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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特工秘闻-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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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处长开局务会议。我当时任该局第五处(经理处)处长,是参加者之一。毛人
凤在会上指示说:“南京现在已经被共军占领了,上海非常危险。估计共军在南京
略事休整,就会来攻打上海。以长江那样的天险,还被共军打过来了,上海是不易
守住的。我这次到溪口见了总裁。总裁指示说,已令汤恩伯保卫上海,至少要守住
一个月,叫汤会同上海市代市长陈良和行政院物资局局长江构,将上海所存的黄金、
白银和物资运往台湾,以免资敌(指解放军)。并给了我以下的任务:1。协助汤、
陈等办理抢运物资工作;2。控制上海的轮船、帆船及大小木船;3。集中沪杭市一带
的交警部队,以六个总队加入战斗序列,保卫上海,归汤恩伯指挥,以两个总队担
任护运物资的工作;4。监视上海的资本家,勿让他们将物资偷运往香港等地;5。发
给应变费金圆券一亿元。关于集中交警部队,控制轮船、帆船和大小木船及护运物
资等工作,我已经命令交警总局副局长郭履洲(当时局长马志超率该局大部分人员
迁往广州,上海方面由郭履洲负责,福州方面由副局长尚望负责)负责办理。关于
调查上海资本家的物资和监视工作,我已经命令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黄加持
负责办理。关于应变费一亿元,已经由俞局长(原总统府军务局局长俞济时)通知
顾总长(参谋总长顾祝同),希望老郭(指我)迅速前往国防部治领。”
    我听到毛人凤的指示后,即于当日前往国防部预算局和联勤总司令部财务署驻
上海办事处,将这项应变费领回来了。
    过了几天,毛人凤告诉我说:“汤恩伯召集陈良、江构及有关机关负责人,到
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开会,讨论抢运物资事宜。我没有去参加,叫郭履洲、黄加持
去了。听郭履洲报告会议决定事项大致如下:1。将中央银行所存黄金、白银和银元,
扫数运往台湾;2。机器设备、车辆、纸张及暖气设备等物资,都运往台湾;3。棉纱、
布匹,大部分运往台湾,一部分运往香港,由上海市政府派人到香港管理;4。所有
招商局及民生公司等的轮船,除留一部分军用外,其余都交由物资局调用;5。帆船
及大小木船3000多艘,其中约有1500艘不能驶往台湾,暂留作军用外,能驶往台湾
的,都交由物资局调用;6。所有护运工作,都由交警总局负责,由该局派两个总队
专司护运;7。上海市政府派民政局局长陶一珊协助物资局局长江构处理公务;8。上
海资本家的物资,由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会同上海市政府民政局调查,监视工作
则由稽查处负责办理。”
    毛人凤叫我前往物资局找江局长,托江将保密局的汽车和印刷机器等运往台湾。
我即于次日到物资局找江构,江告诉我说:“现在每天都有轮船驶往台湾,贵局托
运的物资,请即送到本局运输处,以便带往台湾。”我返保密局办事处报告毛人风,
毛交代总务处办理,都交给物资局运往台湾。
    同年六七月间,我在香港听到为汤恩伯修筑防御工事的陆根记营造厂总经理陆
根泉说:“我在无锡、江阴一带,为汤恩伯修筑工事的价款共银元48万元,汤还未
给我。我找汤要时,汤说需向台湾陈诚那里领下来后才发给我。因为由上海运往台
