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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部分

捡来的老婆-第200部分

小说: 捡来的老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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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许如云这样的安排,李静彼有异议的。昨天晚上阳小阳翻来覆去睡不着,弄得她睡得不是很踏实。今天晚上阳小阳回家了,她一个人睡应该睡得很踏实了,没想到许如云竟然安排潘美莲跟她睡。是个人恐怕也会不满吧?

    李静不满地望着许如云,本来她还想据理力争,不过接触到她射过来的冷冷的目光,知趣地选择闭嘴。

    秋天已经把房子卖给她了,她没有把她赶回家就不错了,哪还敢问为什么。

    李静随着潘美莲走进次卧就把门掩上了,不甘心地问:“潘姐,你为什么提议你跟我睡?”

    潘美莲附在她的耳边,低声说:“你可能还不知道,她有狐臭。”

    “你说许如云有狐臭……”李静很惊讶,说得很大声。

    潘美莲似乎怕在客厅看电视的许如云听到,连忙掩住了她的嘴巴,说:“小不点,我们总裁最恨别人在背后八卦她了,你说得那么大声,让她听到了,你就死定了。”

    “我又不是你们公司的人,我怕什么?”小姑凉满肚子还又火气呢。

    “你不怕,我怕啊,因为是我告诉你的啊。”潘美莲佯装害怕的吐了吐舌头。

    “好,我不说她了,我们睡吧。”李静抢先上了床,占据了里面的位置。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了,潘美莲也有点累了,慢慢地爬上床。最近可能是心太累了,身体也感觉到有些疲倦。

    见潘美莲上了床,李静亲热地靠近她问:“潘姐,你说许总裁有狐臭,我怎么没有闻到?”

    其实,许如云根本没有狐臭,是潘美莲故意这么说的。

    跟李静睡一起,就是潘美莲提出来的。

    潘美莲这样安排主要是为许如云考虑的,她就是想给许如云创造机会。若是秋天真的成了许如云的丈夫,她是有好处的。一个人的一生很漫长,难免会在工作上出现差错。有一个前男友在老板面前为她吹枕边风,她就可以化险为夷了。

    不过她这样做也是冒有一定风险的。跟秋天相处了那么久,他有着怎样的个性,她是非常清楚。要想秋天抛弃阳小阳,除非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明明知道结果很难改变,她也决定赌一把。

    许如云家境不错,娶了她就等于拥有了一座金山。别说这辈子,就是下辈子以及下辈子的下辈子都吃喝不用愁了。

    还有一点很重要,许如云貌美如花,长得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身材过于苗条。

    关于许如云身体上的缺陷,潘美莲觉得不是问题,因为十几年前她比许如云还苗条,现在不是照样拥有一个人见人爱的身材。

    因此对许如云来说,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个东风就是机会。

第二百八十八章 前因后果() 
机会是人为的,有了机会,何愁不梦想成真?

    秋天这个人,潘美莲是了解的,虽然之前悟得不是很透切,让她失去了他,却让她总结出一条潘氏定律:不是他讨厌的人,他都有可能喜欢她或者爱上她。

    还是那句话,只要秋天不结婚,谁都有可能成为他下一任妻子,包括此刻睡在她身边的李静。

    潘美莲也算是过来人了,能看不出李静那点小心思吗?她不说,并不代表她不想啊。

    潘美莲看了看身边的李静,见她还在期待她回答刚才那个问题,尴尬地冲她笑笑,说:“许总裁只是有点轻微的狐臭,我对她身上的气味有些敏感,可能在别人眼里那种狐臭就会变成一种幽香了。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

    听了潘美莲的话,李静忧心忡忡地问:“QQ哥喜欢吗?”

    潘美莲一愣,没想到她问得这么直接,连腹稿都不打,一时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有些难为情地说:“这个我不知道……”

    李静心里藏不住事,快言快语地问:“你不是QQ哥的前女友吗?你跟他在一起三年,呆的时间最长的了,应该比谁都了解QQ哥……”

    潘美莲略显不悦地埋怨:“你哥不是跟QQ是十几二十年的好朋友吗?你应该比我们之中的任何都人先认识QQ吧?”

    “是的,我是比你们都先认识他,但是我的年龄跟他相差十岁,我们之间有代沟,而且之前我非常讨厌他。”

    说到以前,那种讨厌他的那种情绪一不小心又流露出来。

    稍微整理了一下,说:“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他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饭店,他就在我哥的饭店喝酒,几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业务员,经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回到桂城后,他就会天天来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后来我从我哥哥的嘴里才知道,那个女人是他的大学同学。喜欢一个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浇愁?能有点担当不?后来我哥告诉我,他的那个女朋友喜欢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让她跟着他来小城市受苦,所以放弃了,就整天借酒浇愁,麻痹自己的脑神经……”

    可能是很久没有找到一个倾诉的对象,李静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来了,听得潘美莲一惊一乍的。

    不用问,她也知道李静说的是自己。毕竟那是两人的初恋,两人都用情很专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着五年才答应林雪峰的求婚了,也不会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为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给林雪峰了。

    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她提议秋天当林雪峰的伴郎也是为了刺激他的神经,只要他的一个眼神她就立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礼,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没有,当时他连一个正眼也没有给她,好像是从来没有认识她这个人是的。

    这个神经病,他宁愿一个人喝苦酒,也不愿跟她共饮美酒!

