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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修真离婚后 作者:尤三姐(晋江vip2014-02-11正文完结)-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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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遇到她,可以想象,他从此的仕途,就会就此止步了。

    回程后,对前来接车的爱人,点点头,以慰其心。

    秦爱芳紧握爱人的手,微微颤抖。手心的细汗,也出卖了内心的激动。副县长到常务县长是一步,这常务县长到县委书记又是一大步,这是初级仕途上的两个大坎。

    刚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问:“他们给准信了?”

    “没错,事情算成了,不过过程真是惊险啊。”当下,事无巨细地将经过告诉了爱人。

    秦爱芳的心情,也随着丈夫的叙述,大起大落,好似现场经历一般。

    她轻按着逐渐跳动正常胸口,直呼侥幸:“妹妹这次可真是救了咱一家啊。”

    仕途如生命,这话一点也不错。

    “确实,以后都看顾着点吧,这恩情大了。”再提起来,他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不似他们这边的跌宕起伏,季恬的小日子却是悠祭悠哉啊。

    如今的季仁堂已经步入正轨,在周边一带,也算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季仁堂的小季大夫,医术出众。之前那位坐诊的,已经不能与之比肩了。

    她将从淘宝店买来的药材种子,洒在收拾出来的山地上。

    之所以先选择六婶家的这块地,除了面积上合适外,只有大概百十来亩,跟它的地理位置不无关系。

    这小山头紧贴着季宅的后院,毫无缝隙,搭个梯子就能跳过去。

    而且,她每晚修炼,越靠近的,得益越多。没见院子里的各种果树,蔬菜什么的,长势喜人嘛。

    选择的种子也是易活不挑地的。如今的她,还没什么种植经验。只能找像白芨,半夏,黄芪这类万金油。

    另外还整理了块,山林边缘干旱的地盘,洒了些党参种子,这东西平常熬点粥,煲点汤什么的,有益于提高抵抗力的。

    所有种子撒完,大概才种了两亩地,还有好几十亩空着。其余的地方都被六婶种了些桃树,苹果树这类的经济作为。

    果苗都要花钱买的,当初谈包山费的时候,只算了田亩费。看来得找个时间,将果苗钱算给对方。

    说到底,还是她占便宜,这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啊。

    回家冲了个澡,将一身臭汗洗去,感受着毛孔张大的感觉,真是舒坦。

    还没进厨房呢,就听到季母的声音:“小蔡啊,今天有没有空,到阿姨家来吃饭啊?”

    季恬顿时抚额,自从上次一块吃过饭后,季母对她同学是一个千一万个满意,随之而来的,就是热情高涨,时不时地打电话,邀请对方过来聚聚。

    这蔡元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逢请必到,每次过来还大包小包的。她就是再迟钝,也能明白对方的心意啊。

    说实话,对蔡元,她倒没什么恶感,算是可以试着交往的那一类。

    离过婚的她,早已现实无比。这辈子根本就不期盼什么王子公主的桥段。有一个踏踏实实,不管遇到再大的风浪,都不离不弃的爱人,才是她所需要的。

    但是如今的社会大环境,诱惑众多。就这么个简单的愿望,想实现,也是难上加难。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却是屡见不鲜的。

    而且自踏上了修仙这条路,拥有五灵根的她,虽说注定没什么大的成就,但让她找个毫无灵根的普通人,也是大大不愿的。

    以她的资质,修炼速度,不说达到多高的境界,最起码混个筑基不成问题。

    筑基后,最起码得有两百年的寿元啊。

    而现在社会上呢,活到百十来岁的,已经算是老寿星,人瑞了。

    她可不想来个天人永隔什么的,孤独地走过下半辈子。

    所有,选择伴侣,最起码得有灵根,而且必须品性纯良。

    虽说没经历过什么杀人夺宝,腥风血雨的。但是这方面的小说也看了不少。枕边人,为了什么至宝,挥刀相向的,可不在少数,想到那时的残酷,总有不寒而栗之感。

    最后,这个人还得对她,有深厚的感情,从一而终。

    算来算去,其实她也没有太多的选择。

    这蔡元不失为一个上好的人选,要是还身具灵根的话,她倒不介意,深入交往一番。等有机会吧,反正也不急在一时。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防止自己的眼力不到家,想来想去,还得再加上一层保险才行。

    有段时间,甚至放下手头的一切杂物,专心致志地,在便宜师傅留给她的,海量信息里寻找。在濒临崩溃前,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给她找到一条解决之道。

    上面的大体意思是,在彼此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用双方的心头之血,同时念动咒语,就可结成一道同心契。

    此契受天道庇佑,无论双方的修为差距多大,哪怕飞升成仙,也没办法解除的。

    里面还附送友情提醒,结这道契约,一定要慎而又慎。这可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情。谁愿意给自己增添一道枷锁呢,在上古时代,它基本沦为类似鸡肋的东西。

    它非常霸道,如一方遭遇意外,另一方则毫无疑问,也会跟着倒霉,就跟主仆关系的灵兽契约一样。这灵兽契约还能解除呢。而同心契呢,却是一旦签订,万万没有更改的余地。

    甚至于,为此还出过一场闹剧。

    有一对男女,因为彼此深爱,想同舟共济,共同探索修仙大道,头脑发热下,就结契了。

    彼时双方修为相近,也无甚大碍。但是,没想到,男方后来却有忒多奇遇,修为一日千里,将另一方远远抛在身后。

    这男修士的仇家斗不过,只好另外想辄。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结契的私密事后,改为向女的一报复。

