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洪业 清朝开国史 >

第66部分

洪业 清朝开国史-第66部分

小说: 洪业 清朝开国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央政府中的大部分降人,集中在户部、吏部和兵部这三个部门之中。这说明,擅长于财政、选官与军政的官员,比那些娴于礼仪、音乐与文学的文士更乐于接受新王朝的统治。①在这伙汉人合作者之中,过去兼有文武职位的官员,约有一半人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官位,另一半人也保住了旧日官职。但是,在文职的投顺者之中,便只有1/4获得了更高官位,这些人主要是兵部的官僚。在另外两个重要部门——吏部与户部中,文职的投顺者或只保留了原位,或官位还有所降低。②
多尔衮任命了这些官员,同时又没有削弱他对中上层官僚的控制,这是因为,他从东北带来了一大批老练能干的汉官。这伙辽东降人被称为“旧人”。就是他们,再加上满族将领们,最早担任了各部的尚书、侍郎。③然而,官僚体制的要津、各司郎中,是从满人入京后归顺的“新人”中选任的。在此之下,中央的低级部门与地方政府中的下级官吏,几乎都是清朝占领该地后随即就投顺了的那种人。帝国官僚机器的行政职员如此迅速地转而效忠新主,大大促进了清朝早期征服的巩固。但从长远来看,这也给新政权带来了更 大的麻烦。尽人皆知,在那些下层官僚身上,集中了古代政权的众多弊端劣迹。你只要随便指出一位吏员,那他就准是一名贪赃枉法之徒。因此,从清廷的统治刚刚建立之时起,它就不断地发出布告敕令,要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衙蠹”与恶吏。①
① 当满军一进抵北京,多尔衮就让山西商人做了官商,隶属于内务府。韦庆远、吴奇衍:《清代著名皇商范氏的兴衰》,第2页;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
② 《贰臣传》第六卷,第17—21页。关于多尔衮与两位大臣之间的对话,参见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
③ 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页。1649年又颁布了同样的法令。吕元:《翰林院》,第59页。
④ 当左懋第的使团经过山东时,他们发现,山东省已完全为王鳌永和方大猷所控制。根据他们所述,王、方二人深为百姓痛恨,“众唾其脸。”陈洪范:《北使纪略》,第120页。
① 王的奏折中有这39个人的名字,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34页。《清实录》也记载,王推荐了前明大学士谢升和其他40余人。《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7—68页。王还另外推荐了其他一些山东人。1643年,山东进士之一张端,抛弃了李自成的官职,经山东巡抚向多尔衮推荐,成为宏文院的一名检讨(张的父亲张忻也曾供职于大顺政权,1645年由佟养性推荐为清朝天津巡抚)。1646年,任江南乡试主考官;后来又入秘书院为侍讲;此后又做了国史院侍读;最后升为大学士。《贰臣传》第十二卷,第14—15页。张端作为一名主考官列入了法式善著的《清秘述闻》之中。
② 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9页(此书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编,朱希祖作序——译者)。
③ 同上书,第1页。
④ 《贰臣传》第五卷,第21—24页。李化熙(1634年进士)是山东士绅领袖之一,崇祯时曾为天津兵备道、四川巡抚、陕西总督。1644年初,李以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在李自成攻陷平阳后,李化熙意识到都城危在旦夕,因此他率领部众回到山东,就食于家乡。1644年9月,在满人决意留在北京已确然无疑时,李速遣游击吴伸上书归降。他除了得到过巴哈那和石廷柱的推荐外,还得到了清天津总督佟养性的支持。同上书第五卷,第21—24页。巴哈那的推荐日期记为1644年8月18日,见《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0页。石廷柱早在1622年就降清了。1639年成为汉旗的成员,不再是佟养性的部将了。他和巴哈那都曾受命“平定山东”。石作为驸马拥有固山额真的称号,见《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7页。
① 《贰臣传》第九卷,第24—27页。
② 《贰臣传》第九卷,第21页。
③ 《贰臣传》第六卷,第32—33页。
④ 任濬(山东1624年进士)曾任明朝右佥都御史。刘余祐向多尔衮引荐了他。在为户部右侍郎时,任濬提出了几项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建议;为刑部尚书时,主持修订了一个重要法典。“满汉堂官专领其事,慎选司员一一商榷,疑难者请旨裁定。罪例可更者,一准于律;不可更者,即载入律条,著为令”。1644年多尔衮谕示刑部在量刑时宜依据明朝法律定夺。但是,明朝法律中有些条款与满人的惯例不一致,因此,又命令各有司分别为满汉开列律条,再将其意见送至刑部加以统筹;司法审判与诉讼程序都是满汉有别的。任濬也为《会典》的修改提出了意见。这样,通过不断的调整过程,才将明朝会典的条例纳入了清廷的政法活动之中。1646年农历五月,满语本《大清律》也告完成。见《贰臣传》第五卷,第33—34页。关于协调满汉法律的谕旨,参见1645年3月11日诏令,《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60页。至于司法审判及诉讼程序,见1646年2月12日谕旨。同上书第二十二卷,第270页;又见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略》,第106页。
⑤ 多尔衮的旨令附于王鳌永的内阁抄本中,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4页。
⑥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1页。此令颁布于1644年8月20日。《贰臣传》第九卷,第26页。
① 清人一进京,即宣布恢复科举考试。同时,奉天府学政推荐了一批进士,以供直接任用,结果把那些求官的进士们网罗一空。然而,应当指出的是,这一渠道很快就变得狭隘起来。1644年9月10日,有人建议辽东地区应该参加定期的科举;1645年初,一位礼部官员极力提倡汉满官员的儿子都应依例在国子监一起学习。这些措施获得了批准,同时,还为满、蒙、汉旗人特别规定了乡试员额,并增加了一些进士员额以使众多的举人们能按比例地分享。《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2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何炳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111—115页;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
② 多尔衮亲自邀请冯铨参加新政府。张其昀编:《清史》第二四六卷,第378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8页。
③ 冯也是一位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引退时期他在北直隶积累了大量的田地。马米兹:《魏忠贤:对明末内廷宦官和党争的重新评价》,第245—246页。
④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3页。
① 《贰臣传》第九卷,第2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页。
② 冯铨极其清楚地意识到,他容易因曾为阉党而备受谴责。他进入清廷的内三院后,获得了接近国史馆的可能。据说,他秘密地将《明实录》中不利于自己的部分删改了。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第18页。
③ 尽管这个法令颁布的准确时间不得而知,但在1645年后,苏州、常州、镇江、松江、杭州、嘉兴和湖州的当地士人不能在京城拥有高官却是事实;只是到了1660年6月这项法令才被正式取消了。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103页。
④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前言”,第1页。
⑤ 1645年为江南秀才举行了乡试,考官为刘肇国(湖广人)和陈可拱(北直隶人),试题选得很稳妥。第一题是“其养民也”,取于《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第二题是“君子而时”,取于《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法式善:《清秘述闻》第一卷,第1页。行己也恭,事上也敬,这种责任伦理显然是王朝当时的要求。
① 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前言”,第1页。在16世纪和19世纪之间,海宁陈氏家族共出了208名举人、进士和三名大学士。参见《清代名人传略》,第906页。满族入侵本身也许促进了这种地区差别。各个征服王朝一向都是喜欢北人甚于南人。例如,在拓跋氏的王朝后,北南之间的敌意变得愈益显著了。从此以后,北人俗称南人为“岛夷”;而南人则称北人为“索虏”,因为农奴常将其头发缠成辫子。芮沃寿:《隋朝》,第28页。据陈洪范在1644年10月所称,特别是北京的北方籍的降清官员总是闭门不出,由于害怕被斥为明朝叛臣而不敢与南人有任何联系。陈洪范:《北使纪略》,第120页。
① 军官的才能或许更受朝廷欣赏。这里所说的长于政务者与长于礼仪者两类人之间的区别,乃是根据《周礼》中的“六艺”划分的,即射、御、数为一类;礼、乐、书为另一类。
② 关于官阶的变动,参见孙甄陶:《清史述论》,第16—21页。
③ 谈迁在《北游录》第375页中对举人有过描述。1644年,所有的参将都普迁为侍郎。然而,其中许多正在京城之外作战,其职衔不过是一种荣誉。但是,早在1638年皇太极任命的满汉参政们实际上掌握着各部以及都察院与理藩院的实权。因而,内三院的大学士绝大多数是汉人和汉军旗人,而新的官僚体制中的上层官位则是由满人与汉军旗人所占据。在省级官僚中,汉军旗人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在1646年,任命了八名巡抚,其中三名是普通汉人,五名是汉军旗人;在1644年至1645年任命的九名总兵中,有三名是普通汉人,六名是汉军旗人。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2—33、42—43、93页。
①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9—70页。多尔衮对“衙蠹”的痛恨可以与明太祖对吏胥的猜忌相比拟,虽然不如他那么酷烈。史墨的《朱元璋反对贪官污吏的经验教训》对此论述甚详。

