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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书屋2003-07-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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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公司的所谓代收代管,实际上形同霸产,这边克扣房主,那边勒索房客,一面两吃,肆意盘剥。
  除了经管房地产,保安公司还有很多来钱的路子。你开商店,它代征捐税;你做小买卖,它要“地份钱”;走江湖的吃“毛钿”;开赌场的拿“挂钱”,就连掏腰包的扒手也不能随便来到谦德庄作案。拿妓院来说,除了向保安公司交租纳捐而外,还得租保安公司的门,赁保安公司的被子。说起来好像是笑话,租房哪有不带门的?不行,门租单收;开窑子的哪能没有被子?不行,给你抱来几床被,用不用按天算钱。
  对一般居民铺户,征敛的名目也很多,什么卫生费、路灯费、修路费、自治费……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李珍够得上十六路进财了。
  三十年代是谦德庄的兴旺时期。在谦德庄中心,永安大街的方圆左近,开设了一些茶园、酒肆、落子馆,光戏院就开了六个。还有说评书的、唱时调的、说相声的、演皮影戏的,大小商店也布满周围。一些像样的买卖都得有李珍的“干股”,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如宝兴戏院、宝兴池澡堂,都有李珍的股。李珍号叫宝轩,所以这两家字号中都有一个“宝”字。
  李珍死于一九四○年,在谦德庄横行霸道了二十几载。
  二
  在整个故事中,最抢眼的冲突,要数李珍斗曹八。用李珍的话说,这关系到保安公司能不能干成。
  曹八养房吃租,又有些势力,房客不敢赖账,自己经管房产自然合算。李珍横插一手,非要代收代管,这分明是硬抢,曹八当然想对抗。问题在于,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依从合算。
  如果选择对抗,收益明摆在哪里,假定每月可以少损失一百块大洋。风险呢?李珍派二十多个流氓来曹家闹事,将造成多大损失?这取决于闹事者打算闹到什么程度、闹多久,是伤人还是毁东西。无论如何,损失必定超过每月一百大洋,不然就失去了威慑力。在不知道对方来多少人闹、什么时候来闹、闹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曹八花钱雇了十多个大兵,应该说,这是很叫人为难的决策。设身处地替他想想,雇一个还是雇二十个?雇一天还是雇一个月?雇这么多大兵要动用多少关系?花多少钱?合算不合算?
  曹八显然认为合算,他以为可以把李珍吓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甚至更进一步动用关系,把李珍绑走了。但是李珍方面在官府也有关系,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捞出来了。李珍不屈不挠,扬言要二打曹八。曹八失算了。
  曹八失算,是因为他光想到了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人家的损失。假定曹八赢了可以节省每月一百大洋的“代理费”,李珍栽了不仅拿不到这一百,还可能失去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代理费,单凭这笔账曹八就要输。再说,曹八即使输了,不过输掉一笔代理费,大部分房租仍在,李珍输了却要一无所有,只能背水一战。更何况他把李珍一绑,让人家威风扫地,在李珍的行当里,没了威风便没了活路。曹八搏的不过是那点钱,李珍除了搏钱,更多的钱,还要搏前程、搏活路,这简直就是博命。曹八打算为节省一点“代收代管费”而博命吗?曹八知己而不知彼,理当一胜一负。
  此时曹八有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走官路,靠官府解决问题,这就要花钱托人拼关系。真拼起关系来又将如何?曹八买通官府的最高出价不过每月一百大洋,李珍买通官府不仅可以赢来曹八的一百,还可以横征整个谦德庄,因此他的出价必定高于曹八,曹八并无胜算。第二种选择是雇人自卫,但是雇佣的规模和时间很难掌握,而且防不胜防,开支不小,效益不高。第三条路就是向李珍让步,每月让人家横吃一口。三条路条条受损,三害相权取其轻,曹八认为向李珍让步的损失最轻。
  曹八是大房主,有钱有势,值得对抗也有能力对抗。他认为让步合算,其他房主就更不必说了。于是,房产的代收代管费,便成了保安公司的主要收入。
  这笔貌似代理费的收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其价码又是如何确定的?
