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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李赤然将军回忆录-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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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花费心思去塑造。你曾是我部的基层干部,对我的经历、我的为人,别人可能不了解或了解不深,而你应该是一清二楚、知根知底。任问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说继续治病。他说最好去北京空军总医院。我摇头拒绝,提出回瓦窑堡,他表示不同意:你要治病,总应靠近有大医院的城市。回西安如何?我同意了。任说他还要回京向吴法宪、余立金汇报后再定。

当时,林彪1号命令已下达,要将所谓的“党内走资派”从大中城市流放到小城市或农村,让当地不明真相的群众监管。每月发30元生活费。我算“暂缓”执行的,估计提出去西安养病问题不大。

1970年5月接到通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李瑞山表示,第一,欢迎我回西安;第二有房子安置。于是我积极准备搬家,争取早日离开令我感慨万千的南京。

我在南京工作了8年。来时信心百倍,别时忧伤满怀。“文革”中的残酷迫害,使一起工作过的同志,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致伤致残,还有许多杳无音讯。估计他们凶多吉少。我思念他们,为这些比我更不幸的人深感不平,但却无法为他们尽力,感到内疚与悲伤。但我这一生问心无愧,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兢兢业业奋斗在党所需要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即使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也从未做过损害党和人民昧良心的事。我自认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战友。想到这些心情才平静一些。

1970年10月,我携家到达西安市。兰空司令员杨化民已接到吴宪法的命令,要他们“不冷不热”的对待我。只发给维持生活费,没有其他补助。我并不在乎生活是否艰苦,只要求得精神上的平静。

不久,李瑞山派秘书赖光和房管处处长,把我们安置到原省委书记霍士廉在建国路雍村的住处,住房年久失修,但比起那些仍身陷囹圄,无家可归者,就强多了。

●患难真情

1971年春节,李瑞山来雍村看我,见住房有倾塌的危险,派秘书赖光再催房管部门为我重新找房。当时曾说青年路止园的原杨虎城将军的公馆可以考虑,刘澜涛曾住过此院。但造反派查封了该院,并命名为“地主庄园”。加上整个社会秩序仍然混乱,我考虑还是住在雍村为好。省革委会只好决定进行维修,保证住房不至于出事故。对此,我十分感激。

省里还为我装了电话,并提供一辆伏尔加小轿车,使我能自由活动。我终于能回到离别20多年的家乡瓦窑堡,与久别的亲人团聚了。

象李瑞山这样,敢于在我最困难、最“落魄”之时信任我帮助我的人,有许许多多。他们给予我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支援,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安慰。使我对社会、对人生有了更深切的认识,也使我体会到确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而更坚定了我活到老、为人民服务到老的决心。

原陕西省煤炭局副局长白占玉,1934年9月他任赤源县(今子长县白庙岔乡)苏维埃政府主席时,我和他就是患难之交。如今他又顶着压力,为我装暖气、修锅炉、修围墙。冬天供给我所需的煤炭,使我在雍村8年没有挨冻。

1932年时的老战友贺秉章,当时任北京煤炭学院党委书记,他才不理“造反派”那一套,供应我油、蛋、肉、米、面等,使我不至于挨饿。

空军工程八纵队副纵队长强伟和同培贤两位战友,也长期为我家提供米面,时常解我之困。

那段时间,不论是在职的,还是被罢免的,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以各种方式关怀帮助我。患难真情令我永世难忘。他们是:

胡耀邦  马文瑞  贺吉祥  刘景茹

王  平  贺  毅  高维嵩  张达志

张  震  刘景范  常黎夫  严  波

李志民  王子宜  谢怀德  张黎群

韩先楚  刘景星  贺晋年  李白蕾

尤祥斋  李世臣  刘学增  高惠琴

刘海燕  袁  园  冯汉章  孙旭斌

吴岱峰  牛书中  王华亭  侯智防

薛兰斌  罗元发  李  果  郝玉堂

崔田夫  王  海  王果山  王  强

刘显增  曹双明  田启元  马光厚

校  正  薛子卿  强全义  曹光华

魏玉英  侯世俊  牛占彪  刘安国

马云泽  张吉辉  何正德  史  桥

阎清芳  杨永斌  陈克功  白纪年

李启明  潘寿才  何承德  折永年

赵启明  李华楷  王玉昆  艾楚南

刘  镇  龙维道  李民轩  曹相茹

常远亭  龙福才  贺济堂  许法善

马凌茹  龙  谦  杜瑞兰  骆柯良

熊  伟  王世杰  韩民栋  赵坤铭

钱竞阳  张维山  栾成功  曹茂森

陈  明  张平山  李红先  同桂荣

陈  靖  郝明山  孙国英  刘力贞

翟羽佳  谢  琦  张毅忱  赵来红

刘占云  王  寒  白凤吾  胡景铎

袁德良  冯少卿  章  泽  姚绍文

尹昌尧  郝明珠  李茂才  刘惠诚

江  波  惠凤莲  席居仓  崔存惠

戴北星  魏正廷  赵炳森  李猞生

刘  昂  井助国  杨子蔚  李启贤

王志贞  白振华  史纪全  霍美英

霍源丰  邓国忠  宜立功  翟德让

秦  曙  杨成森  史  道  徐  锁

李合邦  边  丰  王生财  王保民

刘克东  冯德  刘吉耀  张  华

齐渭川  冯文华  李森桂  胡汉俊

武自升  雷  清  马万里  郭志清

薛  峰  齐瑞生  惠世恭  王士俊

冯有才  张步高  钟  毅  张耀中

冯  毅  郭宝珊  陈慕华  白灏辰

郝怀仁  车先锋  尚立敬  白  茜

张金铭  马豫章  张  涛  白凌云

董学源

特别是在那段时期,我和舒同一起共同度过一段艰难岁月。我和他1935年11月直罗镇战斗时一起工作过。1942年曾在晋察冀边区极为困难的时期相遇。“文革”前他任陕西省委副书记。1973年他被罢免职务,并被下放到百余人的平绒厂做工。每月只发30元生活费,还限制一切自由。

