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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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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门人保护之下,仍被保留下来)。程颐在此境遇下,不久病死于家。死后,洛阳地区凡与他有关系的朋友和门生都不敢去送葬。“故祭文惟张绎、范域、孟厚、尹(火享)四人。”(《二程集》中华书局版第347页)

                   二、创立洛学宏圣道  传经授业为人师

    二程不仅是北宋时期开创新儒学的“五子”之一,他们所创立的“洛学”,还使理学具有了完整的形态,因而又是宋明理学的实际创立者。

    二程兄弟自幼熟读圣贤之书。《宋史·道学传》说:“程颢自十五六时,与弟颐闻汝南周敦颐论学,遂厌科举之习,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人于老释者几十年,反求诸六经而后得之,秦汉以来,未有臻斯学者。”后来,兄弟二人终于成一代儒学大师,受到各地士人的尊崇,纷纷拜师于其门下。二人不仅竭尽全力为之传道受业,并开创了自己的学派——洛学。程颐年轻时在太学一举成名,20余岁就开始接纳门生,教授儒学。程灏自诩于“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二程集》第638页)文彦博称大程子“生于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旁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同上第640页)程颖于1072年退休回乡,便同其弟住在一起,二人日以读书劝学为事,当时“士大夫从之讲学者,日夕盈门,虚往实归,人得所欲”。由于兄弟二人长期讲学于洛阳,其所形成的学派才被称为“洛学”,这个学派在中国学术思想上具有重大的影响。

    关于“洛学”兴起的情况,范祖禹作了如下记载:

    先生(程颢)以亲老求为间官,居洛殆十余年,与弟伊川先生讲学于家,……士之从学者不绝于馆,有不远千里而至者。先生于经,不务解析为枝词,要其用在己而明于天。其教人曰:“非孔子之道,不可学也。”盖自孟子没而《中庸》之道不传,后世之士不循之本而用心于末,故不可与入尧舜之道。先生以独智自得,去圣人千有余岁,发有关键,直睹堂奥,一天地之理,尽事物之变。故其貌肃而气和,志定而言励,望之可畏,即之可亲,叩之者无穷,从容以应之,其出愈新,其学者之师也。成就人才,于时为多。(《伊洛渊源录》卷2《门人朋友叙述》)

    上面的记载,概括了“洛学”的兴趣及其特点,同时还指出了程颖作为一代儒学宗师的学问、道德风貌和师表范式。

    “洛学”在学风上不像两汉以来的儒生那样,只埋头于对儒家经典的训诂考释,而是着眼于根本,追寻其精神实质,着重于对儒学经典之精妙奥义的探索与发掘,抓住关键,“直睹堂奥”,从而达到了“一天地之理,尽事物之变”的目的。在学风上,程颐同程颢一样,认为“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二程集》第577页)他认为,学圣人之道,如果“只诵其言辞,解其训诂而不及道,乃无用之糟粕耳!”(《二程集》第671页)他们认为,读书是为了穷理、致用,如果仅仅“滞心于章句之末,则无所用也,此学者之大患。”(同上第1187页)他们也提倡学以致用,二程说:“百工治器,必贵于有用。器而不可用,工不为也。学而无用,学将何也?”(同上第1189页)以为求学治道,在于实用,就象工匠制造用具一样,如果无用,工匠就不造它,学而无用等于白学。然而二程所讲的致用,主要是指把孔孟之道的“义理”及其所体现的封建道德、纲常伦理用之于修身治国。

    二程从事学术活动多年,培养了一大批理学人才,特别是跟随程颐求学的弟子很多,其中著名人物谢良佐、杨时、游酢、吕大中、吕大均、吕大临、邵伯温、苏囗、尹(火享)、张绎等人。在这些人之中,又以杨时和谢良佐最为出色,此二人对洛学的贡献、对二程学说的承传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洛学”的著作计有二程的《遗书》25卷,《外书》12卷,《文集》12卷,以及《易传》、《经说》、《粹言》等。《文集》的前四卷是程灏的诗文集,后八卷是程颐的诗文集。《经说》中的《系辞》、《书》、《诗》、《春秋》、《论语》为程颐所作。《改正大学》为二程所作。《伊川易传》是程颐对《易经》的注解,这部书集中体现了二程的理学思想,是程颐平生用力最多的著作。《粹言》是由杨时精选后编写出来的二程语录。以上各种著作,现已被合编为《二程集》,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于世。