湾的黄金、白银,都交给陈诚了。”我向陆说:“你和汤的私交极好,汤由上海运
往台湾的黄金、白银究竟有多少,你有没有听到汤说过?”陆说:“我曾听到汤说,
上海撤退前夕,由中央银行运出的黄金、白银,除因有一艘轮船遇风沉没损失一部
分外,计运到台湾的有黄金1l万多大条(每大条10两),白银3 亿多两,银元几百
万元,都交给东南军政长官陈诚了。所以汤要等陈诚将款发下后,才归还我垫的工
事费。”
    与此同时,我在香港听到保密局广州办事处香港组组长盛昌富说,陈良派陶一
珊到香港处理由上海运到香港的棉纱、布匹等物资,据陶面告他说,这项物资共约
值港币400 多万元。
    同年10月间,我由香港飞往台湾时,与江构同机。在九龙启德机场候机时,我
问江关于上海撤退时抢运物资的情况。江说,黄金、白银都运往台湾,不过有一艘
船遇风沉没损失了一部分。他说的数目,和陆根泉听到汤恩伯所说的相同。江并说,
棉纱、布匹大部分运往台湾,有一部分运到香港,由上海市政府派陶一珊来港处理。
机器、纸张等都运往台湾。因为船只不够,还有些物资未及运出;如果上海能多守
半个月到一个月,则能多运出很多物资了。
    广州解放前,我经香港逃到台湾,住在黄加持家中。黄告诉我说:“汤恩伯、
陈良和江构等,在上海撤退前夕,抢运台湾的物资不少。总裁对他们很满意,特别
是陈诚对他们满意。陈诚过去和汤恩伯因为在总裁面前争宠,不大对头。这次陈因
汤将从上海抢运的物资都交给他,对汤不同了,向总裁保汤为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的
副长官,做他的副手。陈诚过去先后任军政部长和参谋总长时,陈良先后任军需署
长及联勤副总司令兼经理署长。当时陈诚排斥陈良。这次陈良将上海抢运的东西都
交给他,因此对陈良的印象也不同了。陈良以一个文人搞军需多年,现在得任为参
谋次长,主管后勤业务,就是陈诚保举的。听说陈诚还向总裁保荐江构为经济部次
长哩!”
    从以上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国民党反动派在上海解放时劫掠的梗概。
                大屠杀
    1949年5 月初,蒋介石乘军舰到了上海,驻在复兴岛,亲自指挥汤恩伯抗拒解
放,劫掠上海的物资运往台湾。蒋抵上海后,还指示毛人风逮捕和监视革命进步人
士。当时,毛人民住在上海蒲石路118 号。大概是5 月3 日晚,毛人民打电话找我
到他家,指示我到广州成立办事处的事情。我抵毛家时,上海警察局局长毛森和黄
加持等都在那里,毛人凤叫我参加他们的谈话。毛人凤说:“总裁指示,凡属有嫌
疑的人即予以逮捕,对张澜、罗隆基等予以监视。这件事情,本应由上海稽查处和
上海警察局会办,因上海稽查处另有任务,希望善森兄(毛森的别号)多负点责任,
由加持兄协助办理。”
    毛森回答说:“好,我即叫刑警处和各分局执行。”
    毛人凤说:“好,随时将情况告诉我。”
    他们的谈话结束后,毛森和黄加持辞出。毛人凤指示我速赴广州成立办事处,
就近向国防部洽领经费和粮服,分别转发给所属各单位。
    我于翌晨离开上海飞往广州。
    同年10月21日,就是我于广州解放时经香港逃到台湾的翌日,毛人凤邀我到他
家吃晚饭,为我洗尘。当人席时,适毛森由金门(毛森于上海解放时,随汤恩伯逃
往厦门,任厦门警备司令,厦门解放时逃往金门)乘第一次由金门到台湾通航的飞
机到达台湾,前去看毛人凤,毛人凤邀其同席吃饭。席间,毛森向毛人凤汇报在上
海撤退的情况。毛森说:“上海撤退前夕,共逮捕了有嫌疑的人犯3000多人。临走
前,除释放了1000多人之外,杀了1300多人。”
    毛森说时洋洋得意。当时,毛人凤和在座的马志超、潘其武(原保密局办公室
