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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民国政史拾遗 作者:刘以芬-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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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中故例,外府县保送学生入学,须人纳捐一百元,省垣则否。林曰此恶例也,力主废除。郑持不可,争数日未决,郑
陈诸提学使姚文倬,免林教务长职(时官校教务长,由提学使聘任)。咨议局议员闻讯大哗,向姚提出严厉质问,社会
亦不直郑所为。林告各界书中有“危言谠论,动惊长老;蹇性窈思,难以谐俗”语,足见当时去林,非仅郑一人意也。
    旋刘、林集同志议,以立宪势在必行,亟宜储才备用,良好法政教育,既难望诸政府,唯有由私人努力,众咸谓然。
乃决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即今私立福建学院),假白水井刘氏花园地址,筹资兴建校舍。其经常费用,则设一维持员
会,由维持员各就其按月收入,抽百分之二十充之,选刘为维持员会会长、林为校长,另设理事三人,商同校长,处理
校务,余亦被选为理事之一。既招生,投考人数远出预期上,有已考入官立法政学堂者,弃而改肄吾校。考之日,国文
试题为“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说”,盖锡光字友其,而民乃宗孟名也。
    宣统三年四月六日,举行开学典礼,官绅均被邀参加。初诸绅闻吾辈有是举,咸笑为妄,是日见规模毕具,设备完
整,乃大惊异。嗣闻经费来源,由维持员月入抽取,而维持员多现任各官立学堂教员(时各官立学堂监督均聘旧绅充任),
谓其食已之禄而效忠他人,乃一日悉免之(余时即身兼三学堂教员),固藉泄愤,亦欲以困吾校也。此为福建官、私校
形成壁垒之始。
    未几,鼎革告成,闽省各官立学堂改称公立学校,监督改称校长,旧绅悉罢退,由留学毕业者承充,彼辈多本属吾
校维持员,官、私鸿沟,一时化泯。迨民国六年,中央任胡瑞霖为闽省长,胡与我辈私交虽笃,然用人悉仍其旧,一无
更迭。会编制全省教育预算,胡主将福州各校经费,略加缩减以增益各县,免过偏畸。福州各公校校长力争不得,全体
辞职,以相要挟,胡悉更易之。彼等误为我辈暗中策动,乃集矢及吾校,适闽督李厚基由京参加督军团会议返闽,谋独
立,彼辈哭诉之,李遂乘机驱胡,自兼省长,而尽复其职,于是而公、私校又成敌视矣。闽省自归北军势力范围后,国
民党悉潜伏,稍露头角者,惟进步党而已。及安福系出,在闽设支部,闽残余旧绅及公立各校校长相率加入,日谋假政
府势力,以倾覆吾校。
    民国八年间,全国对段派措施益表不满,各地时有学生游行示威之举,彼辈见有机可乘,于双十节前旬日,即假各
界名义,向李厚基告密,谓“私立法政学校煽动各校学生,将于国庆日游行庆祝时,群起捣毁安福系支部,并驱逐当局,