                   三、天理学说有层次  格物致知明本末

    从哲学角度讲,理学所探讨的中心问题仍然是宇宙自然和人生的问题,其着重点主要是探讨社会人生问题,对于宇宙自然的探讨在儒家来说,历来重视不够。《论语·公冶长》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对于人的本性问题,孔子只讲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一句,他基本上不讲天道,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这大概是受子产“天道远,人道迩”这一思想影响。然而,孔子很重视“天命”,相信命运之天或主宰之天,因为这个“天”是不可捉摸、不可驾驭的。从经验上讲,天似乎有意志又似乎无意志,故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至而致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孔子强调尽人事、知天命,对有益社会国家的正义事业,要竭尽全力去做,作一个“君子”,应该对社会负责到底,做得到的,则是“天命”可为,如果失败了,也“不怨天,不尤人”。荀子十分重视对天人关系的研究,提出了“天人相分”和“制天命而用之”的学说,他不相信“天命”,认为天是自然现象,没有意志,特别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汉代的董仲舒从神学角度鼓吹“天人合一”,断言天有意志,能主宰万物、主宰社会人事,把一切自然现象都说成是天的意志所为,乃至说人是天的副本,是天依照自己的模样复制的。他还提出“天人感应”的说教,断言一切人事皆由上天支配。他从《公羊春秋》出发,把儒学思想同天命神学相结合,从而神化了儒家学说。这种理论经不起社会发展和人类社会实践的检验,因而失去了它作为封建统治者的精神支柱作用。

    理学创始人,虽然也着重研究人道问题,但他们为了从形而上学的高度去论证“圣人之道”和伦理道德的至高无上性,为了把天道与人道统一起来,因而也重视对天人关系的研究。理学奠基人之一的邵雍就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他们认为,天地万物和人,都统一于“道”。二程主张“理”即是“道”,程颢说:(”理便是天道也”《遗书》20)又说:“理无形也”、“无形为道”(《粹言》一),“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同上),所以人们也把理学称之为“道学”,因为在他们那里,“理”和“道”是同等的概念。

    (一)二程的“天理”论

    工程学说的核心是“天理”论。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遗书》卷12)天理是二程的最高哲学范畴,天理在二程,一般称之为“理”。理的概念,早在韩非就提出了,和二程同时的张载、周敦颐、邵雍都提出了“理”的概念,但他们所讲的“理”还不具有最高范畴的意义。张载说:“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正蒙》)周敦颐说:“礼,一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通书·理·性·命》)邵雍提出了“以理观物”的思想,他说:“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而观之以理也。”(《皇极经世·观物内篇》)然而,张、周、邵的“理”都不具有最高哲学范畴的含义,只有二程才把“理”上升为其思想体系中的最高范畴。

    二程的“天理论”是有系统、有层次的。概括地说,他们的“天理论”具有如下几个层次:

    第一,理是超时空的,完满的精神实体。二程说:“天理云者,这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这元无稍欠,万理具备。”(《遗书》)说明理是不以人为转移的永恒存在,它无比完满,“元无稍欠”,没有存亡加减,也不受时间上今与古的限制,更不因社会治乱和人的意志而改变。这种超越时空、永恒存在、无比完满的“理”,只能判断其为客观精神。《易传》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二程谓:“一物之中,其可见之形即所谓器;其不可见之理,即所谓道也。”(《文集》15)认为形上形下的区别在于有形与无形。又说:“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遗书》卷15)气虽然无形,它具有物质特性,因而是形而下者。”从二程把气和道截然区分来看,说明他们的“理”或“道”是完全脱离物质形态的精神实体。

    第二,理是世界万物的总根源。二程把具有精神属性的“理”视为宇宙万物之根本和总根源。他们说:“理者实也,本也。”(同上书卷11)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能从那里来。”(《遗书》卷2上)又说:“理则天下只有一个,故推之而四海皆准。”(同上卷18)他们断言,万物都是从理中派生和推衍出来的,所以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

    在理与气的关系上,二程坚决反对张载的气本论思想,指责张载“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之源,恐未安。”(同上书卷2上)所谓“清虚一大,是指“气”。二程认为,把气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是不妥的。他们说:“有是理,后生是气。”(《语录》卷1)“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经说》卷1)这就是说,理是气之本,气是理之用,理气之间,以理为本。在二程看来,万物的“气化”,仅仅是该事物的表面现象,在这表面现象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更根本的“理”,即事物之所以然的东西在起着支配的作用。“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守君臣父子之间,皆有是理也。”(《遗书》卷19)“实有是理,放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理,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存是事。”(《程氏经说》卷8)在二程看来,如果只着眼于事物的表面现象,如天高、地深、火热、水寒等现象,那就不能把握事物之根本,不能从“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所以二程才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遗书》卷3)又说:“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同上卷15)这就强调了“道”是阴阳二气之所以然,是脱离具体物质形态的精神本体。他们的图式是:理——气——万物。

    第三,理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法则。二程的“理”或“道”包含着规律或法则的意义。他们说:“天下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统有一理。”(同上卷18)“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多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同上卷11)这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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