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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竹马这回事儿 作者:又一宵(起点vip2013-08-31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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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吟很无语的望着我,眉头微微皱起,然后一戳我脑门,“你想知道么?”

    我点点头,“怎么,被戳破了,想找理由逃避话题了?”

    吴吟抚额,摇摇头,上来双手掐住我脖子,在我耳后恨恨的说,“林尧,你就作吧。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恩?”我掰开他的手,脑中疑问不停冒,怎么听都觉得自己像个不知好歹的。靠,是谁大半夜的不睡,在黑漆漆的夜晚把他拖回家的,要不是我,他这个臭小子就醉在我家门口冻一晚了。

    呸,真是好心没好报。我真是倒霉到家了。

    “行了,我走了,不要对我依依不舍的。哥有空了就找你。”吴吟放开手,很是知趣的转身要走。

    他的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隔得距离不远。但我很少去他家,从小到大都是他来我家找我,有时候凑巧饭点,爸妈就留他吃饭,甚至是,如果时间太晚了,他就会在我家沙发上睡一晚。

    曾有一段时间,我很怀疑,爸妈是要趁着吴吟家庭不够幸福的由头,把他争取过来做养子。

    “喂。”不知为何,我有些不放心,“要不我陪你去你家吧。”刚才被他掐脖子,现在风一吹,原本只是搭在肩膀上的披肩有些往下掉。

第一卷 四十七 书签

    原本以为吴吟会毫不在意的默认,让我跟个尾巴一样的在他身后“护送”他回家。却不想,吴吟像是受了惊吓一般的往后退了小半步,“改天去吧,今天太忘了,让你一个人回来,我也不放心。”

    什么嘛,同一个小区,一栋楼的距离哪有那么危险。我无语,“好吧,那你回家后给我打个电话吧。不要再象昨晚一样跑我家门口喝酒了。”

    吴吟点点头,伸手赶我,“快回去吧,我走了。”

    我站在久违了的秋风里感受着北方的秋季夜晚,直到吴吟隐入拐角的黑暗中,站在楼道口闻着空气中干燥清淡的草木香气,楼前的大树上,叶子哗哗的摇着。望着对面楼上的点点灯光,听着隐隐传出的几句孩子叫声和大人的斥责声,平静又庸常无聊的俗世生活在这北方初秋的夜晚变得寻常又温馨。

    头有点晕,整个人有些累,我觉得自己漂流太久,久到被自己心中的假想敌打败,差点找不到心中一直向往的方向。

    回到家的时候,刚关上门,就听客厅里的电视声音停住,我老老实实的做到客厅,站在角落台灯旁边,假装自己很乖巧,“我回来了。”

    我以为,自己会被爸妈劈头盖脸的问和吴吟的关系有没有进展。毕竟,父母的关心经常会超越了职业和性格的惯常表现,而经常化身成八卦机不断的试探着自己的子女。

    但是,爸妈很是淡定的恩了声,两个人很是默契的看着电视剧,爸爸还翘着脚很是悠闲地给自己跑了壶茶。

    我本来做好了坚强应对的准备,想着怎么样来发表一下慷慨激昂的陈词,来表明自己在选择交往对象这个问题上是有着成年人的思考和处事节奏。同时,也提了一口气,精神高度紧张戒备。却不想,被爸妈轻描淡写的扫过,一点看法都没有。我顿时有种一拳打在豆腐上的无力感。莫非…我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叹气。果然,在爸妈面前,我是没有重要到让他们变成疯狂八卦机的位置。

    带着一种释然又莫名沉重的微妙情绪,我一脚进书房。准备上会网消磨下时间就睡觉。身后悠闲自得的享受夜晚休闲时间的人…我晚上在家的这几天,他们好像都很悠闲啊。不是说白天忙的四脚朝天么?再怎么加班,也不可能回来就优哉游哉的纯玩啊。我有些怀疑,怎么会把工作处理的那么快,连点收尾工作都不用回家整理。

