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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984-第1部分

小说: 1984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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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乔治·奥威尔
作者简介:  本书《1984》由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于1948年写就。他的另一部
重要小说是《动物农场》 (Animal Farm)奥威尔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
1903年生于印度。1907年他举家迁回到英格兰。1917年,他进入伊顿公学。1921年后来到缅甸
加入Indian Imperial Police,1928年辞职。随后的日子里他贫病交加,此间他当过教师、
书店店员,直到1940年,他成为New English Weekly的小说评论员,他才有了稳定的收入养家
糊口。1936年间,他访问了兰开夏郡和约克郡,1936年底,他来到西班牙参加西班 牙内战,
其间他受伤。二战期间(1940…1943),他为BBS Eastern Service工作,并在此间写了大量政治
和文学评论。1945年起他成为Observer的战地记者和Machester Evening News的固定撰稿人。
1945年,他出版了《动物农场》,1949年出版了《1984》。奥威尔患有肺结核,于1950年死去。
其主要作品:
Burmese Days      1934
Downand Outin Paris   1933
The Roadto Wigan Pier  1937
Homage to  Catalonia
Animal Farm       1945
1984        1949(出版年代,作于1948年,其取名即为将48倒转,并无特殊含义)   

=

第一部

第1节 



    四月间,天气寒冷晴朗,钟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为了要躲寒风,紧缩着脖子,很
快地溜进了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动作不够迅速,没有能够防止一阵沙土跟着他刮进了
门。
    门厅里有一股熬白菜和旧地席的气味。门厅的一头,有一张彩色的招贴画钉在墙上,在
室内悬挂略为嫌大了一些。
    画的是一张很大的面孔,有一米多宽:这是一个大约四十五岁的男人的脸,留着浓密的
黑胡子,面部线条粗犷英俊。温斯顿朝楼梯走去。用不着试电梯。即使最顺利的时候,电梯
也是很少开的,现在又是白天停电。这是为了筹备举行仇恨周而实行节约。温斯顿的住所在
七层楼上,他三十九岁,右脚脖子上患静脉曲张,因此爬得很慢,一路上休息了好几次。每
上一层楼,正对着电梯门的墙上就有那幅画着很大脸庞的招贴画凝视着。这是属于这样的一
类画,你不论走到哪里,画面中的眼光总是跟着你。下面的文字说明是:老大哥在看着你。
    在他住所里面,有个圆润的嗓子在念一系列与生铁产量有关的数字。声音来自一块象毛
玻璃一样的椭圆形金属板,这构成右边墙壁的一部分墙面。温斯顿按了一个开关,声音就轻
了一些,不过说的话仍听得清楚。这个装置(叫做电幕)可以放低声音,可是没有办法完全关
上。他走到窗边。
    他的身材瘦小纤弱,蓝色的工作服——那是党内的制服——
    更加突出了他身子的单薄。他的头发很淡,脸色天生红润,他的皮肤由于用粗肥皂和钝
刀片,再加上刚刚过去的寒冬,显得有点粗糙。
    外面,即使通过关上的玻璃窗,看上去也是寒冷的。在下面街心里,阵阵的小卷风把尘
土和碎纸吹卷起来,虽然阳光灿烂,天空蔚蓝,可是除了到处贴着的招贴画以外,似乎什么
东西都没有颜色。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从每一个关键地方向下凝视。在对面那所房子的正面
就有一幅,文字说朋是:老大哥在看着你。那双黑色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温斯顿的眼睛。
在下面街上有另外一张招贴画,一角给撕破了,在风中不时地吹拍着,一会儿盖上,一会儿
又露出唯一的一个词儿“英社”。在远处,一架直升飞机在屋预上面掠过,象一只蓝色的瓶
子似的徘徊了一会,又绕个弯儿飞走。这是警察巡逻队,在伺察人们的窗户。不过巡逻队并
不可怕,只有思想警察才可怕。
    在温斯顿的身后,电幕上的声音仍在喋喋不休地报告生铁产量和第九个三年计划的超额
完成情况。电幕能够同时接收和放送。温斯顿发出的任何声音,只要比极低声的细语大一
点,它就可以接收到;此外,只要他留在那块金属板的视野之内,除了能听到他的声音之
外,也能看到他的行动。当然,没有办法知道,在某一特定的时间里,你的一言一行是否都
有人在监视着。思想警察究竟多么经常,或者根据什么安排在接收某个人的线路,那你就只
能猜测了。甚至可以想象,他们对每个人都是从头到尾一直在监视着的。反正不论什么时
候,只要他们高兴,他们都可以接上你的线路。你只能在这样的假定下生活——从已经成为
本能的习惯出发,你早已这样生活了: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作的每一
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
    温斯顿继续背对着电幕。这样比较安全些;不过他也很明白,甚至背部有时也能暴露问
题的。一公里以外,他工作的单位真理部高耸在阴沉的市景之上,建筑高大,一片白色。
这,他带着有些模糊的厌恶情绪想——这就是伦敦,一号空降场的主要城市,一号空降场是
