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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刁蛮女孩,追定你 作者:田小贱(凤鸣轩2013-12-18完结)-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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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他在门口愣住了,我和大驰走出门去,上前一看,颓然靠着门框的竟然是白铭。
26。…第二十六章  有关白铭的部分真相
    人们喜欢用“戏剧化”来形容一件不肯相信的事情,在大家潜意识里,巧合、矛盾、缘分、机缘都是戏,是我们平淡生活中期冀但很少发生的,是只能出现于戏剧电影等等艺术形式下面像梦境一样的东西。是我们倦怠,麻木,寂寞,空虚时用来麻醉的东西。好比是罂粟,有绚烂的花朵,但是你不能把它拿来当米饭或土豆丝一样,每日食用。

    当时映着月光只看到白铭的侧脸,瘦削而坚毅,于是明白为什么王筱的欲罢不能,当时我们愣了一下后把他领进宿舍,我拉着他的胳膊,他嘶地倒抽了冷气,我才看到他胳膊上的口子血迹还没干,清诺赶紧找来小药箱简单包扎了一下。(逻辑性又遭质疑,高中宿舍真的会准备小药箱吗,而且大男生这样做不会显得很娘吗,算了,剧情需要,总不能就让白铭血流不止得死掉吧……)

    他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连连跟我们道谢,那样子就像个孩子,孤单无助时突然得到关怀,像受宠若惊地感谢着。

    清诺拿出纸杯给他倒了杯水,他喝了之后把杯子捧在手里仍然拘谨。清诺见他喝完了,又给续了一杯,他端起来就又喝完了,清诺就这么接着续杯。直到八杯之后,他终于说话了:“我——真的喝不下了。”

    大驰忍不住大笑了,而清诺在旁也说话了:“想喝也真没了,我们这桶水都换了半个月了,你终于帮我们喝光了。”

    两句玩笑之后大家便熟络起来,交谈中你会发现他是那种简单而真诚的像个孩子一样的,他的神秘也是源于沉默和大家猜测。一个人越是沉默,越是疏离,越会显得神秘,而三两句聊下来熟悉了,也就没那么什么了。我们渐渐放松下来,可以随性聊起天。

    我们共同举杯之后,三人开始分别对他提问。大驰首先问,“白铭,胳膊上的口子怎么弄的?趴女生宿舍了?傻不傻,跟你说弄个小望远镜爬到六楼,后面女生宿舍就一览无遗了。”

    我和清诺白铭用坏笑看着大驰并哦~~~看来你经常这么办吧。

    我们及时制止了大驰YD的笑声,望着白铭。等着他的回答。他颓然低下头,“今天一个人回宿舍,路上被黄毛一群人堵了。狗日的六个人,我哪来的三头六臂,我招架了一会儿然后翻学校的墙,因为平时逃课多,学校的墙我熟悉。还有我那一拳挺重的,估计黄毛胳膊已经脱臼了。”

    他讲话面无表情的,仿佛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这种淡漠令我吃惊。

    “白铭,上次我们在晨光舅舅家吃饭,你是不是躲在门口的?”我突然想起那天的事情,然后问道。

    白铭捏了粒花生,“你只看到我而已,其实那天还有几个兄弟一起的,你眼力不行了吧。那天主要是担心黄毛打击报复你们,所以从三哥那儿要了几个人保护一下。还好那天没出事。我们的森严戒备有点威慑性,震慑住黄毛了。”

    “其实你们一摆摊那天我就呆在角落的,就王筱那脾气肯定要出事的,果然第一天就出事了,不过李淳你身手不错。真的挺不错的,是有健身还是经常打篮球啊,基本的爆发力是有的。”

    我笑了笑,“还好之后几天没事,不然我可招架不住,这个我可没练过。”白铭也呵呵笑起来,“之后的几天我领了几个兄弟就守在你们西边的台球室那边。”

