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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一位犯罪心理学大师现场推理实录-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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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督包勃·泰勒带我四周看了看。他这人长得像一头熊似的,非常结实,看上
去如同凯尔特武士一般,还有一头黑发和毛丛丛的美髯。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泰勒,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搞到我的名字而且跟我打了电话的。
    他直视着我坦率地说:“我手头有件非常棘手而且很复杂的谋杀案调查行动。
老实说,这是一件血淋淋的恶梦,因为一切看起来都没有意义。我们搞到的一切就
只有问题。”
    他停了一会儿,扭身脱掉他的夹克:“你听说过朱莉·塔特被谋杀的事件吗?”
我摇摇头。
    “嗯,因为行动方面的原因,我一直非常小心,并没有透露出任何细节。让我
来带你了解全部案情吧。朱莉于1991年7月9号从利兹市失踪,10天之后我们找到她
的尸体,是在离此地南边约80英里的一块田野里找到的,靠近格兰特汉姆。她是被
人用一把锤子或者一块砖头打死的。”
    “她死多久了?”我问。
    “8天,也许9天,”他一把抓住一包尚未开包的香烟,“让我从头说起吧。”
    泰勒解释,朱莉失踪前两天,她和男友大打一通,两人都在早晨进了利兹市的
圣詹姆斯医院。朱莉的头部和面部有伤,她的男友多明尼克·默雷的踝骨受伤。他
们不顾医生劝告,7个小时后双双离开医院。
    朱莉18岁,一般在家跟母亲生活在一起,住在利兹市奥克伍德的一间属于会堂
的房子里,不过,她的大部分时间还是跟多明尼克一起住在吉普顿区圣韦尔弗里德
里克住宅区的一间公寓里。根据邻居的说法,她和多明尼克的关系一直不稳,闹哄
哄的,头天打个头破血流,第二天又在公开场合展示爱意。
    7月9号,她于下午7点45分离开多明尼克的公寓,说她要去利兹市综合医院上班,
她在那家医院当实验室助理,每周上几个夜班。
    “但是,根本就不存在这份工作,”泰勒说,“我们去查过了,然后又再次检
查过了。那家医院没有人认识她。”
    “那她到那里去了?”
    “问得好。”
    泰勒交给我一封信,是装在一个透明信封里的。“3天之后,这封信到了多明尼
克的房间。我们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认为这是朱莉的笔迹。”

    多明尼克:
    你好!
    快来救我。我被人绑架了,我一直恶心,被人扣在这里当人质,直到下个星期
一的晚上。请立即去告诉我母亲。我多么爱你,多明尼克。
    妈妈快给警察打电话,快快救我。什么都没有吃,不过他们给我食物。感觉恶
心但我一天还是喝两杯茶。妈妈,多明尼克,快救我(然后出现一段好像是别人写
的文字,上面是她母亲的电话号码。信的结尾是:爱你们两个人)。
                                                            朱莉

    笔迹似乎很不成熟,但是,某些句子跟我掌握到的关于这个姑娘的有限的情况
不相符。在我看来,朱莉不太可能使用像“人质”这样的一个词。但是,接下来的
这句话“我多么爱你,多明尼克”听上去的确像是她有可能增加上去的一句话。这
表明,至少这封信的一部分是她按照别人的口气写上去的。
    




    这封信的结构非常清晰,大量的信息和指令都通过仅仅三个段落传递出来,但
没有解释为什么这封信要寄过来。并没有对朱莉的家庭索要钱财。反过来,却要她
的母亲去报警。为什么一个绑架者希望警方介入呢?
    泰勒手上还有一封信,这封信是用打印机打出来的。
    “这封信是同一天到达的,也就是7月12号,是给利兹市警察局的。两封信都是
从牛津郡的亨廷顿市发出的,前天发出来的。”
    信封上的“总部”两字拼写有误,泰勒还指出,现在已经没有“利兹市警察局”
这么一个单位了。
    所有的拼写和语法错误都是敲诈者所为。

