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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9年第四期-第4部分

小说: 书屋 1999年第四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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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钟头。罗君自认为受国民党的压迫,故不能不感到凡反对国民党之运动总不免引起他的同情。此仍是不能划清公私界限。此是政论家之大忌。”(11册)就是到了这个时候,胡适和罗隆基的个人关系依然很好,他到天津办事,还住在罗隆基家中。他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下午四点到罗努生处写了几幅字,都不好。打牌到深夜,次日早车回北平”。(11册)那时胡适和他的清华朋友们经常在《独立评论》上写文章谈论政治,《独立评论》的活动罗隆基参加的不是很多,他只在这本周刊上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是《训政应该结束了》(171号),另一篇是《国联还可以抬头?》(204号)。后一篇是罗隆基为天津《益世报》写的一篇社评,由《独立评论》转载。此文是和胡适唱反调的,胡适在“编辑后记”中说:“罗隆基先生驳我的‘国联可以抬头’的文章,虽然不能改变我乐观的观察,却是我们的读者应该读读的。”胡适虽然只比罗隆基他们大四五岁,但在对许多问题的判断上却比他们要有远见。“七·七”事变以后,胡适曾当面批评过罗隆基一次。“这天晚饭时,先生还有我同时吃饭的几个人商量明天到庐山开会的事情。饭后会谈,在座者还有罗隆基。当时罗隆基发言,‘国民党既不能不退出河北,何妨让各党各派来干一下。’适之先生严厉指责罗隆基。他说:‘国民党抗日,被迫撤退。各党各派如果抗日,也不能不撤退。若是不抗日的党派,在河北干什么?那不是卖国吗?’胡先生一向批评训政制度,此刻却说:‘依训政约法,国家的政权由国民党代行。敌人迫国民党退出河北,就是迫主权者退出河北。这是什么时候?努生!你不应该这样说。’”(陶希圣《胡适之先生二三事》见1951年2月6日《中央日报》,引自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篇初稿》第5册第1598页)这些方面,当时也许看不出什么,但多少年以后,我们还是认为胡适这个人了不起。他是一个能在热情中保持理性的知识分子,一生很少说不负责任的话。
  胡适是这样,到了储安平那一代人,他们在待人接物方面,走的也是胡适的路子。四十年代中期,储安平在重庆办《客观》周刊,他希望这本周刊能成为自由主义的刊物。他说,“我们认为这就是目前中国最需要的一个刊物。编辑部同人每周聚餐一次,讨论每期的稿件支配,并传观自己的及外来的文章。我并不承认我们彼此的看法、风度和趣味完全一致,我们也不要求彼此什么都一致,我们所仅仅一致的只是我们的立场,以及思想和做事的态度。我们完全能够对于一个问题作无保留的陈述,而服从多数人所同意的意见,其权仍在作者;其间绝不至引起‘个人的情绪’问题。我并愿在此郑重声明:在《客观》上所刊的文字,除了用本社同人的名义发表者外,没有一篇可以被视为代表《客观》或代表我们一群朋友‘全体’的意见,每一篇文字都是独立的,每一篇文字的文责,都是由各作者自负的”。(《客观》第1期第1页)储安平还再三声明,《客观》绝不是少数人的刊物,它是绝对公开的,只要合乎他们的立场,无论看法和编者相左与否,都愿刊载,同时也说明凡在《客观》发表的文字也不一定为编者所同意。储安平的这种风度丝毫未变地带到了《观察》中。他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就说过:“我们创办《观察》的目的,希望在国内能有一种真正无所偏倚的言论,能替国家培养一点自由思想的种子,并使杨墨以外的超然分子有一个共同说话的地方。”他还告诉胡适:“这确是一个真正超然的刊物。居中而稍偏左者,我们吸收;居中而稍偏右者,我们也吸收,而这个刊物的本身,确是居中的。——所幸我自己有此决心,能以长时期来经营这个刊物,以最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事,长线放远筝,三五年后或者可有一点成就。”(《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卷168页)
  说了这么多具体的事,无非想说,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不是一些瞎胡闹的人,他们确实是想做事的。说中国有自由主义的传统,这也不是我的发明,张东荪在四十年代“自由主义向何处去”的讨论中就说过:“中国接受西方文化虽只短短将近五十年,然而却居然在思想文化界中养成一种所谓LiberalMind。此字可译为‘自由胸怀的陶养’,乃是一种态度,或风格,即治学、观物、与对人的态度或性情,亦可说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为时虽然不太长,幸而对于这个精神却已植了一些根基。虽然有待于将来的更发扬光大,却不能不说已经有了萌芽。为了将来发展科学,为了中国在世界文化史有所贡献,这一些萌芽是必须保全下去,千万摧残不得的”。(《观察》第5卷第11期)王浩回忆他当年在西南联大时的情景,他的感受是:“大体上开诚布公多于阴谋诡计,做人和做学问的风气都是好的。”“有时我觉得当时联大有相当多的人,在看事和做人上兼备了中西文化的优点,彼此有一种暗合视为当然的价值标准。”(《清华校友通讯》18册66页)肯定自由主义的传统,不意味着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没有缺点,他们的毛病是很多的。这一两年人们说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优点多了一些,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命运太悲惨了。为了恢复失去的传统,多说他们的一点好处,我以为并不过分。