  细品《话说当年的谦德庄》的原话,保安公司“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平地抠饼”这个说法,来自天津混混儿的传统用语,蕴涵着当事人对这笔钱的性质的理解,牵连着一种源远流长的资源分配方式。
  在《旧天津的混混儿》〔2〕一文中,李然犀先生写道:“天津城厢一带,需用青菜瓜果甚多,都来自四乡和外县。乡民运货来到天津,在沿河一带及冲要地点趸售,自由成交,并无任何花销。左近的混混儿就出头把持行市,硬要全数交给他们经手过秤,转卖给行贩。成交后,向双方取佣。初时当然无人听从,他们便使用武力解决,打翻几个,不怕你不俯首帖耳,百依百从。这叫作‘平地抠饼,抄手拿佣’。打下来的天下成为定例,便作行规。最大的要数西头老老店,是大批瓜菜总汇,当初设立时不知经过几次恶战,伤亡了多少人,才奠定根基。”
  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打翻几个”是索取“佣金”、建立“行规”和“定例”的关键。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譬如绑票赎票,民国初年华北一带小康人家的“票”价大概在银洋二百元上下,而富裕人家的票价动辄成千上万〔3〕,人命的价格差距数十倍。
  实际上,决定损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的其他方式的成本,套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譬如受害者家属可以请警察出面解救人质,曹八可以请军阀出面收拾李珍,菜农也可以要求官府维持市场秩序。这样做要花时间,打官司要花钱,托人走后门还要花比较多的钱,甚至可能出现加害方和受害方争相抬价买通官府的场面。同时,受害方还有进一步遭到报复的风险,官方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功率也未必理想。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官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方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码由此确定。
  按照中国民间惯例,牙行的佣金为成交额的3%-5%,由买卖双方分担。菜农拿一车菜价的2%-3%买个平安,免得被人“打翻”,显然是合算的,对抗和告状却不那么合算。而混混儿之所以满足于3%而不追求20%甚至更多,是因为3%可以叫佣金,牙子(经纪人)空手拿佣金并不犯法,20%以上却近似“买路钱”,那是土匪剪径的勾当,容易招致菜农反抗和官府镇压,风险大且难以持久。
  总之,“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平地抠饼,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呢?考虑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联系,我们不妨称之为“血酬”。
  这个称呼与当事人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被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4〕。
  我也见过其他叫法。《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四辑载《川北土皇帝黄清沅》一文中就出现过“混财”的说法。民国初年,黄清沅的父亲替儿子选择人生道路,想让他当袍哥,“提起脑袋耍”。当父亲的说:“人无混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后来黄清沅当了浑水袍哥(土匪),果真大发了一笔混财。“混财”,泛指打破公平交易的常规,蛮横耍混弄来的财富。这个说法有点意思,但不够一针见血,稍有粉饰之感。倘若缺了“提起脑袋耍”的气概,不流血杀人,单靠混岂能发大财?
  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三
  李珍发财故事的第二个亮点,他发财的第一步,就是指使路春贵砸赌局。李珍勾结好“在衙门里有人”的地保甄连发,又买通了靠一条扁担吃饭的路春贵当“肉墩子”,让他去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李珍“挤韩夺店”成功。
  如果把打曹八和打菜农比喻为肉食动物吃草食动物,那么,砸赌局的故事就有了狼吃狼或黑吃黑的性质。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背后却隐藏着深厚的传统和精巧的利害计算。
  十九世纪末,天津混混儿已经发展出一套争夺赌场的完善规矩。《旧天津的混混儿》〔5〕一文介绍道:
  赌局抽头,可谓日进斗金,羡慕的自然大有人在。若想从中染指,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单人独马,闯进赌局大闹一场。方式方法各有不同。有的到时横眉竖目,破口大骂,声称把赌局让给他干几天。局头见祸事到来,挺身应付,说不到三言五语,两下说翻,一声令下,打手们取出斧把便打。来者应当立时躺下卖两下子。
  躺下有一定的姿势:首先插上两手,抱住后脑,胳臂肘护住太阳穴,两条腿剪子股一拧,夹好肾囊,侧身倒下。倒时拦门横倒,不得顺倒,为的是志在必打,不能让出路来替赌局留道。如果一时失神躺错,主人借此自找下梯,诬赖他安心让路,不是真挨打来的,奚落几句不打了。这一来便成僵局,来人空闹一场无法出门,结果是丢脸而已,不曾达到目的,反闹一鼻子灰。
  横倒下后,仍是大骂不休,要对方打四面。其实只能打三面,打前面容易发生危险,既无深仇大恨,谁也不肯造成人命案子,那一来赌局便开不成了。
  打时先打两旁,后打背面。打到分际上,局头便自喝令“擎手吧!够样儿了”。打手们立时住手,听候善后处理。另有人过来问伤者姓名、住址,用大叵罗或一扇门,铺上大红棉被,将伤者轻轻搭上,红棉被盖好,搭回去治伤养病。有礼貌的主人亲自探病,好言安慰,至此改恶面目为善面目,少不得送钱送礼。这便是天津俗语所谓“不打不相识”。伤愈后,经人说合每天由赌局赠予一两吊钱的津贴,只要有赌局一天存在,风雨无阻,分文不少,或自取或派人送到,名为“拿挂钱”,江湖切口叫“拿毛钿”。从此反成好友,那人算有了准进项,便可安然享受。如果被打的喊出哎呀二字,不但白挨一顿打,而且要受奚落,自己爬着走,也得算数。当年颇有些初出茅庐的未经考验,率尔轻举妄动,势必丢脸而回。
  还有的混混儿另用一种方式:进门后不动声色,到赌案前自己用刀在腿上割下一块肉作为押注,代替押宝的赌资。有的宝官只作未见,押上时照三赔一的定例割肉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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