞呢!整日闷在房里读书,投壶只中了一支,雅令也对不上来,怎么,那书里的神仙没教会你?”娇俏少女看巧筝只投进了一支竹矢,习惯性地开始嘲笑。
    叶央跟着冷笑一声,却不是在笑那个巧筝。
    若是她自己成绩不凡也就罢了,娇俏少女不过中了两支就笑别人,就好比班里的倒数第二说倒数第一不用功一样,真的好意思?
    或许是叶央的声音太大,凉亭里已有两三个人向她这边看来,叶央下意识想蹲下藏起,却晚了半步。
    娇俏少女又道:“二郎,你看,远处那人竟敢嘲笑巧筝姐姐!来之前不是让寺里的僧人不要放其他香客来此附近,怎么还是有闲人游荡,真是可恶!”
    ……真是好一招指桑骂槐。
    巧筝垂着头不说话,叶央又笑了笑,边走边提高声音说:“我不是笑她,是笑你。”
    “那市井奴,你说什么!”娇俏少女杏眼一瞪,怒气冲冲地直视她。
    市井奴,算是大祁骂人言辞里程度比较重的一种,含义相当于“穷酸小市民”。当然了,这和演变至今享誉世界的国骂不能比,叶央一高兴还能用编程术语回敬对方个狗血淋头,可惜考虑到听众的知识水平,只好作罢。
    其实娇俏少女说的也有点道理,叶央今天穿的是件褐色短打,看上去像是谁家的男装改小的,事实上它也真是男装改小的。大祁只有穷人家的女儿整日抛头露面维持家计,为着方便活动才穿这种衣服。
    衣着简陋脊背笔直的叶央拨开一根树枝,站在凉亭外,不疾不徐道:“出来游玩也就是图个乐子,输赢都是次要,尽兴就够了。偏有些人一门心思把水搅混,不挣个高低就不痛快,可自己又不算拔尖,就像落榜次末的人嘲笑最末的书读得少,越是跳的厉害越是可笑。”
    她把话说的尖锐,一时间凉亭里的人都愣住,舞剑的娘子也不跳了,丝竹声停息,只有空气中清淡的莲花香浮动。
    娇俏少女气得脸通红,指着投壶的器具道:“市井奴,你逞什么口舌之快!若你厉害,怎么不自己来试试?”

  ☆、第23章 认亲

叶央没兴趣和她纠缠,环视在场人一周后转身欲走。
    “你站住!”娇俏少女在身后大声喝道,“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敢跑到我面前大放厥词,自己却什么都不会,要我说,你连那最末尾的都不如!”
    说着拿眼去瞟手不断绞着素净帕子的巧筝,后者皱眉,勉强开口打圆场说:“贞儿,还有这位姑娘,你们各退一步,此事因我而起,是我的不是。”
    “凭什么要我退!”娇俏少女把头一昂,十足的傲慢。
    叶央也来了脾气,虽然巧筝脾气好,不代表她也愿意去给那大小姐捧场,当下快步走入凉亭,一把抓起剩下的竹矢,又退开好几步。
    “哼!”娇俏少女冷哼一声放话,“我等着看你出丑。”
    叶央一撇嘴,转转腕子,随意瞄了下壶口的角度,手里一束竹矢一支接一支,几乎是首尾相连地落入壶中!
    她顿了顿,又换另一只手,把剩下的竹矢投了进去。
    一片鸦雀无声,所有人愣愣地瞧瞧叶央,又瞧瞧那个插满竹矢的花瓶。
    能投中这么多不难,难的是速度如此之快,毫不停歇!一群人中只有那个二郎看到的东西更多——叶央两只手的准头都很好,而一般人能练出一只手就不错了。
    将竹矢尽数投入后,叶央接受到巧筝感激的眼神,面上却没露出分毫,淡定地转身离去。即将踏出凉亭时,又故意气那个娇俏少女,顿住脚步道:“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不露着一手吗?”
