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品牌的启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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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全世界的人民都在等待他下一款发型,因为他的新发型总是毫无悬念地引起轰动,以至于当他有一段时间剃了光头之后,英国的理发师们恨不跪在地上求他将头发蓄起来,否则他们就会饿死,因为小贝迷们都剃了光头。纹身也是他重要的个人识别之一。他先前已将维多利亚和儿子布鲁克林的名字以及7号球衣刻在身上,之后的转会,又促使他在两臂上刻了新的纹身。
踢而优则演,中国的球星也会偶尔上电视、上荧屏玩一玩,但小贝是重拳出击。比如他与老婆搭档T形台走步,一个力推贝克汉姆牌童装,一个力推维多利亚牌内衣。国际化方面,他们还携手为日本化妆品公司拍摄广告,为维多利亚的新专辑在日本销售助阵……大把大把的钞票就这样以时尚之名,流进了这对金童玉女的口袋。
小贝最厉害的可能是总能搞出一大堆新闻来,尤其是绯闻。比如,当号称英国第一美女的赫利和他邂逅于法国戛纳电影节的现场,这个艳丽的女人直直地看着他,然后他发现赫利身着漂亮的晚礼服,于是就脱下自己的夹克给赫利披上。这个动作简直就是行为艺术。作为明星,他很清楚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这个动作必然会让媒体抓住不放,更何况醋坛子辣妹就铁青着脸站在一边看着他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自己精心导演的好戏。你能不服小贝的想像力吗?
为了提升时尚人气,小贝还与出版商签约,出版他和辣妹的爱情生活的自传,更厉害的是,他显得不经意地披露了很多他和辣妹之间的情爱故事。小贝的独特性十分难以模仿,辣妹最英明的决策也许就是将小贝这个品牌往时尚的领域大举包装。小贝,时尚已经造就了他。
识别如何形成(1)
小贝的识别系统是如何形成的呢,先让我们看看公众是如何认知小贝这个品牌的。贝克汉姆对足球和家庭所表现出的这种执著精神,已经在很多人心目中引起了共鸣,或许正是这一点使他有资格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品牌。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很多人把贝克汉姆当做自己的偶像,但如果我们能够深入一点分析的话,就可以发现其原因并不只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更多地源于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所代表的是什么。
这一点特别重要。美国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有一次在美国演讲,演讲之前他思考了一个晚上,到底讲什么?怎么讲?这个美国著名的演讲家虽然身经百战,但是他每一次都想讲出新意,讲出不一样来。所以这次他想啊想,一直没有头绪,后来在临近天亮的时候,他终于想出来讲什么了。第二天,当他精神抖擞地出现在听众面前开始演讲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发现他的PPT上只有一句话:Whoareyou?(你是谁?)——不愧是大师!他点出了一个品牌最核心的基点,那就是核心品牌识别。
你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让品牌营销人员在很多时候都会感到困惑,和这个问题相关的有一连串的问题纠缠着他们,需要反复思考才能做出决定:我们的品牌到底意味着什么?人们对这个品牌到底有着怎样的评价?人们如何理解这个品牌?人们如何体验它?人们如何接受它?但是,无论采取怎样的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为同一个问题找到答案:我们到底希望自己的品牌代表什么?以小贝为例,在小贝品牌识别形成的过程里面,至少有以下几个因素是起了关键作用:
名字
我们都有名字,名字是我们作为个人品牌的重要识别。王菲原名叫王靖雯,后来才改成王菲;鲁迅原来叫周树人,后来叫鲁迅;我自己的名字叫林海,听起来就有点像个笔名,也就没有改它。实际上,像亚里斯多德、马基雅维利和米开朗基罗这样拗口的名字如果不是因为太有名而无数次轰炸我们的大脑,也是很难记忆和传播的。
中国文人都喜欢用笔名,以鲁迅先生为例,他用过的笔名多达181个。如此的随心随性,真是让人没有想到。鲁迅对于名字的使用在他的时代可以算得上十分前卫了。可见这些名字都是有内涵的,起名对于品牌来说是很重要的,最好是能够传达品牌的功能特性,当然如果和发音、音韵要结合得完美没有那么容易了。可口可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品牌名字,不但符合音韵原则,发音铿锵,易记,还很好地沟通了这种饮料的功能和诉求,可谓配合得天衣无缝。
但是我们不妨想想另外一些名字,比如尼采、萨特、达利,这样的名字是不是很不错?它们的特征是两个音节,语音铿锵,在中文中有某种含义,这样的名字容易读,容易记忆,也很容易传播。不要小看名字在品牌塑造中的作用,名字的作用其实是很大的。唐老鸭这个名字起得就很不错,在英语中唐老鸭是:DonaldDuck,它的发音都是以D开头,发音是很铿锵的;再比如说MickeyMouse,也是以M为开头,这种起名的规律我将其称为头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尾韵,而英文的发音讲究头韵。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品牌专家里斯说过:从长远来看,品牌最有价值的资产就是它的名字。有时候人们将不落俗套、容易记忆和传播当作标准,比如可口可乐、施乐、柯达和宝马;有时候将有特定含义作为标准,比如维珍、李维斯等。小贝的名字有多个,比如大卫贝克汉姆、Becks、DB、Beckham等不一而足。这些名字如何用就是一个典型的品牌考虑。
