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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6部分

小说: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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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颇使人惊讶。
    这些人领导的是些什么样的军队呢?从本质上看,与查理八世1494年率领入侵意大利的军队没有很大的不同,即:有轻骑兵。有配长枪或手枪的步兵,以及炮队。虽然,这一时期这三种武器都已有长足的改进。1648年在欧洲战争中使用的武器,同18世纪马尔伯勒与腓特烈大帝作战时使用的武器更接近;而同法兰西斯一世与查理五世在16世纪的战争中所使用的颇为不同。这些改进不仅由于科学技术有了显著进步,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武器制造工艺方面经过反复试验校正,已有了稳定的框架,这一框架直到19世纪产业革命以前基本上保留未变。
    中世纪晚期最引入注目的创造——火器的发明,用于战场是一个缓进的过程,大炮的创制与使用便是个明显的例子。在攻城时,大炮的确具有广泛的、持久的效果,但是,因造价昂贵,有点得不偿失。这还不单是武器造价问题,还涉及到在战场上使用它们的人。1472年米兰公爵以拥有十八尊大炮为荣,但他需用五百二十二对牛与二百二十七辆马车去拉动它们。法国人用马代替牛,用杀伤力更大的铁弹取代石弹,结果使整个炮队不言而喻地更加笨重。16世纪末,通常计算一门炮需要二十到三十匹马的马队去拉它,还要有四十匹马去拉运载弹药的马车。军队行进中,这么大的运输量如何在欧洲颠簸不平的道路上通过,很可以想像一下。在冬天进行战争是根本不可能的。
    大炮拉到了战场,也还不能很快就绪。为了取得最大效果,必须把它们拉到军队的前面,或者军阵的间隙中,给对方来个齐射,算是“见面礼”。这对敌方的步兵方阵来说,确实是可怕的威胁,瑞士兵往往不等炮弹落下就四下逃散。
    由于开炮的频率很低,并由于强大的后座力与瞄准误差,着弹点不准确,结果常常是根本不造成伤害。正如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大炮经常打不中步兵,因为步兵的目标低,大炮瞄不准。如果炮口高了一点,炮弹就打到步兵后面去了;如果炮口太低,炮弹擦地而过,就打不到步兵跟前。”一位英国作家一百年后于1604年写到同样的事情:“大炮很少伤人,或者从来没有伤过人”,只要步兵“蹲下来,跪着,直等飞走。”Nicolo Machiavelli;The Art of War;bookIII;Chapter 7。Thomas Digges Four Paradaxes(1604);引用于C。H。Firth;Cromwell’s Army;London;1902;P145。
    瑞典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打算改变这种局面,但整个16世纪,步兵仍旧是战场上不可轻视的王牌。
    小武器可较快瞄准靶子。生产手枪较便宜,比机弩更易于使用,尽管还不能连发,对穿甲胄的骑兵的杀伤力可不校早在16世纪,火绳枪已让位给长把笨重的滑膛枪。
    滑膛枪的不便处是需用一个叉形支柱,装弹药与击发过程既长又麻烦,但它射出的子弹可以穿透三百码以外的厚胄,对付轻骑兵是非常适用的。英国人仍紧紧抓住他们可爱的长弓不放,直到16世纪末。坚持用长弓的人说,长弓比滑膛枪轻,也好拿,并且易于连射。但要提高射箭的有效率,弓箭手必须经过长期、紧张的训练,这种训练即使在英国也已不易办到。因此大家公认,对付轻骑兵最有效的武器还是滑膛枪。
