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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十二篮-第52部分

小说: 十二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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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作;我们这样作,整个聚会的生命,就要吞灭所有的死亡。许多聚会的能力所以不够大,就是因为有背不起的死亡,就是因为旁观的人太多了。

    服权

    如果你看见基督的身体,你就有一个感觉,就是你是在元首的权柄底下。你感觉到神的儿女的可爱,你感觉到分门别类是错的,你感觉到交通是需要的,你感觉到你在基督的身体上是一个肢体,有本份应当尽。这些感觉,都是身体的感觉。照样,你如果觉得自己是在身体里,也必定觉得自己是在元首底下。觉得自己在身体里,也必定觉得自己在头底下。一个人认识基督身体的生命,感觉到自己是肢体,他必定也感觉到元首的权柄。

    我们不只要顺服元首直接的权柄,并且也要顺服元首间接的权柄。我的手不只是在头的权柄之下,并且我的膀臂动的时候,我的手也要和膀臂一起动;我的手是借着膀臂服在元首底下。看见基督身体的人,也必定看见在基督身体上有神所设立的权柄,是他所应当顺服的。

    有的时候,某人对你说,你要去作这件事;但是,你祷告了之后,觉得主不要你作,你就不去作,你觉得喜乐,你觉得听主的话,不听人的话是应该的。但是有没有一次,有没有几次,你觉得你如果不听那一个人,你就和主出了事?有没有一次,有没有几次,你觉得有一个人,有几个人,是认识主的,是主摆在那里代表祂的权柄的,你和他出了事,你就和主出了事?你如果看见身体,你如果看见元首的权柄,你也就看见在身体上有一个或者几个在你前面的,是你应当顺服的。你不只看见头,你并且要看见神所设立来代表头的,你和他出事情,就和神出事情。

    弟兄姊妹,如果你的眼睛被主开启来,看见什么叫作身体,你也就看见权柄。你看人的身体,为什么各部分能那么和谐?为什么整个身体是那么合一?就是因为身体上有权柄。身体上如果没有权柄的维持,全身就都乱了。比如肚子饿了,要吃东西,但是口不听话,不肯把东西吃下去,你想这个人还行么?身体只要有一部分不服身体的权柄,身体就要出毛病。有一种毒瘤,是很危险的疾病,它是怎么生出来的呢?就是有一部分的细胞,不按身体的规律,在那里独自发展。身体不需要它那么生长,可是它要生长下去。它把身体上许多有用的养料都吸收去供它自己生长。它只顾自己越长越大,不管身体要不要它长。它不服身体的权柄,它单独行动;它越长得大,身体越受损害。结果,几个不服权柄的细胞,能致全身于死命。所以,权柄是身体上的律,不服权柄是身体上的病态。如果一个人不认识什么叫权柄,就怎么能说认识基督的身体呢?认识身体的人,就当他们三五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也能找出谁是我的权柄,我应当顺服他。各人有各人当顺服的权柄,就像手指顺服手臂,手臂顺服肩膀,很自然、很美丽。这样,就是在三五个人中间,也能看见这是基督的身体。

    有的基督徒就是那么随便的说话,随便的行事,别人的话他都不听,好像就是他最大,好像他从来没有找到一个可顺服的人。这就证明他从来没有受过身体的约束,他从来没有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愿神怜悯这样的人。如果我们在主面前真是受对付,我们的肉体真是受对付,天然生命的背脊骨真是被主打断了,就立刻看见,我的手没有那么自由,我的口也没有那么自由,身体在那里约束着我,我不能不顺服神所设立的权柄。

    ***

    求神叫我们不停在道理里,乃是真被神带到一个地步,认识基督的身体。这一个感觉,一直跟着我们,叫我们没有法子凭着自己的意思去作,叫我们没有法子糊里糊涂、随随便便的过日子。这样,我们就借着这一个身体得着丰富的供应,我们就借着这一个身体显出主在地上的见证。

第五辑 第四篇、要讨主的喜悦

    读经:加拉太书一章六至十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四节,哥林多后书五章九节。

    一个作神的仆人的人,有一个基本的态度,就是要讨主的喜悦。加拉太一章十节,保罗说:『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当保罗说这话的时候,一面他感到很痛心,因为在加拉太的信徒很快的离开了保罗所传的福音,一面他很严肃的表示他向着主的态度。当保罗初次到加拉太去传福音的时候,他告诉他们人得救是因着主的恩典,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那时候有很多的人信了主,他们也很爱保罗,他们爱他到一个地步,甚至于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保罗也都情愿(加四15)。但是,后来有另外一班人去告诉加拉太人说,单单因着信、因着恩典是不够的,还需要靠律法来成全(加三1~3)。所以保罗在这里就很严肃的告诉他们:『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一8)。加拉太人受了那一班人的迷惑很深,当保罗为着福音的真理竭力争辩的时候,他们就不满意保罗,所以保罗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么』?(加一10,四16)。弟兄姊妹,一个作神仆人的人,有一个基本的态度,就是要讨神的喜欢。保罗如果在这里稍微随和一点,对于主的福音不那么认真,只要说,得救是靠信心,不错,但得救也需要靠律法,也需要靠自己的行为,这样,他就可以拿对于真理的让步,来换得加拉太人的喜欢,他就仍旧可以受他们的欢迎,他就用不着出什么代价。但是保罗不能如此,也不肯如此。他不能不向着主忠心,他不顾人的情面,很严肃的责备他们说:『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三1,五4)。