一切计划悉出省议员兼该校总务主任郑作枢手。郑于布署完成后,先自避沪,交教务主任徐宗稚届期执行”云云。盖彼
辈侦知郑将赴沪参加全国律师公会开会,故为此言以此影射,藉坚当局之信。
    李因驱胡开罪进步党,时存戒心,得讯信以为真。时宗孟校长任期久已届满,于民国五年,即由维持会选余继任,
但余多在京。十月八日适由京抵里,尚未知其有此事。余本修髯,在京时以热不能耐去之,九日为李厚基母寿辰,余往
祝。李见余归,似颇惊讶,继更愕然曰:“须去耶?骤见几不认识。”余漫应之。旋于客厅中,晤各厅道,亦皆以去须
为问。余以其系普通酬应语,初不厝意,及辞出,又见各公校校长与教育厅长在廊间耳语,余至前始惊觉,虽互道寒暄,
而神色略有异,然亦不疑有其他也。归抵家,门人第二警察署长叶某来云:“顷奉警厅令拘徐宗稚,以徐与师有关,特
故饬警赴徐弟处拘传,亟来报,请速为备。”叶甫去,徐亦以电话告,所言与叶略同。余乃趋访警察厅长史某,史,厚
基中表兄弟也,与余初不相识,见面数语后,即曰:“闻先生夙美髯,何为去之?”又曰:“先生归大佳,庶能解我困
难。”问其故,悉举相告。余曰:“有证据否?”曰:“有。”遂出一密函相示,余见其末署绅、商、学界公启,告以
此为匿名信,于法无效。曰:“亦知之,第遣侦郑作枢,果赴沪去矣,岂能谓无因?”余曰:“郑赴沪,乃参加全国律
师公会开会,为共知之事实,与此何涉?”史似不置信,但曰:“今先生既归,诸事可弗论,但求明日能打消游行,则
拜赐多矣。”余以其成见甚深,难于理喻,乃曰:“君等既如此胆怯,国庆亦非必须游行,余明日当集学生在校内庆祝,
不使出校门一步,他校则非吾责所及。”史再三致谢曰:“贵校能如此,他校可无虑也。”余因请其转达督军,遂与辞。
史送出,笑谓余曰:“兹事微先生殊棘手,然先生去须疑案,亦可藉以大白矣。”余乃悟顷间督署诸人,纷相见问之意。
事后探知官中疑余归专为主持兹事,所以去须者,防万一事败易逃逸也。
    到校召集学生告以经过情形,咸愿听约束,以为可无事矣,忽督署送一公文来,乃致本校教职员者,略谓:“据探
报该校教职员煽动各校学生,以庆祝国庆为名,大举游行,图扰乱社会秩序,特令制止,如敢故违,严惩不贷”云云。
余疑事有中变,盖余与史约,只管本校,而文中仍涉他校也,遂以电话向史质问,据答云:“所谈已达督军,甚满意,
文乃前发,请勿误会。”于是疑始释。翌日各校均无举动,余见危机已过,对当局不能无严正表示,乃于十一日晨,往
谒李。李首向我致谢,谓:“昨日事全仗大力。”余谓:“督军言我甚不解,我为私立法政学校校长,约束本校学生乃
分内事,若他校学生,岂我所能左右?何敢居功。果他校学生,能唯我言是听,则各校校长平日所司何事,政府亦安用
聘请许多校长为?至以学生游行,疑有异动,似亦未免过虑,试问省垣军警林立,区区数千学子,手无寸铁,宁足有为?
此明系有人意图中伤,造谣惑听,当局何竟漫不加察,小题大做若此!”李闻言,面有惭色,徐曰:“此乃由君不在校,
彼此情形睽隔所致,以后望常联系。”余知其系敷衍之词,遂亦以数言敷衍之,一场风波,至此全告平息。
    使此次余未归,或归而稍后,学校与政府间乏人沟通,奸人更任意播弄,势不酿成大祸不止,岂凡事果真有数在耶?
