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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死于青春-第37部分

小说: 死于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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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点头:“我爸爸妈妈都在国外工作。”
  我说:“想不到北京的住房现在这么宽敞,比台湾好得多了。”
  他说:“住房?挤得没办法,这是我爷爷的私房,粉碎‘四人帮’以后才还给我们的。”
  小伙子进屋穿衣服去了,我在桌子旁边坐下,点上根烟,等他。
  外屋只亮着一盏幽幽的台灯,灯座是个古色古香的花瓶,罩子却极洋气;一只簇新的写字台摆在屋里最显眼的地方,而那乌黑沉重的红木书柜已被日月磨去了光泽,想必是小伙子爷爷的家底儿吧。也许当年我住在这条胡同的时候,这些家具就已经摆在这间屋子里工,如今置身其中浑然如梦。不禁使人感慨系之。只可惜墙上装点得过于琐碎:有挂轴字画,虽欠古朴,却也儒雅一脉;也有新派挂历,一色美人头像,俗红艳绿;还有几个镶在镜框里的奖状之类。雅俗共备一堂。这年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咕咕咕,”一串熟悉的声音惊醒我,我眼睛墓地一亮,就象一个神奇的梦,我发现这挨身的桌子上,一臂之隔,竟站着一只鸽子,灰色的鸽子。难道它真的飞回来了吗?我差点叫出声来!不对,这不是我的鸽子,它的颜色偏淡了些,精气神似乎也不那么抖擞。然而我的心潮却怎么也压不住地澎湃起来,不自觉地在感情上认定那就是我的鸽子,是刚刚飞渡重洋,追随我回来的鸽子,我亲眼看见,它的确是往北飞的啊!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抱它,它往旁边跳了两步,最后还是让我捧在手心里,轻轻抚摸它光滑的脊背。
  这难道是菩萨的安排?
  里屋的门拉开了,我抬起头,想对鸽子的主人笑一下,可是咪地一声,我愣住了,鸽子惊惶地从我怀里挣扎着飞出去,那一刹那间我只觉得全身剧烈地打了个冷战;只觉得头皮忽地炸了一下;只觉得一股子麻苏苏、酸溜溜的电流从后脚跟、腿肚子,一直贯穿了整个儿脊梁骨,敏芳,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警察!
  我严然也是长者了,本来木应该无端憎恨一个素昧平生的青年,木应该无端恐惧一个正在帮助我的后生,但那一到我的确是被一种下意识的慌乱和厌恶的情绪攫住,以至于在那个小伙子弯腰去提我的皮箱时,竟尖声叫了起来:“不!不!”
  也许我的叫声太恐怖太尖锐了,那年轻人吃惊地后退半步,手足无措地看着我,又看看皮箱,以为做错了什么事,他这种木安和歉意使我猛省;我怎么能拿着自己这大半生的积怨和伤痕,在一个全不相干的孩子身上发泄呢?人不能那么没理智。
  “这皮箱怎么了?”年轻人问。
  “啊,没有,我是说这箱子沉,我自己提。”
  “咳,没事。”年轻人挥了一下手,“别看我瘦,我有干巴劲儿。”
  他放做轻松地提起皮箱,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用目光催我走,我连忙把抽了半截的香烟匆匆掐灭,塞进衣服口袋,听到他“哟”地叫了一声,我才发觉这个动作有点失态。
  “我们在外面,”我想解释一句,“在外面安身立命不容易,一点一滴省着过。”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半截香烟,笑笑说:“我们习惯这样了,让你见笑了。”
  “没有没有,这是应该的5咱们都是中国人嘛/‘一小伙子反贫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是怕您烧了口袋,这么好的衣服。“
  敏芳,我忘了跟你说一句了,他就是二勇,我刚才提起过的二勇。他在派出所里当警察,对咱们这一带户籍人口的变迁,是个名符其实的专家呢。敏芳,你看这孩子怎么样?
