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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后来我们都哭了-第5部分

小说: 后来我们都哭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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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冽指着米楚和千寻问,她们干吗……这样的表情?
那一刻,高中的时光仿若潮水般,一幕幕,一波波,汹涌进我的眼睛。


四年前,唐琳琳是实验高中的名人。
那时,她不但成绩优异,而且长相出众,鹅蛋脸,眼窝略深,颇有点西方美,一头自然卷,像海藻般的头发披在肩上,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不过,唐琳琳除了这两个优点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胸大。
四年前,在我们那群发育还不完全的女生中,唐琳琳真的是充满了成熟女性的致命诱惑,155cm的个头,却挺着C罩杯。有人开玩笑说,每次看到唐琳琳,都先看到她的波澜壮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先胸制人”。就连校外的那些混混,也总喜欢对她吹口哨。
而那时的我,却恰恰跟她相反。四年后的我是卖猪肉的,四年前的我就是卖柴火的,天天穿着廉价的男式衣服到处瞎逛,在实验高中那群达官显贵家庭出身的公子小姐堆里,显得格外迥异。
所以,在唐琳琳大张旗鼓地追陆齐铭,陆齐铭却倒戈相向对我发起攻击时,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仿佛天塌下来,都没陆齐铭追我壮观,就连葫芦都扯着我问,是不是我给陆齐铭下了什么蛊。一五好青年怎么就栽到了我这个柴火妞的手里,别的不说,至少从外观和各方面硬件质量来看,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而且,那时的唐琳琳对葫芦来说,也有一种水中望月的美。
那是葫芦第一次质疑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也就是陆齐铭的审美眼光。
不过唐琳琳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是把葫芦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他再也不说唐琳琳比我与陆齐铭更般配的鬼话了,而是一直夸陆齐铭有先见之明。


唐琳琳追求陆齐铭不成功,并且看到陆齐铭拒绝她这个美人,而捡了我这个柴火妞,就变得异常……销魂。
之前上课努力的她,开始睡觉,下课活跃在同学之间的她,开始不说话。她整个人从热烈的阳光,瞬间变幻为惨淡的月光。
其实唐琳琳之前一直对我不错,别人对我都是白眼相待,只有她,对我青睐有加,不但照顾我的生活,还经常把笔记借给我抄。
所以她的转变让一直挺不在乎人情世故的我,忽然觉得非常内疚,就好像正儿八经追求我的陆齐铭,是我倒追过来跟她抢的。
于是,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不敢说话,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而且,每次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会偷偷地分一半放在她的桌洞里。
这样的愧疚,一直持续到我在陆齐铭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漂亮的日记本。
那天我帮打球的陆齐铭去拿护腕,却在他的桌洞里翻到一本日记本。
我当时就奇怪,陆齐铭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漂亮的本子,他又不写日记,难道要当惊喜送给我?
当翻开日记本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的脸都绿了。因为,那本日记是唐琳琳的!
里面写满了她对陆齐铭的爱恋之情,以及思念之意,语言甚是火辣,最后还有一封用英文写的信。其实现在想想,唐琳琳的本质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
我黑着脸,举着日记本问刚打完球、大汗淋漓的陆齐铭,这是怎么回事?
陆齐铭咕咚咕咚喝完水,孩子气地用衣袖抹了把头顶的汗,迷茫地问我,什么?
我拿日记本朝他的头顶拍下去,愤怒地说,孙子,再装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陆齐铭急了,嗫嚅道,是你送我的日记本?
顿时,我就疯了。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日记,那还不如直接给我把刀让我自行了断!
后来,在我审问了陆齐铭很久未果,又去问葫芦后,才确定,这本日记是唐琳琳自己放在陆齐铭的桌洞里的,只是在陆齐铭未看到之前,被我撞了个正着。
当我把日记本甩到唐琳琳面前时,她的整张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跟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
我说,你要是喜欢陆齐铭的话,大家就明着竞争,别他妈背后玩阴的!
唐琳琳埋下头,肩膀开始慢慢耸动,柔弱的模样让人看了心有不忍,想立刻飞身上去呵护她。
但我突然想起自己看到她的日记的那一刹那,也是活活地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那时的我,一点都不懂得委婉和退让,只会步步相逼,决绝凛冽。
当很久之后的我懂得人情世故,回忆起从前时,对唐琳琳总会有丝丝的愧疚,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她的整个人生颠覆了。
可是,时光不允许我回头忏悔。



'4'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那件事是我和陆齐铭的第一次争吵,虽然他好声好气地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那么直接,容易伤害人。但我却固执地认为他是心疼唐琳琳,所以才会这样袒护她。
四年前的我,一直想做个睿智的女生,但初次面临感情是非的我,却像一个最俗气的中年妇女一样,毫不客气地、自以为是地捍卫着自己的领土。
我口不择言地说,陆齐铭,你要是觉得心疼,就去找她啊,反正她喜欢你。
陆齐铭被我抢白得脸红一阵青一阵,握着我的手腕第一次发怒,让我收回刚刚说的话。
在我和他僵持时,葫芦看不过去,他说,得,为兄弟两肋插刀!你们小夫妻别吵了,把唐琳琳的电话号码给我,哥去安慰她。
我说你别啊,别为了我和陆齐铭牺牲色相。
葫芦翻着白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对她就有点小念想,现在刚好乘人之危。说完,他还装得跟色狼一样嘿嘿地奸笑了两声。
不过葫芦至死都不会想到,这两声奸笑,最后会变成苦笑。