    回到书房,里面书香和红木家具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又夹杂了轻微的酒精味,吴吟刚才帮我递交简历的专注神情像是雷劈一样迅速的钻进我的脑子里。心快跳了几拍,自己被自己吓到。

    当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书架前面,和吴吟所占的位置相同。不自觉的模仿着他手伸向书架的动作。看着满架大大小小排列整齐的书,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刚才似乎并没有一本本的去挑,也不是偶然才发现那一本海边的卡夫卡,而是有目的性的伸手就过去拿。

    书架上,除了最低两层是我读书以来的教科书外,其他都是我的课外读物,各个时期的流行书籍,和以前从老头老太太那里抢过来的老版中国古典小说。这些书有厚有薄,有新有旧,高高矮矮的没有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只是依据我懒散的习惯随意摆放。站在书架前,我的手一身就能够到的高度上,是我大学时候很喜欢的各种网络小说实体版,再往上是中学时期买的各种文青愤青所喜欢的名著或经典书籍。而从爸妈那里搜刮来的古典小说穿插在每一层的中间,是吴吟每次来书房都会翻一翻的书,每次他看完,都会学着我的习惯随手放进去。

    吴吟的个子比我高,我站直身子只能到他肩膀略微靠下的位置,他所习惯的高度应该是我习惯放中学书的位置。看看略上方空出来的一个位置,我踮起脚尖,伸手摸了摸书架板。

    当手放下来后,我看着一尘不染的手指尖,心里打颤。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一个自己从来不曾想过的问题。这个问题被别人反复提起,我从来都是笑哈哈的应对,从未当真。

    随手抽出面前的一本小说,淡蓝色的书脊上是熟悉的书名。是明晓溪的《泡沫之夏第二部》。三部小说一字排开,明艳华美的封面里包裹着的是缠绵凄恻又令人动容的故事。和张郁在一起的时间里,我是一个爱做梦,向往着忠贞隐忍爱情的普通女大学生。这个故事曾经让我为之着迷,在网络上看了电子版的故事后又在书籍出版后一个跑去书店买签名本。

    我注定是尘世中平凡到尘埃的人,整日做梦,希望有朝一日能和张郁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泡沫之夏》里的故事却给我另一个世界,里面充满了爱恨情仇,主角们在其中有着和俗世生活完全不同的情感和世界。跌宕的情节带给我莫名的愉悦和满足,这书,我曾经买了三套,一套给了张郁,一套自己读,另外一套,收在了书柜最下层储物空间的大箱子里收藏。

    想起那一段时间,我经常缠着张郁,问他喜欢哪一个主角,为什么喜欢。我知道他不会这类流行的言情小说有兴趣,却还是满怀期待的希望他能够稍微翻一翻,至少为了让我得到开心或满足而看一眼。

    可是,每一次,他都很坦诚的说:“那套书根本不是他的菜,他不喜欢便不会看。一点翻开的机会都没有。”后来,可能是我缠的他有点烦了,他把那三本书特意找出来,然后重重摔在我的手上,很是生气的说,“林尧,不要以为你会控制我的喜好。不要剥夺我的精神自由。”

    当时,我正在校园树荫下的长凳上坐着,正好吴吟商量着什么事情。我看着手中的书,有抬头望望正气凛然站在面前的张郁,说不失望是骗人的。却在转瞬间觉得他说的是有道理的,强迫他看不喜欢的书是我的任性。

    我正要站起身对张郁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再任性的时候,旁边的吴吟按住我,并且从我手中抽出一本,随意翻了翻。状似无意的说,“这里面的人我一个都不喜欢,欧辰这人高高在上惯了,即使爱伊夏沫到死也不会真心体会到她的难处,又遑论相爱。洛熙的身世太凄苦,一辈子都不会走出自己的阴影,能遇到夏沫,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和不幸。而夏沫嘛…”吴吟站起来,直直望向张郁,似有所指的说:“我觉得,再美丽坚强的女主角都不会比现实中的爱人更有吸引力。”

