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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09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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倬瞥话偌甘甑姆⒄梗教毂κ兀�753)时,“是时中国强盛,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②。由于河陇地区西连吐蕃,具有重要的军事地位,又是丝绸之路的必由之路,加之农业生产发达,自然条件良好,所以唐朝对迁入这里的胡族极少置侨州县,大多令其散居。在有些地方也采取与内地一致的基层乡里制进行安置,如敦煌十三乡之一的从化乡,就是为安置粟特人而专门设置的。从已发现的敦煌文书看,入迁胡族同汉人一样授田,并负担赋役。这样就使入迁河陇地区的胡族原有的部落结构自然解体,血缘纽带联系被斩断,经过一段时间与汉族的杂居,完全变成了唐朝的编户齐民。由于河陇地区的杂居民族封建化比较彻底,诸族人世居于此,以至于他们以当地为自己的本籍。如昭武九姓人石崇俊“曾祖奉使至自西域,寄家于秦,今为张掖郡人也”③。其以甘州而不以粟特本土为籍,说明他们早就居于此地并仿汉俗为籍,然后东向进入长安。安史之乱后,吐蕃攻占河陇地区,在沙州(治今甘肃敦煌西南)推行部落制,征收赋税及商品交换不用钱币,加之丝路堵塞,中西贸易中断,商品经济停滞不前。在土地制度上,推行带有国有性质的计口授田制;在社会结⑤ 《北史》卷九七《高昌传》。
  ① 《通典》卷一九一《边防典》七。
  ② 《旧唐书》卷一九八《高昌传》。
  ③ 唐长孺:《吐鲁番出土文书所见的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 年第6 期。④ 程溯洛:《高昌回鹘王国政治经济文化史略》,《西北史地》1984 年第4 期。⑤ 耿世民:《维吾尔族古代文化和文献概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第22 页。① 陈子昂:《为乔补阙论突厥表》,《全唐文》卷二○九。
  ② 张说:《河州刺史冉府君神道碑》,《全唐文》卷二二八。
  ③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玄宗天宝十二载。
  构上,出现了奴婢与各种依附农民数量的增多和僧尼人数增加的变化。④河陇其他州郡情况,由于均为吐蕃统治,大致和沙州相同。这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倒退,生产关系逆转的现象。唐宣宗时期,唐朝收复河陇地区,马上着手恢复封建制度,下诏曰:“其秦、威、原并七关侧近,访闻田土肥沃,水草丰美,如百姓能耕垦种莳,五年内不加税赋。五年以后已量定户籍,便任为永业。其京城有犯事合流役囚徒,自今已后,一切配十处收管。温池盐利,可赡边陲,委度支制置闻奏。。。秦州至陇州以来道路,要置堡栅,与秦州应接,李玼与刘皋即使度计闻奏。如商旅往来,兴贩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关镇不得邀诘。其官健父兄子弟,通传家信,关司并亦不得邀诘阻滞,如要垦辟种田,依百姓例处分。三州七关,如少器械,长吏与量据所申闻奏。”①与此同时,张议潮在沙州也开始建立新的政治制度和恢复农业生产。重新进行户口和田地登记,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土地调整、清射和均割,赋税制度也相应作了改变。②这样就在河陇地区再次恢复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使得遭到破坏的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此后,唐末五代的高昌回鹘、沙州曹氏、甘州回鹘等政权,都是封建性质的政权,并和中原皇朝保持了较密切政治、经济、文化联系。
  灵、夏、朔、代、幽、蓟民族杂居地区的封建化周边诸族内附,在隋朝尚不多见,从唐初以来,诸族纷纷归附。为安置降附的诸族人,唐朝在周边地区采取了两种办法:一种是在各族原居住地设羁縻府州安置,另一种是在唐朝原边界州内设置侨置州县,以管理内迁各族人口。前一种府州对民族的迁徙影响不大,后一种由于内迁到唐朝原边州内,形成民族杂居局面,促使内迁民族的内部结构、生活方式及生产关系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唐朝在关内道的灵(治今宁夏灵武西南)、庆(治今甘肃庆阳)、银(治今陕西横山东北)、夏(治今陕西靖边白城子)四州境内,共设置侨州府一百零二个,用来安置内迁的突厥、铁勒、党项、吐谷浑、粟特(昭武九姓)等族。在河北道的幽(治今北京西南)、蓟(治今天津蓟县)、营(治今辽宁朝阳)三州境内,共置侨州二十个。营州被契丹攻陷后,即迁原属侨州于幽州境内,用来安置突厥、靺鞨、奚、契丹、室韦、新罗等族归附人口③。此外,唐朝在灵、夏二州南境设置了鲁、丽、塞、含、依、契等六州,合称“六胡州”,用以安置内迁的粟特九姓人和突厥人。开元十一年(723),废六胡州,迁六州胡人于河南、江淮地。开元二十六年(738),迁还六州胡人,置宥州(治今年蒙鄂托克旗南)安置,宥州遂成为唐朝的“正州”,不再属于侨置州。太宗时,粟特九姓人安胐汗率众五千人内附,其孙安思慕曾经任鲁④ 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14 页。
  ① 参见杨际平:《吐蕃时期沙州社会经济研究》,《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② 《唐大诏令集》卷一三○《收复河湟德音》。
  ③ 参见冷鹏飞:《唐末沙州归义军张氏时期有关百姓受田和赋税的几个问题》,《敦煌学辑刊》1984 年第1 期。
