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言情浪漫电子书 > 以色列史综览 >

第5部分

以色列史综览-第5部分

小说: 以色列史综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任统治者吾珥南模可能以其良好的法律条文闻名,这些法典是最古老的,比更著名、更完美的汉摩拉比法典还早。附在法典的一篇短文,描述吾珥南模是由拿拿神(Nanna)派定统治这地。文件上说他除掉度量衡上的作假之外,还说他表现关怀孤儿和寡妇,不让富人剥削他们。这些法律当中有许多是不成文法,而成文的法规,则表现出和汉摩拉比法典(注五六)相似的特点。这表明人们了解社会基本问题,并且关怀公义。他们将这些法规记录成我们所发现的这种形式,为了要励行法律。显然地,亚伯拉罕是生活在管理得很好的社会。

三、宗教

    残留美好的宗教建筑,证明亚伯拉罕时代的社会,宗教色彩浓厚。保存最好的例子,是这个时期古老的金字塔型神庙(ziggurat),吾珥南模的名字和头街印在砖上,看出他在建筑上也负责督导。这座庙似乎是建在一个较小的庙顶上,当然这底下的庙是更早建的,它的上都是拿波尼度(Nabonidus)的工作,其年代是较晚的新巴比伦时期(Neo…Babylonian  era)。这座神庙整个的建筑是长二○○尺,宽一五○尺,高七○尺。现在我们知道它的形式是当时流行的正方形加金字塔型。顶端的宗教殿堂,在挖掘之时已不存在了,但仍残留一些上蓝釉的砖块,显然是盖在上面的,乌雷(C,L  Woolley)是挖掘这庞大建筑的主要负责人,他相信曾在不同层次的土地上种植过树丛和灌木(注五七),那是技艺的杰作,也证明当时技术的高超。

    在这座神庙的周围,有其他神圣的建筑,一个是月女神即拿拿神之妻宁格儿(Ningal)的辉煌庙宇。别的建筑物是祭司的住屋,和储存礼仪用品的仓库。围绕着神庙地区前展开有二二五尺铺砖的露天广场。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在这个复杂的地区,来往如梭的政府官员和善男信女。

四、生活环境

    关于一般生活环境,多半是从一个古地亚(Gudea)——拉革施城的安细(ensi at Lagash)(译者注:安细是当地城邦的统治者,兼管政治、宗教)所留下的手工艺术品,以及吾珥主要统治者所留下的制品来了解。古地亚显然拥有比一般藩王更大的权力,据说有二一六、○○○臣民。他留下许多诗歌和祷告文件,从这些可看出苏美语言所发展到的最高峰(注五八〕。其中有一篇文章描述宁格苏神(Ningirsu)下令古地亚指示重修拉革施的神庙——埃尼奴(Eninnu)。据说古地亚立印进行这项工作,远从叙利亚北部的亚玛奴山脉(Amanus  Mountains)运来木材。所罗门后来为建造耶路撒冷圣殿(王上五6)(注五九),也从这一带运来香柏木。古地亚也留下许多四面都雕琢的雕像,常常是他自己的像,可看出当时技艺家的才华,和杰出的艺术才能。

    生活情况一般说来是繁荣的,在这一带出土约十万份商业文件,大部份与这时期有关,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时情形(注六十)。内容是关于买卖谷类、水果、牲口、奴隶和其他商品,并且记载商品的价格以及一般交易的方法。虽有通货膨胀,但经济情况看来相当稳定。这些文件也反映出,即使人民生活当中宗教占很大的部分,主要的权力仍握在政治领袖手中,而非宗教领袖。还有一个证据说明当时的繁荣及文化进步,就是有不少的圆柱形图章,全部雕刻得很好,还有许多制作精美的金属饰物,表现出古代的冶金学在此时已是登峰造极。