    我忘记自己当时是怎么回去的,也忘记了张郁有没有继续生气,只记得后来回家,被张郁摔在手上的那套书并没有被我带回家。

    看着眼前绿色的封皮,我觉得自己的大学时光过的轻飘朦胧,对于张郁的感情占据了大学的大部分时光。我只有时间去体会缠绵的爱情,幻想着、期待着张郁能对我宠溺一点再宠溺一点。却完全没有自觉的认识到自己一直在索取,却没有能力去了解张郁的真实想法。在这一瞬间,我几乎是否定了自己整个的初恋,以及那曾经在别人口中和自己记忆中的所谓光辉历史。恩,否定自我,这实在是一件沮丧的事情。

    没了翻开的心思,胡乱把书塞回去。却不想,一失手,书页散开,里面掉出一张长方形的书签。

    我愣了下,墨绿色的硬纸书签,正面右下角的地方画着淡蓝色的碎花瓣,细细的枝干胡乱伸出,几点花瓣很是清雅的摊在一角,其他地方是大量的留白,透着股远山近水的轻逸隽永。背面是一行小小的字,似曾相识的字体和正面的兰花相映成辉,细长的笔画排列组合成迷惑人心的美感。

    张郁的钢笔字很好看,我第一看他在图书馆的签名时,很是惊艳了一把。他的字和他的长相一样,一笔一划间透着让人说不出的心动。在这张书签的背面是他写的两句词: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气势磅礴有悲凉的词句被他的俊逸字体写出,在淡绿色的书签背面别有一番风骨。

    这张书签是我在一次期中考试的复习时,耍赖从张郁那里要来的。当时,张郁只是皱皱眉毛,很是无奈的敲了敲我的书,说:“林尧,你怎么跟个赖皮狗似的。”我当时以为,他这种无奈就是对我的妥协和在意了。因此很是得意,并且总是时不时的夹在书里。

    现在想来,我对张郁的每一次要求都在消耗着他对我的好感和喜欢吧。不然,为什么他连一句分手的话都懒得跟我说,直接和成熟又大方的李可在一起呢。

    胸口发堵,熟悉的呕吐感泛上来。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过去的事情,把书签夹回书本里面,整理了一下书架的空当塞进去。

第一卷 四十八 古建筑

    当我风风火火的赶到市中心淮海路里的偏僻小巷,还在找着传说中的古建筑时,就见到一个穿着高级定制的西装外套的都市丽人。眉目精致,淡粉的唇色娇艳欲滴,配着风情万种的扭腰摆臀很是花枝招展。剪裁合身的米色外套包住略微有些平板的身材,气质超脱潇洒。如果不是知道自己身在a市,我会误以为她是街头要拍照的平面模特。

    “林尧,你怎么来的这么晚?”当这位让我暗暗流口水的美人笑起来,并且亲热的上前揽住我胳膊时,我尝到了小说中所描绘的全身僵立的滋味。大概做了几分钟的呆僵尸后,王紫芸摇着我的手,凑到我的眼前很是戏谑,“怎么了?我又变漂亮了?”

    她身上散发着清淡的香水气味,应该是我叫不出名字的高档货,和我大学时八块钱一大瓶买的绿茶味香水明显天差地别。或许是女人的嫉妒,又或者是该死的直觉,我的头脑中却没有和好友久别重逢的喜悦与熟稔,反而,有些淡淡的酸涩,全神戒备高高开启。真个人紧张的像是见到一个陌生人。

    我不自觉的缩了缩腰,摇头,脸有些僵,回道:“是变漂亮了。你怎么变这么漂亮了,好有气质。”

    我像是一个乡巴佬一样的用大拇指和食指在她衣角轻搓,触手滑顺,布料的颜色虽然淡雅,质地却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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