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 >

第3部分

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第3部分

小说: 红楼梦的真故事 作者:周汝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原本是胆大妄为,是犯家法国法的。谁知鸳鸯为人仁厚为怀,乐于助人解困,就答应了。
  当事人自以为很谨密,不会为人知晓。实际上很快就传得连宁府那边都知道了,赦、邢更不待言了。
  对此,书中两处特笔点破,一次是宁府庄头(二地主)乌进孝来送年货,贾珍提起西府那边更困难,贾蓉便说出:那府里真穷了,听说琏叔央烦鸳鸯姑娘偷老太太的东西押当呢!贾珍表示不信到那地步,必是一种计谋遮人眼目。此乃宁府这边的人已经闻传的确证。
  另一处,是写邢夫人向贾琏索钱,贾琏回说眼下正紧得很,匀不出来。邢大太太便揭说:你连老太太的东西都有手段弄出来变钱,独我和你要点儿钱使,你就没有了!
  此乃荣府东院那边早已尽知的确证。
  由此,贾赦才说鸳鸯也看上了贾琏。后来支使贾琏去强买石呆子的珍扇,贾琏没办到,改由贾雨村伤天害理,诬害石呆子,硬夺了扇子,贾琏说了两句不以为然的“顶”话,贾赦便把贾琏毒打一顿,伤重到动不得!这里头暗含着“醋妒”儿子的变态心理。
  所以,鸳鸯已有了两项“奸情”可抓了!只等老太太一归天,他就下手了。鸳鸯是个“家生奴”,即世世代代的法定无脱的家奴,没有任何自主权——她可以向贾母表示自己的决心与意愿,但她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附说】
  看官,你也许还不知道今日通行的120回程、高伪“全”本的第74回中偷偷地删掉原本《石头记》的二百多字的一大段——这一大段为何要删?正是因为那是凤姐、平儿二人在自己房里谈论鸳鸯那次私允借当(押银子)的事!书已到74回,特在此又一提脉,可知离惨剧已不太远了。而程、高竟悍然删去,其用心何在?大约你已然有所晓悟了吧?
  (六)可怜的柳五儿
  园子里的姑娘们,起先每日吃饭都要跑到前边府里去,一日往返数次,天冷了更不便了。凤姐疼顾她们,建议增设了内厨,派柳嫂主管其事。柳嫂有个女儿,名唤五儿。这位五儿虽是厨役之女,人品却很出色不凡,书中交代得明白:是袭、鸳、平、鹃一流人物。这真是一种极高的评价。
  柳嫂对爱女是十分关切的,要为她找个好去处。人人皆知,在怡红院当差最是求之不得的上等职份,因为宝玉那儿待人最好,并且声言日后将丫头们都放出去——即解除奴籍,可以自主婚配。所以柳嫂心中计议投奔怡红院去。
  正巧柳嫂原在梨香院服役,和小戏子芳官她们关系极好,戏班一散,芳官分到了怡红院。柳嫂就走芳官的门路,向宝玉申求此意。宝玉也已答应了,先让她进来(院里丫头正有缺额待补),然后回明一声,也就完了,并非什么大事。谁知,好事多磨,天不从人意。
  为了柳五儿的事,雪芹实际上是从第五十九回开始伏线,迤迤逦逦,一直写到第六十三回,才暂时停断,以待后叙。
  简单说来,起因还在全书下半部开头,即从第五十五回起,凤姐告病,探春、宝钗代理,其后又偏值宫中丧仪,贾府主奴等皆须入侍(此乃清代内务府旗家制度),家中没了真头脑,百事纷起。雪芹所用的笔墨,都为了写这些家下人的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弊端,失职和违法。于是才引出了一连串的蔷薇硝、茉莉粉、玫瑰露、茯苓霜。
