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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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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明这个假设的推论之前,让我立刻指出,遗传二元论假设可能是错误的。譬如,如果控制人类眼睛的胚胎发展的基因(或可以取代这些遗传控制单位的任何东西),始终就是控制我们先天的视觉好奇心(在有足够的光线能看清任何东西的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我们的眼睛的素质或倾向)的那些基因,那么上述假设就是错误的。或者用稍微不同的说法,如果我们运用眼、耳、手,腿等等的先天趋向,始终是以跟我们具有眼、耳、手、腿等等所经由的遗传方式同样的方式继承下来的话,我的二元论假设将是错误的。如果在具有器官与运用器官之间尖锐地加以区别完全是个错误的话,比如说,如果具有和运用只是对生物学上或遗传学上同一个实在所作的两个不同抽象的话,它也将是错误的。我将把这个假定归结为遗传一元论或一元论假设。
    我相信,正是由于大家默认了这个遗传一元论,我的二元论假设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至少我没有看到)充分展开和讨论。接受一元论假设或许被下述事实所促进,即进化论的主要问题是解释物种的起源,也就是说,是解释有关动物和植物的器官变异的起源,而不是行为的特殊类型或行为倾向的起源。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借助于一个力学模型来讨论我的二元论假设的作用,更精确些,我将以一种伺服机构——机器——来替换发展着的有机体。但在这样做之前,我希望说清楚,我的假设与这个模型不是同一的东西,接受我的假设的人无论如何不需要承认有机体是机器。而且,我的模型没有包含所有相关的理论因素的机械类比。例如,它不包含引起突变或其他遗传变化的机制,原因就在于这不是我讨论的问题。
    我拿飞机(例如由自动导航装置操纵的战斗机)作为我的模型。我们假定,这种战斗机是为某些明确目的而建造的,自动导航装置配有一些反应装置,这些反应装置下达攻击较弱的敌方,支援在进攻和防御中的友方、避开较强的敌方等等的“指令’。这些“指令”所依赖的自动导航装置的机械部分,构成我所说的模型的目的结构的物理基础。
    此外,自动导航装置内还配有我的模型的技能结构的物理基础。这装置是由这样的东西组成的:如稳定机构,辨认和区别敌友的探测器,操纵控制机构,瞄准控制机构等等。在目的结构与技能结构间并没有明显区别,它们一起构成我建议叫作自动导航装置的中心倾向结构的东西,或者你们喜欢的话,就叫它的“心脏”。物理系统(开关,导线,真空管,电池等等,包括那些体现自动导航装置的“指令”的东西)可以描述为它的中心倾向结构的物理基础,或它的“心脏”的物理基础。下面,我就把这个物理系统称为“自动导航装置”。
    大家知道,把通过试错法来“学习”(例如,改进它的一些技艺)的某些倾向建成这样的伺服机构也是可能的。但开始的时候我们可能忽视这点,我们一开始假定目的结构和技能结构是固定的,完全适应于飞机的执行器官,比如它的发动机功率。
    现在让我们假定,我们的战斗机是可以复制的(自己复制还是由模制它的各种物理部件的工厂复制,这都无关紧要),尽管受到偶然突变。现在让我们把可能的突变归结为四种。
    (1)影响自动导航装置的突变。
    (2)影响由自动导航装置控制的机件(比如说,舵或发动机)的突变。
    (3)影响不在自动导航装置控制下的自调机件(比如说调节发动机温度的独立恒温器)的突变。
    (4)同时影响两个或更多机件的突变。
    现在看来很清楚,在这样的复杂构造中,几乎所有偶然突变都是不利的,大多数甚至是致命的。因此,我们可以假定,它们将被自然选择淘汰掉。对于影响一个以上机件(比方说自动导航装置和其他机件)的偶然突变来说,就更是这样。这样的突变必然是不利的,突变两者都有利,甚至两者互补的概率一定几乎是零。
    这就是我的二元论假设与一元论假设之间的最大区别之一。根据一元论假设,一个机件的有利突变,比方说一个发动机的功率增加,总是有利地得到运用,全部情况就是这样。任何有利突变都是不可几的,但它的几率未必相当少。而根据二元论假设,在许多情况下,机件的有利变化只是潜在有利的。它的作用在于,这样的改进总是会被采用,而这个新用途依赖于在中心倾向结构中的互补的偶然变化,但两个这样的独立的同时又互补的偶然变化的几率实际上必定为零。
    因此,乍看起来似乎二元论假设仅能增加纯选择理论的困难,这可能是大多数达尔文主义者默认一元论假设的另一个原因。
    现在举个例子,让我们假定,一个突变给整个发动机以较大的功率,以致飞机可以飞得更快。对于攻击敌人和逃避敌人来说,这都会被认为是有利的,并且我们可以假定,它的目的结构将引起自动导航装置充分利用增加了的功率和速度。但它的技能结构将是适应于旧的发动机功率和最高速度的,或换句话说,技能执行机构的反应将适应于旧的发动机和旧的速度,并且,因为我们已假定,该装置不能进行在改进它的技能意义上的“学习”,对它来说速度太快了,根据我的二元论假设,飞机将坠毁,另一方面,遗传一元论假定,随着发动机功率的增加,技能本身也在增加,因为它是同一东西的另一个方面(根据假定,对遗传来说,我们不必在机件和它的应用之间作出区别)。
