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春秋左氏传 >

第20部分

春秋左氏传-第20部分

小说: 春秋左氏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殿其卒而退,不败。
  王见右广,将従之乘。屈荡尸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终。”自是楚之乘广先左。
  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顾曰:“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
  赵旃以其良马二,济其兄与叔父,以他马反,遇敌不能去,弃车而走林。逢大夫与其二子乘,谓其二子无顾。顾曰:“赵傁在后。”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于是。”授赵旃绥,以免。明日以表尸之,皆重获在木下。
  楚熊负羁囚知荦。知庄子以其族反之,厨武子御,下军之士多従之。每射,抽矢,菆,纳诸厨子之房。厨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爱,董泽之蒲,可胜既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连尹襄老,获之,遂载其尸。射公子谷臣,囚之。以二者还。
  及昏,楚师军于邲,晋之余师不能军,宵济,亦终夜有声。
  丙辰,楚重至于邲,遂次于衡雍。潘党曰:“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
  是役也,郑石制实入楚师,将以分郑而立公子鱼臣。辛未,郑杀仆叔子服。君子曰:“史佚所谓毋怙乱者,谓是类也。《诗》曰:‘乱离瘼矣,爰其适归?’归于怙乱者也夫。”
  郑伯、许男如楚。
  秋,晋师归,桓子请死,晋侯欲许之。士贞子谏曰:“不可。城濮之役,晋师三日谷,文公犹有忧色。左右曰:‘有喜而忧,如有忧而喜乎?’公曰:‘得臣犹在,忧未歇也。困兽犹斗,况国相乎!’及楚杀子玉,公喜而后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是晋再克而楚再败也。楚是以再世不竞。今天或者大警晋也,而又杀林父以重楚胜,其无乃久不竞乎?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若之何杀之?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于明?”晋侯使复其位。
  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围萧。萧溃。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遂傅于萧。还无社与司马卯言,号申叔展。叔展曰:“有麦曲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河鱼腹疾奈何?”曰:“目于眢井而拯之。”“若为茅绖,哭井则己。”明日萧溃,申叔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
  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
  ◎ 宣公十三年
  【经】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夏,楚子伐宋。秋,螽。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传】十三年春,齐师伐莒,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萧也。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秋,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
  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君子曰:“恶之来也,己则取之,其先縠之谓乎。”
  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罪我之由。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我则死之。”
  ◎ 宣公十四年
  【经】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晋侯伐郑。秋九月,楚子围宋。葬曹文公。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
  【传】十四年春,孔达缢而死。卫人以说于晋而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敝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卫人以为成劳,复室其子,使复其位。
  夏,晋侯伐郑,为邲故也。告于诸侯,搜焉而还。中行桓子之谋也。曰:“示之以整,使谋而来。”郑人惧,使子张代子良于楚。郑伯如楚,谋晋故也。郑以子良为有礼,故召之。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怀于鲁矣。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
  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图之。”公说。
  ◎ 宣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秦人伐晋。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秋,螽。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初,税亩。冬,蝝生。饥。
  【传】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従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従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従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洛,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従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说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
  ◎ 宣公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夏,成周宣榭火。秋,郯伯姬来归。冬,大有年。
  【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
  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夫。《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为毛、召之难故,王室复乱。王孙苏奔晋,晋人复之。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殽烝。武子私问其故。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
  ◎ 宣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丁未,蔡侯申卒。夏,葬许昭公。葬蔡文公。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秋,公至自会。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传】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献子先归,使栾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