  这些曲曲折折、错综复杂的情节,使人目不暇给——却忘了雪芹的目的在柳五儿身上,她才是个“结穴”的人物,悲剧的主角。
  五儿身体不太好,似乎患有一种内热之症。芳官见宝玉吃剩的玫瑰露,此物珍贵难得,讨了半瓶送给了五儿,服后说觉得很受用;因此芳官又讨了,连瓶给了她。谁知这可惹出了祸端。
  这种珍贵之品,存在王夫人上房,只有亲信人才知其贮藏所在。可是忽然发现失窃了,于是命令管家彻查此案。柳家的露瓶存于厨房,偏偏被与她家吵架的迎春房内司棋手下的小丫头儿给发现了,告了一状。再加上五儿因欲寻芳官,私自入园,恰被查园的撞见。这就难怪大家起了疑心,把五儿当“贼”软禁起来,听候发落。柳家的敌对人等大趁心愿,嘲刺五儿,五儿受此屈辱,病体加重。这都还是“小事”,大事实在后边。
  原来荣府下人中有一个名叫钱槐——解者早认为此乃谐音“奸坏”。他是赵姨娘的亲党,现派为跟从贾环上学得“要员”(身份如同跟宝玉的李贵)。他看中了柳五儿的姿色,发誓要娶她。五儿不愿,她母亲知意,不敢相强,拒绝了钱槐提亲,而且从此回避这小子。也正是因为柳嫂要将玫瑰露分送与内侄治病,五儿以为不妥,柳嫂不听,送去时,偏巧遇上了钱槐,她立即告辞退出。这段公案,并不到此为止。在后半部书中,还有重大后果。
  尽管柳五儿不愿嫁与此人,但钱家却不死心,为达目的,遂萌坏心。他一面抓住玫瑰露、茯苓霜等物事,诬逼柳家,一面又假装好心的义士,表示为之出力解救,以博得柳家的感激。而且,他又烦赵姨娘向贾政耳边吹“风”,诡言谲计,让贾政说了话,将五儿指配钱槐。
  事到这一地步,钱家已然志得意满,只待纳彩迎亲了。柳嫂虽然精明干练,但毕竟是个妇道人家,一不敢违命,二还以为命自上出,很是荣耀,就满口答应了。
  在那时代,姑娘五儿,只有“表意”权,却无自主权。她得知事势真情之后,心下就得打叠真主意了。
  在这儿,我得提醒你一句:赵姨娘在这件事上,一如既往,还是要拿宝玉做文章的,——也忘不了借机报复芳官(她受了芳官一群小戏子的挫辱,恨之入骨)。“唱戏的孩子还学出正经来?尽学了些狐猸子。分宝玉的那个叫芳官的,更坏,每日哄宝玉。她和园里厨子柳家的女儿柳五儿好,如今又要把五儿拉扯到她一块儿去哄宝玉。这五儿也不是个正经的,我见她妖妖调调的,还偷着往园里跑……。依我看,老爷说句话,趁早儿打发了她是要紧的……。”
  这大约就是“枕边风”的主要内容了。贾政一闻此言,焉有不被挑动心事之理,就会“谘询”赵姨娘,如何处置为妙,她就势“推荐”了钱槐,说给他作个家小倒使得,他还没有合宜的亲事。“二老爷”的话一出来,柳五儿遂无选择之余地,她选择了死。
  芳官自然也难久居怡红院。
  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发落众女奴,首先是晴雯,跟着就是芳官。事情昭然可晓了'注'。
  【注】关于柳五儿的结局问题,请参阅卷末附记,今不枝蔓。
  (七)饿不死的野杂种——大司马贾雨村
  贾雨村是个大奸雄,两面派,先是投靠贾府,步步高升,可是一旦贾家势败,他是“投石下井”的忘恩负义的反戈一击者。
  此人有才有识。说他不重要,他是黛玉的业师,又是宝玉的知音赏遇者,第一个辩解宝玉的“来历不小”、“两赋而来”的情痴情种(而非“色鬼淫魔”的俗世歹人)。但他是个利禄薰心的官儿迷,就是宝玉最厌恶的“禄蠹”。他原是从贾政寻的门路,但贾政虽重其才器,却不做坏人坏事,他没“下手处”。于是后来他转向了贾赦,二人“气味相投”,一拍即合。因石呆子不卖给贾赦扇子,他出了毒主意,害了人夺了扇。借此奉承“大老爷”。
  
  所以,平儿恨得骂他:饿不死的野杂种(是说他假冒与荣府同宗一族),认识了不到十年,惹出了多少事!可见书中未及明叙的坏事,还多得很。坏事当中,有一宗就是霸占古玩的罪行。
