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短篇H文电子书 > 信仰的原委 >

第2部分

信仰的原委-第2部分

小说: 信仰的原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就问他:『据你看来世人所能犯顶大的是甚么罪呢?』
『当然是杀人的罪。』他说。
『你错了,请看主耶稣指着这事怎样说的。』我打开圣经请他念马太福音廿二章37…38节。
他便诵读: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我问说:『那是甚么诫命呢?』
答:『最大的,且是头一条诫命。』
『假如这是最大和头一条的诫命,那未,最大而且头一个罪是甚么呢?』
『不遵守这诫命!』
『你素来遵守了这诫命么?你平日尽心、尽性、尽意爱神么你在行动生活十以神居首位么?在办事、在学习、在娱乐,在你所经营的一切事上,都以神为第一么?』
『不是的,我没有这样作。』
『那么,你作了甚么呢?』
『我违犯了这诫命。』
『甚么诫命?』
『甚么诫命?』
『最大且是头一条诫命。』
『这样看来,你作的是甚么?』
『我违犯了最大和头一条诫命。我犯了人可能犯的顶大的罪。只是我以前不明白。』」
读者,你正像那少年人一样犯了顶大的罪,也像他一样以前不明白。
论及我本人,我坦白承识,我曾亏缺了神的荣耀,使我感到痛若。(幸而神指示我,有一条公义的道路,保证是由黑暗过到光明的捷径。)以西结书十八章四节神定罪的话很快就会临到我:「犯罪的他必灭亡。」
从此,我作了以下的推论:按着我们纽西兰的法律,车辆必须靠左驶,但美国的法律,车论必须靠右驶。假如我在纽约开汽车靠左驶,警察把我带到审判官面前,我向他申诉说:「你们这样逮捕我是荒谬的,我们在纽西兰一切车辆都是向左驶。」他必回答说:「你不是按纽西兰的法律受审。别国的法律如何与你无干,你要注意你现在是受甚么法律的裁判。」
那未,按神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是灭亡的人。不但如此,神的标准既然是在永世里审判人唯一的标准,我的灭亡是无法挽救的。至此我才看到无论我怎样想法或朋友怎样告诉我的,审判必然照神所说的,而不是照我朋友所说的。况且,照他的标准,我们都犯了罪;任何「人」的帮助都归无效,因为他们与我一样的被判了罪。
然而,这本圣经又告诉我说:有一位耶稣基督,他是神的儿子。他看见世人都是灭亡的,都是因犯罪而必丧命,因而他对天父说:「父啊,我不是因自己犯罪而丧亡:我是圣洁无瑕疵的,用我无罪的生命,代替世人有罪的生命,使罪人得以不被定罪。」
于是神说:「可以!」因此圣经约翰福音三章16节告诉我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5 
耶稣基督

耶稣基督如果真是神的儿子,我们诚然有了得救的确据。但我们要问:耶稣基督确是真神的儿子么?
若想解决此难题,有以下三可能的答案:
一、他是神的儿子;
或二、他是骗子;
或三、他是诚实但却在幻想中自欺惑人。
关于第三设想,我们发现他当时曾遇见过最有智慧,最有学问的人故意来问他,要从他的话语中抓着把柄,但结果是-「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甚么。」(马太廿二46)我们现代的人,若从理智的观点去考查他言论中的智慧,就必绝对地弃绝上述这个设想。
那末…,会问:他的智慧既是这样大,是否用来欺骗民众呢?请问,你曾否看见过有某少年人与市井无赖相交而变成高尚圣洁正直的人么?你决不会听到这样的事,反而我认识一位少年人,先前是罪大恶极的,却因接纳基督进入他的生命,使他从最卑劣的情欲堕落中改变成为最高尚的品格。我们不会相信跟随骗子的人可以变为良善,所以第二个设想也不能成立。
前几天我曾听见一人说:「因信靠耶稣基督,我可以昂首挺胸地在街头行走,可以与清高的人对面注视,也可以和诚实人握手。」-以前他是无颜见人的。
文明世界没有人不承认耶稣基督是一个好人。果然如此,他必是诚实人;如果诚实,他自认为神的儿子,以无罪的他代替有罪的你和我而牺牲,也必然是真实的。
古今中外有不少有名望有学问的人相信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接受他为救主。不过读者不畏因许多名人信主而你也信主,却要因独一真神的话-圣经,决无谎言的真理,而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你的救主。使徒约翰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廿31)
我既然确信圣经是真的,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又信他甘心乐意来到世间以及情愿为替代我的罪受死,叫我不被定罪;因此,我若是明理之人,我必然接受主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我若要保守一样崇高的理想和爱慕高尚的心,就不敢弃绝基督在各各他十架上为死的爱。我不得不献出我全所有来爱敬这位救主。
你意下如何呢?
可是在我未曾劝你接纳耶稣基督为你的救主以前,却要你另外断定一件事。我曾的确证明:「圣经是真实的」:你虽然承认此事,却还要你研究我的解释是否正确呢。(我们的朋友的意见是否值得考虑,岂不也必须将它们与其他人的意见,公平地予以试验?我乐意你如此作。)
当我将上面的结论告诉一位朋有时,他便说:「你从你的观点看来是对的,但我的意见与你不尽相同。据我看,要紧的不是人的信仰本身,乃是对信仰必要十分真诚;如果对信仰是真诚的话,他最终必能达到正确的目标。」
让我们对这样的说法加以考验。有一只大轮船的船长,在他回房休息时,绝对诚实地相信他的船航行在安全的航线上,可是他已把他的计算弄错了。他诚实的信心,是否能解救他的船免于触礁或使他的乘客们免于溺死呢?由此可见,诚实若是根据错谬或迷信,就不能引导人到无误的终点。我固然须要诚实,但它入须纳入正确的方向,否则惟有引我入于迷惑。
人生的路线由今世到永世是无可怀疑的,基督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又使徒行传四章十二节说:「除他(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假如你能从别的路到天堂去,你就可以在永世里证明神的儿子无知,因他曾说决无别的路。请问你敢冒这样的险么?
改良派的人说:这绝对圣洁的生活,就能平安地进入天堂。这话似乎有理,是否真的如此呢?在接受这意见以前,我们得先加是否已好过他应有的本分?不,当然他还不曾。如果有一个完全人也不过尽到了当尽的本分;那末,就严格的论理意义说,他不能补偿他过去的亏欠。譬如某公司经理对他的会计主任说:「我们欠人的钱大约一百万元,现在可以写信给所有的债主说:本公司决定过去的债务完全一笔勾销,今后的交易,不缺欠分文。」那会计主任岂不以为他的东家患了神经病么?
许多人在普通的事上虽然明理,但对罪的问题却和上述的糊涂提议一样,他们愿意在将来对神尽他们的本分,已过的事却不闻不问。
但传道书三章十五节却说:「上帝再寻回已过的事。」
照着神的公义,人们过去一切的罪债必须完全偿清,一个杀人的凶手可能多年隐藏他的罪,并过着模范公民的生活,但发现了他的罪案时,仍判定他的死罪。过去的罪,无论是属于思想,言语或行为的,用似乎是完全的善行来隐藏,在神的眼中仍然是一个罪人。在他看来,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赤露敞开的。按照神圣洁的标准,我们都是罪人,因此应将罪公开并公正地处理它。
为「已过的事」自己负责,我就必永远灭亡,但主耶稣基督舍了他的生命代替我,叫我不至于定罪。我过去的罪债偿还了,曾定我罪的神,已接纳我了,这在神悦纳了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由神使他从死里复活上表现出来了。曾被钉的基督现在是我永活的救主,注意,基督现在是永活着的救主。
6 
基督为甚么必须死呢?

