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同人)[穿越教科书]中流-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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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也见过,佟先生跟易先生是旧识,佟太太长得……”她停下手认真想了想,挤出一个形容词,“很白。”
苏雪倩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
“也是,佟太太不喜欢交际,别说你,连我都没见过几次。” 苏雪倩一个多月前才到易公馆报到,小凤本也没指望她认识,只是嘴碎惯了一时刹不住车,顾自说道,“佟先生在鸿益染织厂给英国人做事,家里底子薄,惯会精打细算,也不晓得师傅为什么这么给面子,每次都亲自去给佟太太量尺寸,本来让我去做就好了么……”
小凤碎碎叨叨地又拉一些家常,费了好大会儿工夫方找到蓝裙子的收据,叫苏雪倩看过后画了押,恭送她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相亲
第二天易明兰突然想吃牛排,于是她的好女仆苏雪倩一大清早便起了床。她到菜场买来最贵最新鲜的牛肉,只取后腰上极小一块,放到平底锅上略过下火,三成熟,血淋淋地盛到金丝雕花的小盘中,边上缀上精美的萝卜花。
不放盐,不用糖,不淋酱汁,易明兰矜持地拿起西餐刀,小心翼翼地将它切成围棋子大小的块状,送入口中细嚼慢咽。
牛血从切口处渗出,沿诡异的纹路缓缓蔓延,顷刻将雪白的餐盘上画出鲜红的图案,又触目又恶心,引得苏雪倩的胃不由自主地翻江倒海起来——这场景,跟野蛮人直接吃生肉也差不多了。
很难相信易明兰会喜欢吃这种东西,而且,据说已经吃了五年。
“牛排就是要这么吃,才能尝出真味道来!”她得意地拿西餐叉戳牛排,假装自己没有被浓重的牛膻味熏倒,颇为热心给苏雪倩上启蒙教育课:“这是英国皇室的吃法,牛排煎地越生代表越有品味!你刚来所以不懂,但是,既然做了我家的佣人,以后就要多学着点儿,可不能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一样给我丢脸。”
苏雪倩无视从她口中飙出的血红色标点符号,规规矩矩地应了声“是”。
什么是所谓的“血盆大口”,今天她终于见识到了。
其实,易明兰又知道些什么呢,她甚至连大本钟是哪个国家的标志物都不清楚,更别说英式牛排的正确吃法了。“牛排越生越有味道”的论断是她从王雅媛那里听来的,至于王雅媛是从哪里听来的,就不在她考虑之列了,反正她相信王雅媛的说法没错就是。易家还在香港的时候,易明兰在寄宿女校念书,教英文的Miss White吃东西不加调料,她便也学了来,硬说成是地道的“英伦时尚”,全然不理会Miss White是个禁欲主义者的事实。
易太太看着女儿笑,慈爱非常:“鬼灵精,就你说法儿多。”
“妈!”易明兰撅着嘴撒了一句娇,指挥苏雪倩去衣柜里取一条束腰的银蓝短裙。易太太怪道:“怎么穿这件,银蓝的哪里有大红的惹眼?我看前天我同你一道去买的那条及膝的红裙就很好。”
“才不要!”易明兰笑嘻嘻道,“我晓得你打什么主意,准是又惦记着把我往哪个臭男人怀里送呢!哼,我偏不让你们得逞。从来就只有我挑别人的,就不该有别人来挑我的时候!”
她的眉神气地上挑着,虽不算好看,却画满了这些年被男人们宠出来的自信。
易太太噗嗤笑出声来:“只是介绍你认识认识,我又没说什么,值得你这般跟我对着干?”
