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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有关伤寒论六经争论-第15部分

小说: 有关伤寒论六经争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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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阴等。所谓阳明燥金者,以阳明为燥土,然何以与肺金相干呢?以肺胃在气化上关系至大,故有阳明随太阴之均衡与否而升降之说,肺气不降,则胃气亦不降也。承气汤用硝黄必伍枳朴(调胃承气汤之用神不在攻下,故不伍枳朴,仅伍以甘草,以甘缓之),他经准此,不赘,这是气化论。
  以上是六经之常道观,亦即“有”部之学问。如细究外感热病之机转,从“无”以观“有”,则规律更加复杂。试观《伤寒论》论阳明有“伤寒三日,阳明脉大”,论少阳又有“伤寒三日,少阳脉小”之说,岂不与《素问?热论》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之说相悖乎?如果把《伤寒论》的这种论断,说成错简或传抄之误,未尝不可,如果不这样轻率,就此深入研究一下三阳经之机转,亦可导致一下几个论断:
 (1)太阳为阳中之阳,少阳为阳中之阴,两样合明为之阳明,故其传变规律为太阳——少阳——阳明,故曰“阳明为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有的读者,认为此话意为伤寒传至阳明则无所复传而自愈。其实是说有死之虑,下之则愈。正因如此,在临床上是否在阳明清下之后还有可能再来一个“往来寒热” 的少阳证呢?阳明为里,里实已成,复出半表半里的可能性有多少呢?由是观之,伤寒传变当是太阳——阳明——少阳的规律了,于是就不能以《伤寒论》行文的撰次而拘其说。
 (2)少阳居于太阳(表)与阳明(里)之间,是两端中的任何一点,但不必绝对是中点,可能偏于表,也可能偏于里,其具体所在,当以临床见证定之。如是说来,论少阳的口诀当是“半表里”,而不当是“半表半里”。了彻是意,方可理解少阳篇的处方大都是偏表偏里、寒多热少或热多寒少的不同见证,以药味之阴阳或其比量的不同来加以校正,以收补偏救弊之用。例如小柴胡汤,“君”柴胡以行诸药入少阳,升清以化浊;“臣”芩夏以解寒热,热盛口苦甚者,重用黄芩;寒多呕多者,重用半夏。寒多者加桂姜,热多者加芒硝、牡蛎。柴胡桂枝汤、柴胡加芒硝等汤之法,亦皆由是而起也。此丹医关于柴胡汤之胜义也。
 (3)从“有”部观之,外感热病皆起自太阳,但亦有直中阳明、少阳或直中三阴或“两感于寒”者等等之类。但从“无”部观之,大可非是。人中外邪,当其始见六经形证之前,其人是否仍处于阴平阳密、天地交泰的“中和”状态呢?当然不能这样认为,故《内经》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是其意也。这是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再说在外邪既中之后,尚未见六经形证之前(即在医学上处于所谓潜伏期之时),人身形证,可用六经中哪一经来解释呢?这是第二个问题。以上第一个阶段,当属阴阳失和,六经俱病;第二个阶段,是即少阳病阶段。盖经曰少阳属胆,为十二经之主,为三阳之枢,亦曰祖气。祖气病,则阴阳随有偏胜,枢纽病,则阴阳争战,因而发热恶寒或往来寒热,或但热不寒。由是观之,三阳传变次第,岂不该是少阳——太阳——阳明的规律吗?
  以上观念非为诡辩,实有助于对六经正义之全面了解。纵观以上各论,“六经非为伤寒而设”实有胜意也。
  温热家所谓的卫气营血以及三焦之说,其体仍不离六经,唯用上有殊耳。试观叶天士所谓“温病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之说,苟与伤寒六经拘求其异,大可作许多文章,但从“体”上观之,根本则同。其所以“上受”,亦因头项部位口鼻之见证而言。首先犯肺,不亦在表吗?逆传心包,以心胃在经络“里支”乎为表里,不亦阳明乎?陆九芝所谓“自来神昏皆属胃家”,是其意也。复观叶氏所谓“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到气才可清气,入营尤可透热转气,入血直须凉血散血”此虽下里巴人之音,亦不过六经之变说耳。所谓卫者,不亦表乎?汗之者,不亦解表透热以和荣卫乎?在气者,治以清气诸药,不亦阳明清法下法之变称乎?所用汤剂不亦白虎、栀子、承气之类乎?卫之后方言气者,《伤寒论》不亦有“本发汗而复下之,治之为逆,若先发汗,治不为逆”之论乎?所谓清荣法者,亦下后之变证,其治主在阳明,叶氏用犀角、元参、羚羊角,是适应温病热盛之特征的用法,其法可采但非必采,不论如何亦不能说神昏不在六经之内。所谓“入血直须散血凉血”者,所用丹皮、地黄、知母、百合不亦在《金匮》中有之?所用加减复脉汤不亦《伤寒论》之炙甘草汤去归、桂之类乎?所加“甲”者,不亦在伤寒火逆变证之中乎?总而言之,不能因治方之异,而说明卫气营血与六经正义有何本质的不同。至于吴鞠通《温病条辨》的“三焦”论治立说,其实全书无出仲景绳墨之外,“新瓶旧酒”徒乱后学耳目,无甚可取。王孟英说他“未读《内经》”,徐霖说他“医道罪人”,诚属正见。况吴氏尚不知三焦在名象上究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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