我不顾当时“自身难保”,向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呈述了我对舒同的看法,肯定他不是叛徒,应该改变他的处境。李瑞山采纳了我的意见,恢复了舒同的自由。

舒同除担任领导工作外,还是我党我军的著名书法家。“文革”以来他曾发誓,不再把他的书法作品给任何人。但他慷慨为我书写了“疾风知劲草,严霜识磐松”的条幅。还为我书写了十几幅毛泽东诗词和名人诗词。

在此期间,我也为需要帮助者尽了微薄之力,刘志丹同志的夫人同桂荣在文革中生活十分艰难,我尽力帮助她度过难关,家里的东西只要她喜欢,就送过去,逢年过节一定要去探望。许多在“文革”期间被斗、被关、被“劳改”的同志,请求我帮他们申冤,我从未拒绝过。只要我能办到,就挺身而出,尽力为他们辩明真相,洗刷不白之冤。我主要通过李瑞山向调查单位提供真实材料,为甄别冤假错案或大案要案尽到应有的责任。

我还为陕北老区的老红军写了无数份证明信,对于恢复他们的名誉、使之得到应有的待遇和妥善安置起了重要作用。

由于当时处于“文革”后期的混乱状态,上访人员无处接待。许多人听说我助人为乐,一传十、十传百,蒙冤受屈的人们抱着希望,不断登门请求帮助。我在雍村的家一时变成了上访的“接待站”。尽管每月32斤的粮食定量仅够糊口,但我仍然尽量设法让客人吃饱。

当时有人称“李赤然就象英国的不管大臣,什么都管”。还有人散布流言蜚语,诽谤我是西北“走资派”的“黑后台”。这引起省委的重视。李瑞山找我谈话,经过认真仔细的核实,证明我所做的事中,没有一件违犯了党的政策。李瑞山肯定了我替政府做了必不可少的“拾遗补缺”的工作。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不论是为官还是为民,不论是在顺利的情况下,还是在危难之时,都应象个共产党员的样子。雍村8年,我虽处于十分困难的环境中,但共产主义信念没有动摇,共产党员的责任没有放弃。我还准备练好身体,有机会再为人民多干几年。

我每天坚持刻苦锻练,使膑骨已碎、韧带渐松、经常肿胀的膝关节逐渐健康起来。原来只能跛行,还常要依靠拐杖,现在却能日行6000步。我还患有胃窦炎、糖尿病、心脏病、脑供血不足等慢性病,但坚持早晚散步、打太极拳、做保健操,并注意劳逸结合、饮食适量,粗茶淡饭、心情开朗,努力和疾病作斗争,与健康同行,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其乐融融。健康的身体将保证我能做更多有益于党和人民的工作。

一○、生活多美好(1978年——2006年)

●平反决定

1978年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军区空军委员会作出了《关于为所谓参与空军‘罢官夺权’和‘盐城未遂兵变’中受到打击迫害和诬陷的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林彪反党集团及其死党吴法宪、江腾蛟一伙,为了其反党乱军、篡党夺权、打倒一大批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军领导干部、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目的,采取种种阴谋手段,造谣诬陷,捏造了一个所谓‘聂风智、顾前黑集团’,给聂凤智、顾前、张少虹等同志强加了参与空军的‘罢官夺权’、搞‘盐城未遂兵变’等莫须有的罪名。

在1967年12月召开的南京军区空军党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聂凤智、顾前、蔡永、李赤然、周正勋、薛毓芳等同志强加了参与空军的‘罢官夺权’、搞‘盐城未遂兵变’等莫须有的罪名。在1967年12月召开的南京军区空军党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聂凤智、顾前、蔡永、李赤然、周正勋、薛毓芳等同志采取隔离看管、限制自由、打骂逼供等法西斯手段,进行重点批斗;并对另一些同志在小组批斗。尔后,有的送‘五·七’干校当候补学员,有的送农场监督劳动,有的专案审查,有的被迫害致残、致死。

现已查明,林彪及其死党吴法宪、江腾蛟一伙强加的所谓‘聂顾黑集团’参与空军‘罢官夺权’和‘盐城未遂政变’等罪名,纯系对一大批领导同志的诬陷、打击、迫害,是蓄意制造的冤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南京军区空军党委五届七次全会决定,对上述案件中遭到打击迫害的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为因此而受到株连的家属、子女、亲属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推倒强加给他们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材料予以销毁。”

南京军区空军党委(盖章)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八日。

1979年7月9日,我接到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1979年4月9日的信。

1980年5月,我回南京军区空军办理8年中被没收的私人物品和个人应得待遇问题,包括从南京到西安的搬家费、房租费、书报费、所欠工资,以及妻子翟平因受株连而应恢复名誉等问题。赵昭政委、政治部车主任以及大多数干部群众积极帮我解决,他们找证据、查事实、立清单,很快将处理报告交到司令部。但司令员既不上报空军,也不给予答覆,还不满的宣扬:这些老家伙平反了还不满足,算什么待遇问题的帐!他对老同志毫无感情,目无党纪国法,致使此事久久未能解决。钱物、待遇对我本不是大事,但要讨个公道。

1981年8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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