基督为甚么必须死呢?难道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救我们么?正确合理的答案是:你和我都犯了神的律法,它的处罚就是死。除非执行了处罚,基督怎样能公义地解救我们呢?你是否知道,主若未完全偿付了我们的罪债,我们豆不还要受审判么?但主真真实实地死了,所以我们虽曾违犯律法,也不能再定我们的罪了。
从前高等法院审一个罪案,必须到次日才能审完,为了使陪审员们不受外面的影响,他们在监视下在法院过夜。次晨,法官进来对他们说:「先生们,你们可以回家了,这案子已经撤销了,因为嫌疑犯已被召到更高的法庭去,他昨夜在监狱中死了。」
再者,若有人谋杀了一个人,就必处死刑,假如他杀了六个人,他也不过以一死当之。因为死刑是法定的最高的刑罚。或者我们这样讨论:有人因杀了一个人已处了死刑;过了一个月发觉他另外还杀了几个人;是否要把他的尸首掘出来再审判呢?当然不会的。因为他已经受最重的刑罚,就脱离了它的权势。照样,我虽然不知从前犯了多少的罪,但我不再怕了,因为我信靠主耶稣基督,我的代替者,已担当了我最重的刑罚,彻底有效地释放我脱离了一切的审判。
存奢望的人说:「基督若为众人死了,我们就必全都得救了。」但神却没有这样说。他说为万人预备了救恩,却没有说万人都得救。例如,在严寒的冬天,有一位大富翁为贫民设了食堂,叫凡来就食的都可以免费吃饱。你在街上碰到一个饥寒交迫的人,你问他是否看见了贴在墙上的广告说凡到那食堂去了的人都可免费吃饱。他说:「看是看见了,也相信这话是真的,但我仍然饥饿。」你会说:「你除非亲自去领受那供给的粮食,你就自甘挨饿。」
照样,神的救法也是如此。基督耶稣的死为万人预备了救恩,但只为那些亲自接受基督、并信他替代他们死的人才可以得救。我必须接受并高举基督为我的救主;否则,他的死就与我无益。正如一个人在水泉旁边,若不肯喝泉水,将要渴死一样。
多虑先生会说:「这一切道理都是真实的。但主耶稣基督一人的性命怎样能代替许多人、甚至神赐救恩给凡悔改而信靠基督的人呢?」
那似乎是一个公平的问题,是一个算术上的问题,可以在纸上计算的。若已知基督是神在肉身的显现-神性在人性里-那么他所舍的命是无限的性命,其价值可以兑换任何数量的有限的性命。
甚么是「无限的性命」呢?请你拿一张纸,写上你所能想到的大数目,万、亿、兆…等等,又将这类数目随意乘任何数,你结算所得的数目,无论如何大,却仍然是一个「有限数」,因它有头有尾。仍然比「无限数为小,它是超过人所能想像推算的任何数目的。
可见,基督「无限的性命」,不但是足够而且超越过一切接受他的人的「有限生命」的总和。
基督怎样能替代我这主后一千九百多年的人呢?
这似乎对于思想敏捷的人一个问题。但你的思想越敏捷,你就容易看到答案。神是无所不知的,也是永远长存的。在出埃及记三章十四节,神对摩西说:「我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