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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部分

曹贼-第568部分

小说: 曹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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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吕氏一家竟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虽然这样一来,会让他站在风口浪尖之上。可是那隐含其中的关切之情,却使得曹朋感动不已。
服刑一年零两个月,还是第一次有人站出来,要为他减刑。
他犹豫了一下,苦笑道:“哥哥,这件事和我真的没有关系……当初我私纵吕氏一家,你也是知道的。可后来,我没有再和他们联系过,特别是最近几年。他们要归附朝廷,与我无关。至于那条件,我更是不清楚。这件事,我可真的很冤枉,还请你代为向主公陈情一二。”
“嘿嘿嘿,这个嘛……我代劳不得。”
“哥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曹真笑道:“你别误会,可不是我见死不救。
知不知道我为何带着虎豹骑而来?父亲有命,让我押解你前往许都!有什么冤情,你自向父亲陈述,我代劳不得。”
“让我去许都?”
曹真点头,“正是!
吕氏汉国的使节,已抵达邺城。估计十五到二十日内,就会抵达许都。你别拉着脸,父亲本也不愿意让你出面,可吕氏汉国的使节却专门提出,要在许都见到你,所以只有请你前去。”
说罢,曹真压低声音,“吕氏汉国承诺,若父亲免漆刑罚,他们可以起兵,牵制住高句丽兵马。”
曹朋闻听,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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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又是高句丽!
这是一个极其无赖的民族,更是一个令人不齿的民族。
后世的,是曹朋最为讨厌的一个族群。每每提起这个民族,都让他感到非常恶心。
事实上,曹朋陷入了一个误区。
后世的,和高句丽其实并无关联。
高句丽,是公元前一世纪,生活在辽东和朝鲜地区的一个政权,与百济新罗,合称朝鲜三国时代。其主体是有当地土著的秽貊人和扶余人组成,后来有吸取了一些靺鞨人,以及古朝鲜土著遗民,组成了高句丽。而今,自称高句丽是朝鲜土著,却不知,当时的高句丽,接替了卫满朝鲜政权。而卫满朝鲜,其实把后来的祖先,打到了汉江以南。
卫满,燕人!
曹朋对高句丽的印象,源自于隋炀帝三征。
也许是因为的原因,也使得曹朋对高句丽,极为反感。
高句丽始建于公元前37年,扶余王子**因与其他王子不和,而逃离扶余国,建立了高句丽。
在高句丽建立之初,和扶余国长期对抗。
而扶余国因不敌高句丽,故而与汉王朝联手打压。故而在汉书和后汉书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记载。
公元五十三年,高句丽进入丸都时代。
高句丽太祖王于漱,将高句丽五个部落设为五省,开始实施集权化统治。随后,高句丽对辽东四郡发动攻击,彻底摆脱了汉王朝的统治。但也正因为此,高句丽和汉王朝的冲突加剧,不得已而迁都丸都城,这也就是所谓的丸都时代开启
而今的高句丽,是由第十任国王,名为位宫的山上王所统治。
此人野心极大,对辽东虎视眈眈。
只是因为辽东当地豪族的压制,令位宫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自袁熙对抗曹操以来,便极力拉拢位宫,希望能从高句丽借来兵马助战。位宫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于是应下了袁熙的请求,并准备发兵三万,进驻幽州,与袁熙联手抗曹。
曹操既然要对袁熙用兵,他的动作,自然不可能逃过曹操法眼。
三万高句丽兵,说麻烦也不麻烦,说不麻烦,却也着实有些麻烦……
曹操希望能迅速解决幽州战局,而后从根本上,住对并州的合围。他听取了邓稷的意见,而且也甚为赞同。只是,有这三万高句丽兵,却让曹操感觉着,有那么一点点的恶心。
曹朋,也觉得恶心!