    所有这些组成了当亚伯拉罕蒙神呼召时的世界情况,那是一个正在进步的世界,文化水准很高,艺术家精于技艺,建筑师技术高明,商业朝气蓬勃,生活状况良好。宗教极其重要,是以敬拜月神拿拿为中心。写作相当普遍,当时显然有学校教导写作、艺术及其他科目(注六一)。我们可以相信亚伯拉罕是一个能干的人,他会把握受教育的机会。他可能学过写作,所以会记录一些早期故事,以后被摩西编入圣经。当他需要离开本地,而去一个水准更低的地方时,他已经了解到精美文化的优点,而他在离开前也已受到这些好处。

五、亚伯拉罕蒙召出发

    我们要了解,这种文化上的益处,使亚伯拉罕更难离开。创世记里描写他的画像,并不是一个爱冒险、很容易迁徙的人。他是一个沉静、深思熟虑、有判断力和远虑、凡事三思而行的人,我们可以确定他更愿意留在他所熟悉的环境,继续享受与熟知故友相交的乐趣和舒适的生活条件。但他回应神的呼召,这种回应表明出他不平凡的信心。

    我们可能会问神为什么要他离开?以色列若立国在下米所波大米,不是和迦南地一样吗?这问题的答案包括三方面的考虑。第一、亚伯拉罕需要离开老朋友和旧环境,以免妨碍他对神完全的顺服。第二、这次离去,是踏出信心稳定的步伐,这件事本身有助于他更进一步属灵的成长。假如他能服从上帝离开吾珥,他在以后就能因顺服做更困难的事。第三、在这个历史性的关键时代,神的工作中心,需要从下米所波大米转换到具有战略性的迦南地。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居住在这狭长,并且很快印成为为近东贸易要道的地颈地带。

 

第五节  离乡背井

 

    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记载:「他拉带着他的儿子亚伯兰(Abram)(注六二)……从迦勒底的吾珥」出发,意思好像是父亲他拉领头出发,而不是亚伯拉罕。然而,司提反(徒七2)说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而未提到他拉。很可能是做儿子的说服父亲同行,因此父亲依照族长的优先权,就成为这一个团体的首领。

    我们也会问亚伯拉罕要离开吾珥时,是否知道他的目的地。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我们又读到这个团体离开「要往迦南地去」。但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8节说亚伯拉罕离开吾珥,「不知往那里去」。很可能后面的这段经文是指往特定的地方,而前者提到大的地区。亚伯拉罕知道他该去迦南地,当时那地方对他来说,只是指靠近地中海西边(注六三)的一个地方,而不知在那广大地区中那个确定的位置。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Sarai)与他拉和亚伯拉罕同行,另外有


 

亚伯拉罕的兄弟哈兰(Haran)之子罗得。亚伯拉罕有两个兄弟哈兰和拿鹤,但哈兰似乎在离开之前就过世了(创十一28)。很明显,拿鹤后来向北迁移到哈兰城市(创廿四10、15),然而他确实没有参加过亚伯拉罕一行。

一、在哈兰停驻

    然而,这四位旅人,在中途曾停止往前。在一直走了约七○○哩路,差不多是全程的三分之二到了哈兰城,他们被吸引留下来定居。哈兰位于毕利克河(Bilikh  River),流进幼发拉底河的入口处北边约六○哩的河岸。哈兰的意思是「路」,它处于主要的驼商队路线上,联络东方(the  East)、大马士革(Damascus)与埃及诸城。相继控制它的国家素来认为此地是战略要地,因此常出现在当时的书信与文件中。自从一九五一年的挖掘,指出早在主前三千年代就有人居住,和吾珥一样,这也是一个月神崇拜中心地。在父亲活着时,亚伯拉罕一直在那里(徒七4)。