主任)、叶翔之(原保密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第二处处长)及我,都举杯慰劳毛森。
    毛森还埋怨毛人凤说:“5 月25日那天,你的电话迟打来一刻钟,我就把张澜、
罗隆基两人干掉了。”
    毛人凤说:“总裁原来是指示要把张澜和罗隆基搞掉的。我因为看到民主同盟
没有多大的力量,不过跟着共产党呐喊而已,杀了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再则杀了
他们之后,反给人以口实。人家将说总裁杀害民主人士,影响其他的民主党派。不
杀掉他们比杀掉他们的作用还大,所以我向总裁建议不杀掉他们。总裁同意了,因
此我马上打电话给你不要杀他们了。这是在政治上有作用的。”
    毛森说:“可惜!可惜!真是便宜了张澜和罗隆基。他们两人真是幸运啊。”
    以上是我听到毛森向毛人凤汇报时说的。但到解放后,听到原国防部保密局浙
江站副站长章微寒说,他在杭州改造时,听到原上海警察局南市看守所所长黄某
(忘其名)说,上海解放时,在该所秘密屠杀的革命进步人士为130 多人。   
   特工秘闻        
                     最后的疯狂
                 郭旭
             在重庆和成部的大破坏
    1949年间月中旬,蒋介石由台湾第二次飞到重庆,毛人民随同前往。我于是月
20日应毛人凤的电召,由香港飞往重庆就任国防部保密局重庆办事处处长。当我抵
重庆后去见毛人凤时,毛告诉我说:“广州撤退时,广州卫戍总司令李及兰对广州
的建筑和空军的物资,破坏不彻底,致空军3000多吨物资都被共军得去了,总裁极
为震怒。现在总裁指示在重庆撤退前,将重庆的各兵工厂、水电厂、广播大厦及飞
机场等大建筑物予以破坏,叫我负责主持,这件事情真是责任重大。”
    次日,毛人凤在他的住所嘉陵新村6 号召集保密局西南特区区长徐远举、兵工
署稽查处处长廖宗泽、重庆卫戍总司令部保防处(原稽查处)处长周养浩、。交通
警察总局局长马志超、重庆警察局副局长李济中、第五区公路工程局警卫稽查组组
长陈粟冬。保密局第七处(总务处)处长成希超及保密局第五处(经理处)处长兼
重庆办事处处长郭旭等开会商讨,决定事项大致如下:(一)成立一个重庆破厂办
事处(又称破坏指挥部),形式上由重庆卫戍总司令杨森担任总指挥,实际上由毛
人凤领导。以廖宗泽为处长,秉承毛人凤的命令,负责领导布置执行。
    (二)办事处下设参谋、技术和运输三个组。
    (三)由徐远举拟具破坏计划,郭旭拟具破坏经费预算。
    (四)军统在重庆的公开单位,尽力协助破厂工作的进行,给予工作和交通运
输的便利。
    伍)各兵工厂破坏程度,以一年不能恢复生产为原则。在破坏技术上由各兵工
厂稽查组组长带同西南长官公署技术总队队员分赴各厂先行调查各兵工厂发电设备
和机器设备情况,预算所需炸药和雷管器材,预计使用黄色炸药共ZI(k ——xt吨。
所需炸药及运输汽车,由国防部第四厅和兵工署器材总库拨发。
    (六)破厂掩护部队,主要由交通警察总局所属第一、第二两个交警总队担任,
各兵工厂的警卫大队予以协助。在破厂前,掩护部队准备强行进厂,以免各厂工人
护厂,发生阻碍。
    (七)破厂工作由重庆卫戍总司令部名义对外。破坏时机,候国防部命令执行。
    (八)破坏对象计分为以下10个地区:(1 )第十兵工厂;(2 )第二十兵工
厂(包括磁器口詹家溪分厂在内);(3 )第二十一兵工厂(包括鹅公岩分厂在内)
;(4 )大渡口钢铁厂;(5 )第五十兵工厂;(6 )南岸第三十、第三十一兵工
厂;(7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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