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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再见帕里斯-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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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二
    高大的警察烦躁地走了两步,“我们了解你的情绪。你儿子的事,我们也很遗憾。可是,你的案子和他的事毕竟是两码事。本来挺简单的事。问完话,你就可以走了。你这样算是干什么呢?” 
    “我儿子的事怎么就不能这么快完事?”丈夫说,“都这么长时间了,他怎么还没有被找回来?” 
    高大的警察听到了敲门声。他刚转动了门的把手,门就被推开了。妻子的脸冲了进来。她瞪大双眼,嘴唇发抖。 
    “老公!”她喊道,“你还记得何先生吗?那个苏州人。他老婆是银行工作的。我们在儿子高中家长会上认识的。她女儿是我们儿子的高中同学。后来他们还问我们买过一辆帕萨特的。我们一起在王阿姨家打过麻将的。你记得吗?” 
    “我们正在问案!”值班女警虚弱无力的声音底气不足。 
    “怎么了?”丈夫问。 
    “他们也在警察局!他们的女儿也出走了!那个小何姑娘?那个戴眼镜的,身材瘦瘦高高的那个女孩子!就今天!她和我们儿子是高中同学呀!” 
    “他们现在哪里?!” 
    高大的警察眼看着丈夫跳了起来,眼看着他神色大变,太阳穴上跳动的青筋。他竭力在脑海里思索着一句合适的话。他花了好几秒钟,直到丈夫拉着妻子的手准备出门时,他才喊道:“对不起,太太!我们正在问案!” 
    E 
    “您好,您找哪位?是是,我是姓吴。我是一高中的化学老师。是的。啊,警察局?我……什么,那两个孩子吗?是是,去年,前年,是在我教的毕业班上。他们俩是2002年夏天毕业的了。男孩很聪明。文科很好,可是化学就很不好。他老是把明矾写成绿矾。绿矾是蓝色的嘛。他还老是把乙醇和醋酸的化学式写颠倒了。我每次用红笔给他勾出来他都改不了。他上课还爱看闲书。女孩倒是很好的。她理科成绩好。当过数学课代表。他们两个人好像走得是蛮近的。女孩子蛮漂亮。戴眼镜的。瘦瘦的。爱生病。男孩子高高大大的……还有什么?高三的时候,副班长跟我说,说那男孩在谈恋爱。我还叫了他谈话。说高三,毕业班,高考是最重要的。有时间要想志愿怎么填,要多做题,要多背一下化学周期表。学生以学为主,怎么可以老想着什么男男女女的……是和谁谈?不大知道……他们两个?他们在高中里没什么迹象呀……后来?后来男孩子考去了上海,女孩子考去了南京。女孩子寒假暑假会回来看我。男孩子倒只回来过一次。我知道他对我有意见。难免的嘛。好老师就得让男孩子怕。他们都还算是好学生。女孩子学习很认真。成绩也好。男孩子很聪明。理科成绩,尤其是化学成绩不好,可是文科好。而且不惹事。操行等第都是优。女孩子一直是三好生。 他们还得过学校奖学金……还有什么?也就这些了……他们怎么了?什么事呢?他们出事了吗?噢,没有……没什么麻烦的。谢谢您。哦不是。麻烦您了。没什么。再见。 
    F 
    丈夫再度推开家门的时候,已是2月7日的凌晨时分。 
    他开了日光灯。 
    他和他的妻子先后换下皮鞋,换上了做成绒布狗造型的棉拖鞋。 
    丈夫看到了木地板上散落的紫色丁香。有几朵的花瓣已经卷起,显示出死亡的前兆。有几朵的花瓣零散在枝干的周围,已经失去了生命,只余下黯淡的色彩和单薄的香气。 
    妻子颓然坐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窗外夜行的汽车声,给这个寂静的场景添设了必备的生机。 
    妻子拿起手机,再次拨打了儿子的电话。 
    她抬起眼来,看到丈夫背对着她直直的站着。 
    她感觉到有压力。 
    她垂下眼来。 
    对面依然是关机。 
    她又拨了一个号码。是医院。 
    先是护士的接话,随即换上她的父亲。又一会儿,她的母亲颤巍巍的声音出现在彼端。 
