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王谢堂前的燕子--台北人 的研析与索隐 >

第20部分

王谢堂前的燕子--台北人 的研析与索隐-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根据“总司令”的叙述,黑窝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为什么柯老雄不肯要丽君。心梅这些个有风头的酒女,偏偏选中显然不大出色的娟娟?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凤娟冤魂,来身柯老雄讨债?
  如此看来,娟娟确实好像不单是五宝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间所有冤魂的总合,我上文已经讨论过,在作者视界中,人,一生下来,身上就烙有孽痕——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而这“孽”,就是人类的兽性或肉性。人既不能超脱“肉”而存在,就根本无法法除这个被迫加诸身上的冤孽,所以从作者观点而言,全人类的灵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变成了全人类的象征。于是《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一个酒女的故事,引申扩大,成为整个人类的故事。成为一个天长地久、永无止息的人类悲剧。
  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宝的鬼魂,而是全体人类的“冤孽”。
  还有一点我也顺便一提。我们中国古代神话,认为人间乱世,和“冤魂”有关,《西游记》里,唐太宗游观地府,阴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阳间以后,做个“水陆大会”,超度“那无主的冤魂”,因为,“若是阴司里无报怨之声,阳世间方得享太平之庆”。白先勇在《孤恋花》里,似亦取用同一神话含义,影射我们今日社会之混乱。然而除了这么一点暗示性的社会批评,这篇小说的象征意义远甚于写实意义,我们不宜将它归为社会写实小说的类型。像柯老雄那样凶蛮下流的黑心野兽,像娟娟父亲那样连自己亲生女儿都要强奸的丧心病狂,用来影射人性恶的一面,十分适当。可是如果我们偏要用纯写实眼光来看,就会觉得太缺乏普遍性。而且会误解作者选用这样的人物题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读者的感官。
  本来,像这样一个“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写实”——除非解释为“心理之写实”。在西洋文学里,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恶或灵肉对争为主题的小说名著,内容牵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力量。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庐冤孽》(),王尔德()的《陀利安格雷的画像》(),史蒂文生()的《化身博士》(),这些都是。为什么如此?这,大概是因为,一谈起“灵”和“肉”,就是触及人类生命最根本的奥秘;而要表现解释这样一个无可理喻的生命之谜,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于鬼神吧!
  
