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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22部分

小说: 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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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的直接性

事物有限性的思想带来了悲伤,因为有限性是推到极端的质的否定,在

① 参看弟111 页。

② 这种否定,捐某物腋界限着,即所谓单纯的否定。——译者

③ 参看第111—112 页。

④ 参看第112 页。

这样规定的单纯性中,也就再没有留下和它走向没落的规定相区别的肯定的
有了。否定的这种质的单纯性,是回到无、消灭与有之间的抽象对立去了,
有限性正是因为这种单纯性,成了知性的最顽强的范畴。一般否定、状态、
界限都与它们的他物、即与实有可以相容;甚至抽象的无作为抽象,也被放
弃了;但是有限性是自在地固定了的否定,因此与它的肯定物顽强对立。有
限物也当然要使自己流动,它本身却是注定耍终结,而且只是终结;——它
倒不如就是拒绝使自己肯定地走向它的肯定物,即无限物,拒绝让自己和无
限物联系;所以有限物之建立,是和它的“无”,不可分,它与它的他物、
即肯定物的一切调和都因此被截断了。有限事物的规定,除了它们的终结,
就再没有下一步的规定。当知性把非有造成事物的规定时,同时也就是把非
有造成是不灭而绝对的了,于是知性就僵化在有限性的悲伤中了。事物的可
消灭性只能在它们的他物中,即肯定物中消灭;假如是这样,它们的有限性
就离开它们了;但是有限性又是它们的不变的质,即这种质不过渡到它们的
他物中去,不过渡到它们的肯定物中去;所以有限性是永恒的。

这是一种很重耍的观察;但是,说有限物是绝对的,当然任何哲学、观
点、或知性都不願意让自己承担这样的立场;表现在对有限物的主张中的,
不如就是明明相反:即有限物是有限制的,可消灭的;有限物只是有限物,
不是不灭的;这一点已经直接包括在它的规定和名词之内了。但是问题在于
是否要停留在有限性的“有”

这种观点上而可消灭性仍然长存呢?或是可消灭性和消灭也要消灭呢?
事实是恰恰在上述观点中,没有出现后一种情形,这种观点把消灭造成有限
物的最后之物了。①它明白主张有限物与无限物不相容,也不能联合,有限物
与无限物绝对对立。把有、绝对的有归于无限物:坚持有限物为无限物的否
定者,仍然与无限物对立;有限物与无限物不能联合,就仍然是绝对的留在
自己的方面:有限物从肯定物、无限物取得肯定,于是消灭;但是与无限物
的联合却被宣布为那是不可能的东西。假如有限物不坚持与无限物对立而消
灭,那么,如前所说,它的消灭正是最后的,不是肯定的,只有消灭的消灭
才是肯定的。又假如有限物不在肯定物中消灭,而它的终结被了解作无,那
么我们又重回到那个最初的、抽象的无去了,而这个元的本身却是久已消灭
了的。

这个无应该只是无,并承认它在思维、观念或言语中存在;但是在这个
无那里,也出现了和上述有限物中同样的矛盾,不过在无那里只是出现矛盾,
而在有限中矛盾却很显明。在前者,矛盾出现为主观的;在后者,却维持着
有限物与无限物长久的对立,有限物自身是无的,作为自在之无的东西而有。
这一点顷耍意識到;而且有限物的发展显示出有限物在它那里作为这种矛盾
而一齐悄融于自身之中,但是在那里,矛盾也就真正消解了;不仅有限物是
可消灭的,是在消灭,而且消灭、无也不是最后的东西,也耍消灭。

(二)限制和应当

说某物是有限的或说是有限物,固然其中便立刻抽象地有了矛盾;但是
某物或者“有”并不再是抽象地建立起来的,而是自身反思,发展为内在之

① 参看第112 页。

有,这个内在之有在它那里有规定和状态,或更明确地说,某物在它那里有
一界限:这个界限,作为某物的内在的东西并构成共内在之有的质,是有限
性。现在看一看在有限的某物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环节是什么。

规定和状态,对于在反思来说,出现为不同的方面;但是规定已经包含
着属于某物本身的他有!他有的外在性一方面是在某物自己的内在性之中,
另一方面作为外在性,它仍是与某物有区别,它本身还是外在性;只是在某
物那里而已。再者,因为他有本身被规定为界限,被规定为否定之否定,所
以某物的内在的他有被建立为这两个方面的关系。规定和状态都属于某物,
某物与自身的统一,是某物转回到自身的关系,是某物自在之有的规定在某
物中否定其内在界限的那种关系。这样,与自身同一的内在之有,它与自身
的关系就是与它自己的非有的关系,但是作为否定之否定,它所否定的东西,
同时也是在它那里保持实有的东西,因为那就是它的内在之有的质。某物自
己的界限,这样由某物建立起来作为否定物,同时又是本质的东西,它就不
仅仅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但是限制不仅仅作为否定了的建立物;否定
的锋芒'本…文…由…福…哇…小…说…下…载…站…整理'是对着两面的,因为被它否定了的建立物是界限;这个界限总之就是
某物和他物共同的东西,也是规定本身自在之有的规定性。于是这种自在之
有,作为对与它有区别的界限的否定关系,作为对自身的限制的否定关系,
就是应当。

