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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第47部分

小说: 同性恋亚文化 作者:李银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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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试探过调查对象对国家艾滋病监测中心对他们作血清监测的态度,他们大都拒绝做,原因是认为在中国查到这种病一定会关起来,受不人道的待遇。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说;〃宁愿不知道,也不想去查血。〃〃许多人害怕自己有病不敢化验,宁肯病了不知道也不想去验血。因为要是真的得了病,知道也是死,不知道也是死,不如不知道。〃〃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又咳嗽又拉肚又发烧,病得不合医理,就怀疑是艾滋病,可他说,要是得了这个病就自杀,绝不去化验。〃〃我朋友说总有一天会把大家抓去抽血化验,那时就自杀。他有一句口头禅:丢死人了。他总爱说:丢死人了。〃

    我国同性恋者这种〃害怕看病甚于害怕得病的态度难免会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性传播疾病的泛滥埋下可怕的伏笔。由此看来,如果真要搞血清监测以防性病蔓延,从整个社会的健康与安全出 发, 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问题。
    因为只要警方还在抓捕这些人,他们就绝对不会自愿来作体检,也绝不可能找到这些人;只有合法化和公开化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自愿接受检查。

    这是一个两难命题,立法者只能正视它,无法回避。如果明确规定为非法,则这批人必定转入地下,多么强大的警力也是捉不胜捉的总有绝大部分人抓不到从而使艾滋病在这群人中的防治只能依靠侥幸(但愿不会有太大规模的流行);如果规定合法,则这批人有可能接受血清监测,从而达到防止艾滋病在这群人中蔓延的效果。

    折衷的方法我们也想过,但困难重重,前景暗淡。例如,劝他们从自己健康考虑,去作务清监测,可他们已经表明:宁愿病了不知道,也不愿暴露身份;可者从全民卫生考虑,让他们作出牺牲,可怎么能指望他们冒着暴露自己身份、被逮捕劳教之类的危险为别人作出牺牲呢?这也是极不可能实现的;或者向他们保证作血清检查的人受法律保护,不会被捕和判刑,但在法律没有明确同性恋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怎么能指望他们相信这种保证呢?这就是立法者面临的两难困境。

    其实, 走出困境的办法是明摆着的:给同性恋者 法律保护,使他们敢于从阴影中走出来检查身体。这是有效的也是唯一的了路。可以告慰立法者的是:这样做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伤害社会,对同性恋人群、异性恋人群和整个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同性恋者中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既非罪恶,也无疾病,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这类人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不仅较少感到来自内心的压力,也较少感觉到来自外部的压力。持有这种观点的同性恋者大多从两个方面阐明自己的态度:一种是从被动辩护的立场,强调社会和广大的异性恋人群误解了同性恋者,强调自己并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怪异、变态等等;另一种则从主动肯定的立场,强调自己除了性取向与异性恋不同之外,一切与常人无异,因此应当拥有同常人同等的权利。

    先看从被动辨护立场出发表达的一些看法。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很长时间里一直认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过〃不惑之年〃之后,却逐渐改变了看法,认为〃这是自然的〃了,他为一个性学会议写过一篇题为〃重新认识同性恋〃的文章,其中一些观点很能代表此类同性恋者的价值观。文中指出有三个对同性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其一为〃变态论〃,他认为,既然同性恋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变态;其二为〃道德败坏论〃,他认为这不是道德品质败坏的问题,因为他曾经痛恨自己, 极想改变自己,但终于改变不了,可见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为〃享乐论〃, 他驳斥了一般人认为同性恋者是贪图享乐这一观点,反问道:如果是为了追求享乐,为什么不去找异性呢?

    许多同性恋者对报刊杂志影视传媒中对同性恋的歪曲报道颇为不满,国外的同性恋社团更旗帜鲜明地指出:这是传媒对同性恋者的剥削利用一般公众的猎奇心理,用哗众取宠和耸人听闻的手段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国内同性恋者虽然还不能公开对这种剥削提出抗议,但对此类传媒的反感和愤怒是相当一致的。

    例如有人这样说: 〃广州《人之初》杂志有意讨论homo(同性恋作者注)方面的问题,我看过他们专栏征稿的启示。与他们这种严肃一些开放一些的编辑方针相呼应的则是许多法制类报刊的以猎奇为主的homo选题。我个人非常恼火那种法制类弄物的下流, stright(正常人作者注)一派的种种怪事不会有人津津乐道地关注, homo里面的阴暗面却被拿出来巡回展览! 我宁愿更多普通老百姓不知道有homo这回事,也不要他们留有很恶劣的印象。〃

    〃我看这不少论述gay的文章, 我感到十分可笑, 他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gay,只是道听途说就把gay当作洪水猛兽加以无情的抨击。〃

    〃现在不少影片追求低级趣味, 丑化gay。例如香港录像中很多拿gay开心,上面的gay阴阳怪气,男不男,女不女,令人生厌。实际生活中的gay不是那样,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就在我们中间。至少我是这样。香港录像实在可恶!它只能引起人们对gay的厌恶!〃

