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荒谬--中国地下"性产业"考察 作者:潘绥铭-第4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把自己叫做鸡头。笔者无法断定他们这是随大流的叫法,还是隐含着自嘲之意;但是在大多数人说到鸡头这个称呼的时候,听不出什么贬义。
鸡头这个称呼的来历,笔者说不大清楚,也弄不清“鸡”和“鸡婆”这两个称呼的来历。不过,肯定是先有“鸡”,然后才有“鸡头”,而且肯定是从南方传到北方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鸡头的最本质的含义就是指那些组织小姐卖淫的男人。但是鸡头与那些在某个场所里组织卖淫的老板还有这样三个主要区别:
第一,鸡头往往是跑到小姐们的家乡去,直接招收(或者哄骗)小姐,而且往往是亲自把小姐们带到(或者押送到)卖淫场所。所以鸡头往往同时兼有贩卖妇女或者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
第二,在招收、带来和组织卖淫的全过程中,鸡头往往是一直直接地控制着小姐的人身自由,只不过控制的范围和采用的手段有所不同。正是为了更严密地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所以鸡头往往对小姐实行“三包”,就是包吃包住包拉客。因此,鸡头往往同时也会犯下非法拘禁、虐待、强奸、伤害等等罪行,严重的甚至会闹出杀人案的。
第三,鸡头往往是小姐的最直接的剥削者。他们的一切收入,本质上都是从小姐卖淫的收入里扒一层皮。只不过在形式上,鸡头挣的钱有时是从性交易场所的老板手里获得,有的是强迫小姐从自己获得的“小费”里直接上贡,还有的则是由鸡头亲自收取嫖资,然后再分给小姐一定的比例。当然,最残忍的鸡头会把小姐当作“卖淫奴隶”,连一分钱都不会给小姐。所以,鸡头往往还犯下了剥削罪,尽管奇怪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却没有这样一项正式的罪名。
当然,在中国的成文法里,对“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是严惩不贷的。最高刑罚可以是死刑,而且确实据此枪毙了一些人。一个典型的鸡头,肯定会同时犯下所有这些罪行,如果情节严重,肯定够得上“吃不饿丸”(吃枪子、被枪毙)的资格。
可是,在如此重刑的威慑之下,为什么仍然会有如此之多的鸡头,在如此大明大晃地“做生意”呢?仅仅说“利欲熏心”很不够,再加上“执法不严”也不够,甚至把“地方保护主义”也加上,还是不够。有一个我们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敢想的因素是:现在的大多数卖淫妇女是自愿地或者半自愿地投入“性产业”的,其中的绝大多数下层暗娼,又确确实实是为生活所迫,至少也是为寻求更好一些的生活所迫。她们尽管可能遭受过各种各样的不公平对待,但是她们却仍然把鸡头视为“引路人”。虽然不能说有什么感恩戴德之心,但是大多数小姐都觉得,鸡头的剥削和控制,其实只是自己出来“做”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全部问题仅仅在于:这个代价是不是合情合理。因此,不仅那些还在被控制着的暗娼们很少举报鸡头,就连许多已经被抓获的小姐们,也很少去“咬”鸡头。这样一来,鸡头们也就越发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下去了。
另一方面,鸡头们也并不都是天生的虐待狂。他们一样也会遵守老百姓的“合情合理”的道德原则,因此,他们越来越不会毫无必要地去摧残手下的小姐。一些比较“现代化”的鸡头还会说:“我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害人‘得爽’(取乐),所以(我)不欺负她们(小姐)。”'1'
再者,随着“性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小姐与鸡头的关系越来越转向一种表面上的“合伙”,而且越是这样“合伙”的双方,往往就越能“发达” 起来。 所以,可别小看这种表面上的东西,它至少可以约束双方的“出格”行为,可以掩护鸡头,可以使得双方都越干越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那么如果政府这时去严惩鸡头,别说他自己不服,恐怕就连一般的平头百姓也难免会觉得,这是合法却不合理。换句话说,如果鸡头们越来越不再去犯那些确实招人恨的“连带罪行”,例如虐待、强奸、摧残、杀人等等,那么他们的所作所为,就仅仅是触犯了可以统称为“严禁组织卖淫”
这样一条法律条文。可是,没办法,除了城里的“知书达理”之人以外,平头百姓们对这样的罪行,实在是没有对“连带犯罪”那么大的义愤与民愤。'2'
不是吗?想想那些被“蛇头”剥削得倾家荡产,又在非法移民中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人蛇”吧。如果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他们会帮助政府来打击“蛇头”吗?
恐怕即使第一次失败了、被骗了,他们还会再试第二次的。说到底,不论是“人蛇”
还是小姐,在这样的人的心底,最基本的“人间情理”其实和“蛇头”、“鸡头”
心里想的是一模一样的:“想发财,难道还有错吗?”笔者在前前后后的考察中,已经有不下10次听到“性产业”的相关人员说过这样的话了。
“想发财”这种劈天盖地的、无孔不入的心态的现实,恐怕无法归罪于小姐、鸡头和老板。这是时下的一种文化。
好了,“虚”的就不再“务”了,还是看看这个开发区里那些活生生的鸡头的具体情况吧。
三、鸡头的“饭碗”
在这个开发区里,鸡头的收入主要有三部分。
1。“招工”
这是鸡头的第一部分收入。他们受各个场所的老板们的委托,把“妹子”(这时还不能叫做“小姐”)从家乡招来,或者从别的地方请来。这样,老板们就会付给他们“介绍费”。例如前面讲过,D旅馆的H老板就曾经答应过,每招来一个湖南妹子,就给鸡头200元钱。另外,在笔者考察期间,曾经有150华里以外的一个县的人, 来这里张贴“招工” 广告。广告说:那地方新开办了“一批”桑那浴和按摩“宾馆”,需要“熟手女性”。如果这里的小姐自己前来登记并且确实前往,老板就会发给每个小姐50元钱,“以资鼓励”(引号内的都是广告原文)。笔者专门跟那位张贴广告的男人聊了很长时间,获知他们那里之所以想出张贴广告这样的怪招数,就是因为那里的鸡头们一起垄断了招妹子的业务,漫天要价,把老板给逼出这么一招儿来(当然,也是因为这个开发区的“性产业”既兴旺又公开)。笔者后来再去问当地人,得知在这个开发区里,情况也差不多了。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垄断,但是所有的老板想招小姐或者换小姐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去找鸡头。
但是,这样的“招工”一般都附加着一个双方心照不宣的条件:妹子来了以后,就不归“招工”的鸡头管了,而是成为那个场所的老板手下的小姐。这对相当多的鸡头来说,实在是太缺乏吸引力了,等于是“肥水专浇外人田”。所以他们一般会采取三种对策。一是久拖不决,暗示那个老板再加一些钱(笔者觉得,D旅馆的H老板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了)。二是多招一些妹子,然后把其中好的留给自己;把差的给那个老板,或者待价而沽,把好的给开价最高的老板。这样,鸡头至少能够省下许多差旅费。三是在招工的时候,向妹子自己或者她的家里人再收一次“介绍费”。
据E鸡头说, 不管采取哪一种对策,鸡头自己的底价是:每招一个妹子,毛收入不能低于总计500元,否则免谈,因为差旅费和打点钱是没有人给报销的。
笔者最感兴趣的是,鸡头们几乎全都是当地人,他们哪来的那么大的本事,能够跑到外县甚至外省去招来妹子呢?E鸡头一语道破:靠自己的小姐嘛。也就是说,靠现在或者过去手下的小姐提供线索或者其他帮助,到她们的家乡去“滚雪球”。
不过,到了那里,鸡头们毕竟也是外乡人,所以还得再在当地找人帮忙,去向妹子和妹子的家长们游说。 这是必须付钱的,有时竟然达到一个妹子200元(不过这样的话,鸡头自己和别人都会认为,这次是蚀本了)。在许多地方,当地人很乐于挣这样的介绍费。 E鸡头说:他在两省交界的一个地方有一个老关系,是他两年前带过的一位小姐的爸爸。那位老爷子已经把家族里差不多所有的女性都给“介绍”出去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都去卖淫)。
鸡头在招妹子的时候,绝不会傻到说是去卖淫的,而且也确实一直有些妹子来了以后并不卖淫。 但是E鸡头说:现在卖淫的事情很多,很普遍,所以许多妹子或者妹子的家长,已经或多或少地预计到这一点了。此外,只要妹子们一出家门一上路,鸡头就会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告诉她们真情。这一方面是让她们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另一方面也是试探一下有没有宁死不屈的。如果有,鸡头就会赶快把她送回去,甚至会给她一些钱。因为鸡头并不想惹麻烦。'3'
按照一般规短,鸡头要一直负责把妹子们从家乡带到营业场所。一路上所有的费用也由鸡头出。所以,如果鸡头能在妹子的家乡,把那里的当地人的介绍费压低到100元或者150元, 再加上80元到100元的路途花销等等,那么每个妹子到达营业场所的成本大约是180元到250元之间。 如果鸡头真的能够从场所老板那里拿到500元的招工费,那么鸡头每招一个妹子就可以挣到250元到320元之间。如果鸡头一次招来4个妹子, 他的纯收入就可以达到至少1000元。E鸡头在1996年年初到1997年3月这段时间里,一共去外省招过4次,一共招来过14个妹子'4'。其他的鸡头有多有少,但是一年里至少会出去“招工”一次的。
不过,鸡头的钱也没有那么好赚。最大的问题就是总有一些妹子不肯卖淫。尤其是有些妹子一路上都没有说过半个不字,可是到了卖淫场所就变了。这样,场所老板即使已经给鸡头付了钱,也会来找后账的。老板的理由是,鸡头招来的只是一般的女服务员, 所以最多招一个给100元。如果这时候恰好小姐的来源很充分,鸡头就更倒霉了。老板不但不要妹子,还把招工费悉数收回。妹子又赖住鸡头找工作,不肯回家乡。 E鸡头说,现在人们都知道一些法律了,鸡头一般也不敢真的把这样的妹子怎么样,只能是连哄带吓唬,让她回家乡。可是他的一个“兄弟”就遇到一个死缠硬磨的妹子,就是鸡头给她出返程路费也坚决不回家,打她也不怕。结果那个“兄弟”怕了,只好又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托朋友把她转给市区里的小饭馆老板,去打工了。
据E鸡头估计, 不肯卖淫的妹子,在三四个里边就会有一个,全看鸡头当初会不会挑人,路上能不能把不干的打发掉。如果直到把妹子带来了,才发现她不干,那就是那个鸡头太没有水平了。 E鸡头很得意地说:我一般都是招“老婆”(已婚妇女) , 或者看上去就像“开苞”(非处女)的女人。她们好对付,不讲价,不“搞乱”(捣乱)。有一个支书的妹子(女儿)也要来,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才不要她。后来听说也出来“做”了,在广东。真服气那个(敢招她的)鸡头。
此外,对于这样的情况,鸡头不仅会冲着妹子使劲,也会冲着场所的老板使劲的。鸡头一般都会赖账说:我只管招工,招来了应该由你(场所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