    一名年轻妓女昨晚已在切佩尔镇被绑架,只有在下列条件得以满足的情况下,
她才得以安全释放。如果下述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则人质将再不会露面,而且,市
中心的一家大型商场(不一定是在利兹市)将在7月17日凌晨5点发生爆炸。
    1)支付现金14万英镑(壹拾肆万英镑)。
    2)5000英镑转入两个银行户头,送出两张现金卡和密码,这两家银行户头必须
允许至少每天提取200英镑。
    下个星期二,也就是7月16日,由一名女警察带着钱开车至伯明翰新街车站,并
在第9站台候车室的电话亭等待电话。她必须穿上浅蓝裙子,钱必须放在肩挂包里。
    她必须于晚6点之前到达那里,并在晚7点时等持电话,然后,她将得到接听下
一个电话的地点。(接到电话后,她必须从城里开车顺A38M阿斯顿高速公路向北行
驶,并开进向南的M6号车道,之所以给出这个信息,是为了防止她在城里迷路。)
她必须灌足至少可以行驶200英里的汽油,还必须带上钢笔和纸,但不得带上无线电
或发报装置,所有电话都将是预先录制的,不可能进行对话,也不会答话。不会进
行任何谈判。任何公之于众的举动或者明显的警方行动将导致不再有进一步的联系。
    钱币必须按50、20、10英镑的面额等额提供,而且必须是用过的旧钞票,现金
卡上必须用大号笔标上密码。钱必须用至少00微米厚度的聚乙烯布包好,然后用胶
带粘好,现金卡必须绑在聚乙烯塑料布上,用棕纸包好,并用尼龙绳系好,留下手
提的环扣。整个包裹的尺寸不能够超过350mm×350mm×90mm。
    收到钱后,利兹市将在约午夜时分接到一个电话,告知将发生爆炸的商店的名
字和地址,5个小时的时间将足以进入该店。人质会在所有的钱从涨户中提走后释放。
    人质将得到很好的食物,并将在专门租借来的房间里得到很好的照料,她将一
天24小时受到PIR监测器的监督,这些监测器与主控制板连接着。钱提取完毕后,你
们会接到人质关押的地址,进入房间之前,电源必须从房间外面断开,打开房门或
者任何移动都会启动监测器。不得跟踪这名女警官,因为她将受到监控,沿路会有
人在秘密的道路上监视她。飞机的声音也会被听见。
    星期二,这名女警官必须在所有时间里只带装钱的包裹。她将带着这个包裹去
很多电话亭接听电话指令。在一个电话亭里,会有一个小小的塑料盒,里面有很小
的LED绿色灯,这个盒子必须拿起来,然后放在汽车仪表盘的仪表板上,而且还必须
从正面的挡风玻璃上看得见,这个盒子里还将有一只较大的红色LED灯(防撬型)和
一只较大的琥珀色LED(发射器监测仪)灯,如果这两个发光灯当中的一个发光,则
不再有任何联系了。装钱的包如我所说必须随身带着,而且,在一个目的地,它必
须用失子夹住,然后挂在一棵树上,绳子上不能够有向下的拉力。女警官然后必须
在60秒内回到车上,此车必须停在离悬挂地点约300米的位置。然后再开约800米的
距离才能够取下装有LED灯的塑料盒。
    这笔钱将由与笔者无关的某个人来领取,但他必须是惟一一个每星期二都来这
条“爱情胡同”停留几个小时的人,他的女伴将被劫持为人质,直到钱从他手里拿
到为止。他将拿到一个短波双声道收音机,我会通过这部收音机与他联络。如果事
情不出错,这两名人质将不会受到伤害。
    这次行动已经计划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是,设置一把微型手枪再加上弹药却花
费了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如果有任何事情出错,或者警方不能够满足要求,则将再
也看不到人质了,另外,那家商店也将被炸掉,这次行动将重新开始,下次可能要
利用比如电气公司、煤气公司或者自来水公司的员工,将在他们工作期间实施绑架,
然后让公司付赎金。
    钱拿到之前不得公开此事,然后可以召开记者招待会,但是,必须说明钱并没
有交出。额外的5000英镑必须与大笔款项放在一起,因为主要的款项将掩埋相当长
的一个时间,这样,钱币上的系列号就无法追踪了,现金售货机并不能够识别系列
号。

    仅在几页的纸面上就罗列了大量的信息,而且还有一整套复杂的指令。作者显
然已经花了极长时间来考虑此事,但奇怪的是,他竟然想办法把错误的地址写在信
封上,而且弄了好几处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这些错误是有意而为的还是真的?
    “他为装钱的包裹要求的尺寸……”
    “完美无缺……”泰勒说。
    “走出伯明翰的路线?”
    “完全合乎逻辑。”
    多么惊人的细节,我在想,但是,其中任何一条对于直接勒索钱款的企图来说
都没有意义。为什么要向警方寄送敲诈要求,使必须调查这一犯罪行为的人成为主
受害人吗?为什么只要如此异常的一笔钱?14万英镑相对于所花的时间、所做的努
力,最重要的是相对于收取款项时所冒的风险来说几乎只是一小瓶啤酒。
    朱莉的家人和男友都认为,她并不是妓女,但是,24小时之内,警方已将她与
利兹市切佩尔镇红灯区联系起来,数个已知的妓女都确认她失踪的当晚见过她。
    我问泰勒星期二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一名女警察一直在伯明翰新街车站内等候
电话。电话响了,但等她拿起电话的时候却没有人接。三天之后,朱莉的尸体被发
现了。
    “因此,头两封信一定是在她死后寄出来的。”我自言自语地说。
    泰勒点头。
    我开始翻看照片,上面显示朱莉的尸体包在一条床单里躺在一棵树下。那片田
野可从一条沿A1号公路方向延伸的乡村土路走进去,离大北公路仅数百码的距离。
惟一的另一个容易注意到的特征是一条已经废弃的铁路,已经被荒草埋没了,离她
躺在下面的那棵树的距离也不远。
    尸检报告指明并没有发生性攻击的证据。她脑后的两处伤痕是由厚重的钝器造
成的,也许是一把锤子,颅骨已经砸开了。右脚踝上的一系列伤痕与绳子或铁链捆
绑相符。朱莉至少已经死亡一个星期了。尸体快速的腐烂表明她的尸体一直放在某
种容器里,空气流透不畅,而且附近有热度。
    朱莉是个漂亮的姑娘,5英尺9英寸高,棕色眼,齐肩长的棕色卷发,一般是扎
在脑后的。她的上门牙有明显的缺口,最后一次被人看见的时候穿着黑色兼紫色的
夹克、黑衬衣、小山羊皮鞋子,还背着一只黑色的肩挂包。
    “她做妓女多长时间了?”我问。
    “时间不长,也许还是业余的。她没有犯过罪,也没有受到警告。”
    她还有使用假名的习惯,有时候用她母亲结婚以前的名字“阿特金丝”,或者
用“希尔”,那是她生父的姓氏。在学校时,她是个极有希望的运动员,曾得到过
数十枚金奖和其他奖品。16岁毕业后她还坚持跑步,在高街的连锁店找到了一份工
作。根据她朋友们的说法,她喜欢晚上出去唱卡拉OK,也喜欢出去喝酒,在利兹市
中心有很多人认识她。
    朱莉的尸体被发现的3天后,另一封信又寄到了米尔加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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