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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洪业 清朝开国史-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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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文人,听到李自成占领了首都以后,便穿上他的儒服,从此不吃不喝;此后的日子里,朋友、亲戚、同仁和学生们怀着敬意围坐在这位庄重的老学者身边,他一言不发,慢慢离开了人 间,①另外的人们则采取了更为冲动和更为壮观的做法,跑到附近的孔庙,或庄严地焚烧他们的学人袍服,或在殿壁上写下一首剖白忠贞的诗句,然后自杀而亡。②有记载的殉难者除极少的例外都是士大夫。③这种对灭亡了的王朝坚定不移的责任感,显然是社会地位所赋予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一个个人良知的问题。④
尽管这个时候有些人因为供养父母的考虑而没有自杀,但是像这样的自我牺牲,其道德意义是明确无误的。另一方面,成为勤王者并投入武装抗清活动,也是士大夫的一种政治和道义上的报恩之举。因为这些忠君之士反抗中央统治,因此他们很容易被混淆成农民起义军。与此同时,他们还把各种无法无天的人吸收到队伍中来了,士大夫本来是最怕这种人的。时间一长,这些忠君的文人发现,他们自己处在一群与之没有共同价值观念,也不能容忍其行为的人中间了。⑤
清朝统治者显然很喜欢强调忠君分子队伍的社会成份乌七八糟,尽管这些官员完全知道强盗与义军两者之间的区别。⑥政府文 件照例把忠君义士称做“土匪”或是“强盗”,清朝官吏常常指责义军的士大夫领导人把命运交给了下层盗匪。忠君分子对此有过回答。一个出身官僚家庭的广东学士马应房,在被捕后受到清朝的一个刑部官员的审问:“若父为太守,若为诸生,何敢作贼?”这位忠君之士曾经帮助广东的义军领导人陈邦彦组织了一支土匪军队,他并不想否认他与一群亡命之徒有过联系。①不仅如此,他还回答到:书生空拳,非藉彼事不集。独不见文丞相招合峒蛮,岳武穆指挥杨么军乎?②
这个时代确实需要像马应房这样的人:即擅长驾驭指挥那些市井无赖和雇佣军的热诚的文人。③有时,这样的人出现在失意者之中。比如,1645年6月在浙江北部嘉兴抗清力量的领导人就是 一个叫做张叔菴的未得朝廷任用的诸生。他嗜酒性烈,在清军占领之前,一直是许多为谷物和财产权而械斗的“乡党”首领。张叔菴生性暴烈,甚至威胁到了他周围的那些人;但是在他的地方武装被打败以后,他没有逃避逮捕而赴死遇难,因此他一直受到人们的称赞。①即使是在包括了各地各种队伍的乡村抵抗力量高层领导人中,也仍然需要这样的人,他的学识的力量足以协调各个独立文人集团,其体魄膂力又足以震慑那些下层分子,把他们召纳为部属。比如,1646年广东抵抗力量的一个关键人物是明代的举人和前阁部侍郎黎遂球。记载广东忠义之士的材料屡屡提到一个又一个由黎遂球推荐任职的人。他本人是这个省四个享有盛名的文人团体的成员:南园诗社,集中在骆宾王周围的番禹区文人团体,文社和白云山诗社。②就像黎遂球把许多不同的文人团体集中在一起以保卫唐王一样,他亲自从广东海盗中为苏观生在江西南部的防线招募了一支援军。1646年10月6日赣州失陷时,他和这些人一起战死在那里。③
实际上,对于一个“领导”着一个抵抗运动的忠君文人来说,他常常会突然发现他招募到的士兵实际上不过是一些脱离了百姓生活的,因无以为生而铤而走险的罪犯。④太湖地区的忠君之士要求杨廷枢加入他们的起义时,他问他们怎样得到给养,他们回答说“取自百姓”。杨廷枢说:那样的话,你们就是强盗,那还有什么正义可言?⑤
在这两个不同的事例中,我们看到了这些士大夫对最容易加入勤王运动的这一类人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因为“文人赤手空拳”,只能靠忠诚和正义的信念去指导这种与下层人的联盟。而在另一方面,这些文人很快就失望地发现,这些近乎于罪犯和强盗的人蔑视那些有教养的学人,以及他们所珍视的社会良知①,因为他们不是为了忠君的信仰。因此,作为农民保护人的士大夫的理想化的责任,使他们在原则上不愿与那些无法无天的人结为联盟,他们总是把这种人看成是定居的农耕社会中靠抢劫为生的强盗。而且因为许多地方乡绅强烈地感受到了这种责任,因此,他们很容易响应新政府的呼吁,以避免把自己及其举措与一种匪盗横行的状况联系起来。②当然,这些士大夫同时也懂得农民制造社会动乱的能力,特别是在江南这样的地区,由于不断地社会分化,社会上下层之间存在着彼此冲突的可能。③
② 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页。明代那些坚持正统信仰的人(如沈炼),相信君臣关系类似于天地的自然差异,这加强了对君主的忠诚。沈炼:《青霞集》第二五○卷,第8—10页。特殊的隐士忠君行为,特别是在宋代思想家对“忠”极力推崇之后的这种行为,参见莫特:《元代儒生的隐退思想》,第209—212、234—235页;罗夫·特劳泽特尔:《中国民族主义的先声——宋代的爱国主义》;张其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忠臣》,第26—27页。
③ 如果现代的数字统计可以为凭的话,那么大致来讲,中国男子并不比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男子更容易自杀。20世纪台湾的男子自杀率实际上低于美国、德国、日本和瑞典。另一方面,台湾妇女自杀率与男子大致相同,这与其他国家的情况相反,因为那些国家男子自杀率常常是女人的三到四倍(见马杰里·沃尔夫:《中国妇女与自杀》,第117页“表”)。根据这种定性的材料进行判断,有地位的中国人(像明清绅士)的自杀率在世界上肯定属于自杀率最高的社会集团。
① 参见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七卷,第10页,第一三五卷,第17、29、30页,第一五四卷,第19、24页,第一五八卷,第21页;以及张其濬:《全椒县志》,第704页;黄宗羲:《南雷文定》第五卷,第4页。
② 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页。
③ 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20页。
④ 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20页。
