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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军史集要-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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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奖章,是国家对军人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有利于激发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进军队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在实施中,毛泽东、中央军委和各总部一些领导人带头压低自己的薪金级别,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切实执行政策,掌握原则,力求做到对干部的评级定衔公道合理,大力宣传了一些战功卓著或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老干部主动要求降低授予自己的衔级的高尚风格,注意克服部队因长期实行供给制带来的平均主义思想,批评争名争利的个人主义倾向。四项制度的改革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使解放军的正规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1949。10—1956。9)     
全军实行军衔制度    
    实行军衔制度,是我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战争年代,我军曾于1939年和1946年两次拟议军衔制度,但因“超过现有物质基础”和大规模内战的爆发而中止。 
    新中国诞生后,随着我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开始把全军实行军衔制度,提到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从1952年冬开始,总干部部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示精神,对实行军衔制度开始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初步计划,向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军委报告了对军衔等级设置、评定军衔的组织领导、标准条件等意见。同时,总干部部于1952年11月26日,向毛泽东主席和彭德怀副主席报告,建议中央军委成立军衔工作委员会,领导实施军衔的准备工作,和对高级干部军衔等级的评定与审查工作。1953年2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在中央军委领导下成立军衔实施委员会,聂荣臻为主任,黄克诚、萧华为副主任,委员有张宗逊、萧劲光、刘亚楼、杨立三、赖传珠、徐立清、苏静、孔石泉。3月7日,在实施委员会之下,成立军衔审查研究组,负责实施军衔制度的具体工作,中央军委原拟于1953年7月份全军实施军衔制度,后中央军委决定,将评衔工作延迟到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施后再实施。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在《指示》中,就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与目的作了详细阐述:“实行军衔制度,是我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授予军人军衔,是为了确定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也是给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度的正确实施,将提高各级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并鼓励各级干部努力上进,从而促进部队的军事、政治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军队的战斗力。”2 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第二章专门写了“军衔和肩章符号”。8月11日,国防部发出《关于军士和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全军按照《指示》和《条例》开始评定军衔。1955年9月17日,国务院第18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从1955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佩戴军衔肩章,军兵种和勤务符号,按照国家规定的新的服装制式着装。这是我军实行军衔制度的正式标志。 
    评定、授予军衔工作分为两期进行。第一期主要是评定、授予现役军人(包括军官、军士和兵,下同)的军衔。第二期是评定和授予预备役军官的军衔。军衔等级、专业区分及军衔的评定具体规定: 
    军衔等级的区分: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空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在军衔立法文件里没有准尉军衔,但实际上授有此衔)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军兵种及专业勤务军官按业务性质区分八类:指挥军官、政治军官、技术军官、军需军官、军医军官、兽医军官、军法军官、行政军官。 
    指挥军官和政治军官衔,设少尉至大将3等12级。指挥和政治军官区分为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铁道兵、通信兵、技术勤务兵、公安军、空军、海军海上、海军海岸及防空军等12种。1963年《军官服役条例》合并为陆军军官、空军军官、海军军官3种,空海军衔称前冠本军种名称,如空军少尉、海军大将等。 
    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军官衔,设少尉至上将3等11级。衔称前一律冠本专业勤务名称。 
    行政军官设少尉至大校2等8级,衔称前冠行政二字。 
    军衔的评定。《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官军衔的条件有:①现任职务;②政治品质;③业务能力;④在军队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 
    具体规定: 
    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副兵团、准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中将; 
    正、副、准军级,多数可评为少将; 
    正师级,多数可评为大校; 
    副师、准师级,多数可评为上校; 
    正团级,多数可评为中校; 
    副团、准团级,多数可评为少校; 
    正、副营级,多数可评为大尉; 
    正连级,多数可评为上尉; 
    副连级,多数可评为中尉; 
    正排级,任军官职务者可评少尉,任军士职务者一般评为准尉。 
    军士和兵的军衔,根据所任职务的编制军衔的规定评定。 
    1955年9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授予朱德等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的命令。下午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典礼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典礼局局长余心清宣布典礼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 
    接着,毛泽东主席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状分别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同日下午2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隆重举行了授予将官军衔典礼。 
    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的命令,接着,周恩来总理分别把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被授予大将军衔的有: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10人。9月28日,国防部举行受衔典礼,彭德怀授予在京部分校级军官军衔。1955年11月至1956年初,刘伯承、贺龙、聂荣臻、叶剑英、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分别在北京、南京、成都、兰州、沈阳、广州、武汉等地,代表周恩来总理授予各地驻军将官以上军衔,代表彭德怀国防部长授予将官以下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以及海军、空军、公安军、防空军、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铁道兵等军兵种的领导机关也都在机关所在地举行了校官、尉官的授衔典礼。 
    1955年首次授衔时,共授予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7名(其中1955年9月27日授予55名,1956年1月授予1名,1958年1月授予1名),中将177名(其中1955年9月授予175名,1956年1月授予1名,1958年授予1名);少将806名(其中1955年9月授予802名,1956年授1名,1957年授2名,1958年授1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历时10年。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至此,第一次军衔制结束。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1949。10—1956。9)     
《解放军报》出版    
    《解放军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机关报,直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领导,由解放军报社编辑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出版全军性的统一报纸,以便中央军委通过报纸加强对全军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指导。1955年8月经国防部长彭德怀请示毛泽东主席批准,决定创办《解放军报》,当年9月试刊。 
    1956年1月1日正式创刊,始为周三刊,内部发行,1958年起改为日报,对开四版。该报的阅读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人民武装警察、国防科研、军工战线广大工作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军烈属以及其他关心国防事业和为国防建设服务的广大干部群众等。1987年1月1日起开始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以便更好地传播国防建设最新消息,报道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展示当代军人生活风貌,传播世界各国军事动态,探讨现代军事科学理论。 
    《解放军报》的主要任务是: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中央军委以及各总部的命令、指示;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及英雄模范人物、先进集体;宣传军队完成宪法所赋予的任务的业绩和经验;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成就,反映部队生活的新面貌;交流工作经验,指导部队教育训练,探讨现代化军事科学理论;传播国内外军事科学技术信息和知识,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等。 
    《解放军报》创刊后,按照中央军委关于服务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这一宗旨,艰苦创业,勇于探索,逐渐成为一张在全国和全军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报纸。 
    《解放军报》从1956年创刊到现在,大至经历了三个时期。 
    从1956年正式创刊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是《解放军报》的工作由全面打基础到蓬勃发展并取得广泛影响的时期。这期间,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深入基层,创造先进连队和全军大练兵的总部署,《解放军报》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连队解决问题,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上,报道了全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活动,传播了加强基层建设,加强正规化训练的经验。 
    宣传先进典型,是《解放军报》的传统。此间,该报宣传报道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经验,这对于当时形成艰苦奋斗、助人为乐、奋发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起了促进作用。50年代比较著名的先进典型有:节约标兵郭云风;在东南沿海作战中英勇殉国的战斗英雄安业民;红军团长当农民的方和明;回乡参加农业建设的将军甘祖昌等。60年代比较著名的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共产主义战士雷锋;舍身救战友和人民群众的王杰、欧阳海、刘英俊、张春玉;保卫边境英勇牺牲的罗光曼、司马义·买买提;爱民模范谢臣、普布扎西;在海战中身负重伤坚持战斗的麦贤得;在军事训练中创造群众路线练兵方法的优秀连长郭兴福;深入苗家侗家山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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