  那天,是二勇领我穿过大半条胡同,找到了我们原来住过的院子,那院子变得几乎快认不出来了,比过去拥挤,也旧了许多,颜色好象也变了,空地被许多简易的小棚子占去了大半。我心里茫然。
  找邻居一打听,小成刚好在一个星期以前搬了家,搬到不远的那片新楼里去了,具体地方谁也说不清。二勇领我去找。天黑,那片新楼区的地上坑坑洼洼,幽黄幽黄的路灯照着二勇一晃一晃的背,——那箱子确是很沉的,他不时换着手,又不时站下来等我,嘴里老是说着“快到了,快到了,”仿佛在安抚一个不耐烦的孩子。
  找了一个楼,进去一敲门,说楼里没有这家人。下来,再换一个楼。进去敲门,又说没有。二勇着我气喘吁吁的样子,在路边站下了。
  “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呢?北京完全变了,路遥八千里,人别四十秋,我已是人地两生了,能有什么办法?
  快十二点了,春夜,乍暖还寒。做为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木管如何好善乐施,帮忙至此,也该算仁至义尽了,可我真怕他说一声抱歉,丢下我走开。这么晚了,街上已看不见人,一个精疲力尽的孤老头子,你让我上哪儿去?
  “也许,能找个旅馆?”我试探着问。
  “北京住店难,这么晚了根本找不到。”年轻人不假思索地答。
  “也许……再找两个楼,能找到他们?”
  “深更半夜的,就怕再敲人家门人家也挺烦的。”
  “是啊是啊,把你也耽误得这么晚,实在……”
  “我没事。”
  年轻人看着我,眨眨眼睛,“要不然,上我家住一宿?”
  我望望他的大盖帽,心里犹豫,“这怎么敢当……”
  “没事儿,我家就我一人,被子、床单,都有干净的。要不然您说怎么办?”
  万般无奈,我只好感谢他的盛情。可实在是种战战兢兢的感谢,他毕竟是一个警察呀!尽管看上去是一个多么讨人喜爱的少年。
  这个警察的家看上去是温暖而干净的,那些老式家具所特有的那种陈旧的书香气,使人依依,恍然觉得就是我自己用过的;日物。
  当然,还有那只很安静的鸽子。
  “你也喜欢鸽子?”我问他。
  “喜欢,北京一般还不让养呢,我这只入了信鸽协会了,算是在籍的,有证书。”
  “北京也有信鸽协会?”
  “有,去年还搞了一次从北京到上海的竞翔呢,还给它们评了名次,发了奖。”
  “你的鸽子是第几名?”
  “咳,”他笑了,“没评上,到发奖那天它还没回来呢,都以为它再也回不来了。那时候把我难过的,饭也吃不下……”
  “它给你丢脸了。”
  “那倒没什么,我主要是舍不得它,它可懂事呢。”
  “怎么又回来了?”
  “它自己回来眈。站在窗户外面咕咕地叫我。”二勇笑了一下,“其实它忘不了家,走得再远也会回来,就是笨点儿。”
  二勇的话使我联想到自己,不觉怦然心动。
  二勇用年轻人特有的热情和直率招待我,像倒家底儿似的搬出新被子,新床单,还换了干净枕巾,用热水叫我烫了脚。他自己就支个折叠床睡在外屋。他的慷慨好客搞得我一宿不能安枕,除了想小成他们,就是计划着如何报答他。
  天决亮的时候我才题注t去,醒来日照已经老高。我披衣出来,外屋没人,桌子上放着一只小暖壶和一盘子深红色的炸油饼。
  鸽子在它自己专用的小酒盅里喝水,喝两口就直起脖子往窗外望一下。我顺着它的眼睛看,二勇正穿着个雪白的小背心,在院子里练哑铃呢。听见屋里的响动,他跑了进来。
  “油饼,您吃得惯吗?”