大洋国人口位居第三的省份。他竭力想挤出一些童年时代的记忆来,能够告诉他伦敦是不是
一直都是这样的。是不是一直有这些景象:破败的十九世纪房子,墙头用木材撑着,窗户钉
上了硬纸板,屋顶上盖着波纹铁皮,倒塌的花园围墙东倒西歪;还有那尘土飞扬、破砖残瓦
上野草丛生的空袭地点;还有那炸弹清出了一大块空地,上面忽然出现了许多象鸡笼似的肮
脏木房子的地方。可是没有用,他记不起来了;除了一系列没有背景、模糊难辨的、灯光灿
烂的画面以外,他的童年已不留下什么记忆了。
    真理部——用新话来说叫真部——同视野里的任何其他东西都有令人吃惊的不同。这是
一个庞大的金字塔式的建筑,白色的水泥晶晶发亮,一层接着一层上升,一直升到高空三百
米。从温斯顿站着的地方,正好可以看到党的三句口号,这是用很漂亮的字体写在白色的墙
面上的: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据说,真理部在地面上有三千间屋子,和地面下的结构相等。在伦敦别的地方,还有三
所其他的建筑,外表和大小与此相同。它们使周围的建筑仿佛小巫见了大巫,因此你从胜利
大厦的屋顶上可以同时看到这四所建筑。它们是整个政府机构四部的所在地:真理部负责新
闻、娱乐、教育、艺术;和平部负责战争;友爱部维持法律和秩序;富裕部负责经济事务。
用新话来说,它们分别称为真部、和部、爱部、富部。
    真正教人害怕的部是友爱部.它连一扇窗户也没有。温斯顿从来没有到友爱部去过,也
从来没有走近距它半公里之内的地带.这个地方,除非因公,是无法进入的,而且进去也要
通过重重铁丝网、铁门、隐蔽的机枪阵地.甚至在环绕它的屏障之外的大街上,也有穿着黑
色制服、携带连枷棍的凶神恶煞般的警卫在巡逻。
    温斯顿突然转过身来.这时他已经使自已的脸部现出一种安详乐观的表情,在面对电幕
的时候,最好是用这种表情。他走过房间,到了小厨房里。在一天的这个时间里离开真理
部,他牺牲了在食堂的中饭,他知道厨房里没有别的吃的,只有一块深色的面包,那是得省
下来当明天的早饭的。
    他从架子上拿下一瓶无色的液体,上面贴着一张简单白色的标签:胜利杜松子酒。它有
一种令人难受的油味儿,象中国的黄酒一样。温斯顿倒了快一茶匙,硬着头皮,象吃药似的
咕噜一口喝了下去。
    他的脸马上绯红起来,眼角里流出了泪水。这玩艺儿象硝酸,而且,喝下去的时候,你
有一种感觉,好象后脑勺上挨了一下橡皮棍似的。不过接着他肚子里火烧的感觉减退了,世
界看起来开始比较轻松愉快了。他从一匣挤瘪了的胜利牌香烟盒中拿出一支烟来,不小心地
竖举着,烟丝马上掉到了地上。他拿出了第二支,这次比较成功。他回到了起居室,坐在电
幕左边的一张小桌子前。他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一支笔杆、一瓶墨水、一本厚厚的四开本空白
簿子,红色的书脊,大理石花纹的封面。
    不知什么缘故,起居室里的电幕安的位置与众不同。按正常的办法,它应该安在端墙
上,可以看到整个房间,可是如今却安在侧墙上,正对着窗户。在电幕的一边,有一个浅浅
的壁龛,温斯顿现在就坐在这里,在修建这所房子的时候,这个壁龛大概是打算放书架的。
温斯顿坐在壁龛里,尽量躲得远远的,可以处在电幕的控制范围之外,不过这仅仅就视野而
言。当然,他的声音还是可以听到的,但只要他留在目前的地位中,电幕就看不到他。一半
是由于这间屋子的与众不同的布局,使他想到要做他目前要做的事。
    但这件事也是他刚刚从抽屉中拿出来的那个本子使他想到要做的。这是一本特别精美的
本子。光滑洁白的纸张因年代久远而有些发黄,这种纸张至少过去四十年来已久未生产了。
不过他可以猜想,这部本子的年代还要久远得多。他是在本市里一个破破烂烂的居民区的一
家发霉的小旧货铺中看到它躺在橱窗中的,到底是哪个区,他已经记不得了。他当时一眼就
看中,一心要想得到它。照理党员是不许到普通店铺里去的(去了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做买
卖”),不过这条规矩并不严格执行,因为有许多东西,例如鞋带、刀片,用任何别的办法
是无法弄到的,他回头很快地看了一眼街道两头,就溜进了小铺子,花二元五角钱把本子买
了下来。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买来干什么用。他把它放在皮包里,不安地回了家。即使里面没
有写什么东西,有这样一个本子也是容易引起怀疑的。
    他要做的事情是开始写日记。写日记并不是不合法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合法的,因为
早已不再有什么法律了),但是如被发现,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肯定,会受到死刑的惩处,或
者至少在强迫劳动营里干苦役二十五年。温斯顿把笔尖愿在笔杆上,用嘴舔了一下,把上面
的油去掉。这种沾水笔已成了老古董,甚至签名时也不用了,他偷偷地花了不少力气才买到
一支,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精美乳白的本子只配用真正的笔尖书写,不能用墨水铅笔涂划。
实际上他已不习惯手书了。除了极简短的字条以外,一般都用听写器口授一切,他目前要做
的事,当然是不能用听写器的。他把笔尖沾了墨水,又停了一下,不过只有一刹那。他的肠
子里感到一阵战颤。在纸上写标题是个决定性的行动。他用纤小笨拙的字体写道:

    1984年4月4日

    他身子往后一靠。一阵束手无策的感觉袭击了他。首先是,他一点也没有把握,今年是
不是1984年。大致是这个日期,因为他相当有把握地知道,自已的年龄是三十九岁,而且
他相信他是在1944年或1945年生的。但是,要把任何日期确定下来,误差不出一两年,在
当今的时世里,是永远办不到的。
    他突然想到,他是在为谁写日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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