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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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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由人民起义来制止。但在立宪制度下,如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1900年指
出的:“君位之承袭,主权之所属,皆有一定……大臣之进退,一由议院赞
助之多寡,君主察民心之所向,然后授之……民间有疾苦之事,皆得提诉于
议院……故立宪政体者,永绝乱萌之政体也。”②
包括康、梁在内的保皇党人相信,在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之前,应有一
个训导阶段。按照这一受中国政治思想的治国传统影响的概念,政治家在逐
步引入大众参与制度时,应教育与制裁并用,以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
由孙逸仙领导的共和派争辩说:中国的未来如同修建铁路,“中国而修铁路
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机车〔君主立宪〕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机车〔共和
国〕乎?”③清廷曾为康、梁的头颅而悬赏,但后来又接受了他们的论点,于
1906年下令准备实行君主立宪。但在宪法颁布之前,共和派就通过革命获得
了胜利。
在某些方面,1906年的诏书比辛亥革命更明确。共和国的概念在1911
年后受到了至少三次君主主义者的挑战:袁世凯称帝的冒险活动,1917年张
勋帮助宣统皇帝复辟,以及30年代在满洲国复活的“王道”。但自1906年
以来,甚至在1949年之后,对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宪法的必要性,从未产生过
任何重大的疑问。的确,自晚清以来,人们认为宪法不仅对国家是必要的,
① 本章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安德鲁〓J·内森的《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派别活动和宪政的失败》
的内容。
①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重印,载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2,第236页。
② 梁启超:《立宪法议》,载《饮冰室文集》,第5卷,第2册,第3—4页。
③ 迈克尔〓加斯特:《中国知识分子和辛亥革命:近代中国激进主义的诞生》所引,第138页。
而且对每个政党、商会和利益集团的联盟也是必要的。
一些省一级的政府也通过了宪法,这一趋向最重要的例子,是20年代初
的所谓“联省自治运动”。湖南、四川、广东及其他一些南方省份的这一运
动的领导人争辩说,如果各省能使自己摆脱军阀混战以寻求稳定和自身的发
展,整个国家就将更强大。但在涉及以什么方式达到这一目的时,“关于中
央政府及各省当局各自的权限及各省政权的结构的讨论就没完没了,纷纷引
证1815年的日耳曼联邦、瑞士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评
论中国这时颁布或起草的各省的各种宪法,但都是出于技术和法律的观点,
而不是基于中国的现实”。①有几个省草拟了宪法,其中之一(湖南)还在短
期内实行过。但联省运动未将中国从军阀主义中挽救出来。相反,一些军阀
为实行其否定中央政权的策略,兴高采烈地颁布了他们自己的联省宪法。
用什么来解释在诸多的挫折面前,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信念的坚持?在近
代西方,如同在中国一样,宪法的效力是不确定的,然而又是必不可少的。
无论在东西方,这一概念都从基本的国民信念中汲取活力。在个人主义的西
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人权利和调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
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的当前社会目标的基本声明,也被看作推动舆论、
防止错误的手段。因此,中国的宪法一直被认为易随社会目标的变化而改变。
实用主义也是有吸引力的。对于正力争在世界各国中赢得重要地位的中
国来说,宪法是现代国家的标志的组成部分。宪法为统治者要求承认其合法
性提供了根据。早期共和国的宪法,允许一小部分集团自称他们对权力的竞
争是合法的,而革命力量(国民党、共产党、学生、工会)的干扰则是不合
法的。这些集团可以在忠于宪法的必要性上达成一致,而又允许他们自己在
宪法条款的含义上经常争吵。
总之,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也不论在民国初期还是以后,对宪
政的赞同似乎有两个原因:对宪法为杰出人物带来直接便利的实用主义评
价,对宪法使国家变强的能力的信心。这种赞同相当真诚,人们在1916—1928
年间费了大量精力去草拟宪法,争论条文,谴责对手违背宪法,祝贺同盟者
恢复宪法。另一方面,随着1916年后派别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治家立宪花
招中的谎言明显增加,民众对民国政权的支持相应下降。最终结果是使自由
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并产生了一系列权力主义政权中的第一个,即国民
党的国民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晚清的君主立宪主义者已赢得了一分。关
于训导的概念,而不是君主政体本身,是他们争辩的中心;自1928年起至今
日,中国的政府一直受这个或那个列宁主义式的政党监督,目的是避免重现