  “行,行,这是咱们北京人的家乡饭。”我高兴地说。
  真的,不管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反正好久没有这么好的胃口了。暖瓶里装约是豆浆;典型的北京式早餐。便宜,实惠,又香。
  吃罢早饭,我想,是到了该表示一下的时候了。于是我从钱包里取出了一百美元,想了一下,又加了一倍,可放在桌面上,心里还是有些不安,觉得应当再加上一倍才过得去。
  “您干什么?您这是干什么?”小家伙很机灵,马上看出我的意思了。
  “不成敬意,盛情客当后报。”我说:“我们以后是近邻了。”
  “不成不成,说死了也不成,我是民警,要是收您钱,非受处分不可。您瞧,我家还不错,象缺钱花的吗?”
  “我知道你们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年轻那会儿看过解放军的传单,现在又不打仗了,大可不必如此讲究嘛。”
  “我们公安人员现在讲‘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更严。”
  “可你招待得这么好,我不表示一点谢意,良心上如何过得去呢?”
  “我又不是开店的,我平常老是一个人住,来个客人还是个新鲜呢。再说您是从外面回来的,外面的条件比这儿好得多,这儿不过一套铺盖,俩油饼,算什么呀。”
  相争不下,我想,也罢,反正来日方长,于是说:“好,钱我收回去,可是有个小小的纪念品,你说什么也得收下。”他问:“什么?”
  我把那支带电子表的原子笔拿出来了,他一看就摆手,“这也不行,这也不行。”
  我说:“你要是不收,我就没法跨出这个门坎了,我这把年纪,图得就是个心安理得。”他眨了一会儿眼睛,只好收了。
  看看表,已经到九点钟了,二勇说今天是他的休息日,可以帮我出去找找儿子,他叫我留在家里不要动,然后搬出自行车,叮叮咪咪地走了。
  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不见他回来,但我心里仍然是踏实的,我相传送炭天中午快十二点钟,他回来了,站在院子里喊了一声:“老先生!”我出去一看,和他一块来的还有一对中年男女,他们看着我,我看着他们,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二勇对着那男的说了句:“他就是你爸爸。”
  “爸爸!”
  “小成?”
  对,他正是小成,我在照片里见过的小成,很胖,既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也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就象听到无量大人改名叫红星一样,我心里摹然有种隔膜感,可还是扑上去拖住了他。这毕竟是我的儿子,这毕竟是父子重逢,几十年魂牵梦系于兹的时刻啊!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忽地就下来了。敏芳,你走得太早了。
  成没哭,忙着给我介绍他的爱人。爱人?这个词儿初初听来有点刺耳,在台湾,爱人即是情人,在这儿,其实指的是儿子的太太。
  儿子太太长得也挺富态,已经完全不是照片里那个满面呆板的土丫头了,头发也蓬蓬地烫起来,看着还很少相,她左一声爸,右一声爸,叫得我高兴啊,心里直发晕,跟他们回家的时候都忘了向二勇道一声扰了。我只记得当时那只鸽子在咕咕地叫。
  敏芳,你还记得圣经吗?这些年,我有时也喜欢读几段圣经故事来打发苦闷,圣经里关于以色列父子团圆的动人篇章,不知多少次把我引向纯朴的远古,引向美好的未来。今天,我自己,不正是那个最后活了一百四十七岁的以色列老人吗?我能活二百岁!
  我和儿子,和儿子太太,欢天喜地回到家。儿子的家就在那片新楼里,两间房,都不算大,卫生间和厨房也嫌简陋。但我想到这就是截度晚年、享天伦的家。是我最终的栖巢和归宿了,所以总觉得那么自在、舒坦。
  我们的第三代:大孙子,已经是十七岁的大人了,孙女小,才六岁,都长得墩墩实实的,站在屋里漠然地看着我这陌生的不速之客,在儿子再三催促下,才呆呆地叫了声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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