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论说文集 作者:培根水天同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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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审判的时候,他似乎还很替皇家出力,并且在艾塞克斯处极刑以后他又奉命起草伯爵的罪状。
从征爱之役起到起草罪状之事止,这其间培根和艾塞克斯的关系以及培根个人行事的动机都是很微妙复杂,难以遽下论断的。伯爵死后不久,在詹姆斯一世(
JamesI)临朝的初年,培根曾经发表过一篇“自白”,解释他在艾案中的行为,但是这也不完全可靠,其中的话语令人不满之处也不少。不过,简单言之,下面的这几项,可说是相当明显的:
1.培根是忠于女王的。
2.征爱失败之后,艾塞克斯初次受审以及谋反以前的那些时间内,培根曾屡次替他向女王求过情。
3.艾塞克斯的谋叛至少在他的行动的表面上看来是无疑义的。
4.培根自己当时的处境相当危险。虽然无人告他同谋叛逆,但他不能不表示忠诚,因而不得不认真的参加对艾塞克斯的审讯,这亦是无问题的。
所以加丁纳教授(Professor
Gardiner)的话似乎是最公允的论断。他说:“培根的行为表现出他缺乏道义之感,这是不能否认的。然而我们现在认为个人友谊的关系应该重于政治上的关系,这种看法是基于一种日见增强的政情安定之感的。这种看法对于培根当日的政局不能适用。在当时,如果可以用武力来推翻女王任命大臣之权(案此即艾塞克斯案之政治意义)的话,那末英国将陷于无政府状态,以及这种状态所产生的种种祸乱之中了。”
在1607年培根写了一篇“论友谊”的文章。其中有一段开首是这么两句:“世间有些人,他们的生活好象永远是在舞台上度过似的。这种生活对于别人是掩饰起来的,唯有自己可以明了。然而永远的掩饰是痛苦的,而一个只顾荣华,不顾天性的人可算是一个十足的奴才……”这段文章在1625年出版的《论说文集》中是删去了的。这些话不妨认为与艾塞克斯案直接有关。
1597年培根论说文集的初版出书。该版作小八开本,卷首有题辞,把这书献给作者的哥哥,安东尼·培根。书中共有文章十篇——(一)论学问,(二)论辞令,(三)论礼仪,(四)论从者与友人,(五)论请托者,(六)论消费,(七)论养生,(八)论荣誉与名声,(九)论党派,(十)论交涉。这十篇文章含义丰富,文笔精悍,因此这卷文集遂成为划时代的作品,非常受人欢迎。这一点容后再详言之。
这时,女王伊利萨白的可纪念的朝代亦到了末日了。她的老一点的大臣都先她而逝了。伯莱,她的大臣中之最伟大者,卒于1598年,其子继为相。
女王未婚无子,由其侄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继位,是为詹姆斯一世。他的王位还未坐稳,培根便想尽方法去求得他的欢心。结果培根于1603年受封为男爵,不久又受到年金六十镑的赏赐。这一笔钱是詹姆斯纪念培根的哥哥安东尼(殁于1601年)始终拥护他的继承权之功的。同时培根又被委为皇家法律顾问,年赐赏金四十镑。培根取得国王欢心的主要工具是他的合并苏格兰、英格兰王国及王朝的主张。这种主张他在国会里用口舌,在国会外用笔墨,不遗余力地宣传着。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合并论”(Articles
touching the Union)。在这篇文章里他很巧妙地搜集了不少的历史和科学上的引证来证明他的结论,就是——“自然的规律和真正的政治的规律有吻合之处。前者是治世之理,后者是治国之道”。后来在1612年培根发表了一篇“论邦国的真正伟大之处”(The
True Greatness of Kingdoms and Estates),其中的意思和材料多取之于“合并论”,这是无疑义的。詹姆斯于1604年10月上尊号曰“大不列颠王”(King
of
Great Britanny,缩写为Great
Britain),这个尊号是培根建议的。培根对于英格兰、苏格兰合并的论据辩证都非常允当,所以当时讨论合并事宜的联合委员会差不多一致通过了“合并”的提案。众议院的多数议员也赞成了。可是国王坚持要把国籍承认权留在国王手中,因之此事功败垂成。否则英格兰、苏格兰合并之事可以早100年而实现了。
1605年培根的第一部哲学巨著出版,就是广学论(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这本书后来又增添材料,译成拉丁文,名曰De Augmentis Scientiarum。在这部书里培根评论当世学术界的情形,批评其过失,指出许多种所谓“学问”的空虚无聊,并建议学术进步的途径。他的《论说文集》中“论伪智”、“论习俗与教育”和“论学问”的几篇文字都可说是广学论中的题材,不过在那本书里没有详加讨论罢了。
在他45岁的时候,培根娶了艾丽斯·巴南,一位市参事会参政员的女儿为妻。巴南女士带来的陪嫁相当丰富。这在债台高筑的培根一方面当然是很欢迎的。婚礼颇为盛大,新郎新妇的衣着亦极其奢丽。婚后15年中培根和他的夫人似乎过着很平静的生活。但是培根失势之后,他们感情破裂,直至培根死时终未恢复。