  《花桥荣记》的写实架构与主题意识《花桥荣记》的写实架构与主题意识
  写作现代短篇小说的一大原则,便是表达故事含义的方法,不用“诉说”,而用“呈示”。白先勇严格遵守这一项原则。然而“呈示”的方式,又有明暗程度的不同。在《台北人》里,例如《永远的尹雪艳》、《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思旧赋》、《孤恋花》等篇,由于作者多用暗示和暗喻来表达故事旨意,所以相当难解。另外又有几篇,由于呈现旨意的方式多半是明示和明喻,所以我们觉得比较容易了解。《一把青》是其中的一篇。《花桥荣记》是另一篇。
  实际上,《花桥荣记》和《一把青》,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两篇同样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法;两篇同样藉由叙述者的观点与口吻,道出小说主角的故事。《花桥荣记》的叙述者,是个早已迈入中年,可能已接近老年的饭店老板娘。她的爷爷从前在桂林水东门外花桥头,开一家米粉店,叫“花桥荣记”,生意昌隆,家喻户晓。后来她嫁给一个军人,还当过几年营长太太,不料苏北那一仗,把她丈夫打得下落不明,她随军眷撤来台湾,流落在台北,为了谋生,便在长春路底开了一家小食店,也叫做“花桥荣记”。
  光顾这家小食店的客人,多是广西同乡,但只有卢先生一人,和她同样来自桂林,卢先生是长春国校的国文老师,初来饭店包饭时,年纪不过卅五六,长得高瘦青白,举止斯文有礼,从面廓可以看出他以前长得十分清秀体面,可是头发已先花白,眼角有了皱纹,颇看得出老。相谈之下,叙述者得知他原是名门子弟,桂林水东门外那问培道中学,就是他爷爷办的。叙述者见他是桂林同乡,知礼识数,又得知他生活十分规矩,而且除了教书,又自己养鸡赚钱,已有一笔积蓄,就有意把她先生的侄女儿秀华,和他撮合成亲。(秀华的军人丈夫,在大陆上也一样的没了消息。)不料卢先生一口回绝,说他在大陆上早订过婚了的。原来他的未婚妻是桂林锦缎商罗家的女儿,和他是培道的同学,没逃出来。
  不久,有一阵子,卢先生突然显得喜气洋洋。叙述者探问之下,得知他在香港的表哥,终于和罗小姐联络上,她本人已到广州,只等卢先生寄十根金条去,就能愉渡逃出来台湾和他成亲。卢先生攒了十五年的积蓄,刚好抵得十根金条。于是他兴奋期待,魂不守舍,日夜渴盼和罗小姐重聚。却没料到他表哥原来是个骗子,把钱吞了,就说不知道有这回事。重聚的美梦,连同十五年的辛苦积蓄,一下子全成了泡影。这件事发生后不久,卢先生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姘上一个泼辣浪荡的洗衣妇阿春,终日耽溺于性欲之满足,并把自己花白的头发染得漆黑,脸上涂抹粉白的雪花膏。他卑屈劳累自己,躬身服侍这个“嚣张”“肉弹弹”的泼妇,跟在她屁股后头走。可是没多久,阿春就开始在卢先生房里偷人。他回去捉好,却被好夫一脚踢倒地上,又被阿春“连撕带扯,一口过去,把卢先生的耳朵咬掉了大半个”。他在床上养伤许久,伤好后,身上耗剩一把骨头。一日,他照例领着一群刚放学的小学生在街上走。由于学生喧闹嘻笑,他突然大发脾气,抓住一个小女生出气,拍她一已掌,大叫大骂,引起街上一大风波。
  第二天,他便死了。伏在自己房间书桌上,悄悄去世。验尸官验不出毛病,便在死因栏上填了“心脏麻痹”。由于卢先生还亏欠一笔饭钱,叙述者便到他租住的房间,想拿他的一点东西来抵押。却意外看见他房间墙上,悬着几幅照片,中间最大那幅,正是桂林水东门外的花桥!桥头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是卢先生,女的必然就是罗家姑娘。两人看来都异常灵秀纯净,笑眯眯地紧依着,都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模样。卢先生房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叙述者便把这幅照片带走,打算把它挂在饭店里,日后向广西同乡炫示,她爷爷开的那间花桥荣记,就在这个花桥桥头,那路口子上。
  《花桥荣记》这个老板娘,可比《一把青》的秦老太,也是以旁观者的身分,来叙述她亲眼看到的另一个人的故事。而两篇里面被描述的角色,朱青和卢先生,同样是前后判若两人。此外,这两篇小说的又一相似点,即这两个叙述者,本人之遭遇,和她们所描述的角色之遭遇,基本上颇相似:秦老太和朱青一样,死了丈夫;老板娘亦如卢先生之盼望和罗小姐重聚,梦里想着和她那下落不明的丈夫重聚。但这两个叙述看,虽然心怀隐痛,想念过去,却能和命运取得妥协,接受现实过日子,所以不致于突然间判若两人,结果或如朱青,心灵丧亡,或如卢先生,死于非命。
  然而作者对这两篇小说的处理方式,却又有好些不同的地方。其中之一,即两个主角的命运转捩点,时机不同,朱青的改变,起源于国军与共军交战时她丈夫之死难。所以她的改变,和时势暗合在一起。卢先生的改变,则源于他和罗小姐重聚幻想的破灭,而不源于当时和她的别离。来台湾以后十五年内,他一直以为别离是暂时的,一颗心紧紧攀住过去,充满希望,充满耐心,等着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所以就卢先生而言,“今”“昔”的界线,在于十五年后理想粉碎之时。
  此两篇小说处理方式的另一不同点,即作者对人物的呈现与刻划,重点有异,《花桥荣记》的老板娘,比起《一把青》的秦老太,在小说里所占分量,重得多。这倒不是说《花桥荣记》的叙述者,和主角之间,关系比较密切。相反的,秦老太和朱青之间的关系,比起老板娘和卢先生,要来得密切多了。然而在《一把青》里,秦老大这个角色,所占地位,全然是附属性的;朱青是小说里显然的、惟一的主角。秦老太在叙述中所提到的一点关于她自己的事,全是被作者利用来当做朱青故事的背景的。所以,我们虽也可从秦老大的叙述内容和口吻,窥知她大致是怎样一个人,作者却没有意思特别去刻划她的为人和性格,《花桥荣记》的老板娘一角,却不居“附属”地位,有其独立之重要性。她的叙述,某些部分,和卢先生完全无关。可是从头至尾,不管她说的是自己生活圈子里的琐事,或是卢先生的故事,却都同样十分流露出她自己的个性。而且我们感觉得出,这是作者的存心。所以,从这一点来论,我们也很可以把老板娘当做这篇小说的主角。
  细读《花桥荣记》,我们不禁再度赞叹白先勇写实力之惊人。里面的角色,不论大小,一律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但最耐人寻味的,还是说话人自己,因为,从她那些对别人品头论足的闲话中,从她讲述故事的方式和口气中,从她对人对事的反应和评价中,我们不仅看到活生生的卢先生,和同样活生生的一批社会小人物,我们更看到她自己——一个心地不错、骄傲于自己过去,喜与人搭讪聊天、有虚荣心、也有点势利眼、颇俗气、颇风趣、爱探听别人闲事、富人情味但更关心自己目前生计的中下阶级饭店老板娘。
  好一个有血有肉,逼真实在的女人!她似乎具备她这般年龄的女人常有的特点,偏见和毛病:
  一、喜欢追忆并夸言自己当年之风采。她追叙自己年幼时,在桂林,跟奶奶送米粉到大公馆人家,那些阔太太“看见我长得俏,说话知趣”,就塞给她一把把的赏钱。又,她对光顾她饭店的那批老光杆子说:“你们莫错看了我这个春梦婆,当年在桂林,我还是水东门外有名的美人呢!我替我们爷爷掌柜,桂林行营的军爷们,成群结队,围在我们米粉店门口,像是苍蝇见了血,赶也赶不走,我先生就是那样把我搭上的。”
  二、喜欢做媒,做不成就懊恼。秀华本来无意再嫁,但因“秀华和卢先生都是桂林人,要是两人配成了对,倒是一段极好的姻缘”,所以老板娘苦口婆心劝诫她,一方面又去打听卢先生的“家当”,探知他养鸡赚的钱,利上加利,“起码有四五万,老婆是讨得起的了”,便欢欢喜喜做一桌子的桂林菜,请两人吃饭做媒。卢先生的拒绝,“气的我混身打颤,半天说不出话来,天下也有这种没造化的男人!他还想吃我做的冒热米粉呢!”
  三、地域观念与势利眼。老板娘只爱自己家乡,看不起他乡。米粉,当然啰,只有桂林花桥荣记的才最好,“什么云南过桥细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