还真是哪儿都会有高句丽人的存在……
“吕氏汉国之主,在去岁夺取了慰礼城,消灭了百济国。
而今与新罗高句丽,呈鼎足之势,相互牵制。不过,吕氏汉国相对强大,之前先与新罗联手灭掉了百济,而后又伏击新罗,干掉了新罗国主。新罗现在,已无还手之力,和高句丽走的极为密切。吕氏汉国国主请求归附,一方面是希望能父亲能给予支持,毕竟他们立国不久,实力薄弱。所以这一次来,他们提出了移民恳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可以牵制住高句丽兵马,则幽州之战,也能够顺利许多。父亲考虑良久,决定接见吕氏汉国使节。”
曹朋点点头,表示明白。
“那,咱们什么时候动身?”
“自然越快越好……父亲还想要和你先谈一谈,而后再做决定。”
“那好,我收拾一下,咱们即刻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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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了,黎阳渡口上,一队车仗,正缓缓登船。
风从河水上游出来,格外轻柔……
高顺站在甲板上,看着车仗缓缓驶上了渡船,思绪此起彼伏。
突然,他感到有一只小手,扯住他的衣襟。扭头看去,却见一双若星辰般璀璨的黑色眼眸。
那眼眸中,透着一丝丝惶恐和茫然。
“高叔叔,你说……他还会记得我吗?”
声音若黄鹂般清脆悦耳,却让人感觉,是那么的无助!ro!~!
第534章 南阳太守(1/3)
第534章南阳太守(1/3)
再临许都,曹朋的心情却很平静。//
这座东汉末年的都城,从最初的残破,到而今的繁荣,却无法引起他半点情绪的波澜。而今的许都,和四年前的许都又是一番模样。巍峨皇城,城墙似乎比四年前高了许多,面积也增加了许多。但在曹朋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被扩大了的牢笼,其性质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去年陛下言,皇城太小,气度不足。”
曹真脸上透出鄙薄之色,冷冷道:“于是那些老东西便一个个在朝堂上请命,叫嚣着要扩建都城。父亲不得已,只得应下请求。可是那些老东西却不罢休,今年又提出许多非分之想。”
曹朋知道,曹真口中的‘老家伙’,是那些东归老臣。
说他们忠于汉室,但实际上又各有打算;说他们怀有私心,可一个个坚定的站在汉帝左右。
与其说是国家栋梁,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群蛀虫。
曹朋对这些人,其实并无好感。
“文举公,可曾闹过?”
曹真一怔,旋即摇摇头,“孔融这两年倒是非常安静,很少出面,大多数时间在家中潜心学问。
年初,他和刘祯、阮瑀合著,倒是引起了不少人关注。
父亲也非常赞赏,还称赞他此举,乃是功在社稷,利在千秋的伟业,并赐三百金,让他们用于搜集失传的珍本,加以修编撰写。这件事也是最近一段时间,许都议论最多的事情。不少人受孔融等人的影响,也开始加以修学。似陈琳王粲徐干等人,都时常去向孔融求教。”
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在曹朋耳边回响。
王粲、陈琳、徐干、刘祯……
这不就是传说中,那大名鼎鼎的‘建安七子’吗?
不过,在曹朋的记忆中,建安七子好像没几个能有好下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恐怕就是孔融了。
在曹朋心里,孔融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生,文士。
他所要做的应该是潜心学问,而不是参与朝堂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虽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每一个读书人心中的抱负,但也要因人而异。孔融是个很纯粹的文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朝堂上的权谋诡诈。若把他投入朝堂之中,早晚都会被撕成碎片,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反倒是让他潜心学问,有心情就去问两句,没心情就不理不睬。超然物外,方能保全其身。若孔融在历史上真的能够做到这般,恐怕老曹也不会下狠下,灭了他一家。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曹朋开始庆幸,从一开始交好孔融。
而在之后的岁月里,更不断把孔融从朝堂里拉扯出来。也正因此,才会有今日的吧。
关于一书,曹朋没什么印象。
反正记忆中,孔融应该没写出这本书来……
而今,一本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著作问世,是否也代表着,一段新的历史?
