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六卷全)_毛泽东选集第六-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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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们有些省份的人口和土地,来同欧洲有些国家相比,我们的东北,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很高的“国家”;上海和苏南为中心的江苏省,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很高的“国家”。既然我们这些省份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那么世界上同我们这些省份类似的国家,为什么不可以实行这个政策呢?
日本人过去在东北的政策,是消灭当地的大资本家,把他们的企业变成日本人的国营企业,或者变成垄断资本企业;而对当地的中小资本家,则用建立母子公司的办法来控制他们的企业。
教科书承认我们搞国家资本主义是对的,但是,它没有写清楚我国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和阶段,它也没有吸收我们所说的公私合营是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这个意思。现在来说,已经不是四分之三,而是十分之九,甚至更多了。
我们是联合农民来反对资本家。而列宁在一个时期曾经说过,宁愿同资本家打交道,想把资本主义变成国家资本主义,来对付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这种不同的政策,是由不同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四)对小资产阶级的分析和政策
1、小私有带有资本主义性质。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向两极分化。第219、220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个体的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大经济的过渡是不能自流地实现的。列宁指出,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趋势不同,农民所固有的是商品资本主义趋势,因为简单商品经济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
毛主席评论说,这点上,小私有带有资本主义性质。
“农民所固有的是商品资本主义趋势”,不能说是所有的农民,而应该说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向两极分化。
2、农民具有两重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第227页
毛主席在评论教科书说(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关于机器拖拉机站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问题的观点时说,农民具有两重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共产党宣言》对这个问题写得蹩脚一点,列宁把这个问题写明确了,斯大林更具体化了。一般地说来,教科书是把这种对农民的具体分析坚持下来的,当然也还有很不够的地方。
(五)从个体经济转变到集体经济,在我国是通过不同阶段逐步完成的
1、从个体经济转变到集体经济,是一个质变的过程。我国是通过不同阶段的部分质变而完成的。第258页
毛主席在评论教科书(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关于农业集体化彻底巩固集体农庄的观点时说,从个体经济转变到集体经济,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我国是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这样一些不同阶段的部分质变而完成的。
2、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私有观念很深,我们是逐步地引导他们改变这种私有观念。第225,226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各个国家里,合作社的形式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中主要的特点在于各人民民主国家与苏联不同,苏联实行了全部土地的国有化,而这些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还保存着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村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及其活动的特点都是与这一点相联系的。
毛主席评论说,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私有观念很深,我们是逐步地引导他们改变这种私有观念。互助组只能解决集体劳动的问题,土地等生产资料基本上还是私有。到了初级社,因为农民的土地有多有少,不能不采取土地入股的办法。经过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进一步改变了农民的私有观念。
3、中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是社会主义的萌芽,不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第161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章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相近的,还有各种半社会主义形式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部分地以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和共同劳动为基础。属于这类合作社的有农业生产互助组。
毛主席评论说,这里说,我们的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这个说法不对。我们过去说互助组是社会主义的萌芽,因为在互助组里面,只是共“工”,还没有共“产”。到了初级社,才是半社会主义性质。
4、从互助组到合作社的过程,是从集体劳动到集体所有的过渡。第239,240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集体农庄制度的胜利给苏联农民开辟了过富裕的和文化的生活的道路。集体农庄制度消灭了农民的分化,消灭了农村的贫困。由于有了集体农庄,农村中无马匹、无奶牛、无农具的农户没有了。