    说罢也不等对方回答,自顾自道:“……因为,一个人就算再厉害,领着千军万马也没有称霸猴山的心思啊。唉,可惜今天给猴大王露了一手,你千万不要说出去,我啊,丢不起这个人。”
    不用回头,叶央就知道身后的人被气成了什么样子,心情愉快地继续前进。
    能气着心胸狭隘又喜欢打压别人出风头的家伙,是比投壶行雅令更轻松的娱乐活动。不过叶央没考虑到一件事——嚣张的人,往往都不会忍气吞声。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叶央身体绷紧,下意识回身去看。可惜她的功夫还是不到位,师父嘱咐过,若觉得背后有人偷袭,第一反应必须是躲开,而不是回头。
    因为叶央那个下意识的回身,让她左肩正中上娇俏少女刺来的一把剑,舞剑娘子的那把剑!
    表演的器具锋利度不高,剑尖并未刺穿肩头,叶央估计仅仅刺入了半寸左右,差不多两三厘米,小伤而已。
    但血一下子涌出来,瞬间湿透褐色衣襟,娇俏少女起初只想吓唬她逞逞威风,没料到会见血,吓得低呼一声松开手。那把剑就挂在叶央肩头,伤口也被沉甸甸的剑柄扯开了一些,血流的更多了。
    “嘶——”叶央疼的抽了口气,皱起眉头。她眼睛本就生的三分傲,此时竟有一丝让人看了心慌的杀气,反手从肩头拔下长剑支在地上,向前走了几步,“不过损了你几句,竟要持械伤人!”
    她每走一步,娇俏少女就惊惶地退后两步。叶央死死盯着对方,剑锋在地上划过一串长音。
    要不给对方点苦头吃,她就不姓叶!叶央嘴角噙着一丝冷笑,血濡湿半边衣襟,步步逼近。
    “我们伤了人自会赔偿,稍后百两白银奉上,在下给你陪个不是。”众人都被叶央的气势震慑住时,还有人不知死活的凑上来,一袭竹青长衫,二郎拱手道,“还望姑娘息怒。”
    叶央怒道:“又不是你伤的我,要她道歉!”说罢剑锋扬起,直指他身后的娇俏少女。
    “一介平民,出言不逊,我教训教训你,怎么了?”娇俏少女腿软嘴不软,还扯着嗓子叫嚣,哆嗦着翻了个白眼给叶央。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叶央跨了一步,剑尖向前袭去,却被二郎用扇子隔开,挡在对方面前。
    二郎还是拱手,“伤人固然是我们不对,姑娘如此不依不饶,也着实不妥。”
    “哼,你们先动手伤人,轻飘飘地道个歉就完了。我要不答应拿钱滚蛋,就是不依不饶的泼妇,对吧?不管怎么说都是你们占理,对吧?我偏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叶央冷眼环视周围想靠近的杂役,“哪个敢过来,别怪我不客气!”
    二郎摇摇头,一双澄澈的眼瞳眯起来,“那就委屈姑娘了。”
    叶央也不废话,当即迎身而上。她这些年每一天都以杀了库支敌人为目标而训练,与之相比,二郎少了一分决心和狠心,自然打不过她。可叶央毕竟伤了左臂,失血之下行动不便,短时间竟分不出高下,但交手久了她一定会输。
    胆小的女眷早就避在了一旁,娇俏少女被几个家丁护着躲开,没人敢上去拉架。巧筝咬着下唇看着二人,又低头瞧地上越来越多的血迹,心急如焚,忍不住喊道:“叶安南,你莫要伤她!”
    叶安南?