    你们回忆一下我们的四种可能突变:(1)自动导航装置结构的变化。(2)由该装置直接控制的机件的变化。(3)自控系统的变化。(4)同一时间内一个以上机件的变化。
    情况(4)即一个以上机件同时发生的变化,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既被二元论假设忽视,又被一元论假设所忽视,因为这种有利变化是太不可能了。
    情况(3)即自控机件的变化,在这里可由如下陈述来处理,自控机件或者是一个我们必须把二元论假设应用上去的小的二元附属系统,否则就是一元论假设所适用的系统,并且它的扩展与通常理论一致。
    情况(2)即由该装置直接控制的机件的变化,可能是不利的,正如我们有关增加发动机功率和速度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即使从一元论假设的观点看来这样的突变应该是有利的。
    于是,我们剩下情况(1),即在可遗传的中心倾向结构上的突变。我的论点是,关于这个结构的有利突变不产生特殊困难。例如,在目的结构上的有利突变可以使得飞机比以前在更多的情况下避开敌人:或许相反的倾向倒是有利的(即在更多的情况下攻击敌人的倾向)。我们并不知道那一个是更有利的,但根据我们的假定,自然选择会找出它来。
    技能也类似这样。我们知道,不改变飞机的结构,飞行员也可以改进他的技能。这表明,自动导航装置的技能结构上的有利突变是可能的,而不需要其余结构上的补充变化。当然,有利突变总是不可几的。但我们知道,飞行员在不改变他的飞机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新的目的、发展新的技能,而且不使飞机坠毁,某些这样的新的目的和新的技能可能是有利的,比方说,从自我保存的观点看,因此,自动导航装置的相应的新的目的和技能可以生存。
    于是我们得出下述第一个结论,如果我们从二元论的有机体出发,在这种有机体中,施控的中心倾向结构和被控的执行结构处在严格均衡中,那么与被控的执行机件的突变相比(即使可能有利的突变),中心倾向结构的突变致命的可能性似乎稍微小一些。
    我们的第二个和主要的结论是:一旦新的目的、倾向或素质,或者新的技能、新的行为方式已经在中心倾向结构上改进,这个事实将以这样的方式影响自然选择的作用,原先不利(虽然潜在有利)的突变实际上变成有利的,如果它们支持新近确立的倾向的话。但这意味着,执行器官的改进将是被倾向或目的所支配的,因此是“受目标控制的”。
    我们可以用考虑中心倾向结构的两种有利突变为例说明这一点:改进了所谓全面的目的和技能的突变以及使这些目的和技能特化的突变。
    第一种的例子是引导目标的突变,目标只是间接有利的,比如引导目标,倾向、或希望,以改进有机体的一些技能的突变。现在一旦确立这样的突变,使技能结构更灵活的其他突变可能变得更有利,依靠技能结构这样的突变,有机体可能获得“学习”的嗜好,在通过试错法改进其技能的意义上的学习。
    再者,一旦我们得到了更灵活的中心倾向结构,执行机构的其他致命的突变,比如更大的速度,就可以变为极为有利的,即使它们以前是不利的。
    这里的要点是,中心结构的突变将是带头的。就是说,只有那些适合于中心结构变化预先确定的一般倾向的执行机构的突变将被保存。
    可以讲讲有关第二种变化即中心结构的特化变化的类似情形。环境的变化可能有利于目的结构的缩小。例如,如果只有一种食物是容易得到的(或许是原先不很喜欢的一种),口味的变化(即目的结构的一种变化)就可能是非常有利的。这个目的的变化可能导致整个有机体的特化,比如它获得食料的技能的特化和它的器官的形状的特化。举个例子,这个理论提示,啄木鸟特化了的嘴和舌头依据选择得到发展,是在它开始改变它的口味和它的进食习性之后,而不是相反。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假定在改变它的口味和技能之前,啄木鸟已经发展它的嘴和舌头,这种变化将是致命的:它不知道用它的新器官来做什么。
    或者举一个经典的拉马克主义者的例子:长颈鹿,根据我的理论,它的嗜好或进食习性必定在它的颈改变之前已经改变了;否则,较长的颈将不具有任何生存价值。
    我现在必须停止说明我的理论,而谈谈有关它的解释能力。
    简要地说,我的二元论假设原则上容许我们不仅接受被模拟的拉马克主义,而且也接受被模拟的活力论和唯灵论:于是它把这些理论“解释’为第一级近似。因此,它原则上容许我们按一定方向上的许多小阶段,来解释复杂器官(如眼睛)的进化。这个方向实际上可以(象活力论者所断言的那样)通过心理般的倾向即由有机体的目的结构或技能结构来确定,这种有机体可以发展一种使用眼睛的倾向或希望,发展一种说明从眼睛接受的刺激的技能。
    同时,没有理由认为一元论假说总是错误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在进化过程中,不同种有机体的遗传机制的发展,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或者是一元论的或者是二元论的。用这个方法,我们或许至少可以解释一些显然受目的支配的进化变化的发生,而较少受目的支配的其他变化,可以用我们面临遗传一元论结构的进化这一假定来解释。
    或许我应该在这里承认,使我得出遗传二元论的猜测的,是对于下述情况所感到的困惑(这个情况初看起来构成对我的猜测的反驳),以及使自己弄清楚这种情况如此迷惑人的原因的尝试。这种情况即果蝇,著名的二翼果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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