  有话好好说

  
  ? 朱学勤
  说长论短
  《1998:自由主义的言说》发表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南方周末》,韩毓海先生的反驳文字《新年答客问》,发表在今年二月九日北京《书评周刊》。由于春节邮寄耽搁,我一个月后才读到这张报纸,读后受教益,也有些感想。看来目前这场讨论,大家都希望深入发展,但文风问题已十分突出,可以先提出来说一说。
  毓海兄文章以大段指摘《南方周末》开头,说是发行量大,恶性炒作,误导读者,是对真思想的遮蔽。这样的批评恐怕不太合适。到目前为止,发表毓海兄或其他新左派朋友文章的报刊可谓多矣,如《读书》和《天涯》,无论就数量言,或是发表次数言,远远超过《南方周末》,但没有一家是因为发表这些文章而遭如此批评的。此前知识界发生的学术争论也不少了,但也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不同观点尽可交锋,提供篇幅的报刊杂志则无过,这已是知识界不成文的默契,也是常识。如果别人也这样不讨论你文章中的观点,而是痛骂发表你文章的《天涯》杂志,如此对骂,这场讨论还能深入吗?此外,人家也会想,你痛诋《南方周末》发对方一次文章是传媒行为,而你这一次发表文章选择在《书评周刊》,不也是大众传媒吗?总不能别人发表文章是传媒炒作,我发表文章就是宣布真思想,这就有点霸道了。
  我曾引用毓海兄原文,提出三个质疑,与此同时,以更多篇幅既批评历史上自由主义发生的失误,又将现实中自由主义的困境、陷阱、有可能出现的失误,一共有四个,比质疑毓海兄的问题还要多,公开告诉新左派朋友,希望得到他们的批评帮助,双方能前进得更好。我始终在等待毓海兄的批评和反驳,等来的不是对具体问题的回应,而是笼而统之地说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是“本质主义”的理解,是“本质化思维”,是“制度拜物教”。这样批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否紧扣原文,给出一点具体的论据?究竟是我哪一段,哪一句有“本质主义”嫌疑?也好让我明白一点。我不仅承认自由主义有内在困境,而且在《书评周刊》上那篇文字又特意说明对待自由主义不能搞标签拜物,是“先有自由,后有主义”。批评我的观点,言辞激烈不要紧,最好能踩着证据,一步一步往前推,而不是眼一闭,信口开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诸如“本质主义”这样的空洞概念在文章中还很多,但几乎都没有定义和说明,就这么一鼓作气哗哗哗地冲下来了,接都接不住。毓海兄拍着胸脯很自信:“毫不客气地说,我作为‘文人’在这方面比那些人阅读得多一些。”文人加不加引号没关系,读过那么多著作,知道有那么多名词概念,则更好。但是光这么说没有用,最好能区分文人抒情和学术讨论的界限,紧扣原文,有一分论据说一分话,批得对方心服口服。如果只是把形容词换成学术名词,而且还是一连串大而无当的外国概念,概念之下没有论据,概念之间又没有逻辑,随情绪任意跳跃,人家会不会说,从前文人抒情,用的是副词、形容词,现在文人抒情,怎么忽然改用概念、名词了呢?
  新左派朋友大多文风晦涩芜杂,行文充塞半生不熟的舶来概念,一些论辩文字似乎下决心不让普通读者读懂。文风生涩,食洋不化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恐怕是想不清楚才说不清楚?只要想清楚了,说点家常白话又何妨?反而能让更多人听个明白。“深入”者“浅出”,“浅入”者“深出”,成了很普遍的现象。无庸讳言,某些持自由主义学术立场的朋友也在不同程度上沾染有这一毛病。其实,一时想不清楚是常有的事,可以将自己的困惑公之于众,邀对方一起讨论;说不清楚也不要紧,对方提出具体问题,迎着问题讨论就是了;不愿将自己的困惑公之于众,也不要紧,但不能强词夺理,反过来给对方扣帽子。这样强词夺理,是会说出破绽的。比如这篇《新年答客问》,把主张市场经济产权私有的观点夸大为“私有制万岁”,写下“致私有制万岁的‘朋友们’”这样耸动人心的标题,文学激情是足够了,但一不小心,却捅出了一个纰漏:
  跨国资本一方面加强了民族国家压迫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迫使民族国家修改法律,杜绝罢工来维护他们的投资安全。
  这段文字在原文中是以黑体出现的,以标示醒目。虽然没有明示中国,但从上下文辱骂本土自由主义者是在维护化公为私和腐败有理(?)判断,没有理由不是在说中国。目前的社会不公和压制异己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三年前我给何清涟一书作序,明确反对腐败有理,并最早把社会不公和化公为私称为“政治之癌”,因此而不能放在国内版,只能附于海外版。但若将社会不公、化公为私、压制异己等丑恶现象,归结于“跨国资本入侵”,能符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的正常感受吗?即以事实而论,法律条文中删去罢工权,是在跨国资本进来之前,还是在此之后?八十年代初删去这一条款时,市场经济在宪法中连个影都没有,跨国资本则远拒于国门之外。不是说市场经济、跨国资本不能批,而是说总要分个前后时序,轻重利弊,不能白菜、豆腐一锅煮。我是宁可相信上述纰漏是毓海兄一时情急,笔下出乱。但如此张冠李戴,就不怕再次印证人们对新左派的这一不满吗:只敢批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却刻意回避踩在市场经济上那只“看得见的脚”?有勇气批判固然好,但这样的批判所向,哪怕是胸脯拍得山响,也算不得英雄。说句不好听的,这叫“柿子拣软的捏”。
  承毓海兄美意,行文中两次表达对我的善意,心领了。但同时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任剑涛文章《解读新左派》被说成是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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