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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刁蛮女孩,追定你 作者:田小贱(凤鸣轩2013-12-18完结)-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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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敏本来嘟着嘴,见我过来竟然掉了眼泪,“李淳,你别来找我了,我讨厌你。”她的眼泪从眼眶里滚滚涌出来,让我想起人们常说的决堤泪水,这让我揪心地疼。我想要去拉拉她的手,她应该知道我不会放弃她的。

    但是当我把手伸过去的时候,她一把甩开我,手里拿的项链摔到地上,碎成两半。当时我就知道了,我们的感情也像这项链,已经摔碎了,且不可修复。觉得瞬间内心翻滚出委屈和无奈,自己默默地捡起项链放进口袋里,静静地走开了,听见背后高敏的凄凉哭声,自己把眼泪吞进心里。

    之后的两堂课都心不在焉的,被焦老师提问时就呆呆地站着,宋清诺在旁提示我可我就是不说话,被罚站到下课。我给高敏写了纸条,约她放学后见面,托吴丹传给她。课间的时候我盯着她的座位看,可她扭头看着窗外,不看我。

    放学的时候我早早来到西南墙角,我们的老地方等她,曾经有多少次我们放学后在这里见面,坐在草坪上,她把头枕在我腿上,闭着眼睛听我唱歌,说故事。觉得这里的每根草都记得我们的欢笑,每颗石子都曾被我们惹笑过,我们把书本散落在草坪,我给她讲敲钟声,锯木头,九宫格等等奥数题,她会给我唱在电视上学的流行歌曲,那么陶醉。

    我回忆过往画面,一遍遍彩排要对她讲的话,我想到时候她过来我就想抱住她,让她在我怀里哭一会儿,然后告诉她,我爱她,永远不会不要她。可是我等了很久都不见她,只等到吴丹递给我的纸条。

    李淳:这该会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纸条了吧。跟上几次写纸条不一样,写这张我掉了很多眼泪。我会想起那天在教室练舞,你的手指被划破,我递给你卫生纸;想起那天清晨阳光很好,在学校的宣传栏看到你写给我的情书,觉得身边有光晕围绕着,心里觉得幸福;会想起那天的班会我们被罚站,我一抬头看你就会脸红心跳加速;会想起你把自行车靠在老槐树旁,跟我坐在软软青草地上讲话,看云朵飘荡;会想起自习课时我们在课桌底下拉手,传纸条;会想起在体育课上到处搜寻你的身影,长时间看不到就会心里慌张;不会忘记,你在墙角刻下的誓言;会记得你为了我而不过一切,接受别人的挑战;会记得你为了拥抱而专心打扮自己,为讨我欢心;会记得骆马湖畔你跌入水中的狼狈和为我戴上项链的温柔。

    淳,我知道这件事你没有错,我也不会怪你,不会生你的气。许老师找到我,希望我们分开,她说你死活不肯,我知道你的坚持就感到地掉眼泪了,但是我知道老师的良苦用心,我们还是分开吧,我不会忘记你的。

