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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436-素问经注节解-第61部分

小说: 436-素问经注节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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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时之邪也。然曰常曰变,虽若相殊,总之防其太过而成乎造化之用,理则一耳。”)帝曰∶何也?岐伯曰∶ 
亢则害,承乃制。(按∶景岳曰∶“亢者,盛之极也。制者,因其极而抑之也。盖阴阳五行之道,亢极则乖而 
强弱相残矣。故凡有偏盛则必有偏衰,使强无所制,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乖乱日甚。所以亢而过甚,则 
害乎所胜,而承其下者,必从而制之,此天地自然之妙,真有不期然而然者。天下无常伸之理,亦无常屈之理。 
易之干象曰∶‘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复之彖曰∶‘复其见天地之心 
乎。即此亢承之义。’”)制生则化,外列盛衰。(“制生则化,当作制则生化,传写误也。夫盛极有制则 
无亢害,无亢害则生化出乎自然,当盛者盛,当衰者衰,循序当位,是为外列盛衰。外列者,言发育之多也。”) 
害则败乱,生化大病。(“亢而无制则为害矣,害则败乱失常,不生化正气而为邪气,故为大病也。王安道曰∶‘ 
予读内经至亢则害,承乃制,喟然叹曰,至矣哉,其造化之枢纽乎。王太仆发之于前,刘河间阐之于后, 
圣人之蕴,殆靡遗矣。然学人尚不能释然,得不犹有未悉之旨欤,请推而陈之。夫自显明之右至君火治之十五 
句,言六节所治之位也。自相火之下至阴精承之十二句,言地理之应岁气也。亢则害二句,言抑其过也。制则 
生化四句,言有制之常与无制之变也。承犹随也,然不言随而言承者,以下言之,则有上奉之象,故曰承。 
虽谓之承,而有防之之义存焉。亢者过极也,害者害物也,制者克胜之也。然所承者,其不亢则随之而已,故 
虽承而不见;既亢则克胜以平之,承斯见矣。然而迎之不知其所来,迹之不知其所止,固若有不可必者;然可 
必者常存乎杳冥恍惚之中,而莫之或欺也。河间曰∶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己之化。似也者,其可以形质求哉。 
故后篇云,厥阴所至为风生,终为肃,少阴所至为热生,终为寒之类,其为风生为热生者亢也,其为肃为寒者 
制也。又水发而雹雪,土发而飘骤之类,其水发土发者亢也,其雹雪飘骤者制也。若然者,盖造化之常,不能 
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焉耳。’又虞天民曰∶制者,制其气之太过也。害者,害承者之元气也。所谓元气者, 
总而言之,谓之一元,如天一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循环无端,生生不息也。 
分而言之,谓之六元,如水为木之化元,木为火之化元,火为土之化元,土为金之化元,金为水之化元,亦运 
化而无穷也。假如火不亢,则所承之水随之而已,一有亢极,则其水起以平之,盖恐害吾金元之气,子来救母 
之意也。六气皆然。此五行胜复之理,不期然而然者矣。由此观之,则天地万物固无往而非五行,而亢害承制 
又安往而不然哉。故求之于人,则五脏更相平也,五志更相胜也,五气更相移也,五病更相变也。故火极则 
寒生,寒极则湿生,湿极则风生,风极则燥生,燥极则热生,皆其化也。第承制之在天地者,出乎气化之自然, 
而在人为亦有之,则在挽回运用之得失耳。使能知其微,得其道,则把握在我,何害之有。设承制之盛衰不明, 
似是之真假不辨,则败乱可立而待也,惟知者乃能慎之。”二家之论,亢害承制之义,无余蕴矣。) 
帝曰∶盛衰何如?(按∶此因前言外列盛衰,故帝又辨悉其义也。)岐伯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 
邪则变甚, 
正则微。(按∶甚者病之重,微者病之轻,非位当位,义如下文。)帝曰∶何谓当位?岐伯曰∶木运临卯, 
(按∶以木运临卯位,丁卯岁也。)火运临午,(按,以火运临午位,戊午岁也。)土运临四季,(按∶土运 
临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岁也。)金运临酉,(按∶金运临酉,乙酉岁也。)水运临子,(按∶水运临子, 
丙子岁也。)所谓岁会,气之平也。(按∶此岁会与年支同气,故曰岁会,其气平也,共八年。)帝曰∶非其 
位何如?岐伯曰∶岁不与会也。(按∶岁运不与地支相会,乃二十四岁之外,指三十六年而言也。)帝曰∶土 
运之岁,上见太阴;(按∶上谓司天,土运上见太阴,己丑己未岁也。)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按∶火 
运上见少阳,戊寅戊申岁也。上见少阴,戊子戊午岁也。)金运之岁,上见阳明;(按∶金运上见阳明,乙卯 
乙酉岁也。)木运之岁,上见厥阴;(按∶木运上见厥阴,丁巳丁亥岁也。)水运之岁,上见太阳,奈何?(按∶ 
水运上见太阳,丙辰丙戌岁也。奈何谓此十二年,是岁运与司天同气者,其名与义为何如也。)岐伯曰∶天之 
与会也。(……按∶天与运会也。)天符岁会何如?岐伯曰∶太一天符之会也。(按∶既为天符,又为岁会, 
是名太一天符之会,如上之己丑己未戊午乙酉四岁是也。太一者,至尊无二之称也。)帝曰∶其贵贱何如? 