DB是小贝名字的英文简写。参考CD(ChristineDior)的命名方法,将DB作为一个时尚品牌的名字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它简洁,有力,时尚感强,容易记忆,容易说,容易传播。实际上,DB正式被小贝的营销团队用作时尚品牌。再比如Becks这个名字,它是小贝的名字的另一种简写,如何用?对了,他们将Becks用在T恤的背面,写上一些和小贝有关的东西,这是可以拿来卖钱的。
另外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父母为自己小宝宝取的名字。据统计,过去50年来,最热门的50个新生儿名字中,David(大卫)首次榜上无名。即使有像DavidBeckham(大卫贝克汉姆)这样的名人做招牌,David这个名字还是未能摆脱江河日下的境况。为什么?因为可能太多人叫大卫了,这个名字太有名了。
不过,圣经中的名字还是挺受欢迎的,这是因为西方社会的基督教情怀。取名Samuel(萨缪尔)、Joshua(约书亚)和Joseph(约瑟夫)的婴儿还是比比皆是。女孩的名字也不甘示弱,Hannah(汉娜)和Rebecca(丽贝卡)这样的名字还是被大众所喜欢。
识别如何形成(2)
Bounty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11%的家长在给孩子取名字时受到了名人效应的影响。比如,女演员KeiraKnightley(凯拉奈特莉)如此成功,以致Keira成为受欢迎的女孩名字。另外,演员SiennaMiller(西耶娜米勒)和ScarlettJohannson(斯嘉丽约翰森)的名声如今也如日中天,所以Sienna和Scarlett这样的名字也越来越流行。这反映了父母对于孩子将来的期望,可见,名字确实承载了许多的希望。
其实,为孩子命名就是赋予孩子一个品牌识别,就是孩子个人的品牌的命名,或是一个特殊的卖点,这确实是很重要的。有些孩子的名字确实非常独特、令人难忘。比如有些父母们用一些著名品牌的名字为小孩命名,包括Ikea(宜家)、Moet(香槟公司)、L'Oreal(欧莱雅)、Armani(阿玛尼)和DelMonte(戴尔蒙特)等等。
Bounty公司的调查发现:25%的父母给孩子取名字时会找那些他们认为很独特的名字。而当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时,往往会十分失望。因为流行的东西易于被模仿,由于人人都开始赶这个时髦,特别的名字很快成为主流。成为主流之后,就怎么也不能说它是独特的了。大众都有的东西不是珍贵的东西,小众才有的东西才是珍贵的东西。倒是看起来不怎么有很多人采用的名字也许会成为好名字,看似简单,实际上很独特。
虽然DavidBeckham这个名字本身并不特别,但小贝这个名字已经等同于他的一系列个人价值,他通过精心打造已经赋予了这个名字以不同的内涵。我们称呼他为小贝,就是明证。贝克汉姆才是完整的称呼,但是我们亲切地称呼他为小贝,这个小贝是只属于他的独特称呼,这个名字是小贝自己和他的球迷共同创造出来的,不同于其他的小贝。最关键的是他充分利用了这些内涵,并通过品牌延伸的活动将它转化为了现实的利益。
射门英姿
每一种体育模式都有其快感模式,讨论这个话题很有意思。比如篮球的快感模式是一种累积的快感,就是说打着打着观众往往大致知道谁将赢了,尤其在比分相差比较大的情况下,更是这样,这是篮球的快感模式:累计和坚持。当然也有让人感到意外的时候,但是这种意外感远远比不上足球,往往以为必输无疑的队反而赢了,以为要赢的队反而输了。斯诺克的快感模式又不一样,它的模式是看谁能把握主动权,往往一个人独自表演,让竞争对手坐在一边很长时间。
足球的快感来自于进球的突然性,每个球都进得很突然,这种突然一下情绪的释放才是足球的真正乐趣。它的快感也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进球的一瞬间。小贝的进球给观众带来的是一种巨大的快感,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都是。贝克汉姆披着被讥笑为“厕所刷子”的一头金发在场上与垫底的对手展开搏斗。在上半场他的小兄弟已经风光无限了,而贝克汉姆的上场使曼联更多地在中路集中展开进攻。在对手毫无斗志的情况下,他的传球为范尼提供了不少机会,但范尼始终找不到射门的感觉,贝克汉姆自己也错失了几次射门机会。
在一次比赛中,贝克汉姆“一招鲜”的任意球没能发挥威力,角球也基本找不到本方球员,射门更是停留在热身阶段,但很显然他肋部的伤势已经痊愈。由于胜局已定,贝克汉姆更多地参与了他并不擅长的防守,他在禁区内的混战中成功断下了对方脚下的球,力保城门不失。不过更让主教练弗格森高兴的却是断球后贝克汉姆以极快的速度跑奔回了前场传球。
贝克汉姆上场后受到了对方后防队员频繁的缠抢,对方球员似乎比过去更喜欢侵犯他,但贝克汉姆并没有重蹈世界杯的覆辙。为了主力位置,贝克汉姆不惜多次用已经康复的身体抵挡他们的侵犯,大多数时候他都被撞翻在地。也许贝克汉姆的上场会使弗格森用兵过分程式化,但所有球员都愿意将球送在他的脚下,期待他的调度。战术上他可以替代,精神上他却无可替代。
曼联官网曾在2005年11月份与“天空体育”栏目一起做了一项调查,评选红魔历史上“最伟大进球”,结果贝克汉姆在“十大进球”中有一球入选。那一粒进球,就是初出茅庐的贝克汉姆1996年在曼联与温布尔登比赛中的那记中场超远程吊射。那粒在评选中排名第三位的进球,也让小贝从此一战成名。
前段时间,“天空体育”又对小贝进行了专访,请他自己评出自己职业生涯中最满意的进球,小贝也将那粒55米远的远射进球列在首位。以下就是小贝评出的自己职业生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