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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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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题本,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杨景素题。
  ① 题本,乾隆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明德题。
  ② 题本,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十七日高晋题。
  ③ 题本,乾隆五年闰六月二十八日岳濬题,乾隆十七年六月九日阿克敦题,乾隆六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吉庆题。
  收取押租实质上就是增加地租,等等情形,皆有大量材料,前人罕能知晓。永佃权是清代又一迅速发展的一种重要制度,档案对此提供了其他文献没有的大量、详细、具体、可靠的资料。永佃权之名称就有“佃业”、“质业”、田皮、田面、小苗、田脚、田脚小业、小租等等。许多州县形成了公认的永佃权“乡例”。浙江临海县,“地方乡例:租人田种,原有佃价与田主的。。。若田主把田卖与别人,仍旧是旧佃户耕种还租,叫做卖田不卖佃”①。浙江庆元县,“这里地方乡风俗例:凡佃户耕种田地,出银顶买,名为田皮,可以顶卖的”。“凡卖田皮,只要还人家租谷,原可自种”②。广东惠州府,“惠州府乡例:凡买田收租纳粮的,叫做粮业,买耕交租的,叫做佃业”,地主不能夺佃自耕③。福建宁德县,“乡例:收了佃户的钱,田主不得另佃”④。福建平和县,佃户交过“粪土佃银”,业主就只能“卖租不卖佃”⑤。
  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但又很难弄清的问题,清中叶以后,有无松动,以往由于缺乏材料,难以论述。现从档案知悉,乾隆年间的刑部档案中,逐渐出现了地主与佃农“无主仆名分”的记载,嘉庆时更为增多。如,乾隆十七年,山西岚县佃农李京打死地主温尧士,巡抚审案时认为,李京是普通佃户,“并未立有雇工文券,应以凡论”⑥。乾隆四十一年,山东沂水县佃农刘玘山殴死地主马进朝,官府断为:“刘玘山虽系马进朝佃户,并无主仆名分,应以凡论”⑦。湖南宜章县,“曹戍昌佃种尹申开田亩,每年还租谷四石五斗,并无主仆名分”⑧。河南正阳县,业主邢建功与佃户刘荒之间,业主胡养心与佃户袁德海之间,“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①。山东日照县,业主秦子焌与佃户于鹤年之间,“平日平等称呼,并无主仆名分”②。嘉庆、道光年间档案所载主佃之间平等相称无主仆名分的省府州县,已知者有河南、江苏、山东、广西、云南、安徽、浙江等省州县。这对研究清代租佃关系,提供了难得的大量的可靠史料。
  不仅八百多万件汉文档案非常有用,一史馆藏存的一百五十余万件满文档案也十分珍贵。例如,满洲人丁数目,尤其是顺治、康熙时期的人丁数目,① 题本,乾隆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稽曾筠题。
  ② 题本,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九日,熊学鹏题。
  ③ 题本,乾隆九年六月十二日,策楞题。
  ④ 题本,乾隆三十二年七月十一日,苏昌题。
  ⑤ 题本,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十六日,官保题。
  ⑥ 题本,乾隆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阿思哈题。
  ⑦ 题本,乾隆四十一年十月十四日杨景素题。
  ⑧ 题本,乾隆六十年二月七日阿桂题。
  ① 题本,嘉庆五年八月十二日董浩题。
  ② 题本,嘉庆二十三年五月十五日章煦题。
  对研究满族历史、研究清史极为重要,但因其关系清政府机密,汉文文献没有记载,致人们只能根据八旗佐领个别时期的数目而加以估算,不太准确。现一史馆公布的雍正元年五月初四日和二年十一月初七日怡亲王允祥密奏入关时和近日八旗男丁数字,就解决了这一难题。允祥奏称,顺治五年编审丁册载,满洲八旗男丁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蒙古八旗二万八千七百八十五丁,汉军、台尼堪四万五千八百四十九丁,满洲蒙古的包衣汉人二十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七丁,八旗总共有三十四万六千九百三十一丁。康熙六十年八旗编审丁册载,满洲八旗男丁十五万四千一百一十七丁,蒙古八旗男丁六万一千五百六十丁,汉军、抚西尼堪、拜唐阿尼堪、台尼堪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一十丁,满洲蒙古的包衣汉人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九十四丁,八旗共有六十九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丁③。又如,多年来红学家普遍认为曹雪芹家庭被抄,是由于曹家是皇八子廉亲王允禩党羽,因而受到雍正帝迫害,不相信史书记载中曹■因亏空钱粮而抄家的说法。近来一史馆公布了满文档案,据载称:“查曹■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随赫德。”①总而言之,数逾千万件的档案,记述了清朝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交等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形,是极为珍贵的史料,必须大量阅读充分利用。
  ③ 《历史档案》1988 年4 期,《清初编审八旗男丁满文档案选译》。
  ① 《历史档案》1983 年1 期,《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档案》。