    然后我的笑就僵住了。

    酒过三巡清诺又问起了白铭初中的事情,“你小子中学时挺花心的听说。”白铭饮尽杯中酒,“其实那件事不是大家传的那样,小青是我发小,她长得漂亮才被传那些鬼话,而且当初是她腿受了伤,阿姨托我送她回家,被王筱看见了,结果就误会了,但是天地良心,我很专一的。”

    “那为什么在她家门口等了一夜却说了分手?很费解。”

    白铭又苦笑了,“那天我等到深夜时她妈妈开们请我进客厅聊了会儿,说马上是初三了,中考对于王筱很重要,希望我能远离她,希望彼此能有大好前程。所以我就只好跟她提分手了,我做负心人会是她恨我而忘记我,而且不久之后我就转学了,见不到肯定就忘得快。我是这么想的。”

    然后我们仨全愣住了,这里还有这么多阴差阳错和误会啊。“那你为什么不跟她解释呢?”我们几乎异口同声。

    “何必呢,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又不会在一起,解释也徒劳。”他夺了我的酒喝起来。

    昏暗灯光下那表情显得很壮烈。但是他又总是极力掩饰,想展现出最无所谓的漠然。

    我几次想问他晨光的事但还是忍住了,这样场景下还是不太合适。

    “你和王筱不是还一直联络吗,写信什么的。”

    “恩,就是好朋友啊,写写信互致问候,讲讲生活学习的小事。”白铭弯起嘴角笑着。

    “那有没有可能再复合呢。”清诺永远这么八卦。

    然后白铭低头额额起来,我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突然抽紧,希望他们不要和好,难道我对王筱有感觉了?呸呸呸,我肯定是喝醉了。不知道是怕他的回答,还是出于避免自己尴尬,我赶紧举起杯和大家干杯。

    那晚喝到深夜,然后四个人在两张床上东倒西歪睡着,早上昏昏沉沉醒来,匆忙洗漱后赶往教室早自习。

    到教室的时候看见桌子上的纸条,不用猜都知道是晨光的肯定是说让我忘了昨晚的事情,最好忘了她失口讲出的白铭。猜都猜得到。

    然而纸条内容又让我大跌眼镜:

    真的很抱歉,昨晚失态了,可能因为太想家了,一下子把你当成弟弟白明了,真的很抱歉,晚上回宿舍我的羞死了,千万不要跟别人讲哦。这是我们的小秘密。求求你了,千万不要讲出去哦。

    原来是白明啊,晨光白明,这是什么关联性啊,搞不懂。
27。…第二十七章   成人之美
    我就这么一直回忆一直回忆,但是到王筱给白铭写情书的情节时我的记忆突然就出现了断层,也或者是我根本不想去记住,也或者那些天我恍惚地度过,我当时才突然知道原来我很喜欢她,喜欢王筱。我想起来很多事情,那天下午的楼道阳光温柔泼洒,她回眸的笑靥。想起历史课走神,画圈圈诅咒她,现在竟然觉得在走廊里的对话那么怀念。想起途经小花园和她的交谈,站在现在的时光轴上竟然心疼她的哭泣和悲伤。想起明明和我跟她一起讲欧美国家的动物福利,微微笑起来。想起一起背政治题目,还有六年后一同去韩国的约定。想起同心协力她考出86分的考卷,得意忘形的剥糖吃。想起一同去郊野满目绿色和不忍再听的《情人的眼泪》。想起感冒时她剥糖给我吃,还百般遮掩不肯承认关心我。想起她年方二八,才貌俱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经典rap。想起那黄毛棍子落下时我奋不顾身地挡过去。

    我又怎么会知道原来爱情一直在我内心温柔滋长,像一株草木,萌芽后经历微风细雨逐渐丰茂,直至枝繁叶茂,充满心房。

    那天王筱召集了二乐,明明,大头还有我共商大计,主要任务就是写情书然后递到白铭手上。分工很明确,大头负责佯装和王筱聊天,走到二十六班后门的时候二乐负责打开后门让王筱进去,而明明则负责将白铭拉到后门口与王筱相见和维持秩序,最后是我负责掩护王筱迅速撤离二十六班,隐蔽而安全地返回我班大本营。