    叶央听见这个名字,分神之下动作一僵,那头叶安南一掌击出,正中她胸口。叶央连连后退,险些站不稳,却用长剑支撑身体,不肯倒下。
    “二郎,你好厉害,也叫那市井奴长个教训!”娇俏少女见叶安南赢了,在后面得意欢呼。
    叶二郎没心思回头看她,只是纳闷地盯着重伤少女的脸庞。
    她……伤的应该不重,但流了很多血。可为什么还不倒下?为什么站都站不住了,跪在地上也要抬头看自己?
    叶央受了一掌,不住咳嗽却仰起脸,眼瞳漆黑,目光锐利像要看进对方心里,可到底是撑不住。她突然记起来,这具身体只得十三岁,撑不住的。
    叶二郎更加疑惑,不由自主地走近叶央,俯下身仔细打量她,对身后娇俏少女尖利的大呼小叫充耳未闻。
    随着叶央倒下,她怀里突然缓缓滑出了一样东西,那是定城城破后,始终带在身边不曾离身的。
    叶二郎的视线追着过去,总算看清楚——这东西他也有,他们家的人都有。
    当年他爹,也就是叶老国公把一块圣上赐的美玉分作四块,分别刻上“北南东西”四个字,给了几个孩子,他自己那块,就刻了一个“南”。
    可这姑娘的玉却不同,正面是个“西”字,沾染了衣襟上的血,清透美玉染了一丝不详的颜色,叶二郎颤抖着伸手拿起来翻看。
    反面是个“央”。

  ☆、第24章 回家

京城东边,权贵云集,本来是清净高雅的地方,最近却闹腾得很。
    日头渐升,崔尚书今日早朝有些事便拖到晌午还回来,下朝后还歇不住,在正屋里转来转去,急躁的满地乱走,指着外头对夫人道:“都几天了,定国公家这是抽的什么风!每天定时定点儿放三回炮仗,你说他在自己院子里放就行了,还跑家门口放,还跑咱们家门口放,这叫什么事!不行,我得找他们去!”
    崔夫人倒是很淡定,不疾不徐地抿了口茶,劝道:“老爷稍安勿躁,我昨日才拜会过定国公家的老夫人,人家内院出了天大的喜事,热闹热闹总是必须的。”
    “问题是也太热闹了……”在接连不断喜庆得跟过年一样的爆竹声中,崔尚书很郁闷。
    叶央也是被自己家的炮仗声吵醒的。
    身下是柔软的褥子,身上是丝绸的被子,床帐绣着花,屋里熏着香,角落还摆着冰盆,惬意得就跟生活在云里一样,怎么翻身怎么舒服。
    除了肩膀还有点疼。
    “怎么样怎么样?”外面有个男人急匆匆地想要闯进来,语气相当期待。
    那人却被门口的丫鬟拦住了,回报说:“大小姐还没起呢,三少爷稍等等吧。”
    叶央听见门口低落的叹气声,又翻了个身——由俭入奢易啊!现在的生活,真是不要太滋润。
    那日她隐约记得,自己被人扛了好远的路,然后抬进屋里,请大夫,包伤口,一群人围着她看。
    当然,必不可少的过程是,确认她是否真的是传说中死在定城的那个叶央。
    先定国公不算慈爱的老爹,带夫人去了任上,就把三个儿子扔给祖母照顾,叶央是他们在西疆生的,本想送回京城,却始终没舍得——其实是搞不定她。从前的叶央活了九年,也只在七岁的时候回了一趟家,住了不过数月,许多人记忆都模糊了。
    家里的现任主人,叶央她大哥叫来府里的老人,把叶央前前后后仔细认了个遍。
    “回少爷,大小姐当年回府时,爬树摘石榴,左小腿有道伤,奴婢查过,错不了。”
    “回少爷,大小姐当年回府时,骑马摔下来过,左膝盖有块疤,奴婢查过,错不了。”
    “回少爷,大小姐当年回府时,和五皇子打过一架,后脖子上有个口子,奴婢查过,错不了。”
    ……人家认亲都是靠胎记,为啥轮到她就是伤疤?除了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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