葫芦给唐琳琳发短信的那天,唐琳琳竟然像往常一样叫我一起吃饭,并且笑脸相迎,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虽然女生的心是狭隘的,有个隐患在身边,便一定要解决,但我真的希望唐琳琳有个好归宿。所以当她准备和葫芦赴约时,我竟然不厚道地劝她,如果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想,如果葫芦知道我背后这样说,估计埋了我的心都有。其实不是葫芦不好,只是我觉得唐琳琳显得太委曲求全。
但我的劝告反而让唐琳琳欣然的脸上出现了你多管闲事的表情,于是我就闭嘴了。
不过,这次见面,让一直跃跃欲试的葫芦,瞬间被吓了个结实。
葫芦回来和我们描述,操,这个唐琳琳也太开放了,我刚说了句洗衣服累,她就主动要求帮我洗。我刚夸了句她的手长得好看,她就主动牵上了我的手,并且暗示可以更进一步。
最后,葫芦闭上眼睛叹气,唉,还是雾里看花来得美妙一些。现实真的太幻灭了!
之后,不知道葫芦怎么打发唐琳琳的,总之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就不了了之,连在路上碰面,都不打一个招呼。而唐琳琳在一夕之间,变得更加……诡异。
和班里的男生打情骂俏,给同学讲题,穿着大衣领的衣服趴在同学面前,不管衣领内的风光是不是被别人一览无余。就连在班主任上英语课时,她都开始变得浮躁。
起初一直把她挂在嘴边的班主任,终于对她的行为投来厌恶的目光。
由坏变好,有人需要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做到,而由好变坏,常常只有一步。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唐琳琳就从光环女神跌到声名狼藉,每周换男友成了家常便饭。
而这时,她开始迷恋安妮宝贝,那个讲都市故事,将故事勾勒成海市蜃楼的作家,我曾看到唐琳琳在习题本上乱写,很久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那个穿白棉布裙,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光脚穿帆布鞋,一路行走的女子?
米楚说,她学到了安妮宝贝的精髓。
当然,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让唐琳琳真正声名狼藉的,是“日记事件”。



有一天,葫芦突然神情古怪地问我,你知道唐琳琳网恋吗?
我笑嘻嘻的,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干吗还这么关注她!
葫芦急切地摇头,哥不是关注她,是男生寝室出现了一本日记本,是唐琳琳的!
又是日记!我意外地看着葫芦,可是,日记和她网恋有什么关系?
葫芦犹豫了半天,才说,日记里是关于她网恋,然后见网友,再然后一夜情的描写。
……
我惊疑不定地问葫芦,你的意思是?那不是摘抄的?
葫芦郁闷道,我又没看,我只是听人说,应该不是摘抄的,里面有她谈的每个男朋友的名字缩写,而且地点和动作也写得很详细。
那本日记在一时间变得炙手可热,好像每个人见面时打招呼问的“吃了吗”都变成“看日记了吗”。
而在一次月考中,唐琳琳的成绩由年级前三跌到了百名之外,所有任课老师,连平时宠爱她的班主任,都对她的“日记事件”略有耳闻了。
再加上她经常逃课,甚至夜不归宿,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从前在校门口对她吹口哨的小混混,她也从不屑一顾变成了偶尔调笑。
更牛叉的是,她和班上一个转学来的男生打得火热,并且在学校当众接吻,导致高二那年,没有一个班愿意接纳她,最后迫不得已,她被勒令退学。
从那以后,算来,真的已经三年未见她了。


她以后不会针对你吧?跟苏冽讲完唐琳琳的故事,千寻担忧地道。
三年前能让她走,三年后她敢动洛施一根头发,我米楚就绝对把她玩得生不如死。米楚牛叉地说。
安啦,她不会得逞的,苏冽跟我们蒋总很熟呢。我满不在乎地道。
苏冽霸气而妩媚地回道,那当然。



'5'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开始意气风发地去上班了,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越看我这张脸就越觉得顺眼,一小白领啊。公司的同事都夸我随和,那是,每天穿T恤、牛仔裤、球鞋的我,往光彩逼人的她们面前一站,跟倒水小妹一样,能不随和吗?
不过在公司一段时间,除了累和忙,对蒋言印象的幻灭,也是一件大事。
在一次会议之后,我终于明白当天应聘出来后,苏冽为什么会对我说,别看他现在随和,其实对下属很严厉。
那时我心笑,怎么都想不出来蒋言严厉的模样。
但转眼在一次会议上,我便看到了蒋言的严厉和苛刻。
那次集体会议,是有关于公司的一个重点图书文案策划,他刚走进会议室,就把文案“啪”的一声丢在会议桌上,整个会议室瞬间便安静得没有人声了。紧接着,长相漂亮的主编低着头站起身。蒋言皱着眉,厉声道,长得像坨屎也就算了,做的东西也像坨屎!
这句话从他口里讲出来,我立刻石化在原地。太幻灭了!与我初次见到的那个微笑清澈的大男孩相比,此刻的蒋言就像地狱使者,所到之处,风声鹤唳。
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准会摆足弱者的姿态,无声地哭。
但是漂亮的主编只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说,是,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做一坨不像屎的东西送上去。
……
我刚还处在对蒋言的崩溃中没出来,主编的话让我又一阵塌陷。而周围的同事却一脸坦然,估计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那一刻,我真不明白自己是在出版社工作,还是在……厕所。



我在Q群里跟米楚和千寻讲述这个蒋总的伟大事迹。
最后感慨了一番公司人员的能力,忧郁地展望了一番自己在公司的未来,唉,定是生不如死。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千寻给我打气。
但是,当满地都是金子时,我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是哪一颗了。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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