    “喂,妈,你好吗?没什么,就是,问一下,你。天气冷了,你好好的。我,明天,买乳鸽子炖汤给你送来。后天早上咱们出院,吃年夜饭。不能在医院里过年,不吉利。没事的。家里挺好。儿子呀,他,他挺好。哎。哎。我知道了。你休息吧。多喝些水。盖被子时候别闷着,得感冒了。” 
    妻子将电话摁掉,将后脑勺搁在沙发靠垫上。 
    丈夫走进厨房,用饮水机取了一杯热水,加了一勺砂糖。 
    他将杯子凑到妻子干裂的嘴唇边。妻子伸出双手握住了杯子。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三
    丈夫坐了下来,端详着满地的丁香。拖鞋犹如小狗一样趴在他面前的地板上。丈夫试着让拖鞋底擦了一下地。沙沙的声音。犹如纸摩擦纸。 
    妻子把空杯子放在了沙发扶手上,她的喉咙轻微的抖动。 
    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揉皱的纸。儿子顽皮的字迹跃然纸上。 
    “打扫一下吧。”丈夫说。 
    妻子没有回应。她低下头来,端详着这一行字。 
    丈夫站起身来。他从墙角取过蓝柄的扫帚。扫帚接触木地板地面时的声音,和拖鞋底摩擦地板的声音听来很相似。日光灯照耀之下,扫帚在地面的影子好像一棵硕大的芭蕉。丈夫用扫帚扫着地上的丁香。那些排布得俨然有油画风姿的丁香花,被灰色的扫帚归拢为一堆,像灰烬一样无力。 
    丈夫细致无情地将一片片花瓣都扫向了同一个方向。所有的花束,错杂而纷乱的堆积。好像战场上无人认领的尸首。 
    “别扫了。”妻子说。 
    丈夫没有回答。他的扫帚稳定有力的刮擦着地面。花瓣们不断变灰。柔弱的枝干抵受不住强硬的打扫,正不断断裂。 
    妻子再度说:“别扫了。” 
    丈夫手撑着扫帚站直了身体。“为什么?”他问。 
    “我想看看它们。”妻子说,“它们多可怜啊。” 
    “可怜?”丈夫问。 
    “儿子就像它们一样。扔出去了。碎了一地。被人拖来扫去的。儿子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 
    “警察局会找到他们的。”丈夫说。“有线索了嘛。” 
    “可是,找到的时候,儿子都不知道怎么样了。也许他已经破衣烂衫。也许他已经一文不名了。他都没吃过苦头。你让他怎么办哟。” 
    “他活该。”丈夫说,“他自找的。大过年的。他自己要走。他八成是和那个女孩子一起走的。那个女孩子,我在开家长会时就看到了。他们站在走廊里说话。那个女孩子的眼睛是狐狸眼。最能够勾引男孩子了。他活该。都上大学的人了,还这么天真。他活该。他现在最好是在大街上饿着。” 
    “你太过分了。”妻子说,“那是儿子。我们的儿子。他比别的男孩子聪明,功课也好。他读重点高中,没让我们掏赞助费。他现在在上大学。将来毕业了一定会有前途。他只是受不了管。他耍孩子性子。” 
    “他活该。”丈夫说,“他活该。都是你们这些人害了他。你那些同事,你那些亲戚,每天夸他,夸坏了他。他有什么前途?他什么都不会做。他到社会上一定会饿死。还不如现在就饿死。他活该。” 
    “你太过分了!”妻子的声音变得很尖锐,“你还不是懒?你还不是一回家就看报纸不干活?你还不是在房间里抽烟?你还不是总晚回家,直接吃我烧的现成饭?你还不是周末要去打牌打通宵?儿子至少不抽烟,不会跟你一样到处玩。” 
    “你还好了?”丈夫把扫帚扔到了墙角,“你买那么多衣服,都塞满了衣柜。儿子初中时买的衣服,现在商标都没拆。你下雨天都拖地,弄得地板干不了。你打牌不疯?老是输还牌瘾老大。” 
    妻子不说话了。两个人彼此沉默。 
    几分钟后,房间里响起了妻子的抽泣声。 
    丈夫站直着。他感到自己胜利了。然而这胜利过于空幻。毫无意义。他看着窗外。冬夜星辰之上,依稀有一层美丽的面纱。黑蓝色的夜空。沉静着的美丽。他看到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表情。 
    居然有几分狰狞。 
    他微微吃了一惊。 
    过了很久,妻子的抽泣声开始变成不断的吸气声。 
    似乎是为了打破沉默,她再度开口。怯生生的:“我们再拨一次他的手机好不好?” 