    对付轻骑兵还不是“射击”的原始目的。最早是,在机弩手的配合下,手枪手“射击”的主要任务是在发动进攻前起到扰乱、恐吓敌方的作用;当然,机弩手与手枪手都是在长枪手方阵(主攻力量)的掩护之下的。长枪手不担任进攻而是坚守阵地时,他们挡住轻骑兵冲锋的办法是用长枪扎马匹,用戟头的钩子把骑兵挑下马来,然后用长剑结束敌人的生命。进攻时,也是长枪手方阵随着鼓点打前锋,扫清前进路上的一切障碍。16世纪各国军队中,除了一个国家例外,都把最高荣誉给予被强大的长枪扎伤了的人。
    这个例外的国家便是西班牙。16世纪与17世纪的前三十年,西班牙的步兵打算主宰全欧洲的战场,这些步兵在几个方面是不同寻常的。首先.兵士最初都是征募来的,1494年瓦拉多里德(Valladolid)法令规定:十二至四十五岁的男子中,十二人抽一人,抽中的须在国内或国外服兵役(有工资)。这种模式多少是从法国学来的,但法国没有成功。
    而西班牙人成功地在军队中组成一个专业兵土的坚强核心,直到军队大部分成为志愿兵以后,仍保留了这样的模式。这一成功的部分原因至少是因为西班牙不存在重骑兵的传统。
    而法国早从查理大帝时就开始这一传统了。西班牙荒芜的农村不适宜驯养骑兵用的马匹。西班牙光复战争西班牙中世纪时期驱逐伊斯兰教徒的战争。时期,最初专门从事侦察、搜索工作的兵士只能骑一些小的矮种马。
    西班牙贵族不像法国与勃艮第贵族那样讲究骑士风度,不少西班牙贵族常常去当队列里的步兵,尽管他自己还可能带一名仆人,还有两三匹马替他驮行李,或驮着他行军。
    1495年阿拉冈的斐迪南(Ferdinand)向那不勒斯进军以求承认他对该城邦王位的继承权,他的军队不用长枪与火绳枪,而是用长剑与圆盾,像意大利诸城邦的军队那样。马基雅维里对此十分欣赏,但长剑与圆盾对付不了瑞士的长枪方阵。西班牙司令官贡萨尔伏·地·科尔多瓦(G。 diCordova)立即改用新武器。他不仅比他的对手更多得多地使用长枪与火绳枪,而且像英格兰的爱德华三世在克里西使用长弓那样,他把火绳枪从辅助性的起骚扰作用的武器改作防御时的进攻性武器。他把它同阵地壕堑结合起来使用。
    1503年的凯里格诺拉(Cerignola)之役创立了一个模式,以后常被袭用。西班牙人让敌人(法国轻骑兵与瑞士长枪兵)徒劳进攻他们的堡垒,用火绳枪逐个瞄准射击,直到敌人疲劳下来抵御不了西班牙的反攻。最辉煌的例子是查理五世1525年在帕维亚的大胜利,法兰西斯一世本人作了俘虏。
    从1494年在福尔诺伏开始,1525年在帕维亚结束的二十一年间的大小战役中,我们可以看到火力从单纯的辅助作用逐渐成为主要的、决定性武器,火绳枪不再是长枪方阵的小小附属品,虽然长枪方阵主要是起掩护射击的作用的。西班牙人据此于1534年重新组织他们的步兵,每支雇佣军由三千名步兵组成,不再是每六名长枪手配备一名滑膛枪手,而是像意大利军队那样,长枪手与滑膛枪手各占一半,滑膛枪手的工资按专家待遇付给。这种变化过程发展到最后,长枪只成了步兵滑膛枪上的一把刺刀了。
    到15世纪末,军队大凡采取攻势的,就颇占优势。因为在长枪方阵进攻时,有大炮为之轰开缺口,同时又时兴用骑兵来进行冲锋。这是二十五年来火力武器发展的结果。但是,这一时期内,也经常出现能动的武装不吃香的状况。向敌方冲锋的骑兵发现自己被一排排长枪或壕堑或路障碍挡住了,并受到了滑膛枪手逐个瞄准射击。这样,骑兵又从冲锋工具转变为能移动的火力。最初是骑兵在后鞍上带一名火绳枪手。后来发展到骑兵自己带一枝已上好膛的火器。有一个时期,骑兵扔掉了大砍刀,情愿用手枪。但当时的手枪只能在五步以内的距离内射击方有效。为使这些武器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用“马回转”的办法:一组组骑兵连续不断地奔向敌阵,在有效距离内不管瞄准瞄不准,开火后立即向左或向右逸去,……周而复始,轮番上前。但没有什么记载证明这种战术能收到很大效果。