 
清除明代弊政
这些法令的口吻始终是严厉的、训斥性的。首先要打击的是明代官场吏治中的“贪蠹”之风与种种不法之举。②。
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甚至无功者以行贿而冒功,有功者以不行贿而功掩,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③
各个衙门都要毫不留情地揭发非法行为,官员在行刑中,应遵从清朝鞭笞的习惯,而不能使用竹板。④清廷的“臣工”要不纳贿, 不修怨,不徇私,违者将处以重典。从今以后,各级官吏要痛革前朝腐败风气,“共砥忠廉”。①
其实并不奇怪,多尔衮锐意改革前朝弊政,其原因之一,倒是害怕忠明分子有朝一日光复前朝。1644年6月25日,即进京的几个星期之后,他就明确地用这种可能性告诫过他的官员:
今荷天祐,底定中原,宜各殚忠诚,永保富贵。有贪婪不检,自蹈罪愆者,虽有功不叙,毋得苛且一时,失子孙久远之计也。②
那么,新政权的当务之急,就是解救民众于水火之中,以证明天命所归。一方面这意味着政权要实施公共福利措施③:
京城内流贼蹂躏之后,必有鳏寡孤独,谋生无计,及乞丐街市者,著一一察出,给与钱粮恩养。④
在另一方面,这意味着明朝的沉重赋税要有所减轻。在一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