  州刺史①。这里的鲁州即指六胡州之一的鲁州。河东道的朔(治今山西朔县)、代(治今山西代县)二州一带虽无置侨州县,也安置了不少内迁胡族。唐朝廷在这些侨府州内安置了大批的内迁民族人口,如贞观十年(636),阿史那社尔率突厥一万余众内属,唐朝“处其部于灵州”②。贞观十三年,李思摩奉命率突厥部众渡河出塞,“几十万,胜兵四万”,“至十七年,相率叛之,南渡河,请分处于胜、夏二州之间,诏许之”①。高宗时,“突厥内属者分处丰、胜、灵、夏、朔、代间,谓之河曲六州降人”。开元三年(715),十姓突厥“合万余帐相踵款边,诏内之于河南”②。再如吐谷浑,“咸亨三年二月,徙吐谷浑于灵州,其故地皆入于吐蕃”③。灵、庆、夏及延(治今陕西延安北)、盐(治今陕西定边)等州,都有其部众分布。其后“其部众又东徙,散在朔方、河东之境”④。太宗、高宗、武则天时期铁勒诸部曾大规模入迁,多置于灵、庆一带。开元初,回纥、同罗、仆固、拔曳固等部再次大规模南下,唐廷将其安置到大同军(今山西朔县东北马邑)。天宝初年,同罗万余帐来降,唐廷“处之朔方河南之地”⑤。党项早于唐初就开始内迁,贞观“五年诏,开河曲地为十六州。是年党项等羌前后内属者三十余万口”⑥。天授三年(692),党项内附,“凡二十万口,分其地置朝、吴、浮、归等十州,仍散居灵、夏等界内”⑦。到唐武宗时,据李德裕言,党项人口还有增长,“缘党项自麟、府、鄜、坊至于太原,遍居河曲,种落实蕃”⑧。其居住已经靠近关中及太原(治今山西太原西南)。沙陀原附吐蕃,元和三年(808),归降唐朝,“诏处其部盐州”。不久,奉命迁往河东,安置于黄花堆(今山西山阴东北)①。唐僖宗时,沙陀首领李克用召募鞑靼万余人充实其部,开赴关中镇压黄巢义军,有功,唐朝授以河东节度使之职,这些鞑靼人也就留居河东了。幽州境内的胡族人口在天宝中(742—755)可考的有两万多户②,分属于八个民族。其实并不止于此数,史籍漏计的当不在少数。
  周边诸族除粟特人等一些民族外,大多都从事畜牧业,兼以狩猎为生,极少从事农业。内迁以后逐渐改变了其社会生产结构,大都改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等。这一方面是唐皇朝有意引导,另一方面是面对内地以农业为主的新的生活环境,受汉族影响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生活方式。唐初击败突厥后,面对大量内迁的突厥人,中书令温彦博就极力主张“收处内地,将教以礼法,职以耕农”③。唐太宗听取了这个主张。从此唐朝廷基① 《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
  ② 李至远:《唐维州刺史安侯神道碑》,《全唐文》卷四三五。
  ① 《新唐书》卷一一○《阿史那社尔传》。
  ②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
  ③ 《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上。
  ④ 《唐会要》卷九四《吐谷浑》。
  ⑤ 《旧唐书》卷一九八《吐谷浑传》。
  ⑥ 《通典》卷一九九《边防十五》。
  ⑦ 《册府元龟》卷九七七《外臣部·降附》。
  ⑧ 《唐会要》卷九八《党项羌》。
  ① 李德裕:《请先降使至党项屯集处状》,《全唐文》卷七○二。
  ② 《新唐书》卷二一八《沙陀传》。
  ③ 《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
  本上就是按这样的思路安置内迁诸族。张俭任代州都督时,对境内胡族,“劝其营田,每年丰熟”④。开元八年(720),为了安置关内、河东、河西新附胡族,唐廷下诏说:“部落有疾苦,使量给药物,无令田陇废业,含养失所”⑤。唐宣宗时,对降附党项“令就夏、银界内指一空闲田地居住”,要求其“各守生业,自兹必令永戴恩信,长被华风”⑥。唐朝廷在安置内迁胡族时,虽允其聚居,但却不是举族而居,往往分割为若干个小聚落,与汉族交错杂居。如河北境内的契丹族,就分属昌州(领龙山县,侨治安次县常道城,今河北安次西)、威州(领威化县,侨治良乡县石窟堡,今北京周口店北)、师州(领阳师县,侨治良乡县故东闾城,今北京房山境内)、青山州(领青山县,侨治范阳水门村,今河北涿县境内)等八州,天宝时所领户口多者不过千余户,少者只有百余户,大多为数百户。名为州县,实则相当于内地州县中乡的规模。关内道的侨置州府大体也是如此,如夏州境内突厥,分属于十六个侨治州,共领二千三百一十九户,每州的户口数也是很少的①。唐朝廷的这种政策,虽有便于控制内迁胡族之意,但更大的意义在于“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②。尽管内迁胡族封建化的道路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这项政策的推行对改变胡族生产结构却是比较显著的。贞观十二年(638),唐廷在对突厥首领李思摩的诏书中就说:“今岁以来,年谷屡登,种粟增多,畜牧蕃息。缯絮无乏,咸弃其毡裘;菽粟有余,靡资于狐兔”③。武则天时,突厥“又请粟田种十万斛,农器三千具,铁数万斤”④。说明他们已经改变了原有的生产结构,开始耕织生产了。
  在行政管理上,唐朝对内迁胡族允其首领任侨置府州的都督、刺史,享有固定的俸禄,但必须接受当地军政官员的管辖,所谓“诸道军城,例管夷落”⑤。对其人口按内附时间长短分为“熟户”和“新降”。“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①,即是“熟户”。“熟户既是王人,章程须依国法”②。可见从内迁胡族的第二代起,就同当地百姓一样,完全成为唐朝的编户齐民了。如“兰池胡久从编附,皆是淳柔百姓,乃同华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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