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无岁月可回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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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走光,一下子教室里静的可怕。胡应生收拾讲稿等物,默默叹了口气。他已经很久没和人如此言谈甚欢了,每次只要一谈这些文史之论,给人家推荐好书,身边的同龄朋友都对他避之不及,有的随口敷衍,有的借故离去,因此他虽然朋友很多,大都是泛泛之交。难得遇到一个爱看书能听他讲话的人,可惜自己只代上一节课;她匆匆离去,自己竟也忘了问电话号码,但毕竟对方是女生,问了也觉得唐突。他胡应生向来不是特别主动之人,若是有缘,自然能再见。
还是随缘吧。
关灯走出教室的时候,他如是想。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走两条线,一是现在,而是过去。
☆、再遇
“叮铃……”
从睡梦中醒来时,窗外雨已停歇,许久未见的太阳竟在这个午后露了脸。她竟然靠着日记本睡着了,还好没有流口水。收起它来,划开手机锁屏,是孙来义发来的信息:
“难得周末放晴了,约起?”
成欢看着洒在地板上的阳光,就像铺了一层金辉,毫不犹豫地回道:“好。”
那边像是等着她回复一般,没过几秒便发了来:“十分钟后到。”
孙来义和她小学同窗六年,大概也能称的上青梅竹马吧。不过一个从小到大都是成绩优良的“别人家孩子”,一个就是上了个普通大专学校。在她还在大学认真听课时,孙来义早就在父亲的资助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创业奋斗了。现在经营这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也算小有成就。不同的道路,曾让他们渐行渐远。也是机缘巧合,再见面都已长大成人。虽不再是当年的小孩子,但好歹同学一场,熟悉起来也是容易的。
还在纠结着穿什么衣服的时候,孙来义已经出现在她家门口。剑眉薄唇,棱角分明。他今天特地挑了一件白衬衫配了深灰休闲西装,一条黑裤,简单却又不失风度。
其实今天是他生日,本想逢着周末,也能好好畅快一番。他知道成欢本就不爱出门,碰上这阴雨连绵的天,岂不是雪上加霜。真是搅得他什么心情也无。不料下午却是天公作美,于是赶紧约成欢出来,今年的生日实在是不想一个人孤单过。
整了整衣领,他轻轻按下门铃。
只听得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孙来义?门没锁,你直接进来吧,拖鞋给你放门口啦!”
“阿欢?”推门而入,换上那双基本上是他专属的老式棉拖,轻车熟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马上就好,你等一会啊。”
他环顾四周,温馨依旧。这套房还是他帮她看的,小区环境优雅,治安严谨,况且租金适中,最重要的是很方便她上下班。他自己住的和园离这里不过三分钟车程,离得近些,互相也有个照应。
玄关上的鞋架里还摆着另外两双棉拖,和他脚上的以及成欢穿的都是她奶奶戴着老花镜一针一线做出来的,都是同一款式,花样也都是些龙凤花卉之类。老人家年近八十,还纳鞋底做棉鞋,每一双鞋都带着江南人独特的韵味。他和成欢都是土生土长的Z市孩子,九十年代出生的他们,都对老一代的手工制品特别有感情。
成欢家里来客少,除她父母不定期来看看之外,剩下的大概也只有他了。所以他脚上这双飞龙在天花样的棉拖,倒也像是成了他的专属。
他给自己倒了杯水,随手翻起了茶几上的那本《孤雁》。不过只是略看标题而已,文学这东西,对他而言倒不如看股票来的有意思。
成欢从卧室出来,今天她也是一件休闲衬衫配着高腰牛仔裙,外搭鹅黄小衫,黑发高高挽起,露出修长脖颈。面上略施粉黛,整个人看起来阳光清爽。
“去哪儿啊?”她笑问,露出右颊小酒窝。
“先走了再说。”合上杂志起身,单手插着口袋,潇洒的很。
下楼,上车。成欢按了播放按钮,正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熟悉的语调缓缓流出,她跟着小声哼了几下,却发现旁边人也不发车,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不禁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东西?”可是明明光滑的很啊。
孙来义见她傻傻呆呆的样子,摇了摇头笑道:“没有没有。”
“那你干嘛……”话刚说一半,孙来义探过身来凑近她,伸手拉过她右肩上方的保险带:“真不知道你要我帮你系多少次……”声音慵懒而有点无奈。
他这个动作,让两个人靠的很近,成欢听着他清浅呼吸,平和而温热,吐了吐舌头嘿嘿一笑:“下次绝对记住!”
“我发现你眼珠挺黑的。”她的眼睛的确很漂亮,大而明亮,炯炯有神。
“你今天才发现是不是太晚了。”成欢轻轻推他,“快开车啦。”
对面的人纹丝不动,喉头滚动,不咸不淡一句:“今天我生日。”
她瞪大了眼睛怔了怔,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好,瞬间脑中一团乱麻。她没想到今天是他生日。张口却是:“啊,我不知道……没准备礼物怎么办?”
一句“不知道”让孙来义心里有些气愤有些酸,但总归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着近在眼前的粉唇微张,他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可以考虑给我亲一口。”说的是一本正经。
成欢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思春了?!”
“嘁……我是有多缺女人才亲你。”他直起身来,手握着方向盘,手心竟有些出汗。
成欢被他气得朝他胳膊掐了一把:“谁这么不长眼能看上你……”
孙来义自然不和她计较,发车而去。
一路无话,成欢很久硬是憋出一句:“生日快乐。”
“不觉得很没有诚意么?”孙来义瞥了她一眼,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高兴得很。
“要不我做顿饭给你吃吧,就当给你祝寿了。”
他轻哼一声:“吃了以后明年今天会不会变成我的忌日?”