  第四节地方史志中国有长期撰修地方史志的传统,清代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编写方志,现存全国地方志的八千一百余种之中,清代修的方志约有五千六百种,占总数百分之七十。
  地方史志的种类相当多,大体有一统志、通志(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厅志、卫志、所志、土司司所志、合志(原为一县,后分两县,联合修志),以及乡镇志。另外,还有专志,如山志、水志、湖志、堤志、水利志、盐井盐场志、宫殿志、寺观志、祠宇志、陵墓志、名胜古迹志、风俗志,等等。
  官修方志清代的方志,多系官修。中央设有一统志馆,总裁官一般系大学士兼任,第一部《大清一统志》于康熙二十四年开始修纂,至乾隆八年始成,三百四十卷,乾隆四十九年又奉敕修成第二部《大清一统志》,五百卷,道光二十二年再修成第三部《大清一统志》。省府州县厅志由地方官府主持,设立志书局,主要官员任总裁,聘请学者文人任总纂和纂修,如乾隆《盛京通志》一百二十卷,大学士阿桂等奉敕修。乾隆《浙江通志》二百八十卷,大学士兼浙江巡抚稽曾筠、闽浙总督李卫为总裁官。雍正《河南通志》八十卷,总裁为河东总督田文镜、王士俊,编修孙灏为撰修,嘉庆《扬州府志》,主修是两淮盐政阿克当阿,状元姚文田为主纂。一些文人有志于修方志,如乾隆《无锡县志》比较简略,县人秀才黄卬花了十六年,写出十二卷《锡金识小录》,作为县志的补充。书名“识小录”,是因为私人写的不能成为官定的志书,是野史,不能叫“无锡县志”。
  方志的体裁从一统志到县志、镇志,各有自己的体裁。一统志汇载全国各地情况,以省和特别地区立卷,先京师,次直隶,然后分列各省。各省通志多以府直隶州为单位,分述各项制度和人物传记,也有以志传为纲,下面分叙各府州县之情。各种方志大都沿用正史体例,采用志、传、图、表的表达方式,大都有疆域、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桥梁、隄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公署、水利、盐法、艺文、物产等等分类。
  清代方志的繁富清代方志甚多,内容非常丰富,记载的范围极广,有自然现象、地面概貌、地下矿藏,有政权机构、社会组织,有军政要员、文人学士、释道隐逸,有赋税徭役人丁田地,有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风土人情,可以说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及人事,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因而为历史学、地理学、经济史、科技史、文学艺术史、地方史提供了多门类的详细的广泛的资料。比如,大事记、武功、寇乱、堡塞、祥异、人物等门,保存了大量反封建、反侵略史料,光绪《广州府志》及其所属包括《佛山忠义乡志》在内的州县、镇志,记述了广东人民在鸦片战争中奋起反抗英国殖民军的事迹。方志中有大量经济史料,如山西等省方志中有煤,《新疆图志》、《玉门县志》有石油,四川方志有天然气史料,十分丰富。田赋、徭役、盐法、户口等门类,是极好的经济史料。乾隆《威远县志》卷四记录田契房契至三十二页之多。水利门是很有价值的水利史料。物产、人物门有大量关于中草药及医理、医案、医方和名医高尚品德的记载。方志中的地图史料甚多,乾隆《浙江通志》有地图一百五十一页,光绪《繁峙县志》有历代疆图边关图。风俗门记述了各地时令节气和人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社交往来、宗教信仰、文化娱乐等风俗习惯,是其他文献较少记载的珍贵史料。
  第五节清人边疆史地书籍边疆史地,特别是西北、东北和西南史地,是清代兴起的学科,成就很大。所有著述,既与一般地方志有很多类似之处,也有不少差异,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方志。
  由于清政府长期开疆拓地,版图扩大,边疆地区与中央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不断增强,边疆少数民族同内地民族的联系空前频繁,漠西蒙古一度势力十分强大,对清朝西北、北方地区带来严重影响,俄国沙皇政府又猛烈向中国扩张,不断蚕食我国北方、西北领土,故清政府非常重视边疆史地的研究,主持撰修了一批边疆史地著作。在此影响下,一些学者从事元史的研究,撰写了《元史氏族表》等书,也促进了西北史地学的形成。
  清人边疆史地著述清人记述清代历史的边疆史地著述,大致有下列书籍:刘统勋等撰《西域图志》五十二卷;祁韵士撰《皇朝藩部要略》十八卷,《西陲要略》四卷,《万里行程记》四卷,《西域行程记》一卷;张穆《蒙古游牧记》十六卷;松筠《西陲总统事略》十二卷;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八卷;王文锦《西域南八城纪要》一卷;关凤楼《新疆大记》六卷;盛绳祖《卫藏图志》五十卷;佚名《卫藏通志》十六卷;黄沛彪《西藏通考》八卷;佚名《西藏考》一卷;佚名《西藏志》,不分卷;王我师《藏炉述异记》一卷,《藏炉总记》一卷;何秋涛《朔方备乘》八十卷;严如煜《洋防辑要》二十四卷;林谦光《台湾纪略》一卷;卢坤等《广东海防汇览》四十二卷;图理琛《异域记》二卷;还有胡建伟《澎湖纪略》十二卷等书。
  《皇朝藩部要略》这些书中,以《皇朝藩部要略》等书影响更大。其作者祁韵士,任翰林院编修,参加了乾隆帝敕令纂修十二卷《蒙古王公功绩表传》的工作。他翻阅档案、实录及蒙古书籍,积累了大量资料,历时八年,始完成《要略》。此书十八卷,分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喀尔喀部、漠西蒙古厄鲁特部、回部、西藏五个要略,另有藩部世系表四卷,对各部与清朝中央政府的关系,如归附、叛服、封爵等,以及该部的历史,作了较好的说明,被学者李兆洛赞为:“如读邃皇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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