    “拨什么呢?”丈夫冷冷地说,“他如果愿意接早就接了。让他走吧。翅膀硬了。他愿意出去吃苦头,就让他吃点苦头再回来好了。” 
    妻子急切地补充道:“天气这么冷。我都冷起来了。儿子会冷的。他没有带羽绒服走。再说,大年下的。他去哪里?外地工人乘车回家了。到处都乱着。儿子怎么办?儿子带钱了吗?如果和那个小女孩在一起,他们住哪里?他们干什么不都危险吗?他们吃什么呢?” 
    丈夫站得直直的。 
    他看着玻璃窗上映的透明的自己。 
    这高大的形象让他自己颇为满意。 
    作为这个形象的补足,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他想起了马尔克斯小说里的对白。作为对妻子疑问的回答,他脱口而出:“吃狗屎。” 
     
再见帕里斯 /张佳玮
十四
    3。相遇
    “干嘛要替我挡那些拳头?” 
    “因为我已经爱上你了。”我说。“多年前沉睡的爱情被召唤醒了。” 
    “你对小胡也会这么说吗?” 
    “什么?” 
    “没什么。当我没说。你还要水吗?” 
    时间:2005年1月26日 
    我爱上余思若的那一天 
    A 
    敲门声第一次响起时,方正的石英钟面,时针正指向3。 
    我正坐在床尾,将额头枕在白色塑料窗台上,听到那吹乱阳光的风在拂过窗棂时,带起的一片风铃声响。 
    敲门人在第一次敲了三声后顿了一顿。在第二次的敲击仅仅进行了两下后,门被打开。我看到了身穿黑色外套的女孩。 
    “好。”我说。 
    她微笑了一下。粉红色高跟鞋那纤细欲折的鞋跟轻轻刺上木地板。“要换拖鞋吗?”她问。 
    我为她搬来了房间里仅有的一张凳子,接过她手中的提包放在茶几上,陈列其旁的是一字排开的咖啡壶、雷诺阿画册、蜂蜜罐、绿色水杯、乳白色小猪造型塑料杯、砂糖包、咖啡罐及戴维斯唱片。她已脱下了高跟鞋,提在右手上,上有小熊维尼图案的蓝色袜子直接踩在地板上。 
    “拖鞋呢?”她问。 
    “穿着鞋子好了。”我说,“一进门就脱鞋子是倭寇的惯例。” 
    “没有拖鞋吗?”她说,“走路走得脚疼死啦。你电话里都没把地址说清楚。” 
    我从床侧拿过一对黑白斑斓花纹的棉绒拖鞋,放在她脚边。冷眼一看,犹如一对斑点狗躺在地板上。她将脚伸进了拖鞋,站了起来,走了两步。 
    “好有意思的拖鞋啊!“她雀跃道,“大大的暖暖的。什么时候买的呀?” 
    “2004年12月5日。”我说。 
    “谁给你买的呀?” 
    “你。”我说。 
    女孩的笑眼横瞥了我一眼。她拖着斑点狗一样的拖鞋,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来,轻轻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 
    “算你有良心。”她说。 
    “喜欢什么颜色的杯子?”我问。 
    “蓝的。那个那个。我手指指着的那个。就要那个。” 
    我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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