    女修士修为低下,哪经得住强敌围攻呢,没几个回合,就香消玉殒了。毫无意外的,修为深不可测的男修士,在众人的眼前,飞灰湮灭了。

    这下倒了血霉了,这男修士可是家族的支撑,顶梁柱。他一死,整个家族立马土崩瓦解,被各方势力瓜分得干干净净,可谓冤枉之极。

    一时间,这种同心契,被人视之为毒蝎,避之不及。

    不过,别人躲避不及的东西,对季恬来说,却是大大的及时雨啊,消除了她心头的大部分压力。

    有这霸王条款在,对方要是有异心,或者另有打算,大不了同归于尽就是。

    倒不是她凡事都往坏处想。而是人心难测啊,都说不背叛,是因价码不够。她可不愿意,那种狗血的剧情,有一天会被她碰上。

    即使有了这个保障,她也不会将全部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傻乎乎坦白。也许会避重就轻地说些什么偶然间,得到前辈遗留下的一些的书册,才摸索着修炼之类的。

    想了这么许多,其实只在一瞬间。

    看见被闺女抓个正着,季母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噼噼啪啪’地张罗起饭菜来。

    “那什么,晚上蔡元过来吃饭,你趁现在有空,赶紧去买点菜,省得下午忙,走不开。”季母吩咐道。

    “知道了,”季恬哭笑不得。

    挑了点芦蒿,臭干,再称了点鲜肉,打成肉泥,好回家做肉圆。最后买了条鲫鱼,烧鲫鱼豆腐汤就可以了。

    说来说去,自家人都是肉食动物,属于无肉不欢的类型。特别是老爷子,喜欢就着猪头肉下酒,再沾点蒜泥,简直是人间美味。

    曾经有段时间,担心他这样吃下去,会得胆固醇,血脂增高什么的。就强令禁止了一段时间,哪知道,好家伙。他是整天没有精神,大有人生无趣的意思。

    最后,季恬看着实在不忍心,再三检查,发现他身体健康无虞,才放弃约法三章。

    到现在,还记得,老爷子当时一蹦三尺高,像个几年没吃到糖的孩子似的,真让人哭笑不得。

    估计就她买的这些,一晚上,就能全部消灭干净,一点不带剩的,胃口实在是没话说。

    有时候,她实在看不懂,那些有厌食症的人,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这世间这么多美味,该是多有口福的事啊,可惜了。

    一路上,遇到相熟的不想熟的,都会点头打招呼。如今她的声望,跟刚搬回村里时的境况相比,又不可以同日而语了。

    刚开始,还有人讲些闲话,酸话,传播些事非。如今呢,就算有人背地里嘀咕,也没人愿意听了,说不定还会被喷一口吐沫星子。

    作者有话要说:累死我了,终于兑现承诺了,希望大家看得愉快!

正文 第41章

    今天最后一位预约的病人;是季革命的堂兄,排行第四。

    在j□j前,偷渡去了香港。一晃几十年过去了;直到前些年才落叶归根。

    他是由大儿子;季兴军推着轮椅过来的。

    看他耷拉着脸的样子,就知道对季恬的满腔不满意,还没消散呢。

    之前,他就来让季恬,到门上去给四爷爷看病;但这规矩不能破啊;有一就有二的,她终究没同意。

    心里的疙瘩就这么产生了;转不过弯来;觉得不看僧面得看佛面吧,都是长辈,又在同一个村子住着,连这点小事,都不能愿意帮忙,非得劳师动众的。

    四爷倒是没什么不悦的情绪:“七弟,又来麻烦了。”

    “四哥,这说什么话。弟弟惭愧啊,学艺不精,多少年来也没能治愈你的风湿病。”季革命摸了摸胡子,转头对季恬说道:“丫头,四爷爷这个病,爷爷就拜托给你了。”

    这话其实也是变向承认了,孙女医术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是啊,恬丫头,四爷爷这条老命,就交你手上了。”他乐呵呵地说道。

    他们这代人,都是大风大浪地过来的,什么跟头没跌过,到如今,已是从心所欲的年纪,心态平和得很。

    “我一定尽力,四爷爷。”

    ‘嗤’,这刺耳的声音是从军叔嘴里发出来的。

    “这是军娃子吧。”季革命眯着眼睛看了看他:“昨天来时,正好在外面跟老伙计下棋呢。”

    “是啊,小儿子还有老闺女都留在香港呢。”四爷爷脸色也有些尴尬,再对小丫头有成见,也不能明着表现出来啊:“这么大年纪,还跟孩子似的赌气呢。我这顽疾,在香港时,也看过不少医生,进展微乎其微。他也跟着厌烦了。”

    姜还是老的辣啊,三言两语,就将儿子的不适宜举动解释清楚,还让人还找不到怪罪的理由。

    “没事,因为我的年纪造成的不信任,是可以理解的,我这都经常遇到。”季恬自我解嘲,主动帮着对方下台阶。

    “四爷爷,你这风湿病,好多年了吧?”季恬拿个小锤子,在他的关节上弹了弹,测试一下腿神经。

    轻轻的敲下去,虽然仅一点轻微的反应,但表明骨头没有完全坏死,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

    “是啊,年轻的时候,刚到香港,人生地不熟,好工作哪轮得上咱们呢。为了混口饭吃,什么都做过。可还是入不敷出,举步维艰。最后万般无奈下,只好出海打渔。这病啊,就是那时落下的。”四爷爷带着一脸回忆的表情说道。

    军叔微微有些不自在,他作为大儿子,懂事得早,对父亲的辛苦,是记忆犹新的。

    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壶,倒了杯茶给父亲。经他这贴心的举动,季恬对他存于的小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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