    情书是王筱自己写的,她的那个文采反正不敢恭维,不过就她能完整而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和观点就行了,换句话说就是白铭看了之后得能明白这是一封情书而不是检讨或者保证书遗书什么的。

    一切就绪之后,计划在七点的大课间实施,当时很多人都去后操场或者小花园什么的幽会啊发疯啊什么的,教室里没多少人,这也给我们的计划减少了难度。

    于是王筱就和大头一边走路一边哇我也觉得承载好帅哦,走到二十六班后门时,等候多时的二乐咚撞开后门,本是掩人耳目的,这一生巨响反而引来关注。王筱顾不了那么多了,迅雷不及掩耳冲进去,这是演练以来最标准的姿势,没有任何多余动作,无论是迈脚还是俯冲都堪称完美。

    而这时白铭已经被明明拉到后门,这里用拉不够准确,托比较精确一点。那小子还没睡醒,看到王筱的羞涩腼腆不禁一个激灵,睡意全无,估计雷到了,然后眼睛直勾勾盯着王筱,王筱把信塞到他手上,扭捏一下,害羞低头,却没说话,转身撒丫就跑开了。有一阵风,然后桌子上的语文试卷飘起来作文题目是《好奇心》。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连贯而迅速,我迅速站出来,掩护其撤离现场,而其他几人也是快速撤离,在走廊若无其事地看星星。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就只剩下原地纳闷,嘴巴成O型的,如梦初醒的白铭了。

    第二天白铭就牵手送王筱回宿舍了,这件事情后来给了我一个错误观念,总觉得情书就能带来爱情。比如我六年级时,比如王筱追白铭这次。写作文万能模板一样,肯定会推之四海皆准。

    说实话他们在一起之后我挺伤感的,为什么我对爱情这么迟钝,非得等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爱上她,这个时候时光啊悄悄走到高二那年的夏天,我每天纠结于数学题和王筱。小痛苦。

    她看不出我喜欢她,就当我是好哥们儿,甚至就在课间和我勾肩搭背地去小卖部或者后操场,毫无顾忌,两年来的交情也深厚,我也恨自己为什么非要将友情变质,其实就一直好哥们儿不也挺好的嘛。

    这事情我也和林晓婉讲过,她劝我放弃追逐的念想,放下内心的负担,简单清澈地和王筱做好哥们儿,可以互相诋毁互相关心现在生气下秒就和好的好哥们儿。因为相对于爱情,她相信友情来得更加长久和坚韧。

    那天下午燥热,我们处理完作业试卷就趴在桌子上休息,蝉鸣阵阵,清诺和个子在后操场晃荡了一个中午了,两人脸都晒红了,小菊已经穿上了牛仔短裤,引得众男生眼神飘忽,欲鼻血喷薄,訾雨相当勇敢地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使得女生们的微笑相当复杂,大驰在后面角落里,雪糕已经吃得嘴通红了。

    王筱缓缓转过头,笑着撒娇道,“李淳啊,我就特别想吃那种草莓味的冰激凌呢,学校里却没有,你能不能……”

    “停,你别说了,我去买。不然你这表情和语气就能恶心死我。”我们已经习惯互相诋毁而不伤和气了,所以再恶毒的话她都接得住。

    “你个死人。”王筱突然想到现在冰激凌还没到手,于是温柔说道,“就知道李淳最好了。而且啊哥们儿就喜欢你这心直口快的性格,哈哈哈哈。”

    我知道,在我踏出教室之后她肯定就朝我做鬼脸了。于是我猛然一回头,她的鬼脸僵住了,然后奇妙地转换出一个勉强地微笑,还频频眨眼。

    步行一千米左右才来到苏果超市,看看时间离上课就只有十分钟了,我体育课跑一千米的最好成绩是三分四十七秒,所以拿上冰激凌我就等于踏上了跑道,但是街道繁忙我等于是一千米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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