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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124 化妆后请叫我美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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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多金的男人,还能投其所好,谁又能拒绝呢?我甜得心里在冒泡,不管他的话是真是假目的为何,现在我都感觉到自己的虚荣心被他捧得极高。
  “那我就收下了。谢谢你,凌,我真的非常喜欢。”我承认,理智再怎么分析,现在已经可以忽略不记了。
  ……
  他把我抱上床,依然很温柔的对我。
  “你前几次欠我的,今天我要讨回来。”凌在我耳边低语。
  “分明是你欠我的,现在你要补偿回来。”我手反搂着他,在他耳边呢喃。
  “如你所愿。”
  唐凌在我身上制造出一层层的波浪,我不停地在娇喘。
  临睡前,我在唐凌怀里,房间里暗得几乎没有光。可我依然能感觉到我的颈子上的星星在发亮,唐凌送我的是一片星河吗?我好像能感受到自己遨游在太空,心无限飞翔。
  不管唐凌目的是什么,我总觉得,和他的关系有些不一样了。
  ……
  Tiffany star 唐凌送的项链原型

  第三十二章:一步之遥

  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女人,比如我在街上买到了一双新鞋子,只要和当天的服装搭配,我肯定换上新鞋,而把旧鞋放进盒子里。
  而且我从来不恋旧,恋旧这个词在我脑子里是不存在的。我没有东西是从小保留到大的,每次觉得家里的东西太多时,我最先丢的就是那些最旧的东西。我没有什么很旧的东西,只有比较旧但有些记念意义的东西。比如:我初恋男生送我的礼物,或者是小学时最好朋友送的毕业贺卡。小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东西可以保持我们之间的某种情谊,可现在我的想法早就变了。所谓‘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也还是像刚认识时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所以真正的朋友又怎么会因为几年的分隔和不联系,而断了这份情呢?我丢弃这些东西,并不是想忘记这些往事,只是单纯的想让柜子里多出几分空间罢了。也许是它们对我来说都不够珍贵?但我很确定,唐凌送我的这条项链,我一定会保存很久很久。难道真的是因为贵,对我来说才珍贵吗?
  可唐凌送我的这条项链,除了唐凌帮我戴上那次以外,我第一天出门、第二天、第三天……这条项链就再没有一天跟着我。可以想象是为什么吗?
  我戴着蒂梵尼的项链站在家里的穿衣镜前,这个落地镜在买的时候还真的下了一点血本,镜子是进口的,四周都加了自然光线的镜灯,站在镜子前面,脸上和身上都不会出现光线不足的阴影。我是极爱照镜子的女人,上街前吃饭后;客厅里厕所里睡房里公司里手袋里,必定处处都会有镜子;早午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照一照,照完后还会在镜子里做出一个漂亮的微笑。或许这种应该称为自恋?
  记得以前网上极红的一个作家安妮宝贝说:不自恋的人不可爱。因为只有自恋的人才更加会探索自己的内心,了解爱惜自己,不伤害自己,把最完美的自己呈现和发掘出来。自恋就是爱人,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客观对象,来爱自己。爱自己,就是爱自己的一切,爱自己的想法,爱自己的人生观……不过如果说一个不会爱自己的人也不会爱别人,不过一个太爱自己的人,还会爱别人吗?
  ……
  由于灯光的照射,颈上的项链反射出更耀眼的光芒,还真是星光灿烂。我记得唐凌说过,每当我开心的时候,笑意融入我的眼睛,明媚得很像星星……这是唐凌送给我的是一条星河的理由吗?
  这条项链如此漂亮,不需要再加其它配件,只需配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就能更衬托它的美。我一直认为服饰的美丑,并非在于价格高低,关键在于配饰得体。
  试了几套衣服后,我有点无奈地看着脖子上的项链。通常来说,每个人买东西的时候是在一个消费层次上的,也就是好马配好鞍。可现在这条项链对于我平时的衣服来说,却是太华丽了一点,过犹不及,也就是不配。套装、衬衣还是T恤,哪一样能配得上这条星河呢?平时没有人穿小礼服去上班,硬是要配,也只是显得突兀而已。除了衣服外,这条项链也不像我平时收入会买的东西,一个尾数有好多个零的项链配上只有几个零的衣服,能相配吗?
  不管未来如何,这条项链一定会是我最喜欢的项链之一了。可就算如此,这条项链平时看来也不能用了。突然间觉得有点讽刺,原来这份礼物如同送礼的主人一样,也是这么得见不得光,这算不算“见物如见人”?
  再次低头看向项链,它每个细节散发出来的光都让我迷醉。抬头看向镜中的自己,是因为没有化妆的关系吗?我觉得颈上星河的光辉不断扩大,而我自己却越来越暗淡无光了。
  我的魅力减少了吗?我急忙摘下项链再次回到镜前,发现早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竟然有一分陌生,而且越看就越平凡起来。记得心理学家说过:心情和自信心不同时,看镜子对自己的评判都不会一样。就这条项链,竟然还会影响我的心情和自信吗?我不喜欢低落时的自己,心情是可以自己调控的,自信是自己给自己的信心,两样我都可以自己把它找回来。
  最快提升自信和心情的方法就是去跳舞。
  ……
  我每个星期至少会有一天来到这个舞蹈室,这里每天教的舞蹈是不一样的,课程每个月一变,有时是芭蕾,有时是new jazz,而今天的课程是探戈。
  我很喜欢我的探戈舞鞋,是很贵气的金色,一条细细的皮带围绕脚踝,从脚踝延伸到脚背的金色皮带上面有细小的水晶,能显得脚很白很纤细。我腰间围绕着练习用的舞裙,是红色的透明薄纱,侧面高开叉,转动间隐隐约约的,显得腿白而修长。
  探戈据说起源于情人之间的秘密舞蹈,本应该双人跳的,但这个舞蹈班并不是专业的国标舞班,所以舞步是为单人改良过的。耳边响起的曲子是最著名探戈舞曲‘Por Una Cabeza 一步之遥’,由小提琴和钢琴作的配合,那种前后矛盾而又错落有致的风格都能充分展现探戈的灵魂。
  探戈是生命的激情:有着高贵的步伐、傲视一切的态度;优雅与激情、炽热与张扬混合在一起;像是欲迎还拒,又像是欲望释放……女人眉眼间是孤傲冷艳和调情放荡,像罂粟花般美丽,举手投足都是对男人的呼唤,娇艳而性感地绽放时播散着某种毒素……
  随着舞步的旋转,我的胸膛开始轻微起伏,皮肤上布满细细的汗珠,几根头发微湿贴在脸颊,配合这样的音乐、这样的舞步,显得有几分情欲的味道。
  我一个扭转、一扬手、一个定点,我对镜自信一笑,镜中的我目光像星星……
  ……
  拥有了一条这么漂亮的项链,却不能让我的生活改变什么。我依然如往常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穿着自己的衣服,唯一的不同就是我的颈上不再喜欢戴项链了。我仍然记得第一次摸到这条项链时手中的触感,有时会下意识地摸向颈边,颈上空空的,手里也是空的,还真是不习惯。或许这个不习惯,会慢慢变成我的习惯吧。
  和别的项链待遇不一样,这条项链是放在我的床头柜里。我再也没有戴过这一条项链,就算是晚上出门去玩也是如此,这条项链就静静地躺在我的床边,我的床头柜里。我在睡觉前会把抽屉拉开,拿出精美的蓝色盒子,打开它里面闪烁的是星光。拿在手上把玩,这个星河的柔光仍然会让我陷入沉思……
  我原来认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句话有些做作,但现在看来,这话还真有道理。就算是有些不配,不管怎么说,这串星光仍然是属于我的。

