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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部分

那时汉朝-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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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突然旁边跑出数人,把公孙述抢了过去。高午还没回过神,公孙述已经被人拖着,一溜烟跑进城了。



事实上,高午不追也罢了。他那一枪威力很足,正中公孙述要害。猜得没错的话,公孙述活不了多久了。



果然,入夜,公孙述去世了。



公孙述走之前,把兵权交给了延岑。大势已去,延岑再也振不起臂,也喊不出声。他很累很累了,不想再战了。



第二天早晨,延岑开城投降。



四 吴汉屠城的社会学分析



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公元36年,十一月十八日,吴汉率胜利之师进入成都城。进城后,一切都很顺利,也很平静。然而三天后,吴汉却发出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屠城。



这场大屠杀先从上层开始,公孙述妻儿老小以及其家族通通被斩;举城投降的延岑也没放过,其家族亦被斩杀。接着,吴汉仿佛着了魔,纵兵在城中烧杀淫乱,妇女儿童也不放过。公孙述的宫殿在一片火海中化为废墟。



屠城的消息很快传到洛阳城。刘秀暴跳如雷,骂吴汉不是人。然后又骂刘尚,说亏你还是皇族,在政府机构当过官,竟然还有这等残忍之心。



耿弇有过屠城记录,从不见刘秀皱过一下眉。然而这次他是真的火大了。他可能都想象不出,貌似质朴厚道、少言坚毅的吴汉,就像一座沉默的火山,爆发起来竟如此惊心动魄。



报复,或者复仇,在人类发展史上,当国家还没有出现之前,或者国家形式还没有达到文明理性阶段,杀人偿命,血债血还,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甚至此种暴力行为不被吐口水,反而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搜神记》里有这么一则故事:楚国有一对夫妇,夫为干将,妻叫莫邪。他们都是造剑专业户,楚王命他们造一对利剑。三年后,利剑铸成。夫干将却告诉妻莫邪说,我们替楚王造剑,一旦他得到手,为绝世人非分之想,他肯定把我干掉。反正都是死,不如我们只给他雌剑,雄剑藏到南山。你怀孕在身,将来若生儿子,记得叫他替我报仇。



果然,楚王得剑后,就把干将杀了。不久,莫邪生了一个遗腹子。儿子长大后决定要报杀父之仇。结果他去南山取下雄剑后,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帅气高大的男人要杀他。于是下令搜捕,莫邪的儿子自己心虚,躲到山里去了。



就在山里,他遇见一个侠客。侠客了解情况后说愿意替他报仇,但必须借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雄剑,一样就是他的头颅。莫邪儿子同意献上头颅和剑,剑客就提着这两样东西去见楚王。



楚王见到要杀他的人的人头后狂喜。侠客建议他起火煮头,煮了三天三夜,头都没烂。侠客又诱楚王到锅前观看,楚王一探身,侠客手起刀落,把楚王的头砍下来。接着,侠客也将自己的头砍下,三头并煮锅中。



瞧瞧,多仗义、多悲情、多浪漫的复仇故事啊。



个体复仇方式源远流长,影响久远。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个体复仇又演变成集团复仇,这才是最具有恐惧性质的毁灭行为。



战国时代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打败赵国,俘获四十万赵国人。当时,白起担心赵国俘虏造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夜之间就将四十万赵国兵坑杀,只放了二百来号人回国报信。



白起这笔恶账,记在了秦国头上。多年以后,秦朝崩溃,故楚国贵族将军项燕孙子项羽兵指咸阳,打败秦兵,俘获二十万秦国兵。跟当年的白起一样,项羽担心俘虏群体过大,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又是一不做二不休,仅一夜就坑杀秦二十万俘虏。



项羽的一生是复仇的一生。他身上所有的能量,都是复仇魔鬼赐予他的。随着阿房宫那一把大火,终于息了他沉积多年的灭国之恨。但是,项羽却没想到,暴力不是万能的,他崇拜暴力,也死于暴力。



再来看项羽的对手汉高祖刘邦。刘邦早年征伐时,也屠过城。但是,刘邦喝酒是上了瘾的,杀人却没上瘾。相反,他收放自如。咸阳城下,约法三章,此举就注定王天下者,必是刘邦也。刘秀的身体里流淌着高祖刘邦的血。他可以允许耿弇屠城,却不允许吴汉火烧宫殿,奸杀平民。



这是为什么呢?认真研究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多。



我认为,在历史集团对抗斗争中,报复性的屠杀就结果看肯定是个政治学问题。但是,从动机来看却是个经济学问题。政治学关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强权与弱势的平衡,经济学则注重成本投入与收益利润的比较。



就这个观点,我们不妨再作深入分析:公孙述和刘秀对抗过程中,双方都是投入老本的。公孙述倾全国之力,刘秀也基本上把全国优秀的将领和兵力都投到战场中去。



战争的游戏规则古来有一个不成文的条例,即是降者不杀,杀降不祥。我们排除个别像白起项羽这种不守游戏规则的,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人。比如,刘秀王邑率数十万军攻打昆阳城时,王凤顶不住了,就说要投降,他死都不同意。



为什么呢?因为王邑知道,如果王凤降了,按游戏规则,他就不能屠城了。



我们算算,刘秀和公孙述交上兵后,刘秀劝公孙述投降多少次了?多的不敢说,两三次还是有的。甚至公孙述只剩孤城成都时,刘秀还好言好语说,只要你肯投降,刺杀来歙和岑彭的事就算了。可是,公孙述就是不肯,骨头比石头还硬。