此虽属一地方事件,然清末新与旧争,入民国校与校争、党与党争,形形色色,何地蔑有?而一般军阀颟顸怯懦,尤极
可哂,则举一隅亦可三隅反矣。
    ★萨镇冰与张作霖
    张作霖雄踞关外,整军经武,无日不思乘瑕抵隙,问鼎中原,然性阴鸷,不轻举妄动。当段派全
盛时,张深与结纳,后以徐树铮经略蒙疆,与之利害冲突,而徐又遣姚震侄步瀛入奉,煽动奉军叛张,为张所破获,乃
大愤恚,转而与直系联合攻皖。然心仍畏定国军之强,仅派少数军队入关,姑为一试而已。及皖败,所有军械重炮尽归
于张,势乃益盛,张本轻直而畏皖,至是遂以为莫予敌矣。忆张入京之日,气焰煊赫,殆与帝王无异,时萨镇冰方以海
军部长代理国务总理,与诸显要共往迎迓,张初不识萨,见其衣冠朴素,仪容委琐,未知其为阁揆也,傲不为礼。萨心
衔之,然无可如何也。
    直、奉联合,本出一时利害关系,及大敌既去,彼此裂痕渐生。直军以此次战役,奉用力少而所获丰,愤不能平,
当时即有主派兵截击之者,赖吴(佩孚)劝解乃止。张入京会议,以吴职位较己为低,竟欲不许列席,虽经曹(锟)婉
说而未坚持,自不免大招吴之恶感。张阴结湖北王占元以制吴,而王旋为湘军所败,迫而辞职,吴遂继任两湖巡阅使,
张极形愤妒。十一年十二月靳云鹏内阁鉴于环境恶劣,提出辞呈,交通系包围张氏,力荐梁士治组阁,对吴军饷勒不发
足。吴遂于十二年一月五日,借山东问题,通电反对梁氏,中有梁士诒“勾援结党,卖国媚外”语,盖已隐侵及张矣。
张以梁为己所荐,亦发电为之辩护。然张护之愈力,吴则揭之愈甚,于是张、吴遂由间接之争而变为直接之争,战机乃
因之而日迫。其所以迟至四五月之久而始爆发者,则以直系中洛欲战,津则不欲,曹本人亦不愿骤与亲家决裂。故虽至
奉军入关,曹尚令所部节节退让,一面并派曹锐两度赴奉,磋商和平,终以张所提条件过于苛酷,致亦引起主和派之愤
怒,而曹、吴态度遂趋一致。相传曹致吴一白话电文为:“你即是我,我即是你,亲戚虽亲不如你亲,你说怎么办就怎
么办。”至四月二十二日,曹亦电责张凭藉武力。二十五日吴更率直系各督宣布张十大罪状,二十九日,双方遂以炮火
相见矣。
    闻张态度所以如是强横者,实恃有所卤获之定国军大炮在,谓其威力足以制直军死命而有余。讵意战时此一炮队为
直军所收买,不求其倒戈相向,但使无的放射,至弹绝为止,奉军失此支持,遂致计划全乖,终于溃败。然此尚非其主
要原因,其最大关键,乃在于其昔所藐视之萨镇冰,出全力以厄之也。萨为海军耆宿,历官数十年,颇能廉隅自矢,为
部属所信仰,平日不媚权贵,而好与农夫野老、后生小子游,一若与人无竞、与世无争然者,实则城府颇深,恩怨分明,
特不露声色,故人多未之觉耳。自以受张慢侮,为平生奇耻大辱,久思有以报之。适奉、直战起,乃亲率舰队,扼守山
海关近港,遇入关奉军辄开炮痛轰之,以此奉军不能源源增援,不得不归于失败。此虽为张始料所不及,然亦以见挟势
自大,骄世傲物者之终自招愆尤也。
    ★林宗孟论自杀
    近顷台湾自杀之风盛行,真理杂志社因此特召开自杀问题座谈会,名流毕集,讨论綦详,大抵均主
自杀必须与国家、社会有莫大关系,如殉职死难者,方能加以赞美,至若因情或穷而戕生者,仅图一己之私,宜在痛绝
之列,论断公允,自无存疑余地。惟尚有忧时爱国之自杀,其用意在于激励世人,固非自私轻生可比,但较之临难尽忠,
又微有间,此次座谈会尚未论列及此,其为勇为懦、为是为非,久已深滋争议。
    有谓人之生命至为宝贵,留之可为国家建功、社会进福,故即不幸而至自杀,必其价值能与生存相抵,或且过之,
而后乃为有意义,否则均不足取。孟子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
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即以明义之价值重于生,故宁死而不以为恶。且以生
命所换取之价值,尚必须求其最大者,召忽以身殉主,固亦未可厚非,然孔子犹责其为匹夫之谅,自经于沟渎之中而莫
之知,而以管仲之不死为仁之大者,以此而言,则即令其自杀为有裨于国家社会,但若所裨者微,或舍此尚有可以努力
之机会,其自杀仍近于逃避责任,而不足为论,此一说也。又有谓,夫人不幸生于昏浊之世、危乱之邦,忧时心切而救
国无方,不得已冀惜一死以警醒人心,挽回危局,此不特其情可悯,而其效亦未必不可期,鲁仲连不过以蹈海自矢,尚
能使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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