    〃我第一次看到电影里提到同性恋这个词, 是个巴西电影,电影对同性恋有贬意,给人以丑恶可憎的感觉。〃

    〃现在我也看到一些文章对gay不是一味地讽刺挖苦,而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因为我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我不愿是 gay,但事实是有什么办法呢?欲望是天生的,谁能克制住!〃

    〃我也多次照有关书籍上的方法治疗过, 但都无济于事。现在许多书几乎都很可笑,这些作者完全只是凭猜测来判断同性恋是个什么样子,而真实生活中的同性恋,他们又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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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X市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说:〃在省内比较有权威的一份刊物上登载有关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时写道:艾滋病主要传播渠道是同性恋(就是鸡奸)。这种把同性恋专制地定论为鸡奸的作法,就好像是说:黄牛是牛,牛就是黄牛。只能说鸡奸是同性性行为中的一种,而不能说同性恋就是鸡奸。〃

    〃前几天在杂志上看了一篇文章, 说同性恋者一般都有精神异常,并举了几个例子, 有把情人杀了的,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的,看了之后很压抑。虽然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帮助我们,但是抒把我们完全误解了。作者根本不了解我们,只是站在金字塔尖上指手划脚。〃

    有位同性恋者这样谈到自己对同性恋的看法: 〃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同性恋的人们,持一种让我感到可气又可笑的妄自尊大的傲慢态度。有人在论述同性恋的危害时,经常举一两个同性恋者忌妒杀人的案例作证据,可是他们为什么只字不提异性恋中千千万万个情杀案例呢?最近闻名全国的上海女青年潘平被毁容一案,残害潘平的不正是她的异性恋人吗?仅仅因为同性恋者的恋爱方式不同于多数人,就武断地提倡制裁同性恋者,我认为这种观点和作法很霸道野蛮,跟当年的'四人帮'相似。我希望中国在不久的将来,改变歧视同性恋者的现状,同性恋的人爱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宽容理解,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取代封建、落后、压抑人性的旧道德、旧习惯。〃

    一位离婚的同性恋者说: 〃我们没有不道德(我尚未再婚),没有疾病,没有危害和影响这个社会以及人们的生活,我们只是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着。我们同样有丝毫不比异性恋逊色的爱,那种心心相印,感情专一和以身相许。我们是非常正常的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性取向。我们不是性倒错,也不是性变态。对那种中外电影、电视、文学中所出现的打扮得妖冶离奇、扭捏作态的故作女性的同性恋者,我感到无比厌恶!不是说生活中没有这类角色,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其形象、作派、内在外在的表现形式应该都是健康、正常的。我、我交往过的同类,全都是形象正派,风度仪表堂堂正正,气质不凡,且待人接物、工作学习上以能创造力等诸方面出类拔萃的。当然,也有只有性而没有爱、没有真情的一类,这就是层次问题了。〃

    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 〃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到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

    〃应当承认这种现象, 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

    〃我认为, 不论社会怎样看我们,是流氓也好,是道德败坏也好,但我们不会去强奸妇女,也决不会去危害社会。我们和那些用强暴手段去实行性犯罪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我敢发誓,决不会有异性的犯罪行为,我的观点也是被我所有的朋友们认同的,不管别人信不信。〃

    还有人说, 不要求社会承认他们,就要求能够正确看待他们就行了。〃我们不是神经病,不是道德败坏,这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都是自愿的。〃

    〃不应该否认, 我们也有我们的自尊。我们的自尊并不比正常人差。我们的自尊心的承受能力是脆弱的。否认这一点,肆意凌辱我们的人格,我一直认为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危害了社会,受到惩罚是应该的,但不能以污辱人格的方法来羞辱我们。这些情况不但在执法部门有,在些心理医疗单位也存在。如我的一位朋友去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这位医生让他表演在同性性行为中的表现,他当时就退出治疗。
    从此他与心理医生无缘。当然,也可能医生是出于治疗和了解'病情'的需要,但是对于我们,这种作法的确是一种近似凌辱的伤害。〃

    一位持这类价值观念的调查对象说: 〃现在社会对我们这种人的态度不合理,应该给我们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们也为社会服务,为什么只能过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这事我觉得外人没必要干涉, 但自己也不要放纵,是正常的。〃〃强迫别人干这种事不应该,如果不是强迫的就应允许存在。〃有些人甚至明确表示:〃独身生活久了,习惯了,只要社会许可,我乐于公开自己的身份。〃

    对同性恋持主动肯定态度的人们喜欢强调这群人都是好人,除性取向一点外与常人无异,如下列一些说法:

    〃这群人中,绝大多数为人诚实,善良,事业上有成就,不少人工作上是骨干,业务上是佼佼者;对父母老人是孝子,对妻子是模范丈夫,对子女是好父亲。只不过是性倾向不同而已。盼望能为他们正名。〃

    一位同性恋者对他接触的同性恋者作了如下概括: 〃都是好人;大都已娶妻生子,不乏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共识: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是一种生活方式,对他人害,有利于计划生育,社会不应干涉。谁也管不了,斩不尽,杀不绝。〃

    〃希望世人不要歧视我们。 我们与大家一们有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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