⑤ 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
① 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四卷,第8页。
② 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第一四五卷,第5页。
③ 有个樵夫殉难的故事,见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6页,当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当地一个准备殉节的地方小吏,对朋友说:“吾虽布衣,独非本朝臣子乎?”见上书第一五五卷,第20页。
④ 北京陷落时江南绅士自杀的人数,多于南京政权垮台时自杀的人数。关于后者的一些例子,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10—21页;第一五四卷,第3页。这时江南也有大量隐士的事迹。同上书,第一五四卷,第19页;第一五七卷,第11页;第一六三卷,第43页;第一六五卷,第45页;第一六八卷,第10、27页。
⑤ 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4页。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61—62页。对士大夫既想保护平民又担心阶级冲突的这种矛盾的深入分析,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7—28页。
⑥ 1646年后政府要求地方官员在出现社会秩序混乱时要做出详细的调查报告。这种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确定是不是出现了“激变”,因为由此就可以把忠明起义与没有政治意义的纯粹盗匪活动区别开来。例证可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2页。
① 陈邦彦在广东三角洲地区制定了一项特殊的民军条例,他要求3/5的兵士和全部军官要由外地人担任,目的在于防止当地人争夺民军职位。肖尔:《最后的朝廷》,第63页。
② 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十卷,第359页。前唐王内阁大学士苏观生的广东忠明政权,起用了声名狼藉的“四姓”,这些海盗家族在广东兵部里把无辜受害的过路人的肠子悬挂起来,以作消遣。黄宗羲:《兴朝录》录二,第2页;又见肖尔,《最后的朝廷》,第27页。苏观生之传见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九卷,第328页;彭人杰:《东莞县志》第二十八卷,第19—21页;汪宗衍:《天然和尚年谱》第六十二卷,第16—18页。晚明人推崇岳飞,在16世纪以前他还没有受到如此歌颂。见刘:《岳飞和中国忠君传统》,第295页。关于这些海盗,见庄延龄:《满洲的海战》,第278页;鲍尔弗:《英国统治之前的香港》,第460—462页。
③ 如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所指出的一样(见第七章),在16世纪和17世纪,那种惩恶除冤、见义勇为的“侠”的理想复活了。(《论语·为政》:“见义不为,非勇也。”)对武艺日益浓厚的兴趣与之相伴随。比如说,孙临(方以智的内弟)就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弓箭手和骑手,他懂得兵法,背负箭囊,身穿短袄,代替了以前长长的学士服装。彼得森:《苦果》,第85—88页。这些慷慨激昂的义士的想法与王阳明心学的泰州学派有关。反对偶像崇拜的李贽,赞美过在海战中108位战士的英雄行为,他写道:事君与交友,忠义为本。其无此德者,虽生犹死,其文华美者,终将亡佚。欧文:《中国小说的演变》,第186页。
① 查继佐:《国寿录》,第73页。
② 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第一卷,第1、10—15页。
③ 黄宗羲:《行朝录》第六卷,第2页。
④ 麦克莫兰:《爱国者和激进派》,第145—146页。
⑤ 邓尔麟:《达官贵人》,第34—35页。杨廷枢是侯峒曾的侄子。太湖的忠明武装开始用农民平均主义要求的方法来招收贫苦农民时,苏州的士大夫们就立刻指责他们是“湖寇”。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31页。
① 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下,第4页。
② 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9页。
③ 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3页。郭松义曾经认为,尽管经历了1644—1645年农奴和佃户的起义,江南地主都不太愿意接受清廷的统治以换取对他们的支持,因为他们并没有直接面对北方那种急风暴雨般的农民大起义。他还指出,江南乡绅们低估了清军的力量,这部分地因为他们一直相信那些“文人义士”的宏论,那些人更多地把南京政权的陷落归罪于马士英的短视,而不是敌人所向披靡的力量。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22—124页。还可参见福格尔译的《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第24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8页。

 
江南地区的经济分化
在中晚明时期,农业的商业化,相应伴随着一种复杂动荡的 社会状态的出现。①在经济上,随着地主和佃户将维持生计的谷物收成改变为植棉、养鱼和桔园、桑园的经营与茶的种植,新的农业形式在江南开始产生了。②新的农业管理技术发展了,常常需要使用雇工或是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劳动力。③这种管理农业的新形式要求更多的资本投资,特别是要用于灌溉,并且日益集中在管理地主手中。④然而,改善农业技术的所需成本,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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