成欢气鼓鼓道:“不吃拉倒,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车子随即变道,往沃尔玛开去。
和园是Z市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小桥流水式的花园,球场咖啡厅健身房,应有尽有。孙来义不喜欢住空荡荡的大房子,所以只买了和园里的小高层公寓,一个人住相当够了。
傍晚时分,他悠闲坐在自家沙发上,电视里正播着连续剧,却无心去看,只是盯着厨房里围着围裙忙忙碌碌的小女人。
很有家的味道。
突然生了想去抱一抱她的念头。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他为了工作创业,为了应酬谈生意,对外人永远带着一张虚假的面具。如今在他身边转着的人,哪一个不是满嘴奉承说着违心之话,哪一个不是带着一张人模人样的面具却藏着一颗阳奉阴违的心。他曾经也满嘴奉承过,挣扎过,反省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和人心。生意场上,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表面说是朋友,谈的却是利益,真心的能有几个。
只有对着她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一丝温暖。她不会跟他谈什么生意和金钱,她的眼里只有生活,好好的、幸福的生活,还有她喜欢的那些文学,那些书。成欢对他而言,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他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成欢拿着锅盖刚把鱼闷上,突然被身后人一把抱住。
她靠在他温热的胸膛里,刚要挣扎,却听到身后人低沉的声音:
“阿欢,让我抱一下。我好累。”
成欢了解。生意场上打拼的人,有哪个不累呢?
温香软玉在怀,这一刻真的很希望时间能够静止。但孙来义明白适时放手。
“菜好了?我帮你端出去吧。”
晚饭四菜一汤,麻婆豆腐、清蒸茄子、醋溜鲤鱼、酱汁鸡翅,外加西红柿蛋花汤。家常菜色,却也足以。
饭前成欢先拿出冰箱里的巧克力蛋糕,插上一数字为“27”的蜡烛,点火关灯。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祝孙来义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27岁生日快乐!”
烛光映着她灿烂的脸,孙来义觉得这简直是他这么多年来过的最心安快乐的一次生日。
“阿欢,谢谢。”
谢谢你给我的温暖。
到晚上竟然又下起雨来,雨势不小,竟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成欢是执意要回去的,孙来义要开车送她,又被她拒绝了。不过步行十分钟,况且她在D大什么风雨没见过,Z市的和那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但孙来义就算不开车,也还是坚持要送她,最后两人协商送到小区门口为止。
别了孙来义,她一个人打着伞走在马路边。风雨吹得人冷,她也加快了脚步。她看着地面疾走,免得踩到水坑。
对面也有一人撑着黑伞,在这风雨里和她一样匆匆行来。他们都是同样的姿势,微缩着肩膀,雨伞遮了大半的脸。成欢看见了那人的脚步,向左靠了靠免得相撞,可路过时还是猛地撞到了来人的右肩,两人皆一踉跄,手中的雨伞双双飞落地。
倾盆大雨,狂风呼啸。两把黑伞被风吹倒在雨里,无人拾起。
因为吹落的那一刻,他们都隔着雨柱看清了彼此的脸。
倒映在成欢如墨瞳孔里的那个人,模糊却又清晰,熟悉而又陌生。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是空白的。而她的心里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难以置信,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心绪。
她只知道自己和他都站在这冰冷的雨里,面无表情,明明是一米不到的距离,却如同隔了万水千山。
而他,亦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纯粹是现在~下一章开始讲过去!
☆、回首
成欢不知道为什么孙来义会去而复返,他撑着伞如一堵墙般站在她背后,锐利的眼神如刀片,死死剜着那个浑身湿透的男人,说话的语气却是软得很:“阿欢,你认识?”
这个问题让她心里很不好受,同样不好受的还有一动不动站着的胡应生。
他想过自己应当是衣冠楚楚站在她面前,然后还可以假装云淡风轻地说一声“好久不见”,或是某个午后,在某个书店亦或是图书馆不期而遇……但他从来没想到再见面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风雨侵蚀,狼狈不堪,就连唤她一声也如此艰难。看着那个男人搂着她肩膀,他的喉咙就像是被千万双手扼住一般,痛苦的竟连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雨打在他的脸上,冰凉至极,一如他苦涩的心。
而成欢咬着已经发白的嘴唇,鼻腔酸涩无比。她不知道要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在心里面能脱口而出的回答,可到了嘴边却这么也说不出口。因为她知道一旦说了,那个人必然再度搅乱她的生活。
如入深渊,万劫不复。
最终还是朝着孙来义扯了一个牵强无力的微笑:“我想回去了。”她是害怕,怕自己忍不住眼角的泪,怕自己像疯子一样想要冲过去打他、骂他,想要质问他为什么还要出现。
孙来义搂着她转身。留下身后呆若木鸡的人,惊喜、悲伤、愤怒、愧疚,数不清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跳梁小丑,被困在雨里动弹不得,只能看着她在那个男人的庇护下渐行渐远。
说好只送到门口的,这么一来还是被他送到了家。
成欢脑袋放空,直直躺在被窝里。孙来义坐在床边喝光了她剩下的小半杯热水,帮她掖了掖被角道:“好好休息吧。淋了雨小心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