毛主席评论说,“由于有了集体农庄,农村中无马匹、无奶牛、无农具的农户没有了。”这点很值得注意。就他们来说,一方面表示他们的农民富,另一方面表现他们那里个人副业经济还相当强。就我们来说,比较起来,一方面我们的农民还很穷,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的公有化程度却比他们那里高。所以,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
从互助组到合作社的过程,是从集体劳动到集体所有的过渡,即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的过渡。回到原始公社我们老祖宗那个时候的生活。那个时候,是集体所有,也是集体劳动。如果那个时候不集体劳动,靠个人劳动,老虎就会吃掉你。
5、农村生产关系改变以后,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第172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一章社会主义大工业__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工业根据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的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要建成社会主义、不断提高生产和人民的福利,必须有物质前提,因此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化是在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品的生产优先增长的规律作用的基础上实现的。
毛主席评论说,所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这个生产力的性质是什么意思?我们在合作化以前和以后,大多数地区农民进行生产所使用的工具大体上一样,或者说基本上没有变,但是生产关系根本不同了。农村生产关系改变以后,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
6、我们的合作化没有减产,反而大大增产。第236页
教科书说(第二十二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在尖锐的阶级斗争的条件下进行的改造,起初给农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后来,随着集体农庄的巩固和加强,集体农庄生产开始迅速地增长起来。
毛主席评论说,苏联的集体化,“起初给农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一点,使东欧许多国家在实现合作化的问题上增加了许多顾虑,不大敢搞,搞起来也很慢。我们的合作化没有减产,反而大大增产。开始很多人不信,现在相信的人慢慢多起来了。
7、几个农庄合并成一个大农庄后事情好办了。第735,736页
劳动组合公有经济的发展达到高度的水平,就有可能完全保证社会的需要和庄员的个人需要,因而将来个人副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乡村的住宅建设和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乡村里,对集体农庄住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建筑设备完善的、样式美观的庄员房屋,逐渐实现所有集体农庄的无线电化和电话化。集体农庄建设优良的学校、俱乐部、电影院和图书馆,这对于庄员们特别是青年们的共产主义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
毛主席评论说,这一段的设想,很好。
苏联有一篇文章,介绍红十月集体农庄的变化情况,说原来几个农庄,未合并前很多事情不好办,合并成一个大农庄后这些事情都好办了。现在这个大集体农庄,共有一万人,计划把分散的居民点集中起来,在中心建设一个住三千人的居民点,在此周围建设各住一千人的七个居民点。
这个材料很好。斯大林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这个材料证明,没有合并以前的小集体农庄,那样的生产关系实际上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我们中国也有这样的情况。人民公社化前,很多地方都暴露了这类问题。合作社的规模小,土地不能统一使用,要修大中型水库,得利的在下游,受害的要淹掉一部分土地的在上游。明明应当建设这样的水库,但是因为这些利害关系,无法进行建设。广东的漳市社,山里有很多森林资源,但是劳动力不够,不能采集;山下有很多富余的劳动力,可是不能上山劳动;其他如手工业、运输业等等,也都不能统一安排,妨碍生产的发展。成立大社,组织公社以后,这些问题都解决了。
8、搞大公社是个重要问题,我们的人民公社是“一大二公”。第567,568,581页
教科书说(第三十一章集体农庄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下农业发展的特殊规律性是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主义公有化水平。表现在:第一、社会主义农业企业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的增加,第二、集体农庄公有经济的比重比庄员个人副业的比重增长得快;第三、小集体农庄合并为大集体农庄;第四、组织新的大型国营农场。
毛主席评论说,这一段提出的问题要研究。这里把“小集体农庄合并为大集体农庄”,同“组织新的大型国营农场”,并列为“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主义公有化水平”的第三、第四两个方面,但是没有说集体农庄本身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有化水平的问题。
苏联的集体农庄过去合并过两次,由二十五万多个合并为九万三千多个,又合并为七万个左右。将来势必还要扩大。现在他们事实上也已经在搞集体农庄联合举办的修理站、工业企业、公共福利等事情,事实上有些方面和我们的办法类似,只是不用我们的说法而已。看来,将来也不会用公社的名称。说法和名称的不同,包括一个实质问题,就是我们这里实行群众路线,他们那里不实行群众路线。
当然,苏联集体农庄的扩大规模,按户数人数来说,可能不会像我们这样大,因为他们农村人口稀、土地多。但是,能够因此就说现在的集体农庄再不需要扩大了吗?我们的新疆、青海这些地方虽然人少地多,不是也可以搞大公社吗?而且就我国南方几省来说,有些县(如闽北的一些县)也是在人少地多的条件下搞起了大公社的。
搞大公社是个重要问题,量变了,一定会引起质变,会促进质变。我们的人民公社是“一大二公”,首先是“大”,接着必然提高“公”的水平,也就是说,量变必然带来部分的质变。
教科书说(第三十一章集体农庄制度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