民国初期的混乱。
① 让〓切斯诺:《中国的联邦制运动,1920—1923年》,载杰克〓格雷编:《近代中国对政治体制的寻求》,
第123页。
宪政的社会和思想根源
在1920年左右,4亿中国人中只有一小部分知道或关心宪政,处于能够
试图将信念付诸实施地位的人就更少了。政界名流的利益和观点,可在某些
方面解释立宪主义信念的号召力。
国家政治名流中最有权势的人,是前清的官僚。对他们来说,宪政就是
沿着西方路线现代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是主动地赞成推翻满族朝廷,但
只要能保住他们的行政优越地位,他们也不加以妨碍。他们压倒一切的目标
是强大的中国,他们的榜样是西方国家和日本。在那些国家里,宪法和国力
看上去显然有着联系。
后来成为民国领导人的晚清官僚,可大致分为三个年龄组。①生于19世
纪60年代的人属于袁世凯(生于1859年)这一代。他们的正规教育是为准
备国家考试而受的儒家经典的教导,但其中一些人也受过专门技术教育、外
国或新式教育。这一年龄组中的大部分人在1895年败于日本及1900年义和
团惨败后,才勉强接受了宪政,或者在1911年才把宪政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
来。他们对立宪共和国的支持一直是不完全的(他们这一代是几次复辟清朝
的阴谋的主要支持者),他们的领导方式是独断专行,个人至上的。
70年代出生的一批人,更普遍地经历过新式教育。但正如前一组人那
样,在他们接受了相当多的经典熏陶后,在他们一生的较晚时期才出现新学。
中国的新式教育仍有主要的传统内容,特别是在基本的社会和政治准则方
面。留学生多出身于和现状有利害关系的富有之家。由于这些原因,70年代
出生组中的许多人具有与前辈一样的政治保守主义观点。另一方面,日本及
西方的技术和政治文化对他们更多的熏陶,使他们能更容易地管理共和政
体,并在诸如铁路经营、金融和对外关系领域中发挥行政领导能力。这一年
龄组为早期民国政府输送了大量内阁阁员。
对80年代出生的人来说,纯粹的经典教育再也不实用了。在以经典课程
为根据的考试于1905年被废除后,那些以应考的经典学识而开始他们的学业
的人不得不改变课程。渴望政府职务的年轻人,现在必须接受国内新式教育,
或出国留学,或两种教育都接受,以为自己做准备。出国留学的人大多数去
了日本。从中国各地来的学生,在国外组成了学生团体,他们组织俱乐部,
办报纸,组织政党,用广泛吸收了西方和日本思想的难懂的混合语进行热烈
的辩论。他们倾向于抛弃中国传统,照搬外国的思想和社会潮流,采取“中
国一无是处,西方一切都值得仿效”①的观点。
70年代组的人和80年代组的人之间,在精英政治教养方面存在重大区
别。正是较年轻的一代产生了五四运动的上层领导及中国共产党相当大的一
批最老的领袖。当然,在老官僚庇护下被选进清代官僚机构的那些年纪较轻
的人,不像后来成了共产党的同龄人那样激进。但是因为他们比年龄更大的
人,对共和的理想有更好的理解,也承担了更大的义务,他们成了对共和国
缺点的主要内部批评者。如果80年代组的人与60年代组的人一样对共和怀
有矛盾心理,对他们来说,那也不是出于共和可能搞得过头的看法,而是出
于觉得它的成就常常不够大。
① 关于支持以下主张的例证,见内森《北京1918至1923年的政治斗争》,第13页。
① 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和西方,1872—1949年》,第147页。
早期共和政体的全国性政治名流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行业的成员
——教育家、律师、工程师、报人、现代商人和银行家。报纸、高等学校、
法院、银行及其他专业化的新机构,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国外教育和
新式教育提供了这样的人员(见第11卷第10章)。为使新兴的行业能自行
调节,晚清的改革要求成立行业协会(法团),如商会、律师协会、银行家
协会等,从而推动现代趋势。因为行业协会承担着半政府的职能,所以这些
行业的人逐渐被看作对公众事业有合法发言权的名流的一部分。他们与全国
政府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关系,与一贯由绅士享有的合作关系相似。就
20世纪中国的中央政府而言,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逐步取代了拥有土地的
名流,成为新成员的来源及“舆论”根源。当突然发迹的拥有土地的名流和
军事名流,在地方一级与旧绅士竞争时,专业人员已在国家一级成功地树立
了自己的地位。但是新出现的城市中产阶级中不那么富有、也没受过那么好
教育的那些阶层——小商人、工匠、学生、职员——则被排除在正统社会的
名流概念之外。
在新的专业人员中,职业政治家起了特别突出的作用。从1900年起,东
京的中国学生团体证明是产生大批新手的场所。学生们在这里阅读关于民族
主义和革命的文章,结识当时的党人和革命者。有些人愿意放弃官僚生涯,
仿效这些政治活动的新典范。他们在梁启超宣传、鼓动在清廷之下制定宪法
的道路与孙逸仙为建立共和国的革命而成立秘密组织的计划之间作出选择。
1909年省议会的召开及1910年全国议会的召开,为许多政治家在这一
体制中求得他们的前途提供了机会。典型的晚清省议员,年轻(平均年龄41
岁),富有,出身绅士阶层,1/3的人在中国或海外接受过现代教育。①尽管
这些议会与民国的议会一样,包括官僚、专业人员、商人、地主,等等,但
职业政治家占优势,调子由他们定。
职业政治家未曾在官僚机构中服务这一事实,使他们在早期共和政治活
动中有被长期贬抑在外围地位的趋势。官僚和前官僚,通常是军人,占据了
民国的最高职务。上述意义的职业政治家中,很少有人担任过内阁阁员,没
人当过总统(除孙逸仙曾短期担任过此职)。在议会会期之间,政治家们不
得不充当主要官僚派系的中间人、掮客和盟友。只有在议会开会并且有可能
为扩大议会权力而进行斗争时,他们才处于舞台中心。
宪政符合前官僚及专业人员的利益,因为它给他们合法的政治职务,而
又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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