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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13-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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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余额填列。年末,〃业主投资〃科目如为借方余额,表明业主抽调出的资金大于其投入的资金,本项目数字以〃-〃号表示。 
    18 〃应弥补的亏损〃项目,反映个体户至年末可由以后年度经营所得税前弥补的累计经营亏损。如本年〃应税所得表〃中〃本年应税所得〃项目为负数,本项目应根据该项目数字填列;如〃本年应税所得〃项目为正数(或零),本项目应空置不填。 
    19 〃留存利润〃项目,反映个体户在年末时的留存利润(或不能由经营所得弥补的亏损)。应与〃留存利润表〃中〃年末留存利润〃项目的数字相等。如为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表示。
应税所得表
一 本表反映个体户在本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税所得(或经营亏损)。 
  二 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 〃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个体户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如存货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收入〃科目中转入〃本年应税所得〃科目的数字填列。 
    2 〃营业税金〃项目,反映个体户发生的应由本年营业收入负担的各项税金。应根据〃营业税金〃科目中转入〃本年应税所得〃科目的数字填列。 
  3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个体户本年已销售存货或劳务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成本〃科目中转入〃本年应税所得〃科目的数字填列。 
  4 〃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销售、管理、财务、进货等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中转入〃本年应税所得〃科目的数字填列。 
    5 〃营业外收支〃项目,反映个体户取得的除直接经营活动收入以外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和可以税前列支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支〃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本项目数字以本项目数字〃-〃号表示。 
   6 〃本年经营所得〃项目,反映个体户本年实现的经营所得,如为经营亏损,以〃-〃号表示。 
  7 〃应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项目,反映个体户按照〃计税办法〃的规定,可以用本年经营所得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应税所得应弥补的亏损〃明细科目中的借方余额分析填列。 
    8 〃本年应税所得(如为亏损以〃-〃号表示)〃项目,反映个体户本年度据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由以后年度经营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金额。
留存利润表
一 本表反映个体户利润(或亏损)的实现情况及年末留存利润的结存情况。 
  二 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 〃本年应税所得〃项目,反映个体户本年度据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应税所得表〃中〃本年应税所得(如为亏损以〃-〃号表示)〃项目如为正数(或零),本项目数字应与其一致;如为负数,本项目应空置不填。 
    2 〃个人所得税〃项目,反映个体户按照〃计税办法〃规定计算确定的本年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本年应税所得为正数,本项目的数字=本年应税所得×税率;如本年应纳税所得为负数,所得税为零。 
    3 〃税后列支费用〃项目,反映个体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照〃计税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各项费用支出,或者〃计税办法〃规定允许税前列支但超过了主管税务机关允许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本项目应根据〃税后列支费用〃科目中转入〃留存利润〃科目的数字填列。 
    4 〃年初留存利润〃项目,反映个体户至上年末的留存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数字以〃-〃号表示。本项目数字应与上年本表〃年末留存利润〃项目的数字一致。 
  5 〃转入逾期亏损〃项目,反映个体户按〃计税办法〃规定,将至本年末止,弥补期已经超过5年,不能再用以后年度经营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转入〃留存利润〃的数额。本项目应根据〃留存利润〃科目中有关数字分析填列。 
  6 〃年末留存利润〃项目,反映个体户至本年末的留存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的数字以〃-〃号表示。 
 
三 个体工商户简易会计制度
(一)会计科目
1 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1 01 现金及存款
 2 02 应收款项
 3 03 存货
 4 06 长期资产
 5 10 应付款项
 6 11 应交税金
 7 21 业主资金
 8 22 本年应税所得
 9 31 营业收入
 10 32 营业费用

 
2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01号科目 现金及存款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的库存现金以及个体户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 个体户收到现金或存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或银行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个体户的库存现金和存款的余额。 
  
    第02号科目 应收款项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应收和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个体户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预收的款项也应在本科目核算。 
  二 个体户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如需交纳增值税的,还应按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及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可按规定确认为坏帐,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以后又收回时,借记〃现金及存款〃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 
    四 个体户预收款项时,借记〃现金及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按应收款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如需交纳增值税的,还应按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应收款项总额与预收款项相抵后的差额为尚未收到的款项。 
   五 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03号科目 存货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各种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包括个体户的各种材料、商品、产成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以及用于设备维修、劳动保护、办公等方面的材料物品。 
  二 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合理损耗及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等。商品流通业个体户购入存货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直接作为营业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 
    三 个体户购入存货,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应付款项〃科目。 
  四 业主投入的存货,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业主资金〃科目。 
  五 个体户因出售存货而结转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原则上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六 个体户的各种存货应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应查明原因,核实处理。盘盈的存货,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盘亏或毁损的存货,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06号科目 长期资产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净值。 
  二 个体户拥有符合〃计税办法〃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三 增加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业主资金〃等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因出售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按照售价,借记〃现金及存款〃等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净值,贷记本科目,如售价大于净值,按两者的差额贷记〃营业费用〃科目;如售价小于净值,按两者的差额借记〃营业费用〃科目。 
    五 个体户取得符合〃计税办法〃规定标准的无形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业主资金〃等科目;按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0号科目 应付款项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借入和应付的款项。 
    二 个体户借入款项时,借记〃现金及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三 个体户发生应付款项,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四 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 本科目核算个体户应交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个体户代扣代交的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 个体户计算出上述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各项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三 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按照销售中实际收取的或应收取的款项,借记〃现金及存款〃、〃应收款项〃科目,按照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按照不含税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营业收入〃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 根据税法规定,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交,年度终了后汇算清交。个体户按月预交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年度终了,个体户按照〃计税办法〃的规定,计算出全年应交的个人所得税额,借记〃业主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应交数大于预交数,表示欠交的个人所得税,应于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如应交数小于预交数,表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规定给予退税时,借记〃现金及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 计算出由个体户代扣代交的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六 个体户对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项税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实际交纳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科目。 
  七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款,贷方余额为欠交的税款。 
  
    第21号科目 业主资金 
  一 本科目核算业主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以及本年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利润(或不能以经营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的结存情况。 
  二 业主投入的供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货币资金、实物等,借记〃现金及存款〃、〃存货〃、〃长期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业主借出或减少生产经营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及存款〃等科目;业主归还或增加资金,借记〃现金及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业主通过购买股票债券、与他人合资办企业等方式进行对外投资,应作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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