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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黄老智慧-第40部分

小说: 黄老智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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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天下将自正。”(37章)。“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在庄子的解说之外,恐怕就数韩非子为最先的“解老者”。韩非子的解说比庄子还要清晰。韩非子学说体系中,“用术”是一个极重要的支柱。他把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认为是“用术”的总原则。“无为”的字义是不作为。可是并不能浅显地将它理解为什么都不做,而是顺应万物的自然本性去做,“不敢以取强焉”(30章)和“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君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摈除成见,节制私欲。成见使他产生盲点,看不清事物真相;私欲使他产生贪婪。如果上面两者掺和在一起的话,又有大权在握,就必定会胡作妄为,危害天下。这个“摈除”和“节制”就是君主的“无为”。这不仅可以保住君主成为一位好的统治者,也同时保证天下百姓的福利,就是“无不为”的“大顺”境界。更深一层,韩非子还强调了君主无为是不作自我表现。这里又有两个理由:一是因为君主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不可能一个人应付得了所有的事情。二是因为君主一旦自我有了表现,向人透露了他的喜怒好恶,下面的臣子为了他们自己的私利,就起码会用八种方法去包围他,逢迎他,欺骗他和坑害他。因此,君主必须“循名责实”,制定客观的法律。令臣下看到的只是代表君主的客观的法律,而不是君主的本人。凡事遇(合)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形(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以官位的严格划分,职权严格的确定来审合(核)名实,考查绩效。(韩非的“法治思想”是依照老子的理念发挥的。韩非的文章传到了秦国,嬴政读了他的文章,叹说:“我如果能见到这个人,跟他做个朋友,死都可以无憾了。”这样的一代雄主居然能对韩非的理论如此佩服,说出这样对话来,对韩非来说,是把他推到火炉上了。可对嬴政来说,正是他以后能做出统一天下伟大事业的章本。)按照这样说来,如果侯、王不遵照“无为而无不为”的原理原则,而把自己的私欲(化而欲作)放在前面,老子说:这样我就要用“无名之朴”来镇住他们,要他们收敛起自己的小聪明,偏私贪欲,好好冷静下来,那么天下就又能重复规整。所以虽然有一个能镇住侯王的“无名之朴”,但必须在这种前提下,才有所施为,并不滥用。

  与这段话相似的还有另一段。老子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在这里,老子似乎把“无名”与“朴”分开来讲。也有学者主张:这句话的断句,最好是改变一下,应该改作: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这样“无名朴”与“无名之朴”就连贯了起来。那么,解释起来,就是说:按照道的常规,无名朴虽然很“小”,可比什么都大,大到天下都不能超过它。所以侯王们如果能守住它,万物都会自然而然地宾服,规整了。这段话如果不把断句的地方改变,还是按照原来的“道常无名,‘朴’虽小……”意义上也讲得通。而“道常无名”这句话和“道隐无名”(41章)参照来看,老子的写法习惯是这样的。意思是:道一直是隐藏着的,没有形体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这个“朴”就是“道的”(无名的)“朴”。那么到现在,这里就有两个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第一个是:老子提出来的这个专有名词“朴”,“无名朴”或“无名之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着比侯、王还大的权威?第二个是:老子究竟是谁,竟然能用一个什么“朴”的东西来镇住天下人间最高贵,最有权威的侯、王?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第一个问题。

  “朴”的字面上的意义是:朴素,引申为真实。《说文》说“朴”是:木素也。《论衡·量知篇》解释为: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如果照这样的说法,那么“无名之朴”就是无名之道的素材,或说是“道的真实”。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就这样一个抽象的概念,怎么能用来镇住最实际和最有权威的侯、王呢?而老子所说的“无名之朴”显然是一个很有权威的具体实在的东西,可以拿得起来,放到侯王们的面前的东西。老子曾形容过,道是唯恍唯惚,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虽然它精真有信,到底还是恍恍惚惚,只能意会。怎能拿来当作镇人的利器?虽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如果侯、王们凭着一己的成见和私欲,滥用了他们的权柄,把事情搞糟了,我们就用“道的真诚”去感动他们,希望他们能回心转意。这样去“感动”,也许可能收到效果,但是给人一种“无力感”,这种行动,并不属于政治、法律的范围。这和老子所说的“镇住”,在力量上来比较,显然大不相同。“镇住”这个词,是带着雄厚的力量和权威的,而且是政治性、法律性的。因此,“无名之朴”必须是一个比笼统抽象的“真诚”“心意”更具体,更特定的东西,但又绝不能违背“道的真实”。让我们再回头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这句话来看,(有为)→无为→无不为就是正题→反题→合题,辩证法的规律。统治者如果能够善用辩证法,万物都就自然而然地化成。可是,如果统治者凭着一己的私欲,不去按照辩证法的规律办事,就违反了规律,也就会把好事搞坏,因此,就有必要把《辩证法》拿到他们面前去,让他们反省,让他规整。这样说来,就比较“具体”了一点。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道动而产生万物,并不是道马上直接地去化生万物。根据老子上面的话,而在道与万物之间,还有个一、二、三的过程。我们在以前的文章里也曾详细讨论过一、二、三的意义,并且试着说明一、二、三就是正、反、合,也就是辩证法。因为在三生万物的下面,老子立刻就接着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显然把“一、二、三”与“阴、阳、和”联系在一起而互为说明。这虽然像是两句普普通通的话,可在哲学里,却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命题。老子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52章)。道是“无”,道动了以后产生了“有”。“有”就是一、二、三,化生了万物。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就是一、二、三是万物之母(根本)。万物是一、二、三之子(彰显)。既知其子,复守其母。一、二、三是辩证法,我们明白了万物的源头,就要回头遵守那个源头的规律。简言之,老子就是要大家守住辩证法,这个万物之母。守得住辩证法,就能终身不失败。有人把老子的辩证法:阴阳,正反的对立、统一,用图形来表示,就是太极图。