公孙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孙述。所以,吴汉就只有按游戏规则来办事,屠城泄愤。



在吴汉看来,没有比屠城更适合的复仇方式。如果不屠,就是便宜了公孙述,那来歙和岑彭之死这笔账怎么算?还有自己两次打到成都城,险些丧命,这笔风险怎么偿还?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政治是特殊的经济模式。低成本,高收入,是其追求的最高境界。然而吴汉屠城,执意追求经济利润,却输掉了政治道义。



一切失去道义的交易,都是失败的买卖。只可惜,吴汉悟性不够,定力不足,所以没有参透。也就怪不得刘秀要拍桌子骂娘了。





第九章  马援祭





一 刘秀的心事



公孙述走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愚蠢而又无畏的对手就这样离刘秀而去了。在那一刻,天下大势犹如舞台上的一场大戏,终于戏止鼓停,幕落人散了。



回首往事,刘秀造反已有十五年了。十五年来,他挥舞利剑,横扫天下,群魔尽灭。然而,当他回头回忆往事时,心头也没有丝毫兴奋和欣慰。



相反,一种莫名的空虚和疲惫像一条斩不断的蛇,紧紧缠住他。这种对战争的厌倦,仿佛骨子里天生具有。当敌人只剩下隗嚣和公孙述时,他就开始厌了,不想打了。但是,隗嚣和公孙述屡屡不听诏,逼他出剑。



现在,他们就像天边的一缕云,随云飘散了。仿佛他们来到这世间,就是等那一阵云将他们化为乌有。是战争选择了刘秀,不是刘秀选择了战争。他腻了,终于可以选择不打了。



奇迹,仿佛就只属于刘家的。时光倒退二十年,如果不是天下大乱,刘秀可能就混个万元户,被送到县里做个土报告,传播勤劳致富的光荣理念,然后戴着一朵大红花被拥戴回乡。但是历史却是如此荒谬,给他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把他推到了巨无霸的位置。



但是现在,刘秀还面临着一个沉重的课题,即平定天下后,如何安置身边这帮患难与共的兄弟。



在此之前,刘邦曾集越王勾践之大成,创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范例——在刘家的天空下,所有异姓王都必须死。刘邦这种杀功臣模式,韩信死前早就替他总结了,学名就叫: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我们知道,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与强烈的占有性。事实上,世界上最具排他性与占有性的,不是爱情,而是权力。权力就像魔杖,只要握有它,即刻疯狂。



就这个原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韩信只知刘邦杀了他,并不知道为何而杀。



凡是政治家,都喜欢“爱情蜜月”这四个字。两人如胶似漆、水乳交融的时候,什么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词都能蹦出来。如果彼此翻脸,比六月的天气变得还快,比眼镜蛇还要狠毒。



刘邦杀韩信、彭越等人,是因为他和他们的爱情蜜月结束了。更何况,刘邦还不是真心跟韩信等人缠绵,他们不过是同床异梦。



当年,刘邦叫韩信和彭越等人约好时间地点,一起围攻项羽,等刘邦到时竟然发现他们没按时来赴会。结果项羽趁机追杀刘邦,搞得刘邦特没面子,极度郁闷。



还好,是张良献了一计,允诺封王。买卖成立后,又是一番虚情假意的山盟海誓,韩信和彭越才肯出兵的。这种政客,换到风月场合,就是地道的拜金女郎,难道不应被人抛弃吗?



两相比较,刘秀有韩信般神武的将军,比如耿弇,甚至他还有萧何式的将领,如寇恂。但是,据他观察,他还没有发现像韩信那般,无耻到伸手要官的人。



事实上,刘秀已经发明了一个适合他,亦适合别人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数百年后被一个叫赵匡胤的人直接借鉴,并且被后人美其名曰:杯酒释兵权。



是的,刘秀不想动刀,也不想让他的权力留下什么后遗症。他的绝招就是让诸多兄弟自知无趣,告别权力场,回家安享晚年。



最先发现刘秀欲罢战散伙的人是邓禹。在刘秀的跟随者当中,估计没有人比邓禹更铁杆,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偶像刘秀了。尽管邓禹伐赤眉无功,但在所有功臣当中,他仍然位居第一,享受最大采邑。



想当年,是谁策划刘秀离开刘玄,自开公司的?是邓禹。邓禹是刘秀造反生涯中最重要极关键的一个历史推手。这样的推手能看到刘秀的未来,当然也能看到自己的未来。



邓禹认为,天下基本定了,将领们都留在京师拥兵自重,刘秀顾虑重重。与其看着将来磨枪走火,不如现在他就做个榜样,退居二线。



于是,邓禹喊上别人一同向刘秀请愿,说愿退出官场,回家钻研学问。



很快,刘秀就批准了。刘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所有被封为侯爵的人,都不能在政府机构中任职。政策一出台,猛人耿弇也交出大将军印绶,不消多久,大家都主动退出官场,回家读书去了。



所谓功成身退,才是智者之举。这是一场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结局。这种局面,非常符合刘秀政治审美哲学思想。当初韩信如果有如此智慧,还会被吕雉大妈砍杀吗?



隐退江湖的高官中,李通也是其中一个。李通,早年派李轶来游说刘秀造反的人,也算是老资格了。刘秀告诉李通,别的高官有事偶尔还得到宫里开会,但你不一样,高层决策必须参加。名额不多,也就邓禹一个,你李通一个。



当然,现在天下只是基本定,还有很多收尾工作必须有人来做。对此,刘秀特别留下了一个会干活的,这就是大司马吴汉。吴汉就像救火队长,哪里有火,就去哪里灭火。



四年后,这位救火队长人生之火烧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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