二、停驻的理由

    亚伯拉罕的目的地既是迦南,而哈兰位于亚伯拉罕沿幼发拉底河的行程路线之北六○哩,既然不在旅程上(注六四),为什么亚伯位罕停留在那里,而且还持续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普通的回答是他的父亲在哈兰找到吸引他的东西,以及和在吾珥一样的月神崇拜(注六五),因此就说服他的儿子,在此中断他们的旅程,亚伯拉罕也许因为长途跋涉,信心减弱了。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假设他拉敬拜拿拿神。支持这种说法的人,找到支持是在约书亚记第廿四章第2节的假设,那儿说以色列的「列祖」,特别提名他拉「事奉别神」,他们假设在这些神中会有拿拿神。

    但是,对这种解释,我们有理由怀疑。亚伯拉罕本身奉献给雅巍(即耶和华Yahweh)(注六六),意思就是说,不论如何他接受过有关于真神的教导,因此,如果他的父亲是敬拜拿拿假神,我们就想不通,他的教导从何而来。同时若非由于他拉本身忠于亚伯拉罕所顺服的这一位神,他就不会心廿情愿偕同他的儿子离开文化进步的吾珥。

    我们需要另外更合于圣经记载的解释,就是他拉在旅程中身体欠安,只能走到哈兰。亚伯拉罕知道哈兰至少在宗教上与吾珥有关系,对年老的父亲,更有亲切感,就走叉路经过六十哩,找到他父亲能重新得力,或可渡其风烛残年的地方。支持这种解释的事实,是他拉离开吾珥时,他已经很老(注六七),当他到哈兰没有多久,亚伯拉罕仍和他同在时,他就死了(注六八)。而且,这种解释也说明为何亚伯拉罕愿与他父亲在一起。值得怀疑的是假若他父亲只为了敬拜拿拿神的庙堂,亚伯拉罕是否会挪出一些时间,走这趟叉路。至于约书亚记第廿四章2节,很可能他拉早年除了敬拜耶和华之外,也虔敬拿拿和别的神,但是后来改变了。他可能未曾有过像亚伯拉罕一样独一的信仰,但是至少,他曾信仰到一个地步,引导他的儿子敬拜雅巍,而且,当雅巍呼召时,他愿意赞同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主张。

    由于我们持着这种解释,因此认为亚伯拉罕与他父亲共渡病弱的岁月。他一定知道还未到达神所呼召他去的地方,却担负孝敬父亲的责任。他说服亲爱的人与他同行,当然认为离开原来的宗教体系,对他父亲有好处,他们可以一起敬拜雅巍,但如今他必须居留于此,好让父亲渡过晚年。亚伯拉罕可能很忧虑,但他还是适当地留下来。可能不自觉地渡过几个月或几年,直到他拉逝世,亚伯拉罕就整装听候神进一步的呼召,继续向他拣选的地方前进。

 

注释:

 

注 一:例如J,Wellhausen, Prolo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trans.Blacd and  Menzies(Edinburgh:A。 &C。Black,1885),三一八页以下。

注 二:参考Bright;BHI  八二~八三页;和Albright;  ARI,一四五和一七六页。有助于慨观最近旧约研究的趋势,参考H。 H。 Rowley,ed.,The Old Testament and Modern Study(Oxford:At the Clarendon  Press,1951)Van  Seters,最近有些比较不同的看法,JBL,87 (Dec。 ,1968),四○一~四○八页。

注 三:参考Albright,JAOS,74(1954);二三一页;R.DeVaux,RB,72(1965),九页。

注 四:有关的三种文件,参考G, Barton, AB,三四四~三四五页。关于在马里文件中的一些名字,参考H.B; Haffmon,  Amor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Mari Texts(1965)。

注 五:参考Gelb,JCS;15(1961),三七~三八页;以及H。Tadmore,JNES,  17  (1958) ,一三○页,注十二。

注 六:进一步一般性的讨论和参考资料,参考M.Unger,AOT;一二七~一二八页;J。Bright,BHI,七○页以下;C.H.Gordon,ANE;一一三~一三三页;以及K。 A。   Kitchen,AOOT,四八页以下,一五三页以下。

注 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