    项链被我摔坏了,我很后悔,本来是紧紧攥在手里的真的不是想摔碎它,你可以把项链还我吗。

    淳,我还欠你一个拥抱,明天放学我会在老地方等你,把拥抱给你,然后你把项链还我。

    头顶扑棱棱飞过归巢的倦鸟,我的头抵着墙,呜呜地哭出声来。

    木香花竹篱笆

    绿色竹篱笆

    纠结缠绕锁繁华

    木香清新淡雅

    香飘篱外惹百花

    一八二八三八

    婆婆妈妈

    西瓜冬瓜南瓜

    渐次发芽

    谁关心她是否开花

    当篱笆爱上木香花

    情书一封两封三封写成了童话

    木香总是微笑不回答

    篱笆静默爱着她

    哇哈哈

    你的心到底有没有家

    呜啊啊

    你总是在阳光下玩耍

    啦啦啦

    到底有喜欢过我吗

    罢罢罢

    为何你不爱我有着他

    秋风过枝丫飘下

    木香凋谢谁牵挂篱笆

    含泪葬花陪在她身边的年华

    开出最绚丽的花

    做艳阳下最痴情的傻瓜

    木香花告诉篱笆

    我只能灿烂刹那

    我不敢爱你呀

    我吧今日如画明日又天涯

    那些张口未说出的情话

    那些藏在背后未送出的鲜花

    那些默默爱着木香的竹篱笆

    那些看着她的背影感慨的他

    就此打住停笔啦

    光阴未完流年待续吧
16。…第十六章  为我送药
    我和王筱从一开始的彼此讨厌不屑,到现在成为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听歌,分享趣闻,讲讲心里话,这样的转变也不过是半年左右的时间,第一印象绝不是最后印象,就像当初我看那个帽檐低低的羞涩男孩哼哼哈兮的时候误以为是韩国人骂他滚回老家,然而现在在他的歌曲陪伴下已度过八年,在内心一点点滋长,成为巨大的信仰。

    那天的类似春游结束后是奔跑着回来的,后来在窗口写诗时吹了风,咳嗽不止,清诺劝我回宿舍休息,可是数学已经落下很多不太理解的知识点,只好硬撑着。但是头昏得根本记不住所看的内容,只好趴在桌子上迷糊。课间明明到后面帮我打来开水,觉得非常感动(解释一下,当时我们高中的纯净水供水系统一度因浪费严重而崩溃,大家需跋山涉水赶到食堂旁边购买一毛钱一杯的开水。一杯开水的交情是无比深厚的。)

    那种咳嗽真的很难忘,最严重时仿佛心肺都要被咳出来,还好是间歇性的。还能咳得瞬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要慌神才明白处境。王筱说我嘴里肯定没味道塞给我两块糖,我觉得友情就像这糖一样甜。可是她回过头跟祈海燕说的一句话让俺的心pia嚓一下子掉地上摔稀碎:“下次买金丝猴不能论包买,每次都有那种硬的糖,讨厌死了。”

    我当时就有冲动想画几个圈圈诅咒她。但是糖已经吃了,感情上说不过去了。

    就在我忍住咳嗽嚼着糖攻克数学难题的时候,明明递给我一张纸条,晨光传来的,她让我去走廊找她。我挠挠头,诧异着走出去。

    晨光笑着说:“李淳,把手伸出来。”我心说又不是小孩子了,干嘛啊,不会也是给我糖吧。晨光嘟着嘴:“你快点啊。”然后我扭捏地伸出手。她抓了一把东西塞给我,(我有罪,在那样的时候我没有注意是什么东西,只感觉到她的手很滑。)“每天三次,一次两粒,哦不对,两粒是小朋友的剂量,你吃三粒吧,另外医生说多喝水,好好休息不能熬夜。”晨光把话交代完就跑了,只剩下我呆呆愣在原地想着到底是吃两粒还是三粒。

    直到现在,再也没有哪位女生再为我送药了,每当听到摩天轮里唱:我习惯对你写信为你送药替你拍照……就会想起晨光的微笑和消失于走廊尽头的背影。

    她手心温热,好像还有一点细密的汗。但是动作却是自然的,没有一丝僵硬。

    当时的我就是一个受宠若惊,惊慌失措,措手不及,及……(玩成语接龙?),其实我跟晨光认识也仅仅限于打招呼那种,哪里到了送药的份儿上,所以又激动又紧张,赶紧跑到张小宝那儿求助。

    我神色慌张地在张小宝旁边坐下,打扰了正在对着小镜子挤眉瞪眼的长发美女。她斜眼道:“怎么了,又跑后面那大爷家偷桃了?”感觉我在她眼里就没有过好形象。“刚才在路上看到宗勉跟人小丫头笑的,你别让人偷走你男人哦。”我适时还击她,惹得她生气地跺脚,拿书砸我。

    “别打了,说正事,你看这是晨光给我的药,怎么办?”张小宝看了看,“吃呗,还能怎么办,你真学成书呆子了啊。”我把小宝手里镜子夺下来:“我跟你说话啊呢,正经事,你说晨光是不是喜欢我啊?”