岐伯曰∶天符为执法,岁位为行令,太一天符为贵人。(按∶张景岳曰∶“执法者位于上,犹执政也。行令者 
位乎下,犹主司也。贵人者统乎上下,犹君主也。”)帝曰∶邪之中也奈何?岐伯曰∶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 
(“中执法者,犯司天之气也,天者生之本,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行令者。犯 
地支之气也,害稍次之,故其病徐而持。持 
者,邪正相持而吉凶相半也。”)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中贵人者,天地之气皆犯矣,故暴而死。按此三 
者,地以天为主,故中天符者甚于岁会,而太一天符者,乃三气合一,其盛可知,故不犯则已,犯则无能解也。”)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岐伯曰∶君位臣则顺,臣位君则逆。逆则其病近,其害速,顺则其病远,其害微, 
所谓二火也。(按∶君者君火也,臣者相火也。君火者心火也,相火者三焦也。三焦配合心包,佐心君以行令, 
故心为君火,而三焦为相火。然君火者阳火也,居膈上而位高,如降而下行,火气运动,是为君处臣位,其势顺 
而病亦轻。相火者阴火也,居丹田而位在下,如脱根上升,火气浮越,是为臣 君位,其势逆而病必重。此二 
火有一定之位,如变易则病有轻重之殊也。) 
帝曰∶善!愿闻其步何如?岐伯曰∶所谓步者,六十度而有奇。(按∶张景岳曰∶“一日一度,度即日也。 
周岁共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以六步分之,则每步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故曰有奇也。”)故二十四步, 
积盈百刻而成日也。(按∶景岳曰∶“二十四步,合四岁之步也。积者,积二十四个八十七刻半,共得二千一 
百刻,是谓二十一日。以四岁全数合之,正得一千四百六十一日。此共以二十四步之余,积盈百刻,合成四岁 
之全日,而三合会同之气数,于斯见矣。详如下文。”) 
帝曰∶六气应五行之变何如?岐伯曰∶位有终始,气有国中,上下不同,求之亦异也。(按∶张景岳曰∶ 
“此复求上文天道六六之节,地理之应六节气位,及天元纪大论所谓上下相召,五六相合之至数也。位,地位 
也。气,天气也。位有上下左右之终始,气有前后升降之国中,以天之气而加于地之位,则上下相错,互有差 
移,故曰上下不同,求之亦异也。国中义详见后章。”)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气始于甲,地气始于子,子甲相 
合,命曰岁立,谨候其时,气可与期。(“天气有十干而始于甲,地气有十二支而始于子,子甲相合,即甲子 
也。干支合而六十年之岁气立,岁气立则有时可候,有气可期矣。”)帝曰∶愿闻其岁,六气始终早晏何如?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甲子之岁,初之气,天数始于水下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甲子岁,六十年之首也。 
初之气,六气之首,地之左间也。始于水下一刻,漏水百刻之首,寅初刻也。终于八十七刻半,谓每步之数, 
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故甲子岁,初之气,始于首日寅时初初刻,终于六十日后子时初四刻。至子之正 
初刻,则属春分节而交于二之气矣。凡后之申子辰年皆同。”)二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 
(“此继初气而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直子之正初刻也。又加二气之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则此当终于七十五刻, 
直戌之正四刻也。后义仿此。”)三之气,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 
终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四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始于六十二刻六分,酉正 
初刻也。终于五十刻,未正四刻也。”)五之气,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始于五十一刻,申初初 
刻也。终于三十七刻半,午初四刻也。”)六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始于三十七刻六 
分,午正初刻也。终于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此二十五刻者,即岁余法四分日之一也。”)所谓初六,天之 
数也。(“初六者,子年为首之六气也。此以天之气数而加于地之步位,故曰天之数也。后仿此。”) 
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始于二十六刻,巳初初刻也。终于一十二刻半, 
卯初四刻也。凡后之巳酉丑年皆同。”)二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水 
下百刻。(“始于一十二刻六分,卯正初刻也。终于水下百刻,丑正四刻也。”)三之气,始于一刻,终于 
八十七刻半。(“始于一刻,寅初初刻也。终于八十七刻半,子初四刻也。”)四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 
终于七十五刻。(“始于八十七刻六分,子正初刻也。终于七十五刻,戌正四刻也。”)五之气,始于七十六 
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终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六之气,始于六 
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始于酉正初刻,终于未正四刻。此五十刻者,四分日之二也。”)所谓六二, 
天之数也。(“丑次于子,故曰六二。”) 
丙寅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刻半。(“始于申初初刻,终于午初四刻。凡后寅午戌 
年皆同。”)二之气,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终于二十五刻。(“始于午正初刻,终于辰正四刻。”)三之气, 
始于二十六刻,终于一十二刻半。(“始于巳初初刻,终于卯初四刻。”)四之气,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终于 
水下百刻。(“始于卯正初刻,终于丑正四刻。”)五之气,始于一刻,终于八十七刻半。(“始于寅初初刻,终 
于子初四刻。”)六之气,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终于七十五刻。(“始于子正初刻,终于戌正四刻。此七十五 
刻者,四分日之三也。”)所谓六三,天之数也。(“寅次于丑,故曰六三。”) 
丁卯岁,初之气,天数始于七十六刻,终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亥初初刻,终于酉初四刻。凡后之亥卯 
未年皆同。”)二之气,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终于五十刻。(“始于酉正初刻,终于未正四刻。”)三之气, 
始于五十一刻,终于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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