    所有这些为我们已讨论到的现象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即从1534年米尔伯格之役到1631年布雷顿菲尔德之役之间的一百年间,欧洲战场上见不到重大的战役。只有1600年荷兰纽波特一场不大的战役,再就是1621年白山之战是唯一的例外,经过这场战争,波希米亚作为一个独立角色已从欧洲舞台上消失了。我们已见到的,以及将要见到的另一个一百年,处在一个长期对峙的局面,即使有战争也仅仅是对包围要塞,解救要塞这样的大事的配合行动而已。
    这并不新奇,城堡的确主宰着中世纪的战事。围攻城堡常用的方法都是那些经典的老古董:石弩,撞墙锤,云梯,以及最有效的手段——饥饿。大炮结束了这些东西。土耳其人的大炮轰坍了君士坦丁堡的城墙,对结束一个西方历史时期具有象征意义。城墙筑得很高,使云梯够不着;并筑起比城墙更高的瞭望台,以便指挥城堡四周的军队,但只要炮弹击中它们的底部,便可怜地坍下。1494年查理八世几次围攻意大利的几座要塞,使用了大炮才使意大利人屈服。
    解决问题的答案很快找到。火只有用火来对抗。最初,防御一方只有临时凑合。他们通过墙垛的枪眼用火枪向外射击,不让敌人靠近。又在被大炮轰开的缺口筑起土方工程,派人把守。后来,他们放弃宝贵的“可见性”优势,但求防御的实际性。如马基雅维里所写:“我们主要的考虑,在使城墙曲折、迂回,有几处地窖与藏身之处,敌人敢于前来,便会正面与侧面受阻”Machiavelli;The Art of War;Book VII;Chapter I。。这又导致修筑“棱堡通道”,使城墙突击部分的棱堡可相互支援,并可从两翼或后面射击入侵之敌。城墙筑矮些以免目标过大便于敌人轰击;墙内则用土方工程加以填实。城堡外围挖一条护城河,河面受到火力掩护,或由河外的武装力量加以保护;碉堡前方筑一光秃秃的斜坡,使进攻者处于明显暴露的地位,便于防御者集中火力。
    这样的城堡最初是意大利城邦于15世纪的后十年内逐步添加凑成的;接下来的五十年内,推广到全欧洲,不仅为军事所必需,而且也为了炫耀城市的显赫,尤其是能请到桑米歇尔(Sanmichele)或圣加罗(Sangallo)这样的意大利专家来设计的话。本来是为了当地城市的防御,到了17世纪,沃邦(Vauban)在法国,科霍恩(Coehorn)在荷兰,把它发展为连续的防御工事。法国的国王们把梅斯(Metz)变成一个大堡垒,挡住德国通往法国心脏地带的大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马奇诺防线的祖先。“联合行时今荷兰。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战胜西班牙人以后,承认了“联合行时(后即演变为荷兰)的独立。在梅斯的后面修筑了碉堡与河道,阻挡了西班牙的入侵长达八年之久,无疑起到了像英吉利海峡那样的防御作用。这些堡垒是攻不破的,军队想从它们旁边溜过去也办不到,因为军队的辎重、供应无法躲避要塞内驻军的出击。企图绕过去的军队必须掩蔽起来,即把军队拆散,或伪装、改扮,但这样做即使未被守军消灭,也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在16世纪,军队的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军队。
    529年意大利战争结束时,佩特罗·纳瓦罗(P。Navarro)与普罗斯佩罗·科罗纳(P。 Colonna)等专家创立了“攻城术”的大概轮廓。攻城者用铁锹来对付守城者的火力。首先,他们在要塞四围挖壕沟,距离正好在炮火射程之外。由这些宽可容人的壕沟朝要塞方向挖成直角锯齿形的壕沟,其宽度刚好避开要塞方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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