  贾雨村为何能对古玩“内行”?原来雪芹一开卷就交代明白了,他有好友京中冷子兴,是古董行的,二人相交甚密,你听雪芹怎么说的?——“雨村最赞这冷子兴是个有作为、大本领的人。这子兴又借雨村斯文之名。故二人说话投机,最相契合。”
  这个“有作为”而且“大本领”的古董商,自然就与雨村结合,狼狈为奸起来。恰好贾赦贪财好色,又迷古董,雨村、子兴就有了“展才”“用武”之地了。说来更巧,冷子兴也不是“外人”,就是王夫人大陪房周瑞家的贵婿。你记得刘姥姥初入荣府后,王夫人顺派周瑞家的分送十二支宫花,她女儿慌张地来找,说女婿冷子兴出了事,“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要遣送原籍去。
  这就表明,冷子兴因贩古董,行为可议,人缘也不佳,在京却有“声名”。他的“作为”“本领”使他做出了惹祸的大事。他又勾结了贾雨村的势力,越发胆大妄为——但结果罪状还是要落在贾赦的名下。
  贾赦上一回强买人家扇子,竟到了手,得了意,以为这算不得一回事,从此胃口大开,他托贾雨村给他物色价值连城的古玩珍宝,雨村就与冷子兴合谋,专讨贾赦的欢心。不想,事情不都象石呆子那样,他们后来一下子撞上了大晦气,动土动到太岁头土去了!
  一个王府失盗的赃物,是件奇珍异宝,他们不知实情,弄到了,让贾赦买下。谁知王府盗案事发,一经追查缉捕;贼犯暴露,却挂上了冷子兴和贾赦。这王府恰好就是上次追索小旦琪官的忠顺王爷,素日已与贾家不睦,今闻失盗宝物竟是为贾赦买去,勃然大怒,于是事情大了,告到朝廷,发落到刑部,致成大狱。贾赦并未亲自去做贼或移赃吞货,但他罪不容恕。表面听起来,一件古玩怎么会比人命更为罪恶严重?不知在清代旗人家,虐待丫环使女致死,乃是常事,那时制度,主子对自己的“家生奴”是有惩处至死的权力的,在早期尤其不算罪状。当然如果钩连上别的政治麻烦,那种人命案也会显示举发,成为罪款之一条的。
  贾赦引发招致了整个荣府的灾祸败亡,正是这样子的情形,完全是当时的历史实况。
  (八)望家乡路远山高
  《红楼梦》第八十回,已写及迎春腊尾归宁小住。转年新春,贾府有一天突然巨雷轰顶,一声噩耗传来:元妃娘娘死了!
  元春的暴亡,是书中一大关目,也是一大谜障。她因何而死?又怎样死法的?
  元春自作灯谜已经预兆了:“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平声kan)已化灰!”秦可卿托梦也早告诉了凤姐,眼前又有一件大喜事,犹如锦上添花——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瞬息的繁华。正是运数难逃了。
  书中写的,表面十分富贵荣华,实则只是个清代内务府三旗世家的大势派,物质生活是头等考究的,与皇家贵戚关系是密切的,但政治身份不高,只不过是皇帝“家庭奴仆”而已。这种人家的女儿,按规定须送选宫女,选上了须进宫当差服役,被皇帝看上的,可充侍女侍妾,也按品级递升。贾元春正是这样的少女。她“晋封”了,也不过是一名“贵人”,还够不上妃、嫔的等级,但清宫又有特例,这种类似或将成妃嫔的,都以“主儿”(宫中特称)视之待之。
  不但如此,书中写的贾家,并不真是一个受“万岁爷”宠爱的人家,相反,他家是个政治上的惊弓之鸟。
  且看雪芹那支笔,写太监初传晋封旨命时的情状,就一清二楚了。那日正值贾政寿辰,两府热闹非常。忽传“六宫都太监夏老爷来降旨”——
  一、“吓得”赦、政等人不知是何兆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