易明兰摇头晃脑,站到镜子前将那条银蓝短裙比着身体打量,笑吟吟地说:“那你说说,这回是谁?是姓张家的公子还是王家的少爷?”她已经到了可以订婚甚至结婚的年纪,近段时间半推半就地被易太太带去见过几个男人,初时觉得好玩,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兴致了。
易太太告诉她:“是程武洲,他家从清朝手里就是皇商……”
“我不要。”易明兰不屑道,“一个商户家的儿子,门楣还没我高,我才不要呢。”
易太太欣慰地看着容光焕发的女儿,笑容满面。她是信奉“女人把自己摆地越高越有男人爱”的开明妈妈,很赞成女儿傲娇一些。可是,程武洲的条件这么好,放弃实在可惜。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犹豫了片刻,易太太决定还是劝一劝易明兰,“程武洲家现在是卖军火的,不是官,胜似官,经营地极其红火……”
“反正我不稀罕。”易明兰下巴微抬,对着镜子转身一百八十度,扭过头来从背后看裙子的效果,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再横也能有俞浪澎横吗,俞浪澎上礼拜可说……”
“他说什么?”易太太眼睛一亮,抓住女儿的手着急上火地追问。俞浪澎她听说过,生了一副好样貌。他留过洋,父亲俞德贵是警察局局长,舅公在商务部任部长,有钱又有势。女儿若能跟了他,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归宿。至于坊间风传的那些以他为主角的风流韵事,同易先生周旋了一辈子的易太太是不会放在心上的,男人么,有哪只猫儿不偷腥呢?
但她越好奇,易明兰越要把话留着半截,卖关子道:“哼哼,我就不告诉你!”
易明兰同俞浪澎处得极好,因对方是个浪荡公子哥,两人可谓是臭味相投,目前正打得火热。比起无趣的男同学们,阅女无数的俞浪澎更懂得讨她的欢心。
易太太观察了一段女儿的神情,心知有戏,就松口道:“好好好,我不问,总行了吧?那就随你,你要真能把俞浪澎弄到手,我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
“切~妈,我说了,从来只有我挑男人的,就没有男人不要我的时候!”
这话引得易太太一阵开怀大笑,哼着轻快的流行歌曲下楼去了。
民国时期有个不成文的习俗,社交名媛如果在宴会上早到,就会显得不够矜持,属于自贬身价的行为。深谙此道的易明兰当然不会做这种蠢事。她将身上的衣服穿戴妥当了,看时间还早,就临时决定再做个头发。
易公馆里有专门的卷发机,只是用起来有些费事。它不像现代的改良版那样可以把整个头伸进罩子里加热,而是必须将头发绞成一缕一缕地才能塞进冒热气的小孔里。苏雪倩花了老大的劲才把易明兰那头乱蓬蓬的头发伺候妥帖了,刚按下电源开关,就听见电话铃响。
“哎哎,怎么这时候打来,我动不了,不能接电话啊!”易明兰大声抱怨王雅媛的电话来的不是时候。不过她转念一想,反正做头发时也干不了别的事,正好有王雅媛陪着解闷,于是又吩咐苏雪倩说:“你在那头拿着听筒,先把王雅媛的话传过来,然后再把我的话传过去。”
这是以前就干过的事,王雅媛与苏雪倩都熟门熟路,三个人就这样打起电话来。
王雅媛先起话头:“明兰,你同李子涵还在一起吗?”