  第三十三章:第一次与第一次

  今天做了一件连自己都在震惊的事情,因为我居然下厨了,而且下厨的原因是因为男人!
  吃过我亲手做过饭的人极少,就算我那帮死党也没有吃过,于曼甚至不知道我会做饭。我不喜欢邀请别人上我家做客,家是我单独的隐私空间。不过如果要是有人来到我家,参观完后一定会对我家的厨房大肆赞赏。理由是:干净,相当的干净而且整齐得不得了,厨房用具全跟新的一样。是因为我很爱干净吗?要想知道理由,打开我家的冰箱就可以了解了。里面很空,相当的空,你绝对找不到能做一餐饭用的菜。
  是不是奇怪我的厨艺是从哪学来的?厨艺绝对不可能是二三天就能练习出来的东西,二三天学炒几道菜还行,可是切菜的刀工和做菜的熟练程度不可能三五天就能形成的吧?我会做菜,要归功于我在法国的留学生活。我当时生活并不富裕,不可能天天下馆子,在学校吃食堂还能接受,可是那些东西能天天吃吗?
  现在什么都有的时候,总觉得没有什么是想吃的,可是到很多东西没有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越来越想吃那件没有的东西。冬瓜、丝瓜、空心菜这种在中国到处可见的东西,在法国一般超市里根本没有,要想吃只能去特别的超市里买。特别的意思也就是说,这类东西会很贵,而且也不是每个城市都会有卖的。在我还没有去巴黎前,我换过几个小城市。当我第一次见到丝瓜时,已经是我来法国四个月后换到第二个城市的时候了。
  难以想象我看到丝瓜是一种多么亲切的感觉,我甚至有亲吻它的冲动。可我无限喜悦的心情,在见到丝瓜的单价时飞得无影无踪。我到现在闭上眼睛,还能清楚地看到那白纸黑字的价格条:4欧每根。我当时都有砸店的冲动了,什么鬼丝瓜要40人民币一根!!刚开始留学的共同毛病,就是什么东西还会直接换算成人民币。我很想吃,但想想还是放下了。后来打工赚钱,慢慢习惯了当地的生活,我买过更贵的东西。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心理震撼的打击,丝瓜我就再也没有买过了。
  说了一堆废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当时没有足够的钱。那要想吃好吃的,能怎么办?只能自己做。这一点是我很快就认清的事实,想省钱又想吃好,只能自己做。
  我确实不会做饭,也没有人教我,那就只好在网上去找菜谱。我看了上百道菜谱后,终于找出十几道看上去我能做的,材料也不用太多的菜。我每次做菜前,都会在电脑前选选菜谱,然后我厨房的柜子上贴满了各式各样菜的做法。
  我原来以为自己是天生不会做菜的命,可没有想到自己做菜还蛮好吃的。菜谱是大师总结出来的经验,而我又不笨,照着做还能做错吗?我又并非不细心的人。后来越做越熟练,菜的难度也可以不断加深。后来又认识了很多朋友,其它国家的菜我也会做一些。
  不过自从我回国后,就再也不愿意做饭了,会做可不代表我喜欢做。我很高兴天天在外面吃,不用买菜、不用洗、不用炒菜、不用洗碗,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
  今天这个阵仗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我把头发挽起来,随意地用发夹固定。我穿着围裙,这围裙还是我在超市里新买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家里有什么。在厨房里忙上忙下,觉得自己很像新婚后的小媳妇。下班后去买菜,大包小包地提回家,准备一切,然后开始做饭。只不过我的做饭对象不是我的老公,而是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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