    保罗那样的态度,也是每一个作神仆人的人该有的态度。那么,到底哪些人是神的仆人呢?有许多人想,传福音的人是神的仆人,讲道的人是神的仆人,其它信徒就不是神的仆人。但是,我们看圣经里怎么说呢?圣经告诉我们,凡是神所救赎的人都是神的仆人,凡是神的儿女都是神的仆人。利未记二十五章五十五节,神说:『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这里说得非常清楚,只要他是一个以色列人,是神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他就是神的仆人。不只摩西是神的仆人,不只约书亚是神的仆人,凡是从埃及地被领出来的以色列人,都是神的仆人。只要你是一个得救的人,是神的儿女,就是神的仆人。我们对于主的宝血要有两方面的认识,对于主耶稣也要有两方面的认识:主耶稣的血不只洗净了我的罪,主耶稣的血并且也把我买了去;主耶稣不只是我的救主,并且也是我的主。我们要看见,耶稣是我的主,我是祂的仆人,我是祂的血所买的。我们要彻底认识主在我们身上的权柄,我们要为着祂来活着。凡是真的看见十字架的爱的人,他的心里面多多少少总有一种爱主的心。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主,他就有一个具体的表示,就是要讨主的喜悦。

    为什么缘故有的基督徒不能讨主的喜悦呢?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翰福音十二章给我们看见,官长中有好些人信了主,只因为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约十二42~43)。他们不敢公开的作基督徒。他们的毛病就是因为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约十二43)。弟兄姊妹,在我们身上有没有这样的情形呢?有没有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呢?有的基督徒不敢公开承认主耶稣的名,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吃饭的时候不敢公开谢饭,甚至连祷告的生活也长久没有了,读经的生活也长久没有了,聚会也长久不来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因为他怕有人讥笑他,怕有人说他迷信,他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弟兄姊妹,如果你真的爱主,你就一定有一个心愿要讨主的喜悦;如果你真的要讨主的喜悦;你就不能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

    一个讨主喜悦的基督徒,一个向着主忠心的基督徒,他向着主的真理也是忠心的。保罗为着坚持真理的缘故,不顾人的反对。他说:『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么』?(加四16)。他宁可叫自己受别人的难为,他不能委屈真理;他宁可牺牲自己,他不能牺牲真理;他宁可让自己受损失,他不能让真理受损失。

    已往,有不少的基督徒为着要讨主的喜悦,为着要在凡事上都能合乎圣经,凡是出乎圣经的都接受,凡不合乎圣经的都不要,他们因此出了种种的代价。弟兄姊妹,如果你在真理上稍微两可一下,稍微降低一下,你就可以少受许多的攻击,少受许多的嘲讽。但是,如果你要为真理站住,你就不能逃避难处,你就不能怕出代价。

    从前有一位弟兄,他看见了圣经里面受浸的意义,他也要去受浸。可是他的父亲不赞成。当时他心里面很挣扎。他想,他如果受浸,就伤了他父亲的心,如果不受浸,又对不起主的话。当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过的时候,主就给他一句话:『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7)。在这里,他就遇见代价的问题:到底要讨父母的喜欢,还是要讨神的喜欢?感谢主!主的爱得着了他,他到底受了浸。这个弟兄的故事就是说明一件事:如果你要讨主的喜欢,你对主的真理就要有一个绝对顺服的心。保罗那时如果和加拉太的信徒稍微妥协一下,稍微调和一下,对于真理不要那么认真,说几句模棱两可的话,他就仍旧可以得着加拉太人的欢迎。但是保罗已经把代价计算好了,无论如何,我不能讨人的喜欢,我只要讨神的喜欢,不然,我就不是神的仆人。保罗宁可被他们当作仇敌,断乎不能不把真理告诉他们。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节说:『你当买真理;就是智慧、训诲、和聪明,也都不可卖』。真理是要买的,是需要出代价的。如果你要讨主的喜欢,为着真理站住,你就得出代价。如果你看准了什么是真理,你就得顺服到底。啊!有多少基督徒,因着要讨人的喜欢,因着出不起代价,就在真理上拐弯了。弟兄姊妹,真理是只许买,不许卖的。同时,真理也是不容许改变的。真理好比一所房子的柱子。柱子不像窗门那样,大了可以改小一点,太小也可以设法放大;柱子是不可移动的,不可以高一点,不可以低一点,更不可以歪一点。换句话说,真理是绝对不可改变的。我们对于有的真理,如果出不起代价,顺服不来,我们宁可定自己的罪,承认自己的软弱,我们断不能因为自己作不到的缘故,因为自己有利害得失的缘故,就把真理拉低一点,这在神面前是要负严重的责任的。

    弟兄姊妹,我们已经看见凡是神的儿女,都是神的仆人。主的话告诉我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约十五20)。我们的主在地上的道路是如何,我们在地上的道路也得如何。祂在地上所受的一切,我们也得受。我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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