曹朋不知道,却隐隐有些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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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阿福?”
“啊?”
曹朋从沉思中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在一座门第高深的府邸前驻足。
典府!
“带我来这儿干嘛?”
曹朋诧异的问道。
这里是典府,而且是典府的侧门。
如今官拜虎威将军,加城门校尉,关内侯的典韦,已另立府邸。不过这里距离曹府并不算太远,和司空府是背靠背而建。原来的典府,被司空府兼并了。但作为补偿,典韦获得了一座更为豪华的府邸,而且依旧是与司空府相连。如果不知道的话,会以为这里就是司空府的后门。
但实际上,典府和司空府,也的确是紧密相连,中间只隔着一条小巷。
出典府后门,就是司空府后门。
也可以看得出来,典韦在曹操眼中的地位,没有丝毫的降低。
“父亲让我把你暂时安排在这里,等他见过你之后,会另行安排住所。”
“不让我回家吗?”
曹真脸一板,“阿福,你是刑徒,焉能随意返家?”
曹朋不由得,苦笑!
他在许都也有住所,那奉车侯府,而今仍旧空置。只是,曹朋是刑徒,这身份的限制,注定他无法轻易抛头露面。至少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出面来,总是会引起一帮子汉室老臣的喧嚣。
典韦那厮,蛮不讲理。
曹操和典韦又往来密切,曹朋住在这里,倒也不会惹人注目。
这也是曹操为什么会派曹真,还带着虎豹骑把曹朋接过来。曹朋此时的打扮,和虎豹骑的兵卒并无区别。黑盔黑甲,面带猛虎黑铁面具,混在人群之中,根本就不会引起他人关注。
曹真领着曹朋,迈步走进了典府。
典韦也得到了消息,所以一直在家中等候。
看到曹朋,典韦咧开嘴笑了,“阿福,这几年不见,你这小子,越发雄武了。”
“拜见叔父!”
曹朋和典韦不是陌生人,但有些时候,还是要遵循礼数。
典韦哈哈大笑,上前拉住曹朋的手臂,“走走走,陪我喝酒去……子丹,没甚事的话,你先走吧。”
曹真苦笑,和曹朋拱手道别。
他还有许多事情,不可能一直陪着曹朋,这一点,曹朋也可以理解。
典府中,牛刚,典弗,典存,还有典见,都在家中。见到曹朋之后,一个个兴奋的叫嚷起来。
全赖牛刚的宣传,和曹彰回来后,他就不断和众人炫耀,他和曹彰在西北所经历的各种事情。其中不泛有夸张之处,却听得典家一众小子如醉如痴,一个个羡慕的,恨不得立刻前往西北。
曹朋和典家诸子也不陌生,所以笑呵呵的一一招呼。
而后,典韦的妻子牛氏,也出来和曹朋见过。先是感谢了曹朋对牛刚的照顾,然后又慰问一番,便下去准备酒菜。
典韦带着曹朋,在花园凉亭里坐下。
立刻有家奴端来了酒坛子,摆在凉亭里面。
而典家诸子则嘻嘻哈哈坐在一旁,一个个看着那酒坛子,只吞口水。
一群小酒鬼!
可这帮家伙,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四岁,居然……
曹朋哭笑不得,发现典韦并没有阻拦。反而让年纪最小的典见过来倒酒,还顺便递给了典见一碗酒水。
这老子,可真是极品。
但也正常!
这年月里,可没有可口可乐这样的饮料。
甚至,连饮茶的习惯都没有。款待客人,无非酒汤两种……酒,自然容易理解;汤却并非是后世所理解的高汤老汤,而是一种经过简单处理,烹制出来的饮料。典韦这等人,当然不会喜欢‘汤’这样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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