  这个太极图就成了老子的“法宝”,因为它就是辩证法,是可以用来规整侯王的。有为,无为,无不为是辩证法里的一部分,是政治上的重要方法论之一。不过,辩证法里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方法论,都包括在太极图的图形里。万物负阴而抱阳,万物都脱不开阴和阳,并且是从阴阳化生出来的。这个概念不是老子的发明,在八千年前的中国人已经可以充分运用这个概念了。伏羲王朝根据阴阳,创造了八卦。阴阳不动则已,一动就是太极。阴阳的继续生化,它的二次方是四象,三次方就是八卦,这不仅是哲学,也是最科学不过的东西。譬如,代数学中a+b的自乘三次,就必然等出下面这样的一个程式:(a+b)3=a3+3a2b+3ab2+b3

  现在把a换成一直横(阳的符号),b换成一断横(阴的符号),他们的三次方就是:

  太极发展到八卦之后,它们的图形是太极加八卦的太极八卦图,也可以简称为太极图。

  周敦颐所著的太极图说传到了德国。德国的大哲学家和代数学家莱布尼兹,虽然看不懂中文,但他一看到这个图形,就吓得目瞪口呆,称它为宇宙极大奥秘,佩服得五体投地。其实,他所见到的还只是这个图像里的一点皮毛,以后是康德,黑格尔可称为辩证法的高峰,其实,还是皮毛。箕子在出亡逃命的时候,什么都顾不得带,就手捧着它,奔了朝鲜。诸葛亮在鱼腹埔,依着它的形式,堆砌一些石头,就成了杀气重重,能困住陆巡的八阵图。根据它,有了奇门阵法: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方向,时刻变化无穷。等等,等等。伏羲时代的阴阳,就有了三次方,是中国人八千年前智慧的伟大发明。发展到了三千年前周文王的时代,阴阳就有了它的六次方:六十四卦,形成了代表周朝的最伟大的学术:周易,也称《易经》。《易经》是中国的《五经》之首:易、春秋、诗、书、礼记。《易经》是整套辩证法的最完整的形式和内容。其中包括了道、天、地、人(王)的一切原理原则法则,完整地形成了它自己的连贯的哲学思想体系,包括完整的本体论,目的论和方法论。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依照宇宙自然现象求得了一个大象(图像、现象),从大象中求得人事的大原理。然后再从一卦的六爻中,求得六个事物生灭变化发展的原则法则,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六十四个大象,包括了人事中的各形各色,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社会、家庭、婚姻、交友、健康、娱乐……的指导原理和每一大象里面有着六个步骤的发展进行原则法则。

  总而言之,辩证法是侯王们的宪纲大法,是他们成功,成圣的保证。他们依照这个宪纲大法的原理原则法则,再制定国内的各种法律条文,统治臣民,以期国富兵强,安平乐泰。老子说:“始制有名(法律刑名具备),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所止(令行禁止,人民就有所凭借,不敢妄行。),知止不殆(臣民守法,不犯刑名,就不会失败殒灭)。”(32章)。这是世界上最早最先提出来的明晰的“法治理念”。侯王之于辩证法,如鱼之于水,鱼不可脱于渊(36章)。如果侯王能守,万物将自宾。需要注意的是,老子说的侯王若能守的“若”字是个怀疑的不定词。只要翻开历史来看,侯王有千万,真正能守,能理解和实行辩证法的侯王却寥寥无几,所以,衰世多而盛世少,乱世长而治世短。以至于老子要用辩证法去镇他们!由此可见,“无名之朴”应该就是辩证法,是这个侯王们的宪纲大法的“密码代号”。它卷之不盈握,舒之弥六合,所以说,虽然一般人看它很微小,可它确有着无上的权威!

  如果说,无名之朴具有无上权威,能用来镇无上权威的侯王,自然也更能镇他们的臣民了。中国人对贫、富,贵、贱的界限,向来不是划分得一成不变的,因为乞丐一样能当皇帝,皇帝也会有想当乞丐都不能的时候。因此有“将相本无种”和“愿身身世世莫生帝王家”两种相对的成语。辩证法虽然是侯王们的宪纲大法,一样也是准侯王们的宪纲大法。《易经》是侯王的必读之书,臣民百姓也一样可以读。例如,孔子在四十六岁时,祝祷上天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篇》)。果然他到了五十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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