“什么叫还在一起,我们就没在一起过。”易明兰不满地纠正。
王雅媛带笑的声线从听筒里传来:“到手就不认了吗?李子涵可不是俞浪澎俞大少,他从来没谈过恋爱呢,遇上你这个情场高手,注定是要伤透心了。”
“你心疼他?你要的话给你好了。”易明兰也笑,掰着指头数,“他还是很好的,又英俊,又上进,文章又写地好,算数也好,连他们学校的校长都夸他。”
这话自然是做不得数的。易明兰占有欲极强,同她交往的男人,不管她是真喜欢还是假喜欢,都绝对不肯再交到别人手里去。李子涵是她勾搭上的新宠,猫捉老鼠抓抓放放的游戏才刚刚开始,她怎会舍得放弃?他答应帮她补课却拖到现在还不来,这笔账她还没找他算清楚呢。
王雅媛识趣道:“他才看不上我呢,他喜欢的是我们易明兰易大小姐。”
“我才不会喜欢他呢。”易明兰连忙表明立场,又调转话头道,“不过,我估计李子涵是个长情的人,可说不准会不会为心爱的女子做出个终身不娶之类的事来。像他这种文学青年,都有些迂……”
后面的话,被王雅媛一连声的“美得你”吞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
☆、踩点
待易明兰出门,苏雪倩把折叠凳支起,将一大张报纸在地上铺开,坐到厨房挂钟的斜下方剥毛豆。穿越前的她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想到在易公馆工作了两个多月,毛豆也会剥了,牛排也会煎了,衣服也会烫了,酱菜也会做了,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环境造就人”,古人诚不欺她。
人的可塑性是无穷的,当环境剧烈变化时,为了生存,能够生出万千种可能性,这是适应力的伟大。以前的苏雪倩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当贼的一天,但是现在,她能够为了从王佳芝的房间里偷出钱来蓄意谋划,且毫无心理负担。
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好容易磨蹭到下午两点半,苏雪倩去佣人专用卫生间取了抹布、拖把、水桶等工具,到王佳芝的房间里去做清洁。
容妈看了心生欢喜,绽着跟朵菊/花似的笑容对易太太赞道:“太太您真有眼光!苏雪倩虽然年轻,但老实肯干,比起其他几个只知道躲懒嚼舌根的老妈子来强太多了。”
打扫王佳芝房间的工作原本算在容妈的份内,经苏雪倩主动要求后才归入她的名下。当时苏雪倩给出的理由十分冠冕堂皇:“容妈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她既要伺候太太的饮食起居,又要给小姐洗衣叠被,还有其它各种杂七杂八的琐事要做,一个人只有两只手,她哪里忙地过来?再说年纪摆在那里,她都四十二岁了,三灾九痛的在所难免。我年轻,合该多担待些,能多做就多做,不碍的。”她专挑容妈抱怨腰酸的时机提出来,还说自己亲娘死得早,看到容妈就像看到在世的娘一样。——虽然这话虚伪到连苏雪倩自己都想对自己竖中指,但是事实证明,效果是显着的:她一下子就征服了容妈的心。
疑似狗腿的表现换来丰厚的回报,自此以后容妈把她视为贴心的小棉袄,一有机会就在易太太面前猛夸,以此来对比体现出她的竞争对手,即“其他几个老妈子”的不济。
时间一长,易太太对苏雪倩愈加另眼相看。
易明兰得意道:“当初可是我建议要找年轻女佣的呢,你还不肯来着,现在怎么样?知道自己错了吧?”
易太太失笑,拿筷子点她的头:“是是是,我们家明兰最聪明了。”容妈也忙不迭地拍马屁。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苏雪倩的打算。自从决定偷钱以后,她就对王佳芝的一举一动分外留心。根据她的观察,目前易先生已经完成了与王佳芝的第一次偷腥,正在静候下一次的饕餮盛宴。换言之,她的时间有限,必须尽快完成所有准备工作,方能有备无患。
她谋求打扫的工作,当然不可能真是因为体谅容妈的辛苦。她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探查王佳芝的房间布局,避免有朝一日下手偷钱的时候两眼一抹黑。
苏雪倩把清洁工具搁到地板上,转到门口向外仔细探了探,确定空无一人后方才轻手轻脚地虚掩上门,跪到床头柜旁迅速地翻找起来。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易公馆的佣人在打扫房间时一般都不会把门关紧,所以她最多也只能虚掩,否则反而容易引人怀疑。因为害怕在房间里逗留太久不妥当,她还规定自己每天只查找一个地方,可惜运气欠佳,连续三天都没能发现值钱的东西。
不过风水是轮流转的,积累了三天的RP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