婚后13个月(1607年6月25日)培根终于得到了法部次官的位置。在此后两三年的期间他是忙于调整英国的教派之争。当时主要的教派为国家教会派与清教派,辩争甚烈。培根的主张是双方和国王都应当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但是他的努力终归无效。培根对宗教纷争的意见,可于他的“论宗教一统”一文中见之。简单说,他认为宗教既是维系人群的,那末就应当自身亦保持一种谐和一致的情形。教派的纷争乃是使人厌弃教会,不信宗教的一大原因。后来在他的“论无神论”和“论迷信”二文中,他都曾论及教派的分裂。对于这种事情的原因、结果和害处,都有极精辟允当的议论。
当时英国政治上也有一个大的争论,就是所谓“王权天赋”之争。这场争论(实际是“君权”“民权”消长之争)起于詹姆斯一世之朝,终致酿成内战,下一代的君主,查理第一,且因而被杀。培根起初的主张是一种“中和主义”,他认为“君权”“民权”之间应该有一种“中道”,一种妥协的办法。但是这一场争辩引起的枝节太多,结果使培根不知不觉地修改了他的主张,由一个抱宽容的“自由主义”的人变为一个比较温和的王权拥护者。他后来的主张可于“论王权”一文的结语中见之。
虽然有这么多的事务分心,培根却始终不曾怠于文事。只要不在议院或法院的时候差不多每一分钟都花在写作上面。1609年他的《古人智慧》(The
Wisdom of the Ancients)出版。在这本书里他以解释譬喻的说法说明了古代的寓言和神话。在同时他的《论说文集》亦再版了两次:一次在1607年,一次在1612年。1612版叫做修正版,里面的文章有好几篇都曾经重写。此外还添了不少的新作,总数共为38篇。
培根的表弟罗伯·塞西,新近受封为萨斯白雷伯爵(
Robert Cecil,the Earl of Salisbury)的,突于1612年逝世。在培根的《论说文集》(1612版)中有一篇“论残疾”的据说是对他的亲戚的人格最生动的素描。萨斯白雷死后培根向国王要求继其官职,但是国王不允。后来他又要求另一官职亦未如愿。可是到了1613年,他那想望多年的法部长官或检察长之职终于到手了。培根可说是一个热中而饱尝仕途之苦的人。在他的“论高位”一文中充分地表现了这种浮沉宦海之酸辛,尤其以下面的这几句话为然:
“跻升高位是很费力的。人们常常吃了痛苦以取得更大的痛苦,这种事情有时简直是卑污的。人们又常由屈辱之途达到尊荣……”
先是培根亦曾被任命为一个新设的法院的院长。这个法院名曰“边缘”(The
Verge),他的职务是直接办理伦敦王宫区周围12英里以内的犯罪行为。培根就职时的训词,痛斥“决斗”之俗,指为流行全国之罪恶。他当了检察长以后更雷厉风行地要根绝这种习气。他建议的办法是任何犯这种案子的人——无论是挑战的或接受挑战的或作为“助手”的——都应当永远贬之朝外。
1614年“混蛋议会”解散,从此培根的政治势力亦就消失了。他的主张本来是君主与国会之间应当休戚与共,互表同情的。但是这次议会的解散和下届议会的迟迟召集使这种希望无法实现。“论叛乱”一文所讨论的各问题中就有这个问题。
这时詹姆斯一世的宠臣是桑末塞伯爵(
The Earl of Somerset),名唤罗伯姓卡尔(Robert Carr)的。他那时可说是权倾内外,声势烜赫。但是培根早就看出他的复亡之兆了。所以与之断绝来往,转而与乔治·威里埃(George
Villiers),后来封为巴金汉公爵的,结交。不久桑末塞和他的夫人因谋杀奥勿伯雷爵士(Sir Thomas Overbury)而判罪,且从此失势,一蹶不振。而威里埃则扶摇直上,其得宠与专权之甚更驾桑末塞而上之。培根对于威里埃的早期的升擢是出过大力的。有人推测他在“论野心”一文中所说关于“宠臣”的话是指詹姆斯一世的好蓄宠臣的。但是他为了取媚国王,竟不惜拿这样的话替他文过饰非:
“有些人认为君王者若有宠幸乃是一种缺点;然而宠幸之臣乃是对有野心的大臣贵族的最好的防御。”
不论培根对巴金汉公爵出过什么力,巴金汉对他的报酬却也不能不算丰富。他利用他的势力替培根力谋升迁。结果
1616年6月培根被委为枢密会议之一员。1617年3月布瑞克莱爵士(Lord Brackley)退休,培根便继之为掌玺大臣。他在就职典礼中的演词是很典雅堂皇的。1618年1月,官阶的最后一步终于被他升上去了。他受命为英格兰的法相。同时他受了不少的荣宠。1618年7月他被封为外如阑男爵,外如阑是个地名,就是圣奥本斯的拉丁名字。圣奥本斯则是培根的别墅所在地,高阑城附近的一座城市。
此时培根收入既丰,他的居家生活便局面阔绰,气象伟大了。1620年1月是他的60寿辰,他在约克府中很高兴地受一般朋友的庆贺。诗人班疆生(Ben
Jonson)也曾参与此会,并且写诗为颂。同年10月培根发表了他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书,此书一出,照麦考莱的说法全欧的贤人学者都极表崇仰。1621年1月培根又得了新的荣华。他被封为圣奥本斯子爵。
培根的一生事业到此可算是登峰造极了。官爵、地位、名望、财富,他统统有了。但是在他得意之中恐怕也免不了要记起他取得这些富贵荣华的时候,有些手段是可耻的吧?他受了国王和巴金汉的嗾使,曾做过好几件昧良丧心的事。如赞成若莱爵士之处极刑;耶外吞检察长(培根友人)被审枉法案之背友;一方已主张与荷兰(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