假如在一般某物那里的界限就是限制,那么,某物必须在自身之中同时
又超出界限,它自身对界限的关系就是对一非有物的关系。某物的实有似乎
在它的界限之旁漠不相关地安静相处。但是某物只有在揚弃了界限,否定界
限的自在之有时,才超出了界限。并且由于界限在规定中本身就是限制,所
风,某物便从而超出自身所以“应当”包含厂双重规定,第一,规定与否定
对立,是自在之有的规定;其次,这种规定作为非有,是与它们区别的限制,
同时自身又是自在之有的规定。

①这样,有限物便把自身规定为它的规定对它的界限的关系;在这种关系
中,规定便是应当,界限便是限制。于是两者都是有限物的环节:这样,应
当和限制两者本身都是有限的。但是只有限制是被建立的有限物;应当还仅
仅是内在的,从而对我们说来,还是被限制的。应当由于对它本身已是内在
的界限之关系,是受到限制的,但是这种限制却包藏在自在之有里,因为依
据它的实有,即依据它的与限制对立的规定性,它被建立为自在之有。
应当有的东西既有,同时又没有。假如它有,它就应当不仅仅是有。所
以“应当”在本质上具有一个限制。这个限制不是外来的;仅仅应约有的东
西,现在却是建立起来了的规定,像事实上的规定那样,即同时只是一种规
定性。

所以某物的自在之有,在它的规定中,把自身贬低为应当,这是由于构
成它的自在之有那个东西,在同一情况下也是非有。情况是这样的:在内在
之有中,或说在否定之否定中,那个自在之有,作为一个否定(即否定者),
就是与另一否定的统一,这另一否定就质而言同时也是另一界限,上面的统
一通过这另一界限就是对另一否定的关系。有限物的限制不是外在的,它自
己的规定也是它的限制;限制既是规定本身又是应当;它是两者共同的东西,
或者说两者在限制中是同一的。

① 参看第112 页。

但是现在有限物作为应当,却又超出了限制;成为它的否定这一规定性
也被揚弃,并且它的自在之有也是如此;它的界限也就不是它的界限了于是
某物作为应当,也就高出它的限制之上,反过来说,某物所具有的限制,也
只是应当。两者是不可分的。某物只是在规定中有否定之时,才有限制;而
规定又是揚弃了的限制。

注释

“应当”近来在哲学中,尤其关于道德,起过很大作用,并且在一般形
而上学中,作为自在之有或自身关系与规定性或界限的同一性这种最后的、
绝对的概念,也起过很大作用。

你能够,因为你应当,——这句含义很丰富的话已经被包括在应当概念
之内。因为“应当”超越限制,界限在其中被揚弃了,所以应当的自在之有,
是对自身的同一关系,因此也是“能够”的抽象。——但是反过来说:你不
能够,正因为你应当:也同样正确。因为在应当中,同样也有作为限制的限
制。那种关于可能性的形式主义却自己面对着可能性中的一种实在,即一种
质的他有,而两者的相互关系就是矛盾,也就是不能够,或不如说不可能。
①在应当中,开始超出有限,即无限。应当是那样的东西,即在向前发展
中,按照那种不可能性,它表现自身是到无限中的进展。

关于限制和应当的形式,可以对两种成见作较详细的责难。①首先是对思
维、理性等等的限制过分重视,认为这种限制不能超过。这种见解不知道某
物在被规定为限制之时,就已经超出了限制。因为一种规定性、界限,只是
在与它的一般他物,即它的不受限制之物对立时,才彼规定为限制;一个限
制的他物正是超出了限制的东西。石头、金属之所以不起出限制,因为限制
对于它不是限制。假如有知性思椎的一般命题说不能超出限制,那么,思维
便是不顾意应用自身,去看看概念中所包含的东西:让这样的命题去受现实
检验,就会显出它们是最不现实的东西。假如说,正因为思维比现实更高,
它应该离开现实而停留在较高的领域里,所以它把自身规定为一种应当:那
么,思维一方面就不会进到概念,另一方面,无论它对现实和概念的态度都
会同样表现其不真。——* 因为石头并不思维,建成觉也没有,它的限制性
对它也就不是限制,它不会去否定它所没有的咸觉、观念、思维等等。但是
即使是石头,作为某物,也在它的规定(或自在之有)和实有中有区别,在
这种情况下,石头也超出限制,它自在地是概念,这个概念就包含与它的他
物的同一性。它假如是能够酸化的盐基,它就可以氧化,可以中和等等。在
氧化、中和等等中,石头仅仅作为盐基而存在的限制自身扬弃了;它超出了
限制,正如酸同时也扬弃了使其为酸的限制一样;无论在酸或酸基中,都有
“应当”要超出限制,以致只有用强力才能使它们固定为——无水分的,即
纯粹的、非中性的——酸和苛性盐基。

但是,假如一个存在物所包含的概念,不仅是抽象的自在之有,而且是
自为之有的全体,是冲动、生命、威觉、想像等等,那么,在限制以外的有
和超出限制的行动,都由存在物自身来完成。植物超出限制为种子,又超出

① 参看第113 页。
① 参看第113 页。

限制为花、为果、为叶;种子发芽,花朵凋谢等等。* 饥渴等限制的感受,
就是要超出限制的冲动,并且完成这个超出。——咸受者也会感到痛,而且
感到痛是有感觉的自然物的特权;威受者是在自身中的一个否定,而否定则
在感受者的情储中被规定为一个限制,这正因为感受者有自身的情绪,这种
情绪就是超出那种规定性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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