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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第17部分

小说: 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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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让我们用一般的陈述总结一下整个讨论的结果,那将是:除非感觉接近感受性的上限或下限,否则其变化与刺激变化的绝对量值成正比。但是,只要我们对感觉变化的绝对理解由于特定条件的引进而成为不可能,那么我们对感觉变化的理解仍是相对的。






第六节

一、光觉;色觉和明度觉;色彩的分解和混和 二、三种原始色彩 三、列奥那多的四种基本色彩 四、光觉理论


一

  视觉(visualsensations)有两种特性——色彩(colour)和明度(brightness)。后者的术语包括黑和白,以及各种不同的灰色阴影。可以分辨的色彩数目是大量的:其数目从未被确定过。但是,一个直接知觉的事实是,自然界中的各种色彩并非都是异质的(heterogeneous),在这种颜色和那种颜色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中间色彩。如果我们打算把五花八门的整个色彩领域区分一下,并分离出一批色彩,它们与其余的色彩明显的不同,那么,我们可以把〃纯〃色彩的表列减少到最低程度。红、黄、绿、蓝、黑和白被证明是简单的和最终的几种颜色,是我们可以从自然界的无数不同的图景中提取出来的几种颜色。所有其他可以辨别的色调都是中间色——这一事实经常反映在为它们所取的名称中(紫红色、桔黄色、黄绿色、紫蓝色,等等)。但是,上述六种单色——红、黄、绿、蓝、黑、白是不协调的,它们显示出不同程度的多样性和相似性。我们倾向于认为绿色比黄色更接近于蓝色,并且倾向于认为红色和黄色是十分接近的两种颜色,甚至在中间色蓝绿色和桔黄色不存在时,即无法提供比较时,也是如此。可以认为,这种色彩关系的概念是由于我们对彩虹中色彩序列的知识。但是,从未观察过彩虹的孩子们,即从未以任何程度的注意力观察过彩虹的孩子们,当他们被要求以相似性次序排列蓝色、绿色、红色和黄色这四种单色时,通常将蓝色和绿色联系起来,将红色和黄色联系起来。
  关于单色数目有限的假设(根据这一假设,我们可以构想光的其他一切性质也是复合的)是从某些色调(colour…tones)之间获得的主观关系中得以提示的。通过颜料的类似混合结果也可以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油漆匠早就知道,将黄和蓝混合可以得到绿色,将蓝和红混合可以得到紫色。这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也即以此方式,通过与其他颜色的混合可以产生各种颜色,其本身便是一种复杂的感觉性质,而不是简单的感觉性质。你们知道,在客观的光觉(light-sensation)和主观的光觉之间并不能划分任何界线。如果外界的光线是一种复合体,那么,据认为,与这种外界的光线相对应的感觉也肯定是一种复合体。即使在今天,油漆匠(或画家)仍习惯于把红、蓝、黄、绿、黑和白视作是简单的颜色,通过将它们混合,一切其他的颜色由此而生。
  颜色的科学还可以更进一层。颜色不仅在色调上有差异,而且在明度上也有差异,红色看来比黄色更深些,等等。因此,据认为,有可能将所有色彩排列在一个系列之中,系列的两端应当由明度的两个极端构成——黑和白。例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教导说,黑和白是光的两种基本特征,而每一种颜色可以从它们的数量变化的混和中获得。
  根据直接知觉(directperception)的观点,该假设的简洁性和普遍性是十分诱人的。当我们一旦使自己信服,自然界中的大多数颜色均来自少量单色的相互混合,而且这些单色本身是彼此之间敏感地联系着的,那么,我们的心灵便不会平静,除非这种现象还原至相反的两极为止。这个相反的两极除了黑和白不可能是别的东西。对于一切真正的颜色而言,它们在明度上处于黑白两种颜色之间的某个位置上,如果它们的明度增加,便趋近白色;如果它们的明度减弱,便趋近黑色。如果一切色彩均产生于两种相反的颜色,那么这两种颜色便是黑和白。
  从那时起,亚里士多德关于颜色起源的观点直到近代一直十分流行。歌德(Goethe)为这一观点辩护,而且他的许多崇拜者也是该观点的热情拥护者。但是,由于牛顿(Newton)的发现,近200年来这一迷信已为科学所破除。牛顿对自己说:如果真的存在单一类型的光和单一类型的色(它们以各种方式相互混合),那么,我们一定能够将任何一种复合颜色的简单成分进行分离和重组。这就意味着整个问题取决于实验的评判,通过实验的评判,问题便可以明确地得到解答。这是因为,直接的知觉具有欺骗性。化学家难道能〃看到〃物体是由哪些成分组成的吗?当然不能。我们知道,有十分不同的化学组成的物体看上去十分相似。同样的情况难道不会在光的情形中发生吗?难道相似类型的光不会产生不同的混合物,而不同类型的光不会产生相似的混合物吗?因此,牛顿在他周围寻求一种手段来对复合的光进行分析,而且,通过一次愉快的偶发事件,牛顿在棱镜中找到了他所需要的光的折射。