    还好意思说她向往大城市生活。

    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谁不喜欢啊,以前你不是也经常流露出对大城市的向往,你只不过是怕别人骂你是白眼狼,才回到桂城的。

    你有叫我跟你一起回桂城吗?你跟我商量过回桂城的事吗?

    潘美莲真想逮住他问一问,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说个清楚明白,可是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何必再追究谁对谁错。

    李静没有感觉到她的不快,侧着身子问:“潘姐,你还喜欢他吗?”

    喜欢嘛,说不出口,毕竟她已为**。

    说不喜欢,也不好意思说,好像心里面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

    纠结了半天,潘美莲说:“我们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不甘又怎么样?她跟他的关系早就已经有结局了。

    “也是,现在在他眼里只有那个阳小阳,其他的人都是陪衬。”李静轻叹一声。

    秋天身边的好几个女人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是陪衬,也就是他人生中一个匆匆过客,有点甚至连一个过客也谈不上。

    就像一部电视剧一样,无论你怎么努力,配角就是配角,永远也无法成为女一号。

    明明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他们还是想跟他在一起,哪怕就在他身边偷偷地看上一眼,她们就心满意足了。

    这样的要求不高吧?你们不会认为她们贱吧?

    感觉到李静的情绪不对,潘美莲想到了李静看秋天的眼神。

    李静把对秋天那种爱隐藏得很深,秋天也只是简单地跟他们介绍,她是他朋友的妹妹,但是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妹妹不简单。

    潘美莲好奇地问:“刚才你不是说,你很讨厌他吗?”

    “以前,我是很讨厌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一个酒鬼,充其量是一个比较帅气比较文雅的酒鬼而已。说他帅气,是因为酒鬼给我的形象是蓬头垢面衣冠不整,而他倒好,头发依然整齐光洁,衣服上也闻不到丝毫的酒味。说他比较文雅,是因为……想必你应该知道,喝醉了酒的人酒劲上来就会随时随地呕吐,可是他不一样,明明知道快要吐了,还是强忍着,跟大家打一声招呼,说是要上洗手间,走路的姿势也很优越,让人看不出破绽。走进洗手间,他便关上了门,让人觉得他是真的在上厕所。呕吐的时候,也没有声音,不像有些人,呕吐的时候大吼大叫,隔几条街都能听得到。”

    关于秋天喝醉酒以后是什么样子,潘美莲没有见过。她只知道他很能喝,不过跟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他从来没有喝醉过。明明可以喝一斤,他只喝半斤就说够了。说不喝就不喝了,就算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再喝了。

    很有分寸,拿捏适度,让她爱得难舍难分。

    “就因为他喝醉酒之后,比较帅气,比较文雅,你就爱上他了?”

    “非也,仅凭外表还不足以让我爱上一个人,我的爱不会那么简单。”

    哦,自己还小看他了,潘美莲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问:“那你是因为什么爱上他的呢?”

    “反正一时半会睡不着,看你像一个大姐姐的分上,我就全告诉你吧。”李静酝酿了下,“去上大四的那个暑假,快开学了,我哥明明说好了要送我去上学的,结果临时有事不能送我了,我哥就叫QQ哥送我去。那时我对他还没有好感,只是没有像以前那样抵触他了。他是我哥的朋友,我不可能总是跟他兵戈相见吧?”

    “我知道,大了就懂事了。”潘美莲点了一下头。

    被潘美莲插了一下嘴,李静一愣,问:“说到哪里了?”

    听到别人说以前的男朋友,潘美莲已经能够做到风平浪静了,看来她已经能够欣然接受这样的一个结果了。

    不接受也不行了,她已经跟人结婚了,而且那个人还是他从穿开裆裤就玩在一起的兄弟。就算那个人不喜欢她,跟她真正地离婚了,秋天也不可能娶她了。

    有些事情一旦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她很有自知之明,也不喜欢为了某种目的不择手段。她跟他的缘分十年前已经尽了,现在死缠难打也只能是自讨没趣。

    所以许如云叫她来桂城跟秋天离婚,她就屁颠屁颠来了。

    见李静还在期待她回答,潘美莲不动声色地说:“说到QQ送你去上学了。”

    “说到他送我上学的那次,我也是极不情愿的。虽然他长的英俊,人见人爱,可是我就是对他没有什么好感,充其量也就把他当成我哥哥的朋友而已。可是,就是送我去上学的那次,却让我对他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改变……”

    “哦?”轻微的鼻音,有些冷漠,有些不屑,有些嘲讽。

    李静不是因为她长得英俊喜欢上他的,谁信呢?潘美莲也是经过那个情窦初开的年华过来了,那个时候的女孩最憧憬的一件事就是一个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来娶她,过上男耕女织神仙也羡慕的日子。

    见有人分享她的故事,李静很兴奋,没有听出来她的轻蔑,继续着刚才的话题:“我也没有想到我会喜欢她,毕竟他比我大整整十岁。我觉得男人比女人大两岁才是最佳组合。女人老得快,女人大了会让男人觉得娶了一个老妈子。”

    说到老妈子,李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潘美莲。看起来,潘美莲比秋天显老,以为她比秋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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