    张小宝笑了:“李淳,这镜子借你使,你好好照照你的倒霉样子。真没见过你这么自恋的。田三枫认识吗,我校校草级人物,被晨光拒绝,当场拒绝,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把药拿出来,支支吾吾地讲:“可…可她给我送药了。”

    张小宝叹口气:“这个晨光啊,就是像个小孩子,善良会出事的。李淳,我是晨光的好朋友,我知道她的性格,就是单纯善良,你别误会她,这就是同学间的关心而已,没有那么多的感情掺杂。你就别自作多情了。”

    其实说句实在的,我多么希望这里面有点感情因素掺杂啊。

    张小宝说:“这是一个值得交的好朋友,希望你珍惜。另外,也别胡思乱想,晚上到宿舍,吃完药就洗洗睡吧,别想了。”

    我哦了一声,然后回座位了。

    或者是那药的奇效,或者是朋友的关怀作祟,第二天一早病痛全消,神清气爽,那种感觉就像是获得了新生。写了纸条递给晨光,表示感谢。把纸条交给王筱让她递过去,她坏笑着看我:“李淳,你有情况哦。”其实本来就是没什么,可是面对她的表情我竟结巴了:“有——有——什么——情况。”

    她哈哈大笑起来:“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哈哈,这是你自己招了。”

    我真想乎(方言,意同“扇”、“掌”,动词。)这丫头两巴掌。

    但是绅士风度告诉我,我只能对她尴尬微笑。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有人找她,我松了口气,目送她离开。

    然后抬起头就看到正在对我微笑的晨光。那微笑就像她的名字一样,阳光一样暖心。

    王筱回来的时候就已经上课了,她没有讲一声报告就冲进教室,王爱国老师素以宽厚仁爱著称,通情达理,也就没有计较。她回到座位就趴在课桌上,也不拿课本,发着呆。她比这七月的天气还难琢磨,完全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我用课本捅了捅她,她稍微回个头,皱着眉:“滚,别讲话,我现在烦着呢。”我立马僵直了,不敢再说话。明明在旁看了也焦急,拿出本子撕了纸就写纸条,明明总是沉默,纸条是他与别人交流的最好媒介了。

    可能当时是明明和王筱的关系比较更好一些吧,王筱给明明回了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白铭转到我们学校了。

    我觉得这里暗藏什么玄机,只看到明明若有所思地说:“果然是因为姓白的那小子。”
17。…第十七章  神秘的白铭
    王筱日记:

    2006年6月4日星期晴

    当时说了再见,就以为再也见不到。

    当表侄把这消息告诉我时,我有一点兴奋,还有失落,那年分开后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都不需要再见你了,这两年来,那段回忆已经在心里结了疤,只是偶尔会不小心触碰到,有一点疼。

    其实我没有忘掉,那天的自习课,你和我表侄聊天,表侄看着美女眼花缭乱,而你却跟他说我们班只有一个女生好看,那是王筱。表侄告诉我这事时,我很开心,因为从进初二(7)班那刻起,我就喜欢上了你的微笑。

    清晰记得你面目狰狞地挥拳打到小流氓的样子,就觉得你帅的一塌糊涂。其实当时那孩子只是想劫我几块钱吃午饭的,(宋清诺画外音:就你这样的估计也没人来劫色~)结果却断了鼻梁骨。还能想起来你把自行车骑得超快,我不得不抱着你的腰,你的白衬衫被风吹起来能闻到香皂的淡淡味道,你放慢速度时会回头看我,咧嘴一笑就露出可爱的虎牙,阳光照耀下可以定格后媲美日剧美少男。你还逃课陪我去网吧看韩剧,回学校被老师罚站在门口,我走过去的时候你就朝我吐舌头。就像个小孩,调皮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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