如果我们让来自a的光线穿过棱镜p(该棱镜由玻璃或其他透明物质组成),则光的行进路线不是直线(如果行进路线中没有棱镜便可能是直线),而是偏向一边,我们说是折射了。于是,眼睛。在棱镜后面接收的光似乎不是来自a,而是来自b或b的近邻,光源从a移向了b。此外,光线似乎来自bd方向的那个点并不始终保持不变,它随着光的质量而变化。例如,如果a是一种蓝色光,而该光线被看作似乎来自b,一种红色的a将发出一种光线,这种光线似乎沿着。的方向运行,r的位置高于b并更接近于a。这使我们看到,不同种类的光在同一棱镜上不是以同样程度折射的,在相似的实验条件下也不是以同样程度折射的。红光比蓝光折射的力量较弱;r比b更接近a。在对不同颜色进行相互比较时,我们发现它们按照折射性而排列成明确的系列。红光折射最少,紫光折射最多。该系列的排列如下:红一黄一绿一蓝一紫。在两种相邻颜色之间插入的色调具有中间程度的折射性。桔黄色处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绿黄色处于黄绿之间,靛蓝处于蓝紫之间。
  那么,关于白色是怎么一回事呢?当然,白色是具有最广泛漫射性质的光,它属于日光的漫射性质。如果白色的性质未被一件物体的特定颜色所改变的话,那么它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光。一束白光通过棱镜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作用的:接收白光的眼睛在其通路后面找到的却不是白光,而是被区分为一系列颜色因此,如果a是白光的一个点,从a点发出的白光并不单纯地像单色光那样折射,它的光源从a转向r或b,而且看上去似乎来自一系列排列成垂直线的光源,每一种光源显示一种不同的色彩。紫色位于最底部,接下来是蓝、绿、黄和红。因此,白色的日光不是单一的,而是能分解为大量更为简单的光质(light…qualities)。另一方面,这些光质不可能再进一步分解了。不论我们多么经常地使纯红色或纯黄色通过棱镜,它仍然使其特性保持不变。你们注意到,颜色系列通过白色日光的折射而获得,不论是通过实验手段还是自然的观察——天上的彩虹是由悬浮在大气层中的水粒子折射而成——它包含了产生成自然界的各种颜色。将其色调以正确比例混合,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成任何颜色。实际上,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地球接收的一切光均来自太阳。因此,不论一个自然物体是反射光线还是吸收光线,倘若它的因果不包含在日光的组成之内,便不会产生任何结果。随着白光强度的减弱,我们逐步到达黑暗,或者黑色。那就是说,黑色非色彩,而是白光明度的最小程度。
  然而,从这种对光的确切分析中得到的事实难以与颜色混合的结果相符合,后者也是通过观察方式获得的。你们都看到,从白色日光的分解中产生的光谱至少含有五种颜色——如果我们用中间色彩进行计算的话,还会有更多的颜色。但是,画家长期以来就已经注意到,颜色的各种可能种类能从三种简单的色调中产生。确实,产生的混合色不会像光谱色彩那般饱和。不过,它们仍然像自然界中产生的大多数颜色那般饱和。这三种颜色——即所谓原色(primarycolours)——可以相互混合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于能够产生任何其他的颜色种类。这三种原色,正如我们在前面讲过的那样,是红、黄、蓝。但是,最好以红、绿。紫为例,而且最好不去混合颜料,以便通过棱镜将日光分离出来的一些颜色予以混合,或者让颜色印象彼此相接很紧,以便它们能为感觉所融合。将混合的颜色涂在一只圆盘的各个部分上,该圆盘的顶面像钟面那般快速旋转。这样,便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完整的统一印象。红、绿、紫三色只要以恰当数量加以运用便可产生白色;每种可以辨别的色调与这三种基本色彩彼此之间的特定混合相对应,也与白色的特定混合相对应。白色也可以通过位于棱镜系列中恰当距离之内的两种颜色的混合而获得。这些对子的组成成分一旦合在一起便产生白色,称之为互补色(plementaycolourrs)。例如,绿蓝色是对红色的补充,蓝色是对桔黄色的补充,靛蓝色是对黄色的补充。绿色是唯一纯粹的光谱色,它没有任何补充。为了产生白色,它必须与紫红色相混合,而紫红色是红和紫的组合。当然,这相当于三种原色的混合。


那么,光的分解和综合之间的这种矛盾是如何克服的呢?一般说来,由牛顿本人提出的解释在当时尚未遇到。他说:白光中存在着红光、黄光、绿光、蓝光和紫光的组合,而棱镜则将每种分离的光线孤立起来。但是当我们将不同种类的光粒子组合在一起时,其中的三种光——即红光、黄光和蓝光——足以产生一切现象。你们看到,分解与综合发生了冲突,而物理科学的进展尚未发展到将它们合而为一的程度。
  当人们发现牛顿的光学理论不正确时,便采取了通向调和的第一步。牛顿认为光的粒子本身是有色彩的,而光是由太阳连续发射的一种物体,其中包含着各种颜色的多种粒子。这种观点通常招致反对,但是,在法国物理学家菲涅耳(Fresnel)通过实验提出反驳意见之前,牛顿的理论一直未受到挑战。菲涅耳表明,当光与光相遇时,不一定都会导致强度的增加。如果光是一种物质,那么情况肯定这样。可是,事实上,光的强度之减弱像强度的增强一样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些称之为光线〃干涉〃(interference)的观察雄辩地证明了光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种运动(movement)。两种相互交叉的运动既可能导致强度的增加也可能导致强度的减弱,不可能产生其他情况。如果两只球以相等力量相向而行并彼此相遇的话,则它们的运动就被抵消;如果它们沿同一方向运行,则它们的运动就加速。如果两种水波相遇,当波峰与波峰相遇时,水波便增强,当波峰与波谷相遇时,水波便减弱或消失。干涉现象表明,当光线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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