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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世界近代中期生活习俗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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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独立于宗教法庭的世俗法庭。婚姻、家庭、继承权等仍受伊斯兰教 

法的约束。不过,由于形势的变化亦作了一些修改和调整,如提高男女 

青年的婚令,并对丈夫纳妾作了限制。七、东亚及南亚各国生活习俗 



                           1。满清统治下的中国 



     (1)满洲贵族入主中原及其影响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又是一个少数民族占统治地 

位的封建王朝。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以后,一方面接受汉族习俗,另一方 

面坚持本民族的某些习俗,如把“木兰围射”、“秋弥习武”定为祖宗 

家法。在260多年的历史中,满汉习俗互相影响,交汇融合,给中国传 

统习俗文化打上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烙印,呈现出旧中有新,新中有旧 

的习俗特点。 

     尽管有清一代,中国习俗仍是以汉族习俗文化为主体的传统习俗, 

然而由于满洲贵族执掌政权,传统生活习俗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不 

小的变化。 

     满洲贵族用行政手段对传统习俗进行改革。1645年,清政府颁布“剃 

发令”,强制汉族男子改变传统的束发习俗,仿照满族剃发留辫;改变 

旧时巾帽,改用满式衣冠,形成了中国服饰史上的第三次大转变。“剃 

发令”规定京城和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的10天以内,“尽令剃发,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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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民之寇,必置重罪”。如若上奏谏阻,“杀 

无赦”。这种剃发易服的严厉措施,实际上是民族压迫行为。 

     满洲贵族较汉族统治者思想束缚要少,满族习俗亦具有简朴、活泼、 

粗犷、自由的特点,为趋于成熟和保守的中原汉族习俗注入了新的因素。 

例如,满洲闺阁限制不甚严,风俗多重小姑。小姑在家庭中的地位仅次 

于婆母,未婚小姑出入于茶馆、酒店、戏楼等公共场所,无所顾忌,落 

落大方,这对“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汉族妇女产生很大的心理冲击。鲁 

迅指出:“北京倒是不大禁锢妇女,……或者这种风气,倒是满洲人输 

入的罢。”①满族婚俗中接亲时,要有四个对子马,四个吹鼓手,对子 

马后头是接亲车和花轿,以及“铺红毡,倒红毡,新人下轿二人搀”等 

习俗也都为汉族所接受。 

     马克思曾说过:“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 

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②满洲贵族也不例外,他 

们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汉族习俗文化为主体的传统习俗,而是基本上 

继承了传统习俗。“昔我太宗创业之初,谆谆以旧俗为重,及高宗复重 

申之。然自我生之初,所见旧俗,闻之庭训,已谓其法古渐远。及今而 

习日忘,虽大端尚在,而八旗之习,去汉人无几矣。”③但是,传统习 

俗中有很浓的封建色彩,即封建礼法的表现和封建意识的渗透。落后的 

少数民族总是更易接受和强制推行传统习俗中的消极部分。“所习于汉 

人者,多得其流弊而非其精华;所存旧俗,又多失其精华而存其流弊, 

此殆交失也。”因此,传统习俗中的糟粕部分在清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 

地步,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康熙以后,满洲贵族有意识地 

褒扬夫死殉节,未婚守志的妇女,用封建礼教禁锢妇女,贞节牌坊随处 

可见,家规、家训、家范泛滥成灾。繁文缛节之风,重男轻女之习,甚 

嚣尘上。 

     从康熙末年到道光末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去朴尚奢的 

社会风气,“八旗将佐居家弹筝击筑,衣文绣策肥,日从子弟宾客饮。” 

大学士和霸霸⒌阕海朐裁髟芭竦骸⒀ㄎ抟臁保辉凇凹淮ǚ剀悖�

设立享殿,开设隧道,致附近居民有 ‘和陵’之称”。有些满族大学士 

的仆从,都是“著毳毭衣,姬妾买花,日费数万钱”。在富庶的江南地 

区,上至官绅富商,下至平民百姓,追求奢华之风一发而不可止,“吴 

俗奢靡为天下最,日甚一日而不知返”。人们无视衣食住行上的清规戒 

律和等级尊卑,刻意求精,夸富逞强,“席费千钱而不为丰,长夜流酒 

而不知醉”。这股奢华风气不仅是传统生活态度的转变,而且也是对封 

建礼法和等级制度的反叛,预示着习俗大变革风暴的即将来临。 



     (2)社会生活与习俗 

     ①婚姻家庭由于所处环境和文化的不同,满族的婚爱习俗与汉人有 

异。 

     首先,满族婚俗素有一纳数女,纳女不分辈分的情况。努尔哈赤的 

弟弟舒尔哈齐娶布占泰之女为妻;而同时,舒尔哈齐的女儿又嫁与布占 

泰为妻。舒尔哈齐与布占泰互为翁婿。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贝勒莽古思 

的女儿为孝端后,又娶他的孙女,即孝端后的侄女为孝庄后。这种婚姻 

中不分辈分的情况,在晚清还时有出现。如同治帝立户部尚书崇绮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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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孝哲皇后,又立孝哲皇后的姑母为珣妃,姑姪同为一人之妻。 

     其次,满族婚俗受封建礼教束缚甚少,婚事婚礼简便,不提倡寡妇 

守节,妇女不缠足,闺阁限制不多等等,满族没有童婚的陋习,“凡女 

十二,方许做亲。”“满洲氏族,罕有指腹定婚者,皆年及冠、笄,男 

女家始相聘问。”满族婚姻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子女成年后,先由媒人 

通意两家。男家主妇到女家相亲,满意则赠如意或钗钏等,作为定礼, 

谓之“小定”。再择吉日,男家宗族亲友新婿,同赴女家定婚。改月择 

选吉日,男家下聘,用猪、酒、衣服诸物,名曰“过礼”。然后男家选 

好成婚日期,提前告以女方,名曰“问话”或“送日子”。婚期前一天, 

女方送嫁妆,新婿骑马回谢。“婚日,富女乘花轿,贫女乘喜轿,导以 

灯笼、喇叭各二。男家迎者曰 ‘娶亲奶奶’,女家送者曰‘送新奶奶’。 

女家赠点心与婿,谓之 ‘观茶’;设席宴新郎新妇,谓之‘观席’。男 

家会新亲,请其坐第一席。薄暮,新郎新妇登炕坐帐,食长寿面,开脸。 

明日,下地,行礼,序长幼。又明日,新郎新妇皆至女家,曰 ‘双回门’。 

抱保平符,符裹五谷、银戒指、天平等物,筵宴。”①有些满族人的婚 

礼更简单,“其居民之婚礼,无柬帖,无鼓乐,无男女傧相。” 

     第三,满族婚姻制度有许多落后、消极的成分,如逼迫妻妾、奴婢 

殉葬。“男子死,必有一妾殉。当殉者即于生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 

也。当殉,不哭,艳妆坐于炕上。主妇皆率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 

扣环而殒之。倘不肯殉,当群起而搤之死矣。”②这种逼迫妻妾、奴婢 

殉葬的酷习一直延续到康熙年间。满族婚姻还重民族差别,对汉人采取 

歧视政策。满族、蒙古族之间可男女通婚,但禁止满族妇女嫁与汉人, 

汉族妇女仅能为满人作妾。”满洲、蒙古之男女类皆自相配偶,间或娶 

汉族之女为妇。若以女嫁汉族者,则绝无仅有。”“光绪季年,德宗曾 

降旨,令满汉通婚。……满洲、汉军旗人之通婚,为门弟所限,而汉军 

旗女指婚于近支王公为福晋,郡主、公主下嫁于汉军旗者,从无所闻。” 

① 

     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以后,满族婚俗逐渐受汉族的影响,婚礼由简趋 

繁,去朴尚奢。汉族婚俗重嫁妆与聘礼,“男计奁资,女索聘财”;相 

反,满族对嫁妆、聘礼却并不看重,议定的聘礼,往往因男方家境困难 

而减其半。然而,入关以后,满族婚俗开始重视聘礼。议婚时即由媒人 

与男方定下聘礼的数目,不得更改,有的人家因拿不起聘礼,娶不到妻 

子,有的人家因聘礼过重,交付不起,引起两亲家争吵,媒人被殴打。 

     满洲贵族对汉族婚俗不加干涉,但是在寡妇再嫁问题上却持双重标 

准。一方面允许本族妇女再嫁;另一方面鼓励汉族妇女夫死殉节、未婚 

守志,用封建礼教、名教禁锢汉族妇女,从而使汉族婚俗中的陋习部分 

发展到骇人听闻的程度。《清史稿·烈女传》及各地方志所收节妇烈女 

数,远远超过前代。清王朝和各级官府每年都要为节妇烈女立下大量贞 

节牌坊,颁发大量褒奖诏文。清代的家规、家训、家范特别多,最著名 

的是陆圻的《新妇谱》。陆圻字景轩,钱塘人,少负诗名,为西冷十子 

之冠。顺治十三年 (1656年),他在嫁女之前,作《新妇谱》以训之。 

该书不纯为训女而作,而是为所有新妇而作,内容多是重复阐发三从四 

德之道,教新妇怎样做人做事,语言通俗易懂,流传颇广,以后有人又 

作 《新妇谱补》。《新妇谱》说:“新妇之倚为天者,公、姑、丈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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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已。故待三人。必须曲得其欢心,不可纤毫触恼。若公、姑不喜, 

丈夫不悦,则乡党谓之不贤,而奴婢皆得而欺凌我矣,从此说话没人听 

矣。故妇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为贤与孝也,以远辱也。 

     新妇于公、姑未起前,先须早起梳洗,要快捷不可迟钝。俟公、姑 

一起身,即往问安万福,三餐须自手整理,不可高坐听众婢为之。至临 

行时,则须早立在旁,侍坐同吃,万不可要人呼唤。 

     妇女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即是贤,高即不贤; 

言寡即是贤,多即不贤。就令训责己身婢仆,响亦不雅;说得有道理的 

话,多亦取厌。况其他耶? 

     丈夫说妻不是处,毕竟读书人明理,毕竟是夫之爱妻,难得难得。 

凡为妇人,岂可不虚心受教耶?须婉言谢之,速即改之。以后见丈夫辄 

云 ‘我有失否?千万教我’,彼自然尽言,德必日进。 

     风雅之人,又加血气未定,往往游意倡楼,置买婢妾。只要他会读 

书会做文章,便是才子举动,不足为累也。妇人所以妒者,恐有此辈便 

伉俪不笃,不知能容婢妾,宽待青楼,居家得纵意自如,出外不被人耻 

笑,丈夫感恩无地矣,其为胶漆,不又多乎?” 

     汉族妇女缠足之恶习始自五代,至清代达到高峰。清初诗人李渔为 

美人定了几条标准:肌肤白净;眼、眉细长;手柔指细;腕臀丰满;缠 

足;含媚态娇羞装,等等,其中缠足至关重要,而且要缠得“小瘦尖弯 

香软正”。清代以前,封建士大夫在谈到缠足之用途时,还不敢公开承 

认是为了满足男子畸形欣赏、淫欲的要求;只是强词夺理地宣称缠足是 

为了限制女性的活动范围,以防她们被人勾引,从而达到维护家庭安定 

的目的。而清代的士大夫们完全抛开了伪装,公开招认缠足之目的是“在 

目”欣赏,“在夜”淫乐,“瘦欲无形,越看越怜惜,此用之在目者也: 

柔若无骨,